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危山

作者: 陈继明

听说千佛洞后面有一窝狼,可能和千佛洞一样久远,头狼是母狼,还是一只稀有的白鬃狼。贼疙瘩于是偷偷谋算着一件事情:赶在冬天来临之前,把狼窝里那只白鬃狼打死,用白鬃狼的狼皮做一张褥子,可以卖个好价钱。

他在山丹要饭的那几年,熟悉了马,也熟悉了狼。山丹紧挨祁连山,祁连山里有狼、熊、雪豹、狐狸、野马、野驴、野骆驼等各种动物,所以猎人是一个古老的职业。老实人做牧人,狠人犟人做猎人,牧人和猎人都是好职业,但好猎人更受人尊敬。能打住鬃狼的猎人就是好猎人,是英雄级别的猎人。鬃狼在很多方面是反狼性的,一些方面超过狼,一些方面不像狼。比如,狼总是一群一群地出现,靠组织性捕杀猎物,也会发挥每一只狼的不同本领,取长补短,向目标发起攻击。但鬃狼更喜欢独来独往,孤傲成癖,只在交配期才会雄雌相伴,带着一群小狼共同出没,其余时间绝不合群,雄鬃狼和雌鬃狼都是如此。又比如,鬃狼白天一般不离开狼窝,喜欢在黄昏或夜间活动。还比如,鬃狼非常能忍饥挨饿,可以连续几天不吃不喝,有点像骆驼。鬃狼的身材比一般的狼更宽大,腿长且细,走路就像踩高跷,耳朵又大又尖,向上直竖。祁连山里的鬃狼可能是从漠北草原上迁徙过来的,数量不多,只要一出现,所有猎人都会感到整个地面比原来沉重了,身上自然就有了压力,身上的血会自动燃烧起来。隔不了多久,市面上就会出现一张漂亮的鬃狼皮。所以,市面上,鬃狼的皮比其他的狼皮更贵。熊皮、虎皮、狼皮、狐狸皮,一直都容易卖出好价钱,豹皮、熊皮、狼皮,还经常是西域各国进贡东土皇帝的必备礼物。

一张鬃狼皮!想一想都让人心醉了!

他没忘记带上礼物,专门去羊肉店割了几斤带骨头的羊肉,有肥有瘦。他骑着马,越过千佛洞,很快就找到了鸣沙山背面的狼窝。

它们显然习惯了被和尚们照顾,嘴凑到羊骨头上嗅一嗅就会吃,对扔肉的人是谁、长啥样,没多少兴趣。贼疙瘩数了几遍,七只狼,公狼、母狼,加上五只狼崽子。只有母狼是纯种的鬃狼,脖子上有一圈白毛,身体比公狼大一倍。狼崽子一半像爹老子,一半像娘老子,有些脖子上有白毛,有些没有。最小的狼崽子一两岁了。贼疙瘩始终没下马,随时准备好纵马逃离。母狼是最后走出山洞的,表情阴冷,眼神里有警惕,寒光闪闪。它在洞口站了站就卧下了。公狼把抢到的羊骨头丢在母狼面前。他想,这窝狼如果用不着四处觅食,就不好办了。它们等于是三界寺养的家狼。它们不缺吃喝。

隔了几天,贼疙瘩在一个有月光的晚上来到狼窝,这次他带着两只野兔子,事先分成七八份。他还是骑在马上,没勇气下马,没勇气靠得更近。他数了数,唯独缺母狼。他在马背上抽了两根莫合烟,始终没等到母狼出来。

他相信,母狼单独出去了。

他想,它会单独出去,这就好办。

又隔了两天,傍晚时分,他带着一只野兔和一个铁夹子,来到距离狼窝二三里的地方。这地方离宕泉河不远,有大片红柳丛和青草。他把野兔扔在草丛中,再把铁夹子下在靠近狼窝的草丛里,用红柳和草丛遮住铁夹子。

天黑了,他选了一个较高的沙丘,躺在沙丘上等母狼出现。可是,一直等了大半夜,都没看到母狼的影子。他只好留下野兔和铁夹子,回到沙州城。第二天一早他就快马来到布下铁夹子的地方,发现野兔和铁夹子都没了,青草倒向另一边,与狼窝相反的方向。铁夹子在地上拖出的痕迹朝反方向延伸,消失在沙漠中。

