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记

作者: 唐德亮

人的一生是与数字打交道的一生。有些数字总是与你难解难分,如“五一”“六一”“七一”“八一”“十一”,如某年某月某日自己、父母、儿女的生日,如身高一米六几,如你高考的总分,如家庭电话、身份证、手机号码……

对我而言,有几个数字哪怕把我烧成灰也不会忘记。这几个数字是:“十九元四角七分”。用阿拉伯数字就是:19.47元。

这是几个平常的数字,但于我却绝不平常。

那是1971年的1月某日。

“分红啰!”不知谁说了一声。有人叫我到生产队出纳处领钱。“领钱!我还有钱领?”我半是高兴半是疑惑地来到出纳运海家。只见他家已是宾客盈门。有站的,有坐的,有的在吸烟,有的在聊天。他们是生产队里各家各户的劳力、家长,都是来领分红款的。他们“三百三”“四百二十五”“二百六十一”“一百二十”……地领了钱,装进腰包、口袋,脸上洋溢着笑,那是辛劳了一年的血汗的结晶,是一家人的祈盼、幸福所在啊!

“苟广!”(我的乳名),临到我了。出纳叫我在“19.47元”这一数字后面签上我的名字,然后将钱数给我。

接钱那一刻,我十分激动,有生以来,何曾拿过这么多钱?

走出门口,走在街巷,便觉天变得更高,大山变得更深邃,走路也有些飘飘然。不时遇到一些大人,他们有的问一声:“拿了分红啦?”

“拿啦!”我答。

“多少?”

“十九元四角七!”我十分快捷、欣喜甚至有点儿自豪地将这一串数字说给他们听。说得多了,这一串数字便深深嵌在脑海,即便用刀刮也刮不掉了。

一个尚在读小学的孤儿、五保户,为什么会有这么一笔巨额(按那时物价而言)分红款呢?

上年春天的某日,生产队副队长唐子远(我们晚辈称他为“金叔老”)来到我家,对我说:“苟广,生产队决定,今年起,你农忙假劳动给你记工分。”

当时,我并未意识到记工分有多么重要。在被评为公社“学毛著”先进后的那几年,春耕与双夏农忙假我总是常去队里参加义务劳动,白求恩、张思德、雷锋的形象、精神激励着自己。那确实是一个讲奉献的年代啊!

记得第一年的工分给我记的每天(即一个工作日)是三分(后来是四分),成人男劳力是十分,若加一个早工二分每天应为十二分,妇女是八分或八分半,姑娘是九分或九分半。

其实,大人们的工分是评出来的,一般是每年评一次。记得某次“评工分会议”我亦参加了。

“×××!”队长读出一个名字,接着有人说:“十分。”这是一个壮劳力,大家没异议,一声“同意”,便算通过。

“×××!”队长又读出一个名字。“九分半。”这是村里的大姑娘,劳动的好手。其实九分半也委屈她了的。“没意见!”众人附和。又通过一个。

“×××!”队长又说出一个名字。这是兴礼的媳妇,从永和公社桂花大队嫁过来七八个月,已挺着个大肚子。原来是九分。冷场了一阵。忽然,××(一个老实直率的男子汉)冒出一句:“怕是要动一动了。”意思是“怀孕了,工分要降一降啦”。不料话刚落音,就被他老婆劈头盖脸一阵大骂:“你这个打靶鬼,关你×事呀……”骂他不该乱讲,伤失人情。

那几年,生产队每个工作日(即十分)分值每年均不同,六角五分、七角、七角五分。以六角五分计,我也有近三百个工分。第二年起,两个农忙假我都十分积极,甚至生产队开夜工也不落后,而工分与分红收入也逐年增加,到高中毕业前那年,年终分红已是一笔巨款了。因为,生产队分我的粮食等物资是不从分红款中扣除的。当然,平时我在外读书支付伙食费,购买各种物品也要向生产队借支,分红时扣除,到手也就几十元钱。但我已很满足,队里分的稻谷、杂粮(红薯、木薯、玉米),年节生产队分的猪肉(生产队养猪场养的猪)都不计我的钱,对我而言,这也是一种分红啊!记得当时每月分的稻谷40斤(大人50斤),加上杂粮,温饱无虞矣。

从那一年起,每当说起沙水冲、塘村七队的分红,我便想起“十九元四角七分”这个数字,心中便涌起一股热流,便想起生产队里那些可爱的父老乡亲。

责任编辑:黄艳秋、杨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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