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拾往日嗜好

作者: 〔美国〕汤姆·法比安

早上好。不管是谁在看这篇小说,我都希望他或她这一天过得愉快。我呢,过得不怎么样,最近我的感觉一直不太好。但是,不管健康状况是好是坏,一辈子总有这么一天,人不得不做个总结——这就是眼下我在做的事情。

我想我应该首先来个自我介绍。我一直是个充满爱意的丈夫、慈爱温厚的父亲,可无论是作为丈夫还是作为父亲,我的挚爱都过早地离我而去。目前我并不想就我人生的这个方面展开叙述。如果你真的感兴趣,希望完整了解我的经历,就得到地狱走一趟,问问我的妻子和儿子。此刻的我坐在这里无所事事,只好回忆过去。我想谈的是我不为人所知的方面,我的性格。这些秘密我一直隐藏着,我身边最亲近的人,甚至连我亲爱的斯特拉都不知道。

我亲爱的斯特拉,她爱我,因为我是一个可靠的男人,是的,甚至可能是因为我这个人很无趣。斯特拉希望生活稳定,和我在一起,她找到了稳定。有些事情我必须瞒着她。我是一个顾家的男人,下班之后就回家做各种家务,晚饭后坐在沙发上看看报纸,或者看电视里的比赛。在我的妻儿眼里,岁月就这样静静地流逝着,波澜不惊。我们一家人是如此快乐。“乔治没什么兴趣爱好,甚至都没什么嗜好……”有次我无意中听见妻子这么说。说这话的时候她很开心。还有一次,我无意中听见一个邻居说:“乔治这个人啊,简直就是个空壳。”我也不以为意。

实际情况是我有个嗜好,而且这个嗜好非同一般。我的这个嗜好只告诉过少数几个人。好吧,我就直说了吧:我的嗜好是杀人。或者应该说,我以前杀人。我知道你此时此刻心里在想什么。你认为——这家伙是个杀人狂,以杀人为乐。你想到的是李奥波德和勒伯(李奥波德、勒伯两人都是高智商的富家子弟,大学在读,因迷信尼采的“超人”理论,认为自己可凌驾于世俗规则之上,于1924年合谋绑架并杀害一名十四岁的少年,以制造一起 “完美的谋杀案”,后来成为许多心理学家和病理学家研究的经典案例。——译注)这两个恶棍。这两个杂种应该在小时候就被送到军校去。都怪他们的父母管教不严!你还可能认为我是派翠西亚·海史密斯笔下的雷普利(美国犯罪小说家,以心理惊悚类作品闻名,代表作为“天才雷普利”系列。作品《火车怪客》曾被希区柯克改编成电影。——译注),一个反社会的心理变态,从杀人中获得成就感。不,我以前杀人是为了助人,对我来说,这就像是在做慈善。我看到有人在受难,于是,我运用自己的才能,将恶毒的父亲、歹毒的妻子、敲骨吸髓的叔叔一一除掉。现在,你很可能在想,这家伙是个疯子,将自己犯下的罪恶说成慈善事业……

说真的,我的嗜好是“双向”的——毕竟,给予和接受同样重要。我每次犯罪都会有人从中受益,光这一点就让我非常满足,但是,犯罪带来的挑战,犯罪前的计划、计算、期待,看着犯罪对象的眼睛、上下打量他们所带来的那种奇特的感受——这些才是真正的刺激所在。当然了,知道自己为这个世界除掉了一个害虫也是很刺激的。你问我实际杀人时感受如何?唉,真的,一点也不好玩。

我才写了一页纸,但我觉得我已经给人留下了一个不好的印象。因此,也许我应该替自己说上几句。随便找一个人,问他乔治·布莱克这个人怎么样,他肯定会告诉你,乔治是个难得的好人。乔治从来不闯红灯,乔治借钱给朋友时很爽快,乔治结婚后从来不看别的女人,乔治每个星期天都去教堂,乔治总是乐于劝同事不要和妻子离婚、不要搞婚外情。总之,按照大部分人的标准,我是一名模范公民。

哎呀,我跑题了!还是回到手头的事情上来吧。我是在二十九岁生日前夕开始我的这个个人嗜好的。以前我上班的时候每天早上都会在第三大道上的一家面包房买面包。店主是个比利时人,斗鸡眼,妻子和孩子在他眼里只是包身工而已。我有好几次都看见他朝他妻子怒吼,就因为她记错了账。还有一次,我站在柜台前瞥见他在里面的房间扇了妻子一个耳光。

