武生

作者: 包倬

大概和电影《少林寺》有关,也可能因为金庸、古龙、梁羽生和柳残阳,总之,功夫突然在我们的生活中热起来了。

《少林寺》是1982年的电影,我看到它时已经是八年以后。如果影片自己会走路,我想,它从出生那天开始走,走到我面前,估计也不需要那么久。其实在《少林寺》之前,我已经看过武侠片《大侠霍元甲》和《陈真》。那个夏天,烈日炎炎,庄稼奄奄一息,农民的心已被晒成了卷筒。这样的情景,在《水浒传》的“杨志押送金银担吴用智取生辰纲”一回里,白日鼠白胜唱过。所不同的是,宋朝人民感叹“公子王孙把扇摇”,吾乡民众则在想,再不下雨,就要“祭龙”了。龙长啥样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梁小龙长啥样。

烟草收购站里,空气中有阴魂不散的腐烂烟草味。一道生了锈的铁门将世界一分为二:一边是静默的群山,低矮的土坯房;另一边是打斗声震天,民族气节升腾于胸。

一场电影或录像的放映,堪比等待已久的一场雨。先是有风吹来,“放映队要来了”,接着是放映时间和片名。这就像暴雨来临时,风急云乱,电闪雷鸣。长了脚的消息在村庄奔走,经过一遍遍复述,在放映当天下午,变成了山路上长长的队伍。

烟草收购站紧挨着乡政府。放电影,那些国家干部也高兴。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们早早就搬了椅子进去,占据最好的位置。电线杆上的三个大喇叭朝着不同的方向播放着流行歌曲,那歌声像一张网撒向旷野,看似被风吹散,实则已经变成了钩子。远方的山路上,走在队伍前面的人奔跑起来,由此带动了后面的人,蜿蜒的长蛇被肢解,瞬间变成了奋勇的鱼。

冲啊!

这句从某部战争片里学来的台词——用普通话喊出来时,怪异得不像是从自己嗓子里发出的。群山耸立,风是透明的墙。只有电影是我们的老师。我们看见了高楼和汽车,看见了离别和哀愁,看见了侠义和爱,那些乡村未婚男女便学着拉手、亲嘴,唱起了《万里长城永不倒》。白衬衫是一定要有的,没有黑皮鞋,白球鞋总要有吧,否则怎么出现在看电影这样的场合。姑娘们比较含蓄,但出门前百雀羚是一定要擦的,走在山路上,香风阵阵,后面的男子浮想联翩。

那时我十岁,面黄肌瘦,缺牙半颗,上小学三年级。每有电影放映,我总能像只小老鼠似的从售票员的手下溜进场。我之所以屡屡得逞,要感谢那些前来观影的男子。

太阳就要落山之时,看电影的人星星般聚拢了。他们三三两两,嘘风打哨,一个个像充足了气的皮球,踩到地上就能弹跳起来。他们去小卖部里买烟,相互散发;买酒,传递着喝。香烟两毛钱一盒,白酒两毛钱一碗。抽着烟,喝着酒,相互贬损,口才和智慧都在话里——其实是说给姑娘们听。姑娘们也去小卖部里买东西,买的是针头线脑或水果糖。

一旦大喇叭里消停,电影放映就要开始了。抽烟喝酒的男子们丢下烟头和酒碗,撸起袖子涌到放映室门口。那里,两个门神似的男子也撸起了袖子。不同的是,门神的手上还拿着一沓零钱。“别挤!别挤!五毛钱一个人,看得起就买得起。”其中一个高声喊着,话语带刺。他伸手来接钱,可钱没接到,却见面前的队伍潮水般向自己涌来。他被推倒在地,挣扎之间,十几人已涌进了放映室。另一个想来阻拦,但恰在这时旁边有人挤眉弄眼地掏出十块钱来买票,找补半天,总说不对,那钱在两人手上数来数去,旁人像看猴戏般哈哈大笑。

总之,就是想千方百计逃票。而且逃票的原因并不是穷,而是在姑娘们面前表现智慧和勇敢。如果实在逃不掉了,那就硬闯,给售票员的眼睛或鼻子一拳,他就会掩面蹲下,而且往往来不及看清是谁动的手。即使看清又怎样,不服就单挑嘛,反正手脚正痒着。霍元甲能单挑大力士,难道我们还会怕一个把门的?但也有例外。某次来了个放录像的,是个顶着红色大波浪、穿皮裤,而且还抽烟的女人,美得像是从电影里走出来的。那女人站在门口收票,所有男人都乖乖掏了钱。那天晚上,放录像的人高兴了,但观众却不高兴。男观众觉得失去了表现的机会,女观众凑一起嘀咕:“这些男人,一见到了漂亮女人骨头就软了。”

当然,电影又不是那时才有的东西。即使是我们的父辈,他们的童年也有电影看。只是他们那时看的是《地道战》或《南征北战》。战争片固然令人热血沸腾,但并不好模仿——总不能学着电影里的情节把人分成两派来打仗吧?再说了,光是枪炮就是个麻烦事。如果没有足以乱真的道具,光靠嘴里喊出枪炮声,别人会觉得全村人都疯了。

而武侠片则不一样。真功夫,凭的是拳脚。双拳双腿,人人都有。即使是坐在轮椅上,不也模仿《射雕英雄传》里陆乘风这样的高手么?

