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游戏充值,是不是“挥霍”共同财产?
作者: 秦风男方痴迷打游戏,对家庭不管不问,女方忍无可忍要求离婚,可是在分割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时,两人出现了分歧。男方打游戏的充值金是合理消费还是“挥霍”共同财产,双方争议不下,法院将如何认定?
丈夫痴迷游戏,小夫妻起风波
周飞住在江苏省扬州市某区。2022年下半年,经家人再三催促,周飞与在同城超市工作的倪雯雯相亲。刚见面,周飞就直言不讳:“我是典型的‘宅男’,你会介意吗?”倪雯雯好奇地问他“宅”到什么程度,周飞回答自己很少出门,喜欢在家里听听音乐,看看书,偶尔打打游戏。对此,倪雯雯表示这是良好的生活习惯,自己完全没意见。
两人都将近30岁,各自父母都很着急,因聊得还算顺心,短暂且见面次数不多的相处后,他们就登记结婚了。周飞没有固定工作,偶尔在网上接单做网络维护工作。好在他家有门面房,周飞的父母对倪雯雯说:“一铺养三代,他找不找工作无所谓,你就放心生娃!”
倪雯雯上班的超市路程较远,并且轮换早晚班。她在家时,周飞不是在打游戏,就是蒙头大睡,夫妻俩沟通交流的时间很少。
为此,倪雯雯多次表达不满,周飞的父母劝解道:“船到桥头自然直,等有了下一代,周飞肯定会担当起一家之主的责任。周飞的父母还提议,自家的门面房很快要空置了,不如儿媳妇辞掉现在的工作,自己开家便民超市,不仅小两口都有事情做,将来带孩子也方便。
周飞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倪雯雯却表示愿意。2022年11月初,周飞领了个体工商户执照,由倪雯雯经营的便民超市就正式开张了。
周飞提出原先门面房的租金由其掌管,超市的经营收入也应顺理成章由自己管理。对此,倪雯雯虽有异议,奈何公婆力挺儿子的意见,她只好妥协。可是,周飞只做现成的甩手掌柜,从不参与超市经营,每天傍晚,倪雯雯必须将营业流水如实交出。更让倪雯雯不满的是,周飞从早到晚“宅”在家里,除了例行向倪雯雯收“账”,主要精力集中在打游戏上,连关心妻子的话也没说过。为此,倪雯雯与他多次赌气并发生争吵。
2023年5月,倪雯雯有了身孕,她以保养身体为由,要求周飞出面打理超市。公婆为了顺利抱上孙子,也督促儿子不要再打游戏,担起做丈夫的责任。周飞满口答应,但轮到他到超市值班时,他仍然埋头打游戏,对顾客进出不闻不问。有好几次,超市短少了货物,周飞却浑然不知。
无奈之下,为了维持超市正常营业,倪雯雯只好任由周飞继续“宅”在家里,自己早晚守在超市。
3个月后的一天,便民超市新进了货品,恰逢天空乌云密布,倪雯雯担心店外堆积的货品要遭遇暴雨,接连打了十几通电话给周飞,可周飞均未接听。倪雯雯于是独自忙碌搬运货品,不小心重重摔了一跤,造成腹中胎儿流产。
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倪雯雯从公婆的对话中得知,自己打电话时,周飞正在家里聚精会神地打游戏,没注意到手机响铃,不由对这段婚姻心灰意冷,有了分手的念头。
游戏充值金“定性”引争议
2023年12月,倪雯雯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她请求法院判决准予其与周飞离婚,并分割家庭经营的便民超市营业利润。
法院给了他们两个月的离婚冷静期。这两个月里,双方的感情并没有修复,周飞继续痴迷游戏,并表示同意离婚。
一审开庭时,倪雯雯提交了便民超市的经营账目及银行流水,经核算,自2022年11月营业至2023年9月,便民超市进销差额为26万元,扣除水电等日常支出,实际毛利润为23.5万元。对此,倪雯雯、周飞均表示认可。
周飞当庭自认超市经营款项进出均由其直接掌控。但他提出,超市的门面房是其父母的产权,原先用于出租,每月租金收入归周飞本人享有。2022年11月,考虑到倪雯雯上班路途较远,以及今后生育等问题,周家才收回门面房并决定自行经营超市。因此,超市的利润应扣除应得租金收益以及倪雯雯的人工费用,租金收益仍按每月5000元计,人工费用可参照倪雯雯之前的打工收入按每月2000元。
法庭询问超市结余收益的去向时,周飞提交了向某游戏平台充值的流水明细。2022年11月至2023年8月,周飞连续支付游戏充值金430多笔,充值金总额16.3万元,每笔均在500元以下,剩余收益全部用于家庭日常支出。倪雯雯十分吃惊,她万万没想到,周飞打游戏竟然这么“烧钱”。
针对周飞列举的游戏充值金,倪雯雯提出,自己辛辛苦苦在超市忙碌,所获收益均交由周飞管理。周飞不仅没有付出任何劳动,相反还将自己的劳动成果肆意挥霍。该挥霍行为没有经过配偶的同意,这是其对婚姻极不负责任的行为,该游戏充值金应由周飞全额返还给本人。
法庭上,周飞辩称,打游戏充值是年轻人的日常消费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16.3万元游戏充值金发生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己可以独立行使家事代理权,不必征求配偶的同意。