我永远忘不了那天早上我走进那家面包房的情形。我在前一天被解雇了。我彻夜未眠,没有洗澡也没有刮胡子,就那样蓬头垢面地走进了面包房。格鲁恩太太站在柜台后面。她看了我一眼,接着,我只记得我在一张桌子旁坐了下来,一手端着咖啡,一手拿着丹麦酥皮饼,向她诉说自己的窘境。后来她丈夫从里间走出来,用佛兰芒语朝她嚷嚷着什么。她连忙站起来,做事去了。

那是一个星期三的早晨,阴沉而潮湿。彼时彼地,我顿悟了。我盯着面前的咖啡,心想:如果这个男人死了,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他的妻子和孩子将继承他的面包房生意,以后再也不会有吼叫,不会有耳光,不会有包身工。我有主意了。

制订计划并没有耗费我很长时间。我监视他的行踪。我成了他的影子。每天晚上,当他的妻子和孩子在面包房里为第二天早上的生意高峰期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他却去一家酒吧,把自己灌得迷迷糊糊的,然后穿街过巷,踉踉跄跄地回家。一天晚上,我将车停在他要经过的那条巷子里,等待他出现。他来了。我开车撞了过去。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碾了他两次。

无论做什么事,第一次总是那么特别。

我找到了一个嗜好,在随后的二十年里我一直保持着这个嗜好。日子基本上像往常一样过着。我找了一份新工作,斯特拉和我有了一个儿子,我继续杀人,杀掉的有银行家、律师、会计、经纪人、建筑工人、推销员……投毒、枪杀、在汽车的刹车上动手脚——我尽量让手法变得多样化。我想说的是,有些傻瓜在好几次作案的时候都采用同样的手法,太缺乏想象力和冒险精神了。那些傻瓜居然还把这老掉牙的手法标榜为自己的“商标”……真是扯淡!

后来斯特拉死了,不久我的儿子也死了。经过了这两件事之后,我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兴趣,甚至杀人对我也失去了吸引力。我常常想,斯特拉和我儿子的死是不是上帝对我的某种惩罚呢?

后来有一天,事情又发生了变化。我退休在即,于是在远离大城市的考克斯萨奇买了房子。慢慢地,我对生活又有了兴趣,这就意味着我要重拾嗜好了。

作为一名情报分析师,我有办法看到各种犯罪调查的档案。这些年来,简·马斯特森这个名字不断出现,因为她总是和一些神秘死亡的男子有关,而这三名男子碰巧都是她的丈夫。愚蠢的警察一直未能找到“黑寡妇”简·马斯特森谋害亲夫的证据。简·马斯特森目前居住在考克斯萨奇。是的,就像多年前玛茜雅斯·格鲁恩激发了我,现在,简·马斯特森将激发我重拾往日嗜好。我必须找到一种有趣的方式除掉她。我必须慢慢来。

我以前一直在城里生活。我花了一些时间才适应了远离大城市的那种慢节奏的生活。不过我一直是个可塑性很强的人。如果不是这样,我怎么可能做成那些事,而且一做就是二十年!一开始我感到很孤单,但后来我终于交上了几位朋友,而且,房子和花园也需要每天打理啊,事儿多得干不完。在那些不忙于计划简·马斯特森末日的日子里,我就忙着清除院子里疯长的杂草。

斯坦利·莱顿进入我生活的那一天,我正在种植树篱。

“你好!”(这里用了G’day这个澳大利亚熟人之间打招呼的表达,显示出莱顿的热络和交往的愿望。——译注)他眉开眼笑地跟我打招呼。

考克斯萨奇居然有澳大利亚人?我一直讨厌澳大利亚人。所有的澳大利亚人都是粗野的浑蛋。

我对他笑脸相迎。我脱下手套,伸出手去,他和我握手——这是一次让我刻骨铭心的握手,我手上的骨头都快碎了。

“我叫斯坦利·莱顿。”他说。

我报了我的名字。

“我原来住在布里斯班,以前是养马的,但我一直想到美国来生活。十五年前我来这里拜访一位朋友的时候就下定决心,总有一天要在这里安家。你呢?”他问。

“我的经历很普通,”我说,“我在城里的一家大公司工作了四十年,现在退休了,就住到了这里。”我不想透露以前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信息。我指望着我和他的交谈到这里就结束了,然后,他会识相地走开。可是,他没有走,而是继续和我说话。

“我们一直想欢迎新邻居的到来,但和你打个照面还真不容易。佩奇和我一直在想哪天请你来家里吃晚饭。欢迎你把那位迷人的女士朋友一起带过来。”他说,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幽默。

