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妇车祸受伤,能否索赔误工费
问:
我在生育孩子后就辞职回家全身心照顾孩子、操持家务。前段时间,我在驾驶电动自行车采购日常用品的途中,与许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我倒地受伤。交警部门认定许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我无责任。经医院诊断,我软组织损伤、桡骨骨折,后进行了门诊石膏固定术治疗。医嘱中明确提到,我有骨折再移位和骨不愈合的风险,建议我休息120天。由于丈夫工作很忙,我只好请保姆来操持家务。我要求许某和保险公司赔偿我的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和误工费等损失,而许某和保险公司都反驳说:“你只是在家里做家务、带孩子,又没有收入,不存在误工费损失。”请问,我有权索赔误工费吗?
答:
虽然当前我国民事法律中尚未有专门条款针对家庭主妇索赔误工费的明确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认可家务劳动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为家务劳动的经济价值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本案中,你虽然没有直接的经济收入,但你在家里照顾孩子和做家务也是有经济价值的,不仅对其他家庭成员的正常务工收入具有支持和保障作用,也节省了家庭开支,而且你在受伤休养期间雇请保姆产生了额外开支,可见整个家庭的收入和开支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因此,你索赔误工费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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