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
作者: 〔美国〕埃德娜·布坎南哈维藏身于阴影中,盯着她家的窗,直至屋内灯光熄灭。哈维知道哪间公寓是她的。一周前跟踪她回家后,他曾执行过几次“侦察”任务,摸清了这栋公寓楼的布局。那天晚上,她穿着一双红色细带窄款凉鞋,鞋跟恐怕有十厘米高。她穿着那双红鞋子时,光着腿,脚掌拱起,每根赏心悦目的脚趾都舒展着,就像某种珍奇的鸟类依附于高高的栖枝上。哈维在回忆时膝盖发软,脑海中勾画着她脚背丰满性感的曲线,还有由于开车而有些污迹的右脚鞋跟。他想,她应该在车内铺上地毯,毁了这双鞋太可惜了。细窄的鞋跟踩过人行道,踩上楼梯,踩入了他的心。至少有十一厘米高,他想。
哈维正抬头凝望她的公寓,沉浸在幻想中,突然,她位于二楼的家门被推开了,有人走了出来,把哈维吓了一跳。一个大个子男人小跑下了楼,盯着哈维看了一会儿,然后和哈维擦肩而过,没有理他。男人虽然高大魁梧,但脚步轻盈,穿着跑鞋、牛仔裤和一件黄色连帽运动衫。一定是她的男朋友,哈维一边想,一边在这个陌生人阔步走向停车场时转过身,假装是一个晚归的房客,低头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到通往邮箱的通廊。
哈维的第一反应是放弃今晚的行动,回家再看一部老电影,但他最终还是在她家楼下徘徊。他安慰自己说,在这么大的建筑群里,没有人会认识所有的邻居。何况他知道自己并不是那种引人注目或让人印象深刻的人。就在哈维犹豫时,身后的停车场中传来车门被大力关上、大功率引擎迅速启动的声音,一辆车从停车场驶出。车灯的光亮消失在夜色中后,哈维放松下来。
哈维在垃圾箱后面徘徊着,心想,好险哪。从这个有利位置,哈维继续观察她的公寓。灯仍然灭着。他在书上看到,最深度的睡眠是在入睡第一个小时后不久。哈维十分兴奋,绝不愿放弃这个机会。他相信等待一定是值得的,所以定下心来继续等。
哈维一直喜欢女人的脚。这种痴迷的源头可以追溯到高中艺术欣赏课,当时他意识到自己是唯一为圣母马利亚的光脚感到兴奋的人。在他戒酒之后,女人的脚变得更诱人了。为了戒除酒瘾,他加入匿名戒酒会,有了一位帮助人,也意识到戒酒会咨询师那句“人经常用一种瘾来代替另一种瘾”所言不虚。
不幸的是,哈维最近的探险行动上了报纸,这迫使他更加谨慎。但这次比他之前跟踪其他人回家的经历更令人兴奋,值得冒险。
很明显,有两次行动从未被报道过,哈维感到困惑。他不知道她们是太害怕、太难为情了,还是对当地警察太不信任了?也许她们喜欢被人跟踪,希望哈维回来继续跟踪她们。哈维一直在思考这种可能性,直到他看了看手表的夜光表盘——是时候行动了。
他悄悄地登上楼梯。星群在天上眨眼睛,闪闪发光,火星像未尽的余火在东方燃烧。推拉玻璃门上的五金件简陋得可笑。哈维高中时为当地锁匠工作的那个暑假过得很充实,学了不少东西。他理直气壮地想,应该让姑娘们知道她们的保护措施多么脆弱。随后哈维将门推至仅容一人通过,侧身溜了进去。昏暗的餐厅里弥漫着木制家具上光剂的柠檬味和陶瓷碗里新鲜橙子的果香。
摆钟有节奏的嘀嗒声是唯一的声音。哈维踩着这嘀嗒的节奏潜行至她的卧室,身体因期待而战栗。哈维知道这就是她的卧室,因为它总是夜里最后熄灯的房间。哈维停在门口向内看去,她模糊的身影几乎无法辨认,只在床上显出昏暗的轮廓。一架从迈阿密国际机场起飞的巨型喷气式飞机咆哮着从上空飞过,但她始终没有动静。他一直等着,直到客机的轰鸣声消失,她床头吊扇发出的微弱嗡嗡声再度出现。
他不需要用手电筒就能找到那样他为之而来的东西。那双细高跟鞋并立于她的衣柜门旁,直挺挺的,一动不动。她没有解开细小的金属扣和细细的带子,就漫不经心地脱下了高跟鞋。他愤愤不平地想,这就是毁掉一双好鞋的办法,然后又为她轻率肆意的行为兴奋得浑身发抖。