小镇上发生的事情大多逃不过居民的眼睛。这不,我和小我二十岁的苏·奥莱利约会还没几天呢。

我正想编个理由拒绝,莱顿这个死缠烂打的浑蛋说:“我们已经和苏说过了,知道你们明天没有安排,所以,我们明晚8点见。”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冰箱里几乎空无一物。上帝啊,我真怀念我亲爱的斯特拉。我将利用在小镇上买生活必需品的机会,去了解那个讨厌的莱顿的情况,同时收集更多关于考克斯萨奇“黑寡妇”的信息。我将鸡蛋、面包、咖啡、黄油和糖拿过去结账,小店的主人玛格丽特站在柜台后面。

玛格丽特的丈夫是个野蛮的家伙,在我搬到小镇之前很多年就死了——是自然死亡。很遗憾,我没能为她除掉这个男人,让她过得舒服一些。和往常一样,她早已为我准备好了一杯咖啡。

“有什么新鲜事儿?”玛格丽特问。

“我结识了一位新朋友。”我说。

“斯坦利·莱顿?”

“你怎么知道的?”

“他一直在四处打听你的情况。”

“都问些什么呢?”

“问你是什么样的人,目前在干什么,以前是干什么的。虽说这个小镇上的人没有一个不好管闲事,但莱顿是其中的佼佼者。”

“好吧,我明天会去他家吃晚饭。我这一辈子都在收集整理别人的交税记录,等他知道这一点的时候,也许他会改变主意,转而关注其他人了吧。”

我们听到有人用力关上汽车门的声音。玛格丽特扭头看着窗外。“是那个靠结婚敛财的简·马斯特森。”玛格丽特喜欢谈论简,根本用不着我引起话头。“你知道吗,简使出了浑身解数,要把杰瑞·罗森从他老婆身边抢走。”

这么说来,可怜的杰瑞将会成为她的下一个目标。我想,我是不是该加快速度,尽早让简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挽救一桩婚姻,也挽救一个无辜男人的性命。我的这番心理活动玛格丽特是不可能知道的。我只对她说:“可怜的辛西娅·罗森完全不是她的对手,没有丝毫胜算。”

简·马斯特森走进商店,玛格丽特抬头对她微笑着。“黑寡妇”是个娇小的女人,最多一米五出头,一头金发,穿着已经褪色的牛仔裤。裤子主人的颜值和裤子一样,也已经开始“褪色”了。但是,和辛西娅·罗森相比……

猎手打量着自己的猎物——我很享受这样的时刻。简·马斯特森的身边带着一个七岁的男孩,看起来不太懂事。对于这个年龄的孩子,管教应该可以更温柔一些。但是,当这个孩子从货架上拿了一块巧克力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扇了他一巴掌。孩子哭了起来。我想,这下更好了,因为除掉简·马斯特森也算是帮了这个孩子一个大忙,因为——你能想象那样的妈妈会带出什么样的孩子吗?

那天晚上,莱顿在阳台上等我和苏·奥莱利。“多好的夜晚啊。”我们走过去的时候,他说。他和我握手之后,在苏的脸上亲了一下。我一直想不明白,这些杂种为什么随便拉个女性的熟人就上去占人便宜。

莱顿领着我们进屋。屋内的装饰和摆设表明,莱顿夫妇的情况和我以前的猜测差不多。家具看上去就像刚从展销厅买来的一样,墙上挂着的油画是你可以在旅游景点的“艺术品画廊”里买到的那种。

他领着我们走进厨房。他的妻子身体健壮,正忙着晚餐的收尾工作。今晚的大餐看上去是烤羊排之类的东西。

他的妻子抬起头,对着我们微笑。“我应该和你们握手,可手上油乎乎的,”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刚刚忙完。斯坦利,把客人带到门廊那儿去,先喝点鸡尾酒,吃点开胃菜吧。”

“我留下来帮忙吧。”苏主动说,这样,就剩下我攥在那个蠢笨如驴的斯坦利手里了。

我跟在莱顿后面来到门廊。晚上的微风将莱顿夫人放在桌上的纸巾吹得到处都是。我帮斯坦利捡纸巾的时候,他却已经连珠炮般地向我发问了。我是扬基队的球迷吗?我觉得尼克斯队怎么样?我以前结过婚吗?我到底以什么为生?我的回答简单粗暴——这些都不关他的事。我希望此举令他非常讨厌我,以后不会再邀请我到他家来做客。

苏笑眯眯地走过来,宣布晚餐已经好了。我们走进餐厅,桌上的烤羊排立即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自从撞死那个比利时面包师之后,我就成了一名素食主义者。“我吃菰米和蔬菜。”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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