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任司法部长

作者: 张茜茹

号称“江南名士第一巷”的常州青果巷,簪缨世家聚居,革命志士瞿秋白、语言大师赵元任、经济学家周有光都出生在这里。1900年,青果巷里诞生了一个女孩,她后来成为近现代中国杰出的法学家、政治家、女权活动先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首任部长,中国妇女运动领袖之一……她就是史良。

在激流中成长

史良出生在一个清贫的书香门第,家中兄弟姊妹八人,仅靠父亲教书的微薄薪资度日。史良幼年时在家中随父读书,她被屈原、文天祥和史可法等民族英雄的爱国精神和民族气节所感染,渐渐形成了独立有主见、敢抗争善作为的性格。1914年,大姐参加工作后,史良才有机会踏入学堂读书,她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在武进县立女子师范学校读书的史良被推举为学生代表到南京参加爱国集会,组织学生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罢课和抵制日货运动,还作为领头人对外宣传演讲。期间,她如饥似渴地阅读《新青年》《改造》等杂志,思想上颇受启发,并带头发动学潮,驱逐不学无术的老师,遭受军警逮捕。这既是史良成长初期面对现实不公的奋起反抗,也是她走上革命道路的动因。

迈上革命道路

1923年,史良考入上海法政大学。中国的律师制度始于民国初年,因就业艰难,初出茅庐的史良只能暂时放弃本职,从事行政工作。没过多久,生性正直的她就被国民党官僚上司诬陷,以“思想问题”罪名入狱。这是史良第一次坐牢,她却庆幸这狱中的两个月,因为和不少共产党员、革命人士关押在一起,看到他们为信仰、民族和民众宁死不屈,看到当时中国司法的黑暗,嫉恶如仇的史良从迷梦中惊醒。

因证据不足,史良经老师董康出面邀请蔡元培保释出狱。随后,她坚决投身律师职业,凭借过硬的专业素养成为著名律师,同时承担起养家的重任,给了歧视女性的旧社会封建思想一记响亮耳光。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了我国东北三省,全国各地掀起了抗日救国运动。次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史良参加了上海各界妇女组织的集会游行,结识了宋庆龄、何香凝等知名爱国人士,思想上受到鼓舞和激励,更加坚定地投身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反对国民党政府卖国投降的火热斗争中去。

两年后,发生了一件让史良永生难忘的事情,那就是营救被捕入狱的施义。经过不懈努力,案件取得初步胜利,但因叛徒出卖,蒋介石以“手谕”强令押解施义到南京后未经审讯就枪决。后来,史良才得知施义就是领导地下斗争的中共中央委员邓中夏。虽未营救成功,但这一经历让史良深刻认识到国民党反动派对中共党员的残酷迫害,国民党的法律只不过是其维护自身统治的工具。从此,史良与中共地下党结下了不解之缘,担任他们的辩护律师。为方便办理此类案件,史良参加了中共上海地下组织互济会,由此经手了很多案件,其中不乏有关妇女、婚姻方面的案件,令她深知当时中国妇女所承受的压迫。这些亲眼所见的一桩桩实例成为她日后工作中的宝贵资料,促使她进一步认识到,一个社会只有妇女解放了才能称得上是真正解放的道理。

“七君子事件”的唯一女性

“七君子事件”是史良的重要标签之一。1936年5月,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在上海成立,史良和宋庆龄、何香凝、沈钧儒、邹韬奋等人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救国会向全国各党各派发表宣言:立即停止军事冲突,释放政治犯,制定共同救国纲领,建立一个统一的抗日政权等。为纪念“九·一八”事变五周年,上海民众举行了一次规模浩大的示威游行,救国会领导人积极参加。武装军警对活动群众大打出手,史良在一群工人的保护下才侥幸捡回一条命。急于清共的国民党当局开始大肆抓捕共产党员和爱国进步人士。1936年11月,南京国民政府以危害民国罪在上海逮捕了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史良、李公朴、王造时、沙千里七位救国会领导人,移送到江苏省高等法院羁押。由于七人都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因此被称为“七君子事件”,史良是其中唯一的女性。此事件引起国内外极大反响,何香凝、胡愈之等十六人发起“救国入狱运动”,宋庆龄还专门到女监探望史良,鼓励她坚持斗争。

史良与六十多名女犯被关押在一起,和社会底层的劳动妇女朝夕相处,中国底层社会的黑暗让她震惊。她一面为七君子的“爱国有罪”研究对策,一面热情地帮助女犯们分析案情,教她们读写,宣传抗日救国的道理。史良曾说“这是我生平最忙碌的时刻之一”,她在狱中写道:“除非把我幽禁到无人的荒岛,我才没办法宣传和抵抗侵略者的残暴。但是,我还要设法训练不害人的野兽,准备有一天替(与)侵略者做最后的决斗,因为侵略者的残暴实在超过野兽百倍。”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标志着中国全民族抗战的开端。迫于全国人民的压力,七君子恢复了自由。

新中国人民司法工作的开拓者

1949年6月,史良应邀奔赴北平,参加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周恩来就新政协委员名单的酌定问题征求史良意见,史良提出:“旧政协我没有参加,基本上没有妇女代表,希望新政协能够注意到妇女代表名额。”新中国成立后,史良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第一任部长和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还被选为全国妇联执行委员、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会委员、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通过法律来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是史良的毕生志愿,为此,毛泽东曾鼓励她说:“没有关系,你做好了,有党的支持。”史良以强大的勇气和韧劲开拓司法工作,开创了新中国的公证工作,培养了第一批公证员,并在上海、哈尔滨、沈阳等一些工商业发达的城市首先开展了公证工作。现在,全国各地遍布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这都彰显出史良在20世纪50年代的真知灼见。

史良在担任司法部部长后,第一个参与主持的最重要的法令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为了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她倾注了大量心血,并坚决主张在法律中规定妇女一方也有提出离婚的权利。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诞生,这部被毛主席誉为“有关一切男女的利害,其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法律,打破了千百年来对妇女的歧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项重大社会改革,对于妇女解放具有重大意义。史良到基层检查《婚姻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应该重视并解决的问题。她勉励做妇女工作的同志:“要使《婚姻法》的条文变成事实,还需不断努力。妇联是妇女的娘家,我们妇女干部要为广大妇女撑腰,要理直气壮,大声疾呼,要支持她们同封建势力作斗争!”

史良一生为民服务,争取男女平等和妇女权利,自己却淡泊名利,把一切都陆续捐献给了国家。1985年9月6日,史良逝世,享年85岁,没有留下任何遗产。邓颖超曾这样评价她:史良以自己的形象树立了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范例,无愧为中国共产党的老朋友、光荣的爱国民主战士、杰出的女革命家。

(作者:江苏省妇女事业发展研究中心 张茜茹)

编辑 许宵雪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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