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讲究的大老粗
作者: 〔美国〕巴布·戈夫曼好讲究,爱动手,大老粗,用这三个词来描述我的丈夫最为贴切。
结婚前我就知道他是个讲究人。过去,我喜爱这个特质。喜爱他说到做到,准时出现在我家门前,手拿一朵红玫瑰。喜爱他衣着整洁,衣服像是刚熨烫好。
最重要的是,我喜爱他来自南方。我人生的最初十年是在佐治亚州度过的。在爸爸带着我们去往密歇根州前,我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去其他地方生活。途中,他因暴风雪死在了高速公路上。之后妈妈再婚,继父是个脾气暴躁的酒鬼。我做梦都想逃离,搬回家去,搬回南方。但我没办法回去,直到吉米出现。他用婚姻和弗吉尼亚的房子诱惑我,我上钩了。抛开不愉快的记忆,回到故乡,对我来说有着莫大的吸引力。更别提由于爸爸的遭遇,我再也不想铲雪了。
但是好多事我并不明白。
吉米第一次打我时,外面正在下雪。那是一场软绵绵的雪,雪花像小棉球一样从天而降。那天晚上吉米下班回家之前,我没想到要清扫门前的路。在密歇根州,这么薄的积雪我们不会去清扫。
我听到他一边开门一边嘟囔。他的裤子湿了,脸很红。
“我整天在外工作还房贷,让你待在家里,这还不够吗!”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连贯的话。“让”这个字眼很有意思。我待在家里其实是吉米的主张。他是个开明的男人,支持已婚女性外出上班,不过他只对别人的妻子开明。我俩认识的时候,我在吉米就读的法学院附近的一家苍蝇馆子做服务员。他喜欢我为他服务。只为他。
“该死的,艾米莉亚,”他喊道,“我在车道上滑倒了,都是因为你没清扫路面。你害我在邻居面前出丑了。看看我的裤子,都脏了!我不会惯着你。”
他抡起右臂,我还没有反应过来,拳头已经落在我的肚子上。
我从那时起就知道要注意天气。
那天挨打后,我一整夜都在想该怎么办。我不想回到妈妈身边。继父和吉米没什么两样。我没钱搬出去住。我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吉米控制着一切。连房子都在他的名下。第二天一早,吉米一副愧疚的模样,给我送花,说不会再有下次了。我信了。
我猜我从妈妈那里继承了睁只眼闭只眼的本事。
所以我继续打扫房子,为他熨烫裤子。吉米和朋友们每个周日都会一起看足球、棒球或是电视上的任何体育赛事,我则准备了足够的啤酒和薯片,保证他们能够尽兴。每次天气变坏时,我都会感觉自己的胃在搅动。
现在你可能想知道,一个人怎么能既挑剔又是个粗人?事实证明没那么难。结婚不久,吉米就经常在晚上和朋友外出,说是为了生意。他刚开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需要交际。但我心里清楚,他喜欢喝酒和讲黄色笑话,但他会确保自己在做这些事时看起来得体。唉,如果你父亲是县法官,估计你从小就知道面子上好看有多重要。这解释了为什么他从不打我的脸。无非是不想留下证据,惹来镇上的闲言碎语。
我早就应该离开他。我现在知道了。我在第一个下雪的日子就知道了。但有些东西总是让我退缩。我身无分文,也无处可去,又很害怕一个人生活。总有某种愚蠢的理由。
主要是,我不想让女儿夏洛特在一个破碎的家庭长大。她爱吉米,而我可以忍受殴打。我可以为了她承受这些,就像妈妈为了留住现任丈夫而忍受他的殴打。我也不能苛责吉米。我知道他喜欢一成不变,所以我应该尽最大努力让房子保持原样。自从夏洛特长大搬走,离开吉米的想法就在我的脑海中渐渐模糊起来。他是我的丈夫,不管怎样,妻子应当和丈夫同心。
我也不想让你误会。我们之间的糟心事很多,但也有不少好事。吉米有时非常贴心。他总是在我生日那天带花回家。每逢结婚纪念日,我们会穿上正装出去跳舞。而对夏洛特,他宠得很。当她对他微笑时,他似乎发自内心地开心。值得称赞的是,他从未对她动过手。如果这种事情发生,我几年前就会和他一刀两断了。