那时人们看武侠片,不光是看情节,也把人物当成了教练。那时,我无数次梦见自己身轻如燕或武功盖世。那时,我对村庄外面的蝙蝠洞心怀敬意,看见倒挂的蝙蝠,听见流水潺潺,心想,这里会不会住着一位世外高人,他已经等我多年,要收我为徒?而比我们这些孩子更沉迷于武侠的,是那些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每一个年轻人的体内都住着一位大侠,而世界就在山外。走上三个小时,就能看见公路,就有一辆灰扑扑的班车载着他们踏入江湖。若没有一身本领,如何出道?别说行侠仗义闯出一片自己的天地,恐怕还没走出县城,就被地痞流氓给收拾了。

有人去山上驮来细沙,用蛇皮袋装了,挂在屋里,每天清晨下地干活前先打一百下。有人请木匠做出了木人桩,样子和电影里的一模一样,只是练起来时,会引得旁人哈哈大笑,因为他不是被敲了头,就是被打了腿。于是大家劝说,算了吧,别武功练不成,先把人敲成傻子了。还有人练铁砂掌、扫堂腿、连环腿、前后空翻。此后,但凡遇上大会小会,总有几个年轻人在场上比划。有人沉迷于刀法,苦于宝刀难寻,只好用家中的杀猪刀代替。有人托人从外面买来缝了沙子的绑腿,连睡觉也不松开,据说这样绑三年,便能成为“草上飞”。

我们这些孩子只有羡慕的份了,既没钱买装备,也不能偷家里的刀子出来练。我们只能使用木刀、木剑和木棍,若能用野果浆把刀、剑棍、染上颜色,就已经算是讲究了。学校里,帮派林立,但凡我们在影视里见过的帮派,在那所风雨飘摇的小学里都能找到。有了帮派,自然就有职位,大家为此打斗不息,背帮叛教之事也时有发生。于是我们下课比剑,上课扔飞镖,而在上学放学路上,更是无法无天,你一个人走在山路上,丛林里就有可能横空杀出几个挥舞着木剑的孩子,抢走你的钢笔或食物。如果你是无门无派的独行侠,那就只能哭爹喊娘,如果你的背后站着一个帮派,那明天必有一场恶战。

每个人都一触即发。肉身忍辱负重已久,不能再像石头一样沉默。哪还管得了老祖宗的教训:忍一时之气,免百日之忧。村庄像个巨大的火药桶,人就是行走的炸药、雷管和导火线。就连说话,也比之前更冲。语言变成了刀子和响雷,有时也确实能吓唬住人。但更多时候,只会导致更坏的结果。

第一场雪落下来,大地一片白茫茫。山林里响起枪声,却不是猎枪,而是警察的手枪。原来从秋天开始,闹得人心惶惶的那几个蒙面拦路抢劫者被抓到了。警察在那个雪天的早晨来村里抓人,他们翻墙逃跑,警察追至深山时对他们开了枪。据说打断了一条腿,没打断的腿也吓软了。

那个冬天,不时有消息从外面传来,说那几个家伙判了刑,最多的八年,最少的五年。总之,够他们受的了。简直是疯了。能抢啥呢?乡里乡邻的。某次,他们居然只抢到一盒已经开封的香烟。人们似乎这时才想起,住在这个与世隔绝的村庄,每个人都是锅庄石,只有相互帮衬才能活下去。

春天来了电影队,但放映的是《妈妈再爱我一次》。大人孩子在幕布前哭得稀里哗啦。爱喝酒的男人、懒惰的男人、爱面子的男人、高声大气的男人,心里都升起愧疚之心。而我们这些孩子,在黑暗中找到父母,紧紧抓住,怕他们飞了。

“傻瓜,那是电影啊,假的。”

电影是假的,可情感是真的。不管是侠义,还是爱情,都是每个人心里的种子,只等春风吹绿大地。在没有电影看的日子里,我读遍了村里能找到的武侠小说和十来本《今古传奇》杂志。文字是一条隐秘的通道,那是独属于我的纸上江湖。山坡上,大路旁,地埂上,我读得忘乎所以,哪管什么农活与牛羊。有一次,我甚至读到了一本《太极拳》。可惜这书并不是教人怎么打太极,而是讲太极拳在陈家沟的发展史。直到翻到书的最后,才看到一张稍感满意的照片:白鹤亮翅。