他马上来到狼窝,看见母狼完好无损,懒懒地卧在洞口,享受着早晨的美好时光。朝阳从鸣沙山山顶斜照过来,让狼窝刚好保留在一块三角形的阴影中,七只狼,个个神清气爽,有富贵人家的儿孙们那种衣食无忧的样子。那么,可以肯定,附近另有一窝狼。狼群和狼群各有各的领地,互不越界。头狼在领地边缘撒尿圈出自己的领地,往往比人造的高墙还顶用,其他的狼群一般不会明知故犯。头狼是一匹鬃狼的狼群,就更是不敢惹。他突然意识到,他下套的地方选错了。那块草地属于另一群狼。沙漠中的狼肯定和人一样,居住在有水有草的地方,至少拥有一块草地。他得重新选地方。

接下来,他准备在沙漠里下套。他想,白鬃狼晚上离开狼窝,或许纯粹是为了消遣,那么它肯定会选择沙漠和戈壁这类宽大的地方。它来自辽阔的漠北草原,孤独的本性可能比想象的还要根深蒂固,它需要每天出去享受一下。

他不禁心生恻隐,很想打消捕捉它的主意。他真的犹豫了几天,真的有过真切的思想斗争,虽然很短暂,但那个历程是清楚的,他有点尊敬那只白鬃狼了,他不太想伤害它了。只是,一张白鬃狼的狼皮,对他太有吸引力。

白天,他先找好下套的地方,距离狼窝七八里的一个大沙丘,可以眺望整个沙漠。尤其是,整个北方完全展现在视野里,炽烈的孤独和深深的忧伤,在嗥叫过几声之后,会得到大大缓解。是的,他必须这样假设,把白鬃狼假设成一个人,人中龙凤,有疾病一样的嗜好。担心自己会在沙漠里迷路,他事先找好几十根白净的羊骨头,放在马褡子里,包括铁夹子,包括套马绳、刀子、干粮和水。羊骨头是用来做路标的,套马绳是可能用得着的工具,用套马的功夫对付狼,免得贴身肉搏。一旦成功了,就立即动刀子杀掉狼,剥好皮,只带着狼皮回家。成败在此一举!他决心再试最后一次。

他先踩好点,再离开。天黑后,他把马留在宕泉河边,重新回到大沙丘。这次他不惜代价,搞到整整一只黄羊,看上去很像是黄羊自己累死在此处,让那白鬃狼不至于怀疑是诱饵。他必须充分估计它的智慧。把黄羊放在沙丘边上,如同它好不容易爬上沙丘,却耗尽了最后的气力。另外,也方便下铁夹子。这次他带来了两个最结实的铁夹子,只要夹住,狼就没办法,除非自己咬断自己的腿。两个铁夹子,在沙丘的正面,相互隔着半米。他躲在另一座沙丘后面的斜坡上,只等听到那一声惨烈的嗥叫。

后来天竟然阴了,刚才还明亮的下弦月被云层遮住了,无边的黑影罩了下来,像棉被一样盖在他身上,四野很安静,只有一点风的声音。沙粒打在脸上,有些顺着脖子滑下去。身下的沙子已经毫无热度,甚至有些冰凉,热身子渐渐变冷了,但在可忍受的范围里。他实在不知道,这么黑的天,白鬃狼会不会出来。

没多久,月亮又出来了。

他的后脑勺埋在沙子里,定定地看着天上的月亮。他听见了狼嗥,扯得很长,在宕泉河那边,只有在这么静的沙漠里才听得到。接着又有了第二声,比第一声稍稍洪亮了。他全身的寒毛一下子竖起来,空气里有了明显的压力,他都有些喘不过气了,牙齿发出清晰的脆响。他转过身跪在沙子上,准备好刀子和套马绳,等白鬃狼渐渐靠近。从狼嗥声里听得出它闻到了肉的味道。它的嗥叫不再纯粹,不再好听。

