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的亲吻
作者: 沙石1
先来自我介绍一下。
我叫彼德,姓刘,刘邦的刘。听我爸说,中国的汉朝曾经是我们刘家的天下。不过那是两千多年前的事情。现在我这个刘氏子孙,随着我爸我妈沦落美国。我是旧金山约翰逊高中高二的学生。你好!握手。拥抱。
拥抱是美国人的礼节,这谁都了解,但我这个在美国长大的人特别不喜欢拥抱。在我看来,在公共场所拥抱的人个个都是傻瓜。不过今天有所不同。今天是我十六岁生日,我希望和世界上所有的人拥抱。我说的是所有的人,包括我真心喜爱的人,比如我妈;也包括我不得不喜爱的人,比如我爸;还有我根本不喜爱的人,比如住在我家隔街房子的那个白人老头,汤姆。
出于某种原因,我特别讨厌汤姆老头,正像我讨厌大多数人一样。其实他也没有什么特别不好的地方,每次见到他牵着他的哈巴狗在街上溜达,他都主动对我说“嗨”,然后就问我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我是中国人!这件事已经告诉他上万次了,他还是一问再问,也不知道他是真没记住还是装没记住。总之,他真他妈的是个老糊涂!更为可气的是,每次得到我的回答后他总会摇摇头,说你们亚洲人面孔都一样,见过了一个人就等于见过了所有人。虽然这是句玩笑话,听上去却有些歹毒。汤姆老头他心里是怎么想的,我用脚趾头想都能想清楚。不过今天是我十六岁生日,我要用美好的态度对待这个世界。我想告诉汤姆老头的是,我是中国人,我和他是一样的人,他不要以为他高人一等。一想到这些,我就兴奋。心情一激动,思想就迸出灿烂的火花。我不由得想起凯萨琳娜,几天来我总是想着她。凯萨琳娜是我们班上的女生,她漂亮得像个小妖精。多年前,我还小的时候,我经常听我爸讲《西游记》的故事,那时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猪八戒,长大一些后崇拜孙悟空,但长到现在这把年纪,我却迷恋上了白骨精。
早晨一觉醒来,我躺在床上,盯着我家的天花板发呆,近来我总爱盯着我家的天花板发呆。不知为什么,头顶上那块洁白光滑的平面总能引起我的联想。今天是我十六岁的生日,在美国这是一个特别重要的日子。说起来我在这个地球上已经生活了十六个年头了。十六年的日日月月,十六年的风风雨雨,想想看,这是什么概念?在我发呆的时候,天花板上那块洁白光滑的平面出现了各式各样的生活场景,有的是发生过的事,有的是正在发生的事,有的则是永远也不会发生的事,我家的天花板就是这么神奇。
正像我说过的,在美国十六岁生日是人生重大的日子,就如同出生日,结婚日,死亡日,哦,还有离婚日,都是人生的里程碑,值得特别纪念一下。按照美国法律规定,一个人从十六岁生日那天起可以合法工作,可以合法开车。此外,民间还有一些不成文的规矩,也就是约定俗成的传统习俗。比方说,一个人到了十六岁可以拍拖,交男女朋友,可以发展两性关系,虽然不是什么硬性规定,但人们,不管是男是女,都愿意遵守它。作为标志性的仪式,一般在十六岁生日这一天,年轻人都要亲吻一下自己心仪的姑娘,前提是要有一个姑娘愿意接受你亲吻。这多少也解释了几天来我心里为什么像长了草。话说回来,焦虑烦躁已经伴随我好长时间了,特别是这一两年来,我的心情总是不好,不但看别人不顺眼,连自己都看不顺眼,这是一个难以解释的现象。尽管如此,我在学校是出了名的好学生,从上学前班时起到现在,我的学习成绩一路领先,所以我在同学们中间得到了全A学生(straight-A student)的美名。维持了十多年的全A记录,想想看,这是什么概念?不过做个好学生也不是没有缺憾,它时常让我远离群体,像金字塔尖上的那块石头。为此我苦恼过,伤心过,还不止一次地想放弃在考试中得A,想像个坏孩子一样舒舒坦坦地过活。有的时候为了证明我并不完美,我也有能力发坏,我会说些脏话,诸如“他妈的”,“狗娘养的”等等。