在早期行动中,哈维只是偷走姑娘们的鞋子——有时这些鞋子就在她们睡觉的床边地板上,拿到战利品后他就会逃走。偶尔他在离开时会在脏衣篓里收获意外之喜,比如穿过的袜子或尼龙丝袜。但在一个微风拂面、令人难忘的夜晚,他的克制和抵抗都崩溃了。那个小姑娘是猫头鹰餐厅身材曼妙的女招待,红头发,扎着马尾辫。他悄悄地从一扇微风中敞开的窗户爬进她的房间,找到了她的跑鞋。这双鞋散发着令人愉悦和陶醉的香气,混合着汗香、橡胶和鞋子除臭剂的味道。哈维正准备带着这双鞋离开时,一轮皎洁的满月给房间镀上银色的光,空气中弥漫着在夜晚盛放的茉莉花甜美诱人的香味,那位漂亮的姑娘在睡梦中微微动了动,咕哝几句,踢掉了印花的被单。哈维呆呆地站在那儿,她赤裸的双脚和诱人的足弓在向他招手,近在咫尺。上帝知道,他又不是石头做的,谁能抗拒这样的诱惑呢?他在她的跖骨上留下了热情的湿吻。当然,她尖叫着醒了,他连忙逃跑,但是和那个姑娘感受到的如出一辙的恐惧、分泌的肾上腺素、逃离现场的刺激让哈维难以抵制这样的诱惑。他从此入迷了。
之后,当地报纸和电视台的新闻播音员报道了有个身份不明的入侵者有恋足癖,宣布警方正因他有八到十次这样的越轨行为而对他进行通缉。事情已弄得臭名昭著,这使哈维的行动变得更加风险重重。难道人们看不出他的行动多无害吗?他从未伤人,无论发现多少贵重物品、珠宝、现金,甚至是散落在梳妆台上的毒品,他都只拿走姑娘们的鞋子。哈维有自己的尊严。事实上,他还帮了她们的忙——在真正危险的陌生人造访之前,向姑娘们证明她们的保护措施漏洞百出。这样的探险可能不符合常规,但肯定比醉驾或让酒精毁掉他的肝脏要安全得多,也刺激得多,更让人有满足感。这是难以否认的。
哈维现在很兴奋,他听到的是她的呼吸声,还是自己的呼吸声?她不着片缕地睡着,仰卧在床上,双脚分开放在床脚。他逐渐走近,心怦怦直跳,希望她没有洗澡。她脚指甲上血红色的指甲油在床头钟发出的阴森绿光中闪闪发光,哈维痴迷地注视着她大脚趾诱人的丰满曲线。他充满期待地舔了舔嘴唇,中脑的快感中心在他抚摸她时开始超速运转。他用大拇指和食指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脚,然后把脸凑了过去。她的脚趾在他温暖的嘴唇下凉凉的。他几乎可以感觉到它们在变硬。
尖叫声如期而至,但这次是他自己在叫。随着月亮挣脱云层,他在百叶窗间洒入的光线中清楚地看到了她。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突了出来,扭曲的丝袜勒出一道深得难以想象的沟槽,诡异地嵌进她喉咙周围。他喘着粗气,惊恐地踉跄后退,努力不吐出来。他本能地向外逃走,然后在餐厅里犹豫了一下,又转了回来,浪费了宝贵的时间。
他从衣柜旁的地板上抓起那双红色细高跟鞋,尽量不看向床,径直把鞋塞进衬衣里,然后跌跌撞撞地跑向出口。衬衫下的隆起迫使他不得不将玻璃门推得更开,以便脱身。如果有人听到了他的尖叫声怎么办?门意外地发出了尖锐的嘎嘎声,金属摩擦声在黑夜里回响。匆忙中,哈维被她邻居门外的塑料垃圾箱绊了一下。垃圾箱翻倒在地,铝罐滚了一地。他用双手扶正垃圾箱,静静地站了一会儿,深呼吸着,脉搏跳动得像一匹即将出闸的赛马。几英尺外有人打开了一扇窗户。
“谁在外面?”一个低沉的声音问道。哈维慌不择路,三步并作一步,快速下楼。另一扇窗户被摇开了。
“怎么回事?”
“他在那儿!”有人喊道。
他从楼梯口一头栽了下去,跌跌撞撞,痛苦地挣扎着站了起来,蹒跚着穿过停车场,右脚踝阵阵抽痛。
他回头看去,身后灯光大盛。迈阿密人声名在外,全副武装,随时准备开枪。他不能冒险直面爱开枪的除恶大侠。当他扑向自己的吉奥车时,那双死人鞋子细高跟上冰冷的金属戳痛了他的腹部。鞋跟磨破了皮肤,他疼得面目扭曲,慌忙摸索着把钥匙插进点火开关。他的手不受控制,颤抖得很厉害,感觉花了一辈子才插进去。终于,发动机启动了。他冲出停车场,熄了车灯,飞驰而去。
车在飞驰,哈维做着深呼吸,眼睛紧紧盯着后视镜。没有人追来。他强迫自己放慢车速,控制情绪,及时打开车灯。他看到了一辆驶来的巡逻车的蓝色闪光灯。这辆车呼啸着高速驶过,向西而去,没有鸣响警报器,可能是接到了要求排险的电话。哈维哽咽着转向1号公路,与其他在深夜行驶的车辆汇合。那个充满活力的年轻女孩怎么会死呢?