现在他看见了它的剪影。

它肯定也看见了黄羊,但不急于下嘴,而是先四处瞭望。

他趴倒在沙子上,心跳不已。

咔嚓一声,没错,是铁夹子的声音。

接着是愤怒又慌张的嗥叫。

他提着套马绳跑上沙丘,再跑下沙丘,之后再爬上最大的沙丘。他看见了两抹绿光。大沙丘实在太陡,等他爬到顶上时,白鬃狼拖着铁夹子跑掉了,但它很难跑快,它用三条腿在跑,铁夹子夹住了它的右后腿。沙漠里,铁夹子没法固定,它轻松带走了铁夹子。但是,他知道它跑不了多久,它越是奔跑铁夹子就越会夹紧它。他向它喊:“你死定了!”它仍旧在跑,它提起右后腿,不让右后腿着地,所以跑得奇怪而矫健。他奋力追赶,鞋里面钻进很多沙子。他脱下鞋,光着脚追。他在逐渐缩小距离。只剩七八米远的时候他甩出套马绳,套马绳像一条会飞的蛇,准确地扑向它的脑袋。它将身子猛地向后一缩,成功地躲开了。它顺势转过身,用两只冰冷的眼睛死死盯着他,盯着他的脖子。他抽出刀子,亮在面前,希望能够吓住它。双方对峙了有半分钟,它突然咆哮一声,向他高高跃起,带着铁夹子向他扑过来。他本能地向后一退,却被厚厚的沙子绊倒。他估计自己没救了,最后的时刻到了,整个脖子、整个脑袋好像已经是白鬃狼的了。倒下的瞬间他开始打滚,意外滚到坡下去了。他由不了自己,一直往下滚,内脏左一下右一下击打着他的胸腔。

他停在了深深的坡底。他重新回到坡上时,白鬃狼已经无踪无影。他手上的刀子也不见了。他找到套马绳,有点懊丧,也有点庆幸。他的脖子还在,头还在脖子上,也算万幸。他开始大声吼叫:“嗷——嗷——呕——呕——”没有听到狼的回应。他不能不多个心眼,以免中了狼的埋伏。不过没有。狼终归也怕人。

几天后的一个中午,他又一次来到狼窝,还是带着一些肉,还是不敢下马,比上次更加胆小,像扔石头一样把肉块扔进狼群。狼群先是警惕,再是疯抢,公狼照例叼着一块肉走向洞口。白鬃狼从洞里出来,站定后远远扫视了他一眼,接着又朝前方走了几步。它只剩三条腿了,右后腿不见了。它似乎是故意要让他看清的。这是常有的情况,狼一旦被夹住,如果有机会,会主动咬断自己的腿,然后逃走。更别说狼中龙凤白鬃狼。他心里一阵颤抖,说不清是什么感觉。白鬃狼不再理他,有些吃力地卧了下去,吃着公狼丢给它的那块肉,虽然身体很不灵活,但气场仍然强大,卧下时就像压着什么大东西似的。其实不难发现,整个狼窝的上空有一种新的气氛,原来的陶然自得没有了,暗藏着看不见的大风大浪,有点吓人。他不得不赶紧离开。狼不一定马上报仇,和人一样,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狼的记性比人更好,能记得你的脸,还能记住你的气味,记住了就终身不忘。受过屈辱的狼,野性更会成倍增加,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所以猎人一般不会半途而废。

但是,他准备认输。他清楚自己是谁,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该认输就认输,他有这个能力。他纵马离开狼窝,后来还吼起了酸曲:

白麻纸糊下的窗亮儿

风吹来叮啷啷响哩

记起嘛花儿的模样儿

眼乳就哗啦啦淌哩

天气凉下来后,贼疙瘩再一次想起了白鬃狼,他不想认输,还是想赶在冬天来临前,把白鬃狼变成一张完美的狼皮褥子。下夹子不行,得另想办法。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还真的想出一个办法,很简单,先不急,花时间观察白鬃狼的行踪,在白鬃狼出没的必经之地挖一个可以蹲下一个人的坑,顶上搭一个专门制作的木架子,木架子上拴上活鸡,等白鬃狼跑来吃鸡的时候,两条前腿肯定会踩空,他就可以一手抓一只狼脚,背着白鬃狼回家了。中间隔着木架子,白鬃狼干着急,伤不到他一根毫毛。