我想,如果以下两件事没有同时发生在吉米身上,我会永远忍受他。其一,他父亲在两年前的夏天去世后,吉米用继承的遗产还清了房贷,所以我们每个月的开支突然少了很多。房贷还清了,银行里也有了存款,我不再真正需要吉米了。如果他出了什么事,我可以把他的律师事务所卖给和他关系不错的任何同行,然后舒舒服服地过日子。
其二,他勾搭上了曼迪·罗斯顿,一家小餐馆的服务员。我确信这是吉米第一次出轨,尽管我们已经结婚30年了。老实说,他在那之前一直不敢乱来。他爸爸是个老古董,听不得吉米在外乱搞的传闻。老人去世一个月后,超市收银员格拉迪丝悄悄告诉我,有人看到吉米和曼迪在郊外的六号旅馆同进同出。她认为我有必要知道这件事。她就是那么热心肠。
我花了很长时间来思考如何应对这件事。我习惯了被打,但不习惯被众人当成傻子。我不打算忍气吞声。我觉得我和吉米一样在乎自己的脸面。
所以我跟踪了吉米一个星期,以确认格拉迪丝的话。她当然是对的。格拉迪丝向来都是包打听。我一直认为她在那家超市工作屈才了。她该做报社记者。
发现吉米和曼迪在他的车后座上亲热时,我气疯了。车停在旧木材厂附近的一条土路上,谁都能看到。她一定让他想起了当年的我。漂染的金色头发,浓妆艳抹,也是个女服务员。他不仅对我不忠,而且可以说是出轨了我的双胞胎姐妹。
她图他什么呢?就是图他的钞票。吉米的魅力止步于此,他的样貌不如年轻时候了。就算染了头发,时不时健身,还是能从脸和肚子上看出他这些年喝了不少酒。曼迪一定是奔着他的钱来的。我们的钱。见鬼了,她25岁,他55岁。你来做做这道算术题。
偷走吉米已经够过分了。我不可能让那个风骚的女服务员把魔爪伸向我的钱。
我首先想到的自然是离婚。但鉴于吉米的职业和他父亲犹在的声望,我知道吉米有的是办法收拾我。此外,这是个小镇,就算我在这里住了30多年,还是被视作外人。
更别提吉米从来不让我交朋友。他喜欢我在家听他使唤。
我本可以离开他,我想。收拾好行李,搬到州的另一头和夏洛特一起住。住在山里,而不是在切萨皮克湾湾口。但我在我们的房子里待了那么久,房子的尾款已经付清,我不想离开它。我希望夏洛特可以在放假时回到她儿时的家。我的孙子孙女有一天会回忆起我时不时买的一些漂亮的陶瓷小雕像,就摆在客厅的壁炉上。但这会让吉米火冒三丈。他说,我不会精打细算,总买贵了。好吧,我现在算了算,如果我找份售货员的工作就能负担得起家用。另外,每天都有地方可去,比整天待在家里看电视强得多。电视上全是脱口秀节目,看多了大脑容易变得迟钝。
因此,我只有一个选择。我必须杀了他。
请注意,不是马上。因为我刚刚得知这桩婚外情——格拉迪丝肯定会把这件事公布于众——如果吉米这会儿死了,我会迅速成为头号嫌疑人,甚至比教会聚餐时八卦传播的速度还要快。不,我必须等待时机,但也不能等太久,因为曼迪正准备取代我上位。
我必须想办法让事情看起来像场意外。这并不容易。尤其是我现在满腔怒火,只想把刀子插进他的胸膛,一圈一圈地搅动。我也想过用雪铲砸他的头。吉米对我的殴打总是在冬天变本加厉。不知何故,我从没把车棚和前门之间的走道铲得让他满意过。
发现吉米和曼迪在一起几天后,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想着那把雪铲,以及爸爸是如何在那场大雪中死去的。我突然有了灵感。
办法很简单,简单得让我有点害怕。唯一的难点是时机。我必须等到冬天,等一个下暴雪的晚上。
现在你可能不同意我的计划,但上帝允许了,因为去年他给我们早早送来了那场暴风雪。要知道,弗吉尼亚州并不经常下大雪,尤其是在12月。
那天早上,在听天气预报时,我的手臂传来轻微的刺痛感。一股强烈的东北风将袭击海岸线,并对海湾造成严重破坏,预计会在深夜迎来至少6英寸的降雪。那对我的计划来说就太晚了。我等了整整一天,希望暴风雪能来得更快些。
到了晚饭时间,雪还是没有下起来。我满怀希望,为吉米做了一个烤过头的肉卷。我知道这会惹怒他,让他像往常一样去酒吧,尽管暴风雪即将来临。吃饭时,我开始喋喋不休地谈论脱口秀主持人奥普拉。天哪,他讨厌奥普拉。就这样,他很快离开了。正合我意。
