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散文学”的一个独特样本
作者: 陈义海本文戏剧性的缘起
第一次接触多萝茜·安德森(DorothyB.Anderson)的诗歌是在2023年10月。其时,我在美国新英格兰地区做美国田园诗歌(pastoral)的田野调查。行程中的一站,是新罕布什尔北方的白山地区,去那里的弗朗科尼亚(Franconia)村参观诗人弗罗斯特的故居(Frost’sPlace)。在成名之前,弗罗斯特在新罕布什尔南部的德里农场(DerryFarm)做了十年的农民;后来,他远赴英国,在那里出版了他的第一本诗集《少年的心愿》(1913),一举成名,衣锦还乡。弗朗科尼亚的住处,是弗罗斯特成名之后居住过的地方(1915—1920)。在去那里之前,诗人罗杰(RodgerMartin)送给我一本诗集,诗人的名字叫多萝茜·安德森,诗集的标题是《注入我骨头里的光》(LightFillingMyBones)。罗杰告诉我,这是一个很特别的诗人,其特别之处倒不在她的诗艺,而是在她作品的内容以及她命运多舛的一生。此外,多萝茜曾经是弗罗斯特在弗朗科尼亚故居的工作人员。正当我问罗杰这次去白山是否可以见到她时,罗杰很沮丧地说:你再也见不到她了,她前不久离世了。在去白山的路上,我匆匆地读完了多萝茜的这本诗集,被诗集中写到的一切深深打动,觉得应该把她的诗介绍给中国读者和学术界。
多萝茜的《注入我骨头里的光》是一本并不厚重的诗集,但它独特的地方在于:这是一本因中国而缘起的诗集,也是一本几乎专写中国的诗集。多萝茜的犹太裔身份,又使她的诗歌具有了“流散文学”的研究价值。然而,在写这篇文章时,笔者还是遇到了不少困难,中国学界无一字论及她,我请美国的朋友帮助查找相关文献也几乎一无所获。后来,笔者与美国基恩州立学院梅森图书馆(MasonLibrary)的朋友们取得联系:馆长CeliaRabinowitz(也是犹太人)、特藏部主任RodneyObien,都是我的朋友,他们曾于2018年来中国参加我组织的“中美田园诗歌高峰论坛”,但他们所能提供的信息都十分有限,不足以成为学术支撑。为了尽可能获得更多的材料,2024年11月我再次远赴美国新英格兰地区,所获依然很少。所以,本文的讨论主要依据多萝茜诗集中所包含的客观信息,适当吸收采用笔者在线采访所了解到的相关信息。多萝茜的《注入我骨头里的光》虽然是一本抒情诗集,但集子所收的五十多首诗歌多为写实性很强的作品;根据她的这些诗歌,几乎可以还原出她的人生轨迹。
总之,讨论多萝茜的诗歌,不是一个所谓“重大”的选题,不必板着面孔;相反,它是“小众”的,也是温情的、有血有肉的。更主要的是,多萝茜的诗歌体现了流散文学与外国作家视角下的抗战记忆的双重主题。
一部犹太家庭的流亡史
多萝茜的父母是德国犹太人。20世纪30年代,纳粹统治期间德国犹太人纷纷逃离,其中一部分便逃往中国。据统计,“二战”期间逃往中国的犹太人多达18000人。多萝茜的父母先抵达上海,后辗转到了湖北武汉。她的父母都是医生,他们在武汉的一家医院里从事医疗工作。这一犹太家庭包括多萝茜的父母、多萝茜的外婆,以及多萝茜的妹妹和弟弟。虽然是在战乱当中,但他们居住在汉口的租界区,作为医生家庭,他们在生活条件上应该还是不错的,甚至还聘用了一个中国保姆帮助他们料理家务。然而,随着日军不断侵入华中,日军空袭成为他们生活中的噩梦。颠沛的流亡生活,加之精神障碍,使得多萝茜的母亲于1944年12月8日在武汉跳楼自尽,年仅三十六岁,这一年多萝茜十四岁。多萝茜在离开武汉三十五年和五十年后,两次重返故地,寻找母亲的墓地,但都未能找到。
母亲去世后,多萝茜一家便离开了武汉,他们乘着小船沿江而下,后来辗转去了香港。多萝茜虽然写了很多有关中国的诗作,但没有一篇是专写香港生活的;只从一首诗中隐约可知,他们一家是住在一个破旧的盲人学校,她上学的地方可以看见大海。1948年8月,多萝茜一家抵达旧金山。从她的诗中得知,多萝茜到美国之后,先后在旧金山、明尼苏达、纽约等地居住,而她人生的最后一程便是在新罕布什尔州北部的弗朗科尼亚村。到美国之后,多萝茜的父亲与一个叫夏娃(Eve)的女子再婚,而多萝茜本人也经历了两次婚姻,育有一儿一女;她的第二任丈夫叫保罗(PaulGalloway),是弗朗科尼亚当地的一个林场工人。