江湖。江湖。我们都知道,一脚踏出这生养我们的村庄,便是江湖。快意恩仇,儿女情长。可我们也深知,阿尼卡不是恶人谷,狮子山不是华山,自己不是成吉思汗的金刀驸马,也没有一个当武林盟主的爹。我们是谁?野草的兄弟,石头的表亲。可是,春风已吹开心门,人便成了清晨的草芽,顶着露水,拔节向上。那些不满于现状,觉得整个村庄都装不下自己的年轻人,率先离开了。不久便传回来一个个遥远而陌生的地名。那是我的地理课启蒙。原本,我们把这种行为叫“出门”,现在,叫“跑江湖”。虽然我觉得“跑”不如“闯”来得威风,但总算跟江湖沾了边。

我也离开了阿尼卡,去县城求学。节令已进入处暑,即新历八月底。庄稼收割在即,地里已经不需要那么多劳动力。通向山外的道路上,经常能见到离乡的人。蛇皮口袋或蓝色牛仔包里装着几件换洗衣服,有的甚至连一双像样的鞋子也没有。虽然他们一个个像丐帮弟子,可胸中却有万丈火焰。海口已夸下,听者半信半疑。信的是命,疑的是现实。江湖就是远方,意味着未知和机会,就像郭靖从蒙古草原来到中原。而像我这种只去到县城的少年郎,顶多算是半只脚踏入了江湖吧。

灰头土脸的县城,只有纵横两条街。即使把那些污水横流、飘荡着蜂窝煤味的巷子算上,也不过十来条。从东走到西,只是几支香烟的工夫。一条河从城边流过,清澈的河水里有参鱼。堤岸垂柳婆娑,不远处便是灯光球场。一条从县城里流出的小支流上架了一座石桥,原本无名,后来硬是被人叫成了情人桥。出于好奇,每个初到县城的少年都曾踏上这座桥,朝下吐一泡口水,再放眼看看三五公里以外的青山。某地成为县城,除了历史渊源之外,地势和水源也是必要条件。关于县城的历史,我在书摊上读到一本薄薄的县志,上面记录着一次大地震和一次农民起义,除此之外别无印象深刻之处。青山环抱的平坦之地面积约二十平方公里,但当时的县城仅占五分之一。那些居住在县城边,甚至几公里以外的人们,大概不敢想象,多年以后,县城这头怪兽会把长长的触须伸进自己的家园。

一九九三年,要熟悉这县城,步行只需要半天。初来乍到的乡村少年们走在街上,对眼前的一切充满好奇。一切都是新鲜的,一切都与乡村形成了对比。自行车与马,电灯与煤油灯,砖房与土坯房,群楼耸立与单村独户,包子与土豆,牛仔衣裤与破衣烂衫……尼采说,人是动物和神之间的媒介,而在那时,我们这些少年是城乡之间的媒介。所以,那些好奇的目光总是惊惶,说出口的话语,也顿时失去了原始的粗犷。小心翼翼,寻章摘句,做个文明人。

忙乱、新奇、懵懂的新生活开始了。天不亮就起床,一切行动听喇叭。做早操,听校长训话,听表扬稿和通报批评。那个趴在电杆顶上的灰色喇叭,风吹日晒不坏,永远能发出令人心里为之一颤的声音。当然,喇叭里偶尔也播放几首港台流行歌曲,不过听起来回声隆隆,失去了美感。

可别看我们校舍简陋,学生们来自农村,一个个像刚刨出来的洋芋,带着泥土的气息。我们也有令人羡慕的地方。比如每月有三十元的生活补助,比如学校有放映室。周六的下午,洗个澡,换一身干净衣服,约两三个同学逛街。兜里仅存的钱要紧把细捏,见到好吃的只能咽口水,见到好看的就当长见识。如果大手大脚,就只有挨饿的份。三十年过去了,我仍然没有学会精打细算,想必就是那时候落下的坏习惯。深入骨髓的毛病,改不了了。

录像从周六晚上开始放映,全是武侠片。两间教室打通而成的放映室,两台25英寸的长虹牌彩电,长条凳紧挨着。放映室里弥漫着洗发香波味、瓜子味、橙子味、烟味,甚至啤酒味。

一九九三年秋季,学校放的第一部连续剧是《大侠沈胜衣》。这个系列分为:《银剑恨》《十三杀手》《白蜘蛛》《相思夫人》《无肠公子》……别说剧情,光是这些剧名,就侠气十足。看到慕容孤芳、独孤雁这类名字,只能遗憾自己不是复姓了。看了剧还不过瘾,我又找了小说来读。小说署名是古龙,可多年以后才知道,这部武侠小说的真正作者是黄鹰。大概那个年代的武侠小说界,为那些活得像侠客的武侠作家代笔是常有的事。

此后放映的《莲花争霸》,我们那时候根本不知道,这是一部从新加坡引进的武侠剧。武侠剧里三个孤儿由一个女人养大,并都成为了杀手。沈冲、高翔、叶群,我独爱高翔。这个一身孤傲的左手剑客,冷酷、沧桑,偏偏还坠入了爱河。二十年后,在昆明,我重看这部剧,物是人非,江湖已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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