贼疙瘩是在喂马的时候偶然想起这个鬼点子的,当时他高兴坏了,差点笑岔了气,抱着肚子滚在地上笑个不停,沾了满身的马粪。

他立即来到鸣沙山背后的狼窝,发现白鬃狼又产崽了,三只小狼崽猫一样大,都还站不稳,都有一身绒绒的黑毛,光滑如缎,一只只挤在母狼面前争宠,母狼用嘴叼起最调皮的一只,从这边放到那边。而那些长大的狼崽好像少了几只,一定是分家了,一个狼群中狼的数量一般保持在七八只,长大的狼崽会被公狼和母狼赶走,去另组家庭。如此看来,白鬃狼上次差点被他抓到的时候,已经怀上崽子了,所以才会拼了老命逃回狼窝。哺乳时期的母狼,能不能对人家下狠手?母狼如果不在了,几只小狼崽就没奶可吃。没奶可吃,比没肉可吃严重多了。对狼来说,肉,想想办法总能弄到手,但是奶就没那么容易了。到底怎么办?贼疙瘩不禁迟疑起来。但是,一想到罡风阵阵,天气一天比一天冷,他就不由得狠下了心。他实在不想和自己时不时冒出来的慈心善念妥协。

于是他策马离开狼窝,去附近查找白鬃狼留下的新踪迹。现在的白鬃狼是三个脚印,独一无二,很容易辨认。狼喜欢去的地方,尤其是白鬃狼喜欢去的地方,无非是开阔地、制高点或幽静的山谷,这些地方都适合扯开嗓门嗥叫。所有动物里最喜欢嗥叫的就是狼,每天不找个合适的地方痛痛快快嗥叫几声,日子是过不去的。贼疙瘩见过狼放声嗥叫时的样子:声音高到不能再高时,再打着旋渐渐落下来,狼尾巴也随着声音先拉紧,像一把刀子,再缓缓放松,恢复成尾巴的样子。有些狼嗥还暗暗加入了家族标志,可以把分散的群狼快速召集起来。所有的头狼、老狼、大狼,尤其是鬃狼,都喜欢在夜间独自外出,喜欢在月夜踽踽独行,当然还是出于同一个原因:嗥叫,并享受自己的嗥叫。冲着月亮嗥叫,如梦如幻,更是嗥叫中的极品。曾经吃过亏的地方,狼永远不会再次涉足,吃过亏之后,狼会变得更加谨小慎微。所以贼疙瘩主要在河道里、山谷中和鸣沙山与三危山一带的垭口上寻找白鬃狼的脚印,贼疙瘩把自己想象成缺了一条腿的白鬃狼。刚刚产下一窝狼崽的母狼,心里有欣喜,也有郁闷,极端想念漠北草原,比从前任何时候更需要嗥叫,对时间、地点也更加挑剔。这样一来,范围就缩小了。贼疙瘩在三危山的一个垭口上找到了白鬃狼的脚印。没错,只能是它的,三个脚印。站在这个垭口上以最大嗓音嗥叫,整个敦煌都能听见。可以想象,那是多么痛快,多么过瘾。贼疙瘩再一次被感动了,深深体会到了一只狼的内心世界。贼疙瘩不由自主地模仿狼的声音,冲着天空大声吼叫了一番,但自己听了都觉得乏味,还是没放开,胆怯、心虚,远远不是头狼的架势,更不是白鬃狼应有的味道。于是他再来一遍,还不行,接着趴下来,装成白鬃狼,昂起头又来一遍,第三遍就好多了,全情投入,毫无保留,整个身体变成狼的热身子,站起来时发现自己泪流满面。所以他再一次打算放弃,打算饶过白鬃狼。但是,一根烟之后他就动摇了,在心里笑话自己太心慈手软,一点不像个猎人,并开始选好地方,马上动手挖坑。没想到坑并不好挖,由砾石和黏土构成的山脊很难挖,他只带来了铁锹,只有铁锹显然不行,他不得不下山去附近的下堰村借来一把铁镐,同时把自己的马留下了,还花钱买了一只大公鸡。那是下堰村边上的一户人家,有只大母狗刚刚下了一窝小狗,一只只比拳头稍大一点,也是黑色的,仰面朝天,十分可爱。为了进一步讨好这家人,他问女主人:“我还想买一只小狗,能不能先留下钱,隔一些日子再来领狗?”女主人说:“狗就不要钱了,隔上一个月半个月,等小狗断奶了,来抱走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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