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动物记:古典中国的鸟兽虫鱼
作者: 萧春雷凤凰:凤鸟不来
孔子觉得,凤凰不来,生活便不值得。
历来龙凤并提,不很妥当。龙经常在人间游荡,也染上了人类的坏习气,例如懒惰、刚愎自用,至于孽龙毒龙,与人类的坏蛋无异。凤凰很少和人类来往,是完美之鸟。谁听说过凤凰的缺点?
我们都没见过凤凰,只好读古人的记述。《山海经》称凤凰身具五采,自然成文,“首文曰德,翼文曰义,背文曰礼,膺文曰仁,腹文曰信”。如今街头的产品广告小姐就学了这招,把美德披挂在身上宣传。《论语谶》说,凤凰的鸣叫变化多端:“行鸣曰归嬉,止鸣曰提扶,夜鸣曰善哉,晨鸣曰贺世,飞鸣曰郎都。”寓意深刻,让我们肃然起敬。
凤凰是众鸟之王,《说文》谓:“凤飞,群鸟从以万数。”俨然御驾出巡,前呼后拥。按《帝王世纪》所说,凤凰又像佛教徒,“不食生虫,不履生草”,还择梧桐而栖,非竹实不食,洁身自好;进食之时,则“自歌舞,音如箫笙”。
凤凰现身人间,是了不得的大事。《韩诗外传》说,黄帝治理天下,宇内太平,最大的遗憾是凤凰不来,便打听凤凰的模样。天老说:“夫凤象,鸿前而麟后,蛇颈而鱼尾,龙文而龟身,燕颔而鸡喙。”总之奇形怪状。据说凤凰通晓天人智慧,只愿意在太平盛世莅临人间。不久凤凰“蔽日而至”,黄帝心满意足。《尚书》说,尧即政后,凤凰考察了七十年,终于降落在他的庭院;又说“舜好生恶杀,凤凰巢其树”。凤凰降临,等于上天给统治者颁发奖状,要记入正史。
根据《后魏书》,北魏拓跋皇帝曾在洛阳后庭大种竹子和梧桐,天真地说:“凤凰非梧桐不栖,非竹实不食,今桐竹并茂,讵能降凤乎?”彭城王勰说:“凤凰应德而来,哪里是梧桐竹子召唤得来的?”拓跋皇帝是鲜卑人,没有心机,以为改善住宿和饮食条件就能吸引凤凰,被人笑话了一千多年。
读历代凤凰来朝的记录,两汉盛世,有凤凰不稀罕,唐太宗时“莒州言凤凰二见”也很正常。可是,兵连祸结的魏晋六朝,凤凰也频频来访,就很耐人寻味。《魏略》说魏文帝欲受禅,“郡国奏凤凰十三见”。南朝宋元嘉十四年春,《宋书》说“凤凰二见”。《梁书》说梁武帝平东昏侯,入阅武堂,“是日凤凰见”;天监初年,又有凤凰出现在建康县和南兰陵。我们想,要么人们把鸡当成了凤凰,要么凤凰也被人收买。当然,凤凰不可能被收买,鸡也不会被人看错——可是皇上希望臣下看错时,就有人会看错。
凤凰平时大约都待在凤麟洲。东方朔给汉武帝讲八方巨海中的十洲,于是有了《海内十洲记》,我们因此知道,凤麟洲方圆一千五百里,是十洲之一,位于西海中央,四面环绕不可逾越的弱水,“洲上有凤、麟数万,各为群”,此外还住着许多神仙。据说,神仙们的一大爱好是熬煮凤喙和麟角,制成能黏结弓弩断弦的续弦胶。没想到,待在凤麟洲的凤凰也有性命之忧。那些呆头神仙,居然把高贵的凤嘴当成普通强力胶的原料。人间不可留恋,仙界也有杀戮。凤凰凤凰,你该落脚哪里呢?
凤鸟不来,曾让孔子感叹:“吾已矣夫!”他觉得没有凤凰,生活便不值得。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却认为:如此完美的事物,必假无疑。当然,我们对了。
鹤:神仙家的坐骑
晴空一鹤排云上,何等的神气、威风,去哪里找如此完美的登天工具呢?