多萝茜一家酷爱音乐。多萝茜的外婆是钢琴家。从多萝茜的诗中可知,尽管是在流亡的途中,他们还是把一架“斯坦威”(Steinway)钢琴从德国海运到了上海:“她的‘斯坦威’钢琴跟随她/从德国来到中国。/经过装箱、海运,它却深深地/淹没在上海的一个仓库的水中。/它终于出现了,乐声悦耳。/外婆,哭泣着将它抚摸,/并让我触碰琴键”(《钢琴音乐是灵魂的面包》)。多萝茜正是在外婆的启蒙下,开始练习钢琴;她到美国之后,又将家族的艺术基因传给了她的儿子大卫(David):家族的音乐传统经由中国、经由多萝茜而得以传承。
多萝茜一家从德国到中国、从中国到美国的家族迁徙,可谓是一个家庭的“出埃及记”,也是那个时代犹太人命运的一个缩影。多萝茜的诗集《注入我骨头里的光》记录了迁徙中的点点滴滴。在送走了漂泊一生的父亲,送走了继母之后,她自己也于前几年离开人世,但她却留下了不同凡响的“一卷诗”。
中国记忆与中国情结
多萝茜是犹太后裔,她出生在德国,童年时跟随父母流亡到中国。根据她的诗作,她离开中国时应该是在十四岁;就是说,她的童年和少年的大部分时光是在中国度过的。她跟随父亲移民美国时是十八岁,相对于她漫长的约九十年的人生,她在中国度过的那几年并不算长,本可看作她人生的一个插曲。然而,在中国度过的不到十年时光却影响了她的整个人生。在她离开中国后的半个多世纪的写作中,“中国”是她作品中恒久的元素;换言之,如果把“中国”元素抽掉,《注入我骨头里的光》这本诗集便不复存在了。在出版这本诗集之前,多萝茜还出版过一本更薄的诗集(achapbook),题为《在长江边》(BytheYangtze)。可见,中国记忆、中国情结几乎是她诗歌创作的灵魂。
《注入我骨头里的光》包含了很多抗战记忆以及旧中国的日常生活记忆,这些记忆在中国作家的笔下十分常见,但以一个犹太后裔的视角表现出来,便有了不寻常的跨文化特点。跟很多抗战期间的武汉人一样,她也经历了多次日军飞机的轰炸。虽然她是生活在一个犹太医生家庭,但在生活上她也经历了旧中国的贫苦。她的《洗澡》一诗记录了她幼时用小木盆洗澡的经历,也记录了这个犹太家庭在中国生活时的许多日常点滴:他们只能每周洗一次澡,会在厨房里放一只木盆,她是大女儿,先洗。保姆会把厨房门关上,在木盆里倒入热水,她先把一只脚踏进木盆,然后是另一只脚;木盆很小,她只能像青蛙一样(froglike)蜷缩在木盆里;热水很宝贵,保姆一边在她身上不断浇热水,一边给她擦背,一边夸赞她正在发育的身体。她洗完之后,保姆会在厨房里大喊“二女儿在哪里/现在轮到你啦”(《洗澡》)。用木盆洗澡的细节,旧时代的中国老百姓很熟悉,而对于这个从德国流亡而来的家庭来说却是陌生的;然而,在战乱年代,在流亡途中,他们必须接受这种新的卫生方式。
凡是经历过物质极度贫乏的人,都有一种关于糖的特别记忆。在穷苦的童年,糖是很多孩子生命中的光芒、食物中的贵族。多萝茜有一首诗专门写到糖,从中可以感受到,她们一家当时在武汉的生活还是相当清苦的:“我们在中国长大,/我们这些孩子总是贪恋/糖粒所留下的痕迹。/我们舔自己的手指,/欢呼着,争抢/妈妈手里的糖勺。//五十年之后,这糖勺/依然端坐在(这美国的)红糖罐里,/一只绿色的瓷罐里,/我所有的客人都很惊奇,/它像个皇后似的坐在宝座上。”(《传家宝》)f关于糖的记忆在这首诗中表现得十分生动,多萝茜家甚至把在武汉用过的一把取糖的勺子带到了美国;一把小小的勺子漂洋过海,在五十年后依然存在于她的日常生活之中,并最终成为一个犹太家庭的传家宝(heirloom)。由此可以认为,这不仅是一种“中国记忆”,也是一种“中国情结”。也可以认为,这是多萝茜的个人记忆与整个犹太人流徙记忆的一个典型体现。“个体的记忆和回忆是在与其他成员相互作用和交流过程中对过去进行的一种重构,是建立和确认身份并强化身份认同的过程。每一个成员重新经历和加强他与所属的集体之间特有的意义关联,并有意识地融入他所属的集体的秩序中去。”通过这样的回忆,他们可以证明、还原、回溯他们的生命轨迹,这恐怕也是为什么文化记忆理论天然地与犹太人生存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深层原因。