起床后,我匆匆洗漱,然后来到厨房,准备吃些早饭。我妈看见我,便操着带京腔的英语跟我说了声“生日快乐”。老实说,我特别不喜欢听我妈说“生日快乐”,尤其不喜欢听她用英语说“生日快乐”,可是要让我妈不用英语说话的唯一方法是不让她说话,可是看在上帝的份上,这是绝对不可能的。说话对我妈来说就如同吃饭喝水一样重要。还有我爸,让他喝稀饭时不出声也是办不到的。我爸,这个自认为是刘邦后代的人,一日三餐离不开白米稀饭,可以说喝稀饭是他的宿命,来美国这么多年了,他一直没法儿喝冰水吃蔬菜色拉。
看见我一张不阴不晴的脸,我妈露出慈母般的神情,作为回应,我给了她一个拥抱。我妈是我十六岁生日这天第一个接受我拥抱的人。我爸站在一边,怀着期待的心情等着我的拥抱,可是一想到他喝稀饭的样子,我就提不起兴致。我走进卫生间,关上门,像避难一样避开和我爸的拥抱。
2
我妈一边给我准备早餐一边跟我唠叨,说从十六岁生日这天起你就长成成人了,在这个特殊日子里你有什么心愿就说出来,我和你爸一定答应你。看着我妈那一本正经的表情,我差点儿笑出声来。她凭什么处处为我着想?她为什么总要把我捧上天?而且总是把我的生活琐事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我当好学生,已经当了十多年了。十来年里,我每天早早起床,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别的不会做,就会在考试中得A,从同学那里得到的只有羡慕嫉妒恨,可是在我十六岁生日这一天,我却不知道自己要什么。
想到这些,我的心乱得要命。不过,对于我妈递过来的橄榄枝,于情于理我都要做出善意的回应。看着挂在我妈我爸脸上那种渴望的神情,我终于说出了憋在心里的话。我说从五岁进学前班的时候到现在,我已经当了十多年的优等生,这其中有收获,也有付出,如果要问我有什么心愿,我最大的心愿是当一次坏学生,今天我想逃学,不去上课。你是没有看见,听了我这番话,我妈脸上那个受到惊吓的表情。她张着嘴,下巴差一点掉在地上。还有坐在餐桌旁喝稀饭的我爸,他简直被吓呆了,把手里喝稀饭的勺子悬在空中。看到他们二老这般痛苦的样子,我的心软了,我开始检讨自己。他们都这把年纪了,我不该让他们承受如此沉重的打击。
离开家前,我妈把一件夹克衫披在我身上,说今天天气冷,你务必要多穿些衣裳。说句不应该说的话,我妈她上辈子一定是个冻死鬼,她一天到晚地叫冷,即使是夏天,只要天上飘过一朵云彩,遮住了太阳,她就开始叫冷。天真冷,天真冷,快多穿些衣裳。今天是我的生日,我不愿意让她失望,我要用实际行动赢得她的欢心。我穿上夹克衫,脸上尽量露出笑容。
一般说来,我这人不喜欢笑,包括我对别人的笑和别人对我的笑,都会让我很不舒服。笑,对我来说,常常是违心的,虚伪的,人可以运用各种技巧表演出各式各样的笑,而只有哭,只有感激涕零似的哭泣,才是人的真情流露。基于这个看法,我很少笑,即使遇到可笑的事情,我也总是板着面孔,加上我的脸本来就很平坦,学校的同学都说我的表情像紫禁城的城墙。对此,我已习以为常,不习以为常又有他妈的什么办法呢?说我的脸像一堵墙?没错,他们说对了。我想告诉他们的是,生活道路上本来就会遇到许多墙,虽然我有时也要面对屋顶上的天花板,但那可以被认为是与地面平行的墙。
今天是我十六岁的生日,希望好事会发生在我身上。
我骑上那辆十一变速的自行车飞快前行。天上飘着晨雾,这种不阴不晴的天气是旧金山的城市标签。车轮压在地上的湿草和树叶上,发出沙沙沙的声响。运行中的自行车给我带来快感,吹在脸上的晨风带着几分善意。今天是我十六岁的生日,无论如何好事也应该发生在我身上。
走过汤姆老头家门口时,我刻意停了下来,等着他和他的小哈巴狗出现。一些话我要跟他说说清楚。比方说我不喜欢他对我说话时用那种高高在上的语气,还有他脸上那种阴阳怪气的表情。他以为他是谁?他凭什么总问我是什么人?除此之外,我倒是想看看汤姆老头的哈巴狗,我特别喜欢汤姆老头的哈巴狗。每次见到我,它都会向我汪汪汪地叫几声,还要向我这边扑过来,无奈狗链的另一头攥在汤姆老头手里。哈巴狗一脸无奈又无辜的神情,总是唤起我的同情。可是汤姆老头的房门死死地关着,房子里没有一丝动静。看来汤姆老头和他的小狗总是在我不愿意他们出现的时候出现而在我愿意他们出现的时候不出现。这是什么世界?这个世界为什么总是跟我作对?他妈的!狗娘养的!