7点,在他离开大约20分钟后,雪开始纷纷扬扬地下起来。与他第一次殴打我那日的雪不同,这次下的是大雪。我担心,也许这雪下得太大太快了,上帝不过是在捉弄我。如果足够小心,吉米可能为了避开糟糕的路况提前回家。我没有其他方案,我已经下定决心要杀了他。我不想继续在镇上沦为笑柄了,一天都不想。
所以我跪下来,祈祷。祈祷吉米和他的朋友们玩得酣畅,这样他就不会担心路滑,而是等到大约11点,他往常回家的时间,才慢慢开上车道。我祈祷他能一如既往地做三点式掉头,自从20年前他在高大的灌木丛旁边建了那个车棚后,他每天晚上都会这样做,在遮阳篷下倒车入库。这样早上他就可以跳进去,快速驾车离开。而且由于他喝得醉醺醺的,这种技术性的操作他得尝试好几次,让他累得很,所以他在进屋前会在车上打一会儿盹。
我向上帝祈祷,又担心魔鬼会回应。
到了9点半,我觉得有点信心了。雪下的时间够长了,吉米还没有回家。我抓起那把顺手的铲子,走向车道。我铲起一堆堆雪,把雪拉到车棚里,堆在停车位两侧和后方,直到只剩下一块椭圆形的空地,足够让吉米的车进去。我确保在车棚后面堆上更多的雪,这样,在车的排气管后面就会有一个坚实的雪堆。
接着,我为车棚通往房子的走道铲雪,但只是敷衍了事。我必须让它看起来像已经铲了一些,没必要铲干净。以后再也不用铲雪了。我在走道上留下了足够多的雪,吉米看了不会想直接进来,而是选择在车上眯一会儿。吉米不喜欢在雪地上行走,尤其是当腿脚不怎么听使唤时。那天晚上很冷,他应该不会熄火,继续让暖气开着,先休息一会儿再蹒跚走到门前。
这是计划的关键一环。
快11点时,我溜进了屋。唉,我时间掐得太紧了。铲这些雪比预想的费时更多。我扭动着脱下牛仔裤,换上法兰绒睡衣。关灯后,我上了床,在床上打了个滚,这样就算吉米进来了,我看起来也像一直在睡觉。
但我根本睡不着。
我打算看着。
听到吉米的车轰隆隆地开上长长的车道,我悄悄走到窗前。我一直在黑暗中,眼睛已经适应了,可以清楚地看到外面。
吉米的车来回移动,次数比平时要多得多。我没有意识到车道的冰结得那么厉害。天哪,看起来车在打滑,永远到不了车棚。那他就会把车留在车道上,直接进门。天哪,那样他一定会很生气。
我屏住呼吸,时间仿佛停在这一刻。最后,感谢上帝,吉米到了车棚,开始三点式掉头。车又滑了一下,我吸了口气。有趣的是,尽管一切正按计划进行,但在认为他可能会受伤时,我还是会为他担惊受怕。人心就是如此古怪。
我差点冲出去喊他进屋,但想起了曼迪,想起了全镇人对我投来的怜悯目光,想起了这些年来挨的打。我原地没动。
吉米试图倒车,车轮转动起来。他一遍又一遍地发动引擎,车胎却一直打滑。我确信灰心丧气的他随时都会放弃,然后进屋把怒气发泄到我身上。恐惧逐渐在胃里积聚,这时车往后一冲,尾部直接撞上了雪堆。随后,吉米关掉了灯。他就像我的提线木偶一样,瘫在座位上。这很奇怪,因为吉米通常会爬到车的后座小睡。我猜他喝得太多了,只要一挪动,胃就受不了。这不重要。他喝多了,对我来说反而更好。
他可能在两分钟内开始打鼾,甚至在一氧化碳集聚之前。我想警察会判定这是一起事故。这里的人怎么会知道雪能把排气管堵成这样呢?我们这儿几乎没有下过这么大的暴雪。
在看到吉米打了30分钟的盹还没有动静之后,我蹑手蹑脚地上了床,像个婴儿般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太阳透过窗子照进来,窗外的雪让光线格外明亮。我穿上厚厚的大衣和雪地靴,拿起铲子,向车棚走去。我必须让找到吉米的过程看起来很真实。
“吉米!”我大喊,想让在外面铲雪的每一个邻居听到,“你也太傻了。到底在想什么?在车里睡了一晚上?会被冻死的。”
我拉开驾驶室的门,尖叫一声。听起来很真实,要我说的话。吉米脸色发青,身体僵硬,眼睛闭着,头垂在右肩上。难以相信他再也不能对我动手了。我冲进屋,叫了救护车。救护人员过了一段时间才赶到。路况相当糟糕。这对我很有利,因为雪已经开始融化。我希望排气管后面的证据也在消失。但我不敢检查,怕留下脚印。
救护人员宣布吉米死亡后,警察和法医很快就来了。我站在门口的路上,双臂交叉在胸前,风呼呼地吹进外套。我假装没有注意到,装出悲痛欲绝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