鹤是神仙的坐骑。仙人驾鹤,正如将军驭马。明人《新话摭粹》说笑话:庐山有位酒肉道士见一鹤飘落于庭,大喜,以为是来邀他上天的,跨上鹤背。无奈道士身体魁伟,鹤不胜力,竟毛伤骨折而死。更糟的是,那鹤还有个主人,告到官府索赔。有人嘲笑道:“龙腰鹤背无多力,传语麻姑借大鹏。”这鹤该死,好端端跑到道观去干什么?不知道那是出神仙的地方?
按照《相鹤经》的说法,鹤修成仙鹤比人修成神仙困难多了。仙鹤十年才长齐翅羽,此后每七年进步一阶,逐渐学会飞薄云汉,应节而舞,昼夜十二时报点等本领;再吃斋一百六十年,然后雄鹤和雌鹤目不转睛地深情对视,雌鹤受孕;接着又是一千六百年饮而不食的妊娠期,雏鹤才脱胎而出。注意,是胎生。只有如此艰苦倒腾出来的仙鹤,才能成为仙家的乘骑。
鹤被神仙驯化是汉以后的事。在先秦,鹤不过一种善于鸣叫的鸟,总是夜半而鸣,声冲九霄。墨子为了论证多言无益,就说:“蛤蟆日夜鸣,口干而人不听之;鹤鸡时夜而鸣,天下震动。”当时人们养鹤,就像饲养公鸡,重视报时的功能。鹤的第一位知己是卫懿公,他空前提高了鹤的社会地位,让它乘轩。轩是大夫才有资格乘坐的豪车。狄人入侵时,卫国人都说:“让鹤去作战吧,鹤有禄位,应当为国效力。”鹤辜负了人们的期望,卫国灭,懿公死。
后来,就有了丁令威化鹤的故事,王子乔乘鹤的故事……在弥漫汉晋数朝的修仙狂潮中,神仙家们重新发现了鹤。晴空一鹤排云上,何等的神气、威风,去哪里找如此完美的登天工具呢?它比大雁稀罕,显得高贵;它比凤凰平常,来得真实。唐代诗人李绅登天台山华顶,赋诗道:“天外鹤声随绛节,洞中云气隐琅玕。”鹤鸣天外,洞隐云中,那就是凡夫俗子无限神往的仙家气象。
等神仙们把鹤熏陶出一身仙风道骨,名士也赶来捧场。《云仙杂记》说卫济川花了三年时间教鹤识字,训练出一批能干的图书馆员,“济川检书,皆使鹤衔取之,无差”。北宋诗人林逋爱梅成癖,曾养双鹤,人称“梅妻鹤子”。他常常泛舟西湖,闲游湖畔诸寺,客至,家童就放出双鹤通知,林逋见鹤而归。宋代还有个怪诞的书生彭渊材,也附庸风雅养鹤,有一回正在对客人吹嘘:“这是仙禽,凡禽皆卵生,只有它胎生。”话音刚落,园丁来报:“鹤昨夜产下一卵。”他面红耳赤,呵斥道:“你怎么敢毁谤仙鹤呢!”