3
一进校门,我就看见凯萨琳娜朝着我这边走来。我的心悸动了一下,看来我今天运气不错,好事情也许真的长着眼睛。
正像前边说过的,凯萨琳娜是我的同班同学,尽管她漂亮得像个小妖精,但她不是那种跟你眉来眼去而又找不到感觉的女生。她身上具有许多与众不同而又让人珍惜的东西。首先,她是我们学校啦啦队的队员,信不信由你,她的腿能一家伙踢过头顶,而且不打弯,想想看,这是什么概念?也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凯萨琳娜踢腿的动作,我就脸红,心里就发慌。这就是为什么她常常出现在我家天花板上那块洁白光滑的平面上。还有她那一头耀眼的金发,像落日时旧金山海面翻滚的浪花。她的白皮肤经过日光的沐浴而呈现出古铜色。据说这种受过日光浴而变色的美女在模特市场上是抢手货。像凯萨琳娜这样的小妖精,不要说亲吻,就是和她生孩子我都愿意。不过这只是我的心愿而已。我知道一个人的心愿和现实之间存在着像地球和月亮一样遥远的距离。今天是我十六岁的生日,我应该让好事情发生在我身上。
我把自行车推进存车棚,架在车架上,锁好,然后向凯萨琳娜走去。
越是和凯萨琳娜接近,我越是局促不安,她身上的气场让我心跳加速,也不知道是提高的体温让我情绪高涨,还是高涨的情绪让我体温升高,反正两种能量在我体内彼此碰撞,产生出强烈的冲动。这时我注意到凯萨琳娜身边围了一群人,有女生,但更多的是男生,他们簇拥着她,众星捧月一样。这么多人看着我,乱七八糟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一种压力让我快要窒息,不要说和她说话,就连抬起头正视她一下都觉得困难。我生性腼腆,脸皮薄,害羞,这是无法改变的天性。倒是凯萨琳娜十分大方。她对我说了声“嗨”,还称呼我“Smart Cookie”(聪明小子),不管在什么场合,她总喜欢称呼我“聪明小子”。每次听到,我心里总是又苦又甜,还有点酸。
正当我思考着如何和凯萨琳娜展开对话的时候,人群中走出一个人来,他两脚生风地走到我跟前,我定睛一看,原来是身高体壮的安德森。他的突然出现让我扫兴,此时此刻我最不愿意见到他。安德森也是我的同班同学,是班上同学中我最不喜欢的人,没有之一。我不喜欢他的原因有许多。首先是他的长相。虽然他浑身上下粗糙不堪,却赢得了许多女生的欢心,原因是他一身的腱子肉让他获得学校美式足球队主锋(quarterback) 的位置,对他来说这他妈的犹如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而最让我气不过的是,别看他学习成绩一团糟,但凭着体育明星的地位,让他得到一大群同学的拥戴,特别是那些头脑空空的漂亮女生,都喜欢跟他接近,甚至以跟他勾肩搭背为荣。
安德森站在我前面,很自然地把手搭在凯萨琳娜的后腰上。他的这个动作让我难以承受,以他的身材体量,依偎在他跟前的凯萨琳娜就像被狗熊搂抱在怀里的一只小鸡,可是不对,我不应该用“小鸡”来形容凯萨琳娜。我有心告诉安德森,让他把手拿开,放到别的地方去,可是凭着我瘦小的身躯,我没有和他讨价还价的筹码,我只能用沉默来表达心中的不满。
这时安德森发话了。他说:“这不是彼德刘吗?你这个讨老师喜欢的乖学生站在这里干什么?你应该到图书馆去做那些难解的数学题才对。哎呀,对了,我有个几何问题要请教你:等边三角形的哪个边最长?”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哄笑。我的脸肯定涨得通红,我这人总是用涨红的脸来表达我的愤慨。我有心离去,可是又不想这么快认输。幸好凯萨琳娜出来为我解围,她总是在我需要的时候出来为我解围。凯萨琳娜说:“闭嘴,安迪,不许你这样羞辱彼德。”然后转过头来对我说:“彼德,你别在意,安迪这是嫉妒你。”
我注意到凯萨琳娜在用安德森的昵称“安迪”称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