周飞还提出,法律规定的家事代理权的范围有:为家庭生存需要,如日常衣食住行;为家庭保健和娱乐需要,如家庭奢侈品的购买;为家庭和个人发展需要,如家庭成员的学习和深造;为家庭用工订立劳务合同或雇佣合同;基于家庭社交需要实施小额财产赠与或接受馈赠。游戏充值显然属于家庭生活中的娱乐需要。另外,从16.3万元的构成看,单笔充值金的最大数额为500元,符合小额日常消费的特点。因此,自己打游戏充值的行为没有突破夫妻间对重大事项进行协商的规定。
“挥霍”行为应担责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案证据表明,周飞和倪雯雯利用周飞父母的门面房自行经营超市,获得周飞父母的同意,且双方并未约定租金分配,倪雯雯在超市经营期间也付出了主要劳动,因此,案涉便民超市属于周飞、倪雯雯共同生产经营的行为,周飞提出经营利润应扣除房屋租金等没有理据,便民超市之经营结余应作为夫妻共同积累的财产。倪雯雯对除16.3万元外的盈利款已用于家庭生活没有异议,法院不予干涉。
那么,周飞多次消费的游戏充值金性质,是属于合理消费支出还是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法院认为,挥霍是指对夫妻共有的财产没有目的、不符合常理的耗费致使其不存在或者价值减损。玩游戏属正当的娱乐活动,但不应超出合理范畴,故认定该费用是否属于挥霍,应综合考虑款项金额、家庭资产、日常收支、配偶方态度等情况。
周飞在婚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消费游戏充值金430次,合计支出16.3万元,且表现出持续性、隐秘性等特点,结合周飞并无正式职业,除超市经营收入外,也无其他经济来源,该支出远远超过普通人的正常消费水平。同时,持续甚至一天内产生多笔的支出,显然不是合理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此,倪雯雯也不知情,周飞的行为属于不当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周飞的该项消费构成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倪雯雯提出,周飞挥霍共同财产形成离婚过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周飞应少分或不分财产,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倪雯雯和周飞感情破裂的根本原因是双方缺少沟通和感情基础,周飞的挥霍行为系其自认才被倪雯雯知晓。经查,双方并无其他共同财产,法院认定周飞挥霍的金额为16.3万元,该财产也是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
2024年5月22日,江苏省扬州市某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飞返还其挥霍的游戏充值金一半,即8.15万元,在判决生效后给付倪雯雯。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没有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并得到执行。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点评
游戏充值是否属于“挥霍”,应酌情认定
方晓霞(江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离婚时,常见可分割的财产有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投资理财产品、公司股权及分红、住房公积金、理财型保险等,但在实践中,财产的类型不限于前述所列明的财产类型,还会出现为网络游戏充值的钱款。遇到此种类型的财产,能否作出分割?又应如何分割?
打游戏是如今年轻人正常的娱乐消遣方式,为游戏适当充值属于合理的消费开支。但是判断游戏充值是否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除了考虑打赏频次、金额大小、行为持续时间外,还需要综合考虑家庭资产状况、收入水平和日常消费情况、配偶方态度等。
本案中,周飞没有固定经济来源,便民超市的经营收入也很一般,周飞却在不足一年时间内为游戏充值400多次,累计金额高达16.3万元,已经超出合理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该条规定新增了“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作为本条规定的适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