上古的四大灵物是麟凤龟龙。后来,龟的地位骤然下降,一身仙气的鹤越来越得宠,逐渐取代龟成了兆寿灵物。在传说中,鹤的生命自由、矫健而清洁,赢得了中国人的广泛崇拜。松鹤延年成为常见的贺寿主题。
天人永隔,盘旋于天空的鹤,往往被人们看成某种天意。魏泰《东轩笔录》云:北宋宰相丁谓每遇醮祭,必上奏有仙鹤盘旋,被寇准讥笑为“鹤相”。有次坐在山亭,乌鸦成群,寇准对左右说:“使丁谓见之,当目为玄鹤矣。”什么是玄鹤?崔豹《古今注》云:“鹤千岁化为苍,又千岁变为黑,所谓玄鹤是也。”
鸡(1):打杀长鸣鸡
鸡鸣分开了阴阳两个世界。除了鬼魅,害怕鸡鸣的还有恋人。
“平生不敢轻言语,一叫千门万户开。”在没有钟表的时代,鸡起了闹钟的作用,朝廷负责报时的官员因此被称为鸡人。普通人的生活是闻鸡而起,开始每日的操劳;古代的《关法》,往往也规定城门的开启以鸡鸣为准。雄鸡能准确报时,按《玄中记》的说法,是因为东南桃都树上有天鸡,每当晨曦照到大树,天鸡则鸣,天下雄鸡群起响应。人间迎来了阳光灿烂的一天。
鸡鸣分开了阴阳两个世界。暗夜活动的鬼魅,闻鸡鸣而丧胆,知道自己该销声匿迹了。对此,《子不语》有生动的描写:“忽鸡叫一声,两鬼缩短一尺,灯光为之一亮。鸡三四声,鬼三四缩,愈缩愈短,渐渐纱帽两翅擦地而没。”除了鬼魅,其次害怕鸡鸣的当属恋人。“欢寝正浓,恨鸡声之断爱。”情意绸缪之间,惊闻雄鸡报晓,多么令人扫兴!所以李廓道:“长恨鸡鸣别时苦,不遣鸡栖近窗户。”远离鸡窝不是好办法,要彻底解决,就要像六朝乐府《读曲歌》所说:“打杀长鸣鸡,弹去乌臼鸟,愿得连暝不复曙,一年都一晓。”
雄鸡很得中国人的信仰。它头戴花冠,脚爪锐利,遇敌敢搏,见食相呼,守夜准时,人们因此称它有文、武、勇、仁、信五种美德。雄鸡是鬼魅的克星。应劭《风俗通义》说鸡能“御死避恶”。陶弘景《真诰》言:“学道山中,宜养白鸡白犬,能辟邪灵。”在民间,杀鸡悬挂于门户的习俗曾经长期流行。雄鸡,再加上苇索和桃梗,这三件武器陈列屋前,百鬼见了,惟有落荒而逃。在巫术家那里,鸡冠、鸡头、鸡身、鸡血都是辟邪驱鬼的利器,擅长救死扶伤,禳妖消灾。就连不起眼的鸡毛,因为落脚于鸡身上,也能成就大事:你想要场大风,按《淮南万毕术》所说,焚烧一堆鸡毛,风就来了;你人心不足,想要一切随心所欲,《五行志》也有这样的秘方:“雄鸡翎烧着酒中饮之,所求必应。”
母鸡和公鸡偶尔能够转换角色。母鸡逞能报晓,就是俗话说的母鸡打更,按《尚书》的文雅说法是牝鸡司晨。这意味女性主宰世界。古人一致认为这是不可估量的灾难。客家人的做法是赶紧拎母鸡到桥头斩首,让流水带走灾祸。另一种禳解法是在鸡爪系红头绳和铜钱,鸡背上再用红头绳绑根小木棍,表示扁担,然后把母鸡抱到三叉路口放生:“有什么厄运你自己挑走吧。”
天下还有比公鸡下蛋更怪的事吗?见于记载的也不少,随便举几例。《平湖县志》:明万历四十八年四月,施太史家公鸡生子,形如雀卵,色紫。《述异记》:清康熙三十三年十二月,松江吴南林家雄鸡生卵,大如鸽蛋。《质直谈耳》:清乾隆四十七年夏,嘉定钱嵩家雄鸡生卵,与雌卵无异。近人孙家振说吴淞乡间某民家公鸡生卵,其大倍于常卵,他曾亲眼目睹。无所不知的纪晓岚对公鸡蛋的学问也很在行,他说举卵向日映之,其中深红如琥珀,用来点睛,能明目。