她是被谋杀的。凶手一定是那个混蛋,那个他看到从她屋子里离开的男人,那个穿黄色运动衫的男人。但警察不会知道,他们会认为是他干的。他的战利品,那双他梦寐以求的红色细带凉鞋,现在正不安地靠在他的心脏上,可能会把他送上电椅。
恐惧冻住了他的血液,他不由自主地颤抖着从衬衫下拽出那双鞋,鞋跟钩住布料撕裂了衬衫。他摇下车窗,想把这罪证扔到路边,却怎么也下不了手。这不仅是因为别的驾车者或深夜慢跑者可能会看到,还因为他突然对那个活泼可爱、充满生命力的女人的最后纪念品产生了感情。那种可爱的、活泼的、绝不会多看他一眼的女人。他努力思索,他该怎么解释呢?如果警察逮捕他,他该怎么说?“我不是杀人犯,我只是个变态。”他大声说出来,却不喜欢它听起来的感觉。
这样的辩白能有多好?没有人会相信他。他最喜欢的幻想偶尔会涉及手铐,但现在手铐的形象让他恐惧。然而,他无法把她的鞋子像扔垃圾一样扔掉,就像有人把她毫无生气的身体赤裸裸地暴露在外一样。他需要喝一杯,真的需要喝一杯。口干舌燥的哈维将车缓缓驶入“最后的机会”酒吧停车场,但在熄火之前又改变了主意。喝酒不是办法,旧病复发对他的处境没有任何帮助。他需要清晰地思考。他把车开回街上,驶向花园大道。戒酒互助会就在那里,参加的大部分人是餐馆员工和机场雇员,他们的工作在午夜或更晚些时候才结束。
偌大的房间散发着光亮、友谊和新鲜咖啡味。他很高兴在人群中看到帮助人菲尔。
哈维坐着听旁人反思分享,尽管晚上很凉爽,空调也在运作,但他还是出了一身汗。他想知道为什么在佛罗里达州,即使天气舒适,也没有人愿意关掉空调。轮到他的时候,他流利地完成了前面的步骤,然后开始说:“你们不知道,我刚才差一点就又去喝酒了。”他摇了摇头,用手指捋了捋头发,二十六岁的他头发已经稀疏了。“今晚发生了一些事情。”一位名叫艾拉的成员精明的目光在哈维的破衬衫上停留了一会儿,似乎做了一番揣测。“老毛病差点让我惹上大麻烦。”哈维舔了舔嘴唇。尽管喝了咖啡,他还是觉得口干舌燥。“人总是会不时犯老毛病,然后给自己带来麻烦。”他环顾四周。有几个他不认识的人在场。“今晚,我只是想……”哈维的目光继续游移到房间后面的咖啡桶,那个穿黄色运动衫的男人正站在那里看着他。
哈维几乎被自己的话哽住了。“我得走了。”他喃喃地说。他的帮助人叫着他的名字,但他已经出了门。
*
“露珠”酒馆很安静,满是节疤的松木吧台边有几个常客,电视上播放着一部很老的武侠电影,一些姑娘和小伙子们在里屋打台球。哈维一口吞下第一杯酒,很快又喝了一杯,然后坐下来端起第三杯酒,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在酒的味道上,避免想别的。酒馆的双开门打开了,新鲜的空气和街道上的声音伴随着一个新来的客人涌了进来。吧台前有十几张空凳子,但新来的客人选择了他旁边的一张。哈维在抬头之前就知道是谁来了。
“很高兴在这里见到你。”穿着黄色运动衫的男子咧嘴笑道。
哈维不安地扭动一下身体,努力看起来很随意,他的胃剧烈翻腾着。“就想喝口酒。”
“我也是。”那人停顿了一下,点燃了一支烟,“我只能在戒酒会接受这么多熏陶,不然我简直想去粪坑里打滚。”他看着哈维,“他们说让人喝醉的往往是第一杯酒。”
“我喝第三杯了。”
酒保徘徊着,等待接受点单。“一杯杰克丹尼尔威士忌纯酒,”新客人说,“再给我这位朋友来一杯。”他端详着哈维的酒杯,然后抬起那双像蛇眼一样冷硬的内双的眼睛。“你喝的是什么酒?”
“斯托利威士忌混马提尼,十二比一。”
“我喜欢和投机的人说话。”穿黄色运动衫的大个子在他们的酒送来时,把一张二十美元的纸币扔到了吧台上。
哈维不知道,如果他决定逃跑,能否成功跑出大门。他也许能逃出门去,但来不及逃进车里。这个凶手有武器吗?这个大个子冲过来追他之前,会停下来拿零钱吗?如果哈维成功上了车,那人肯定会看到他开的是什么车,还有他的车牌号——如果他之前还不知道的话。他被跟踪了吗?还是那个大个子有条不紊地检查了附近的每一家酒吧?这个点儿,哈维的小吉奥很容易在没有目击者的情况下被逼得掉下马路。他可以报警,但他怎么解释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谋杀现场呢?他可能会比凶手在监狱里待得还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