长江是中国的地理地标,在华夏文明南移后,它也是中国人的文化原乡。然而,虽然只在武汉生活过数年,长江却成为多萝茜生命中的精神磁场。在离开武汉三十五年后再回到那里寻找她母亲的墓地时,她这样深情地写道:“没有一条河的气息/像流经汉口的长江/那样丰富,充满活力——/闭上眼睛,我的头发,我的皮肤/也能闻到它的狂野烈性。/三十五年了——/我回来寻找她的墓地。”(《长江边》)极少有外国诗人将长江置于如此高的地位;多数外国诗人书写中国题材时,更多是以观光客和猎奇者的视角行文,多萝茜则不一样,抗战期间在武汉的独特经历让她对长江有着不同寻常的感受,确切地说,长江已成为她精神世界的拼图之一。
“流散”中的文化认同
多萝茜的诗歌创作体现了流散文学的诸多特征,是流散文学研究难得的样本。“流散”(diaspora,亦译“离散”)一词最初出自希腊语,到19世纪中后期才被接受为英语词汇。人类文明的历史也是人口迁移的历史,“流散”本是指人类由于各种原因远离家园这一事实。“旧约”时代和荷马史诗时代便充满了各种“流散”,人们不断被“散布”(disperse)到异国他乡。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人们越来越多地用“流散”来研究犹太人因为纳粹统治而四散世界各地的情况;所以,流散文学曾一度专指犹太人文学,后来才渐渐用于更广泛意义上的民族和个体的迁移。多萝茜一家的跨文明迁移是十分典型的犹太流散。诗集《注入我骨头里的光》写到了五代人的生活:她的外祖母、父母、她本人、她的子女、她的孙辈;而她是居间的,是这个家庭流散全过程的见证人;她既经历了在亚洲的十余年生活(中国大陆和香港),又经历了定居美国的六十多年的时光。多萝茜的流散经历与“二战”期间其他很多犹太人不同的地方在于,她经历了三地迁移,从欧洲(德国)到亚洲(中国),再从亚洲到北美(美国)。流散文学研究得最多的是犹太人在“一个”东道国的处境,而多萝茜则有两个东道国:她在美国生活的时间更长,但中国在她精神层面的影响却更大,“中国”是她全部诗歌创作的核心;虽然她也写过一些以美国生活为主题的作品,然而,即使表现她在美国的生活,中国元素、中国记忆,乃至中国情结,始终是她诗歌中最为稳定的内容。
首先,在多萝茜的流散人生中,在中国的生活是她最为刻骨铭心的一段。她生于德国,但在幼年时便跟随父母流亡到了中国,所以德国或欧洲文化并没有在她的精神土壤里真正扎根;虽然她在十八岁时便到了美国,虽然她在中国生活了只有不到十年的时间,虽然美国文化有着超乎寻常的同化作用,但在中国的贫苦岁月和抗战期间的灾难记忆,使得她在美国的漫长人生显得平淡。可以说,她漫长的后半生只是她用来回忆过去的一个“平台”;甚至可以认为,回忆在中国的岁月几乎成了她后来生活的全部。她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是在新罕布什尔州北方的白山地区度过的,从她所在的弗朗科尼亚村可以看到连绵的白山;可是,每当她看到这些美国的山脉,她想起的却是她幼年时跟随父亲到过的庐山,就好像庐山跟着她到了美国:
今天,从我在新罕布什尔的家中,
我凝视弗朗科尼亚山脉。
……
它们在迷雾中山峦起伏
看上去就像庐山
漂洋过海跟着我来到这里。
(《山》
再比如,五十多年后,她在家中熨烫衣物时,她想到的却是在武汉时的生活场景:“这条深红色的桌布,是我/几年前从阿米什人农场买来的,/我熨烫它时,一股潮湿的棉布气息升起——//这让我想起中国的那个洗衣妇/那时我还是个孩子,她一边/熨烫我父亲的白衬衫一边唱歌——/她黑色的头发束成一个香喷喷的发髻,/在湿漉漉的雾气中/一直蜜蜂嗡嗡地哼着。”(《熨烫》)j这让人觉得,在美国生活着的只是她的影子,而她的实体似乎永远停留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武汉。她丈夫与朋友在屋后修的小桥,唤起了她小时候在庐山牯岭的记忆;(《佩恩的桥》)她妹妹麦德琳到美国后遭遇车祸,葬礼之后,她从妹妹的遗物中拿走作为纪念的唯一东西是一串从中国带回去的珠链;她侄子纤细的手总让她联想到她母亲那双弹钢琴的手,并让她想起“她在中国时,客厅里挂着的/杜勒(Durer)画中祈祷者的双手”。(《手》)可以说,多萝茜是典型的“白日梦”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