据《簪云楼杂说》,雄鸡生卵乃是大大的吉兆。归安县孙在丰的家人以为不祥,把公鸡蛋扔进河里,有人说扔掉的是一个状元,后来孙在丰以榜眼及第。
鸡(2):斗鸡趣史
弄木鸡起家的贾昌,是斗鸡史上最荣耀的人物,陈鸿《东城老父传》为之立传。
庄子为斗鸡业贡献了一个成语:呆若木鸡。他说雄鸡被训练到武林超级杀手的境界,就呆头呆脑,傻乎乎像只木鸡,可是其他鸡一看它就丧魂落魄,落荒而逃。
我很怀疑庄子不过是趁机贩卖哲学,未必真的明白斗鸡艺术。不少著名诗人是斗鸡之徒,他们笔下的斗鸡全都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姿态。曹植《斗鸡篇》说:“群雄正翕赫,双翅自飞扬。挥羽激清风,悍目发朱光。”梁简文帝《斗鸡》谓:“玉冠初惊敌,芥羽忽猜俦。”唐人杜淹作《咏寒食斗鸡应秦王教》,向李世民描述斗鸡场面:“花冠初照日,芥羽正生风。顾敌知心勇,先鸣觉气雄。”以他们的身份,见到的当是精英赛事,斗鸡英姿勃发,矫健生风,全无呆头呆脑之相。
斗鸡是古老的博戏,春秋时已经极盛,《左传》记述鲁国大夫斗鸡,鸡斗发展到人斗,引起鲁国内战,鲁昭公被迫逃往齐国。那时,斗鸡已经装备了狸膏和金距。狸吃鸡,所以斗前给鸡头涂上狸油,让敌鸡闻狸味而丧胆;金距是装在鸡爪上的金属刺,用以刺瞎敌人的眼睛。
先秦斗鸡,还有一种神秘的兵器叫芥羽。何谓芥羽?学术界意见分歧。一种观点认为,斗鸡徒在鸡的翅羽上撒芥末,振翅之时,让飞扬的芥末伤害敌鸡的眼睛。然而,芥末也可能伤害自己的眼睛,于是有人认为芥羽是介羽之误,介指铠甲,意思是在鸡头或鸡脖子上穿上保护甲。不过,鸡一旦披甲就失去灵活性,所以又有人说,芥羽指的是在鸡羽毛上涂胶水,粘上沙子,胶结成壳,犹如坚硬的甲胄一般。
经过一千多年的繁荣,斗鸡在唐代达到了全盛。宋以后动物博戏别开生面,流行起了斗蟋蟀,明清斗蟀之风盛于斗鸡。
唐代斗鸡业的发达,空前绝后。唐高宗的几个儿子都是斗鸡之徒,诸王之间日以斗鸡为乐。诗人王勃在沛王府,牛刀试鸡,作《檄英王鸡》,高宗看见大怒,将王勃废职。唐玄宗自己就是最大的斗鸡迷,搜罗长安雄鸡数千只,养于斗鸡坊中,又派六军小儿五百人驯养教饲,人称“五坊小儿”。五坊小儿飞扬跋扈,非但普通百姓惹不起,就是中下级政府官员也要让他们几分。李白诗道:“路逢斗鸡者,冠盖何辉赫!”《新唐书》说:“玄宗好斗鸡,贵臣外戚皆尚之,贫者或弄木鸡。”
这时出了一个弄木鸡起家的贾昌,斗鸡史上最荣耀的人物,陈鸿《东城老父传》为之立传。贾昌懂鸟语,家穷,只好玩雕刻的木鸡,被出游的唐玄宗看到,封为五百小儿长,他能号令鸡群进退列阵,人称“神鸡童”。每逢节庆,贾昌头戴雕翠金华冠,身穿斗鸡服,威风凛凛,在皇帝和百官面前指挥斗鸡。唐玄宗封禅泰山,贾昌带了三百只雄鸡随行。他的父亲死于泰山下,皇帝令沿途县官派人护送。民谣传唱:“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贾家小儿年十三,富贵荣华代不如。”贾昌受宠近四十年。安史之乱中,攻陷长安的安禄山悬赏千金,要抓他侍候自己斗鸡。贾昌倒很有气节,隐姓埋名,藏身于一个佛寺当勤杂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