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风》:孝子的悲伤
作者: 刘毓庆在《诗经》三百篇中,读之最让人心痛不已的是《邶风·凯风》篇。全诗共四章,原文如下:
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母氏劬劳。
凯风自南,吹彼棘薪。母氏圣善,我无令人。
爰有寒泉,在浚之下。有子七人,母氏劳苦。
睍睆黄鸟,载好其音。有子七人,莫慰母心。
从表面上看,这首诗并不难理解。凯风,即南风,南风长养万物,万物喜乐,所以曰“凯风”。这里是以南风象征母氏对家庭的温爱。棘心、棘薪,指酸枣树的赤心和树株。夭夭,少壮之貌。母氏,即母亲。劬劳,谓辛苦劳累。圣善,聪明善良。令人,善人。寒泉,水名,在濮阳东南的浚城,这里是以寒泉浸润浚土,喻母氏对子女之爱。母亲用自己的勤苦,养大了七个子女,而七个子女,却不能安慰一个母亲。这让孝子情何以堪!这便是孝子的伤痛之处。但问题出在哪里?缘何“有子七人,莫慰母心”?这则是关键所在。在中国古代各种关系中,最繁杂、最难理清的是家庭关系。因为家庭不是讲理的地方,往往是情和理各参其半。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永远说不清,故有谚曰“清官难断家务事。”就此诗而言,两千多年来,虽然人们都能感受到孝子那伤痛的心,反复咏读,不禁泣涕如雨,但对其中的原委,也只能各凭猜测,臆想家庭矛盾中的种种可能性。
四家《诗》旧说
最早对《凯风》做清晰解释的是《毛诗序》,其云:“《凯风》,美孝子也。卫之淫风流行,虽有七子之母,犹不能安其室,故美七子能尽其孝道,以慰其母心,而成其志尔。”“美孝子”,这应该是经师相传的古义。“卫之淫风流行”以下,则是经师续说。这续说故事应该是根据先代传言而编织的,只是加入了价值判断而已。“淫风流行”一说,显然有强调贞节观的意义,这与汉儒所编的《列女传》是同一路数,在春秋时尚无此种观念。至于“不安其室”云云,则是故事的内核。郑玄笺《毛诗》,解释“不安其室”为“欲去嫁也”。简单地说,就是母亲要改嫁,七个儿子自责没有尽孝道,以自我忏悔的方式挽留母亲。孟子说过:“《凯风》,亲之过小者也。”(《孟子·告子上》)故朱熹说:“以孟子之说证之,序说亦是。但此乃七子自责之辞,非美七子之作也。”(《诗序辨说》)《毛序》倡于前,朱说和于后,这便成了一种主流观点。因为诗中提到了“母氏圣善”,既是“圣善”,何不能守节?于是后儒又圆其说云:“古今聪明妇人,如天后与南子尽不可及,然情欲究掩通辨之才,可惜将聪明错使了也。”(顾懋樊:《桂林诗正》)
《毛诗序》母氏“不能安其室”而要改嫁的传说,受到了后儒的批判、否定(详后)。但如果结合《诗经》时代的习俗,并把经师传说考虑在内,就会发现《毛诗序》并非完全没有道理。母“不安其室”,这应该是一个很古老的传说。《毛诗序》派与孟子十分密切。先秦诸子引《诗》与《毛诗序》皆有出入,唯有《孟子》引《诗》与《毛诗序》全合。《毛诗序》不可能不知道孟子所说的“亲之过小”是什么意思。在“过小”这一价值判断约束下,“欲去嫁”之说不可能凭空产生。从《左传》中不难看出,贵族妇女改嫁者非一,而且此时看不到“贞节观”的存在。在《诗经》的时代,很少见到“夫妇”或“夫妻”并提的情况,更多的则是用“男女”或“士女”代替。《左传·僖公二十三年》传说:“男女同姓,其生不番。”这里的“男女”实指夫妻。《孟子·万章上》说:“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这里的“男女”实际上指的也是夫妻。《郑风·女曰鸡鸣》:“女曰鸡鸣,士曰昧旦。”《郑笺》则云:“此夫妇相警觉。”此种情况甚多。战国之后,情况发生变化。从《荀子》开始,到汉儒编撰的《礼记》,“夫妻”出现的频率便大大增加。概念的变化,代表着人的意识与观念的根本性改变。“男女”或“士女”,是生物性别角色,而“夫妻”或“夫妇”则是家庭角色,是家庭稳定的反映。女性贞节观是为稳定家庭结构产生的。在先秦偶尔也可以看到人们对于贞节问题的认识,但只是对守贞节的女性表示赞许而已,如《战国策·秦策》说:“贞女工巧,天下愿以为妃。”《史记·田单传》记王斶说:“忠臣不事二君,贞女不更二夫。”从国家法律与舆论上,并没有对此重视。《管子·五行篇》中有“不诛不贞”之语,为了人口的繁衍,对不贞的行为是不作苛求的。而秦汉之后,从统治者到儒家学者,都无不倡导女性的贞节。秦始皇巡狩各地,勒石为文,几次提到贞节问题。如《泰山刻石》云:“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靡不清净,施于后嗣。”《会稽刻石》云:“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洁诚……妻为逃嫁,子不得母。”汉宣帝神爵四年,曾诏赐“贞妇顺女帛”。汉安帝元初六年,诏赐“贞妇有节义十斛,甄表门闾”。刘向撰《列女传》,系统整理了关于女性的传闻,褒扬女子不事二夫,从一而终。《毛诗序》所谓“卫之淫风流行”,也正是在这样的一种观念背景下,根据先师“不安其室”的传说产生的。否则,他们完全可选择别的解释,何必把这种不能守贞的行为与“圣善”之母联系在一起呢?方玉润《诗经原始》曾分析说:“故愚谓七子之母犹欲改节易操者,其中必有所廹。或因贫乏,或处患难,故不能坚守其志,几至为俗所摇。然一闻子言,母念顿回,其恻然不忍别子之心,必有较子心而难舍者。而谓之为淫也得乎?不然,欲心已动,讵能速挽?故知其断非为淫起见也。此诗之存,岂独以美孝子,亦将以表贤母耳。”
《毛诗》之外的齐、韩、鲁三家《诗》,关于《凯风》没有留下系统的解释。只是三家《诗》的承习者,在《诗》说的引述中,留下了一些蛛丝马迹。清代学者曾为还原其说做过种种努力。据牟庭《诗切》对三家《诗》的研究,认为《凯风》与继母有关。他首先对孟子所说的“亲之过小”进行了分析。认为:“《小弁》,伯奇之父信后妻之谗,放杀其子,人伦之变,是过之大也。《凯风》,七子之母,性行严酷,不悦其子,非有放杀之惨,是过之小也。二者皆不得于亲之诗,故孟子比例而论之。据赵注,知三家《诗》本无不安其室之说。察《毛传》亦无此意。而卫宏作《序》乃云:‘卫之淫风流行,虽有七子之母,犹不能安其室。故美七子能尽其孝道,以慰其母心,而成其志。’《郑笺》亦云:‘不安其室,欲去嫁也。’此皆凭臆造谤,厚诬孝子之母。后儒遵守为说,而莫知其非,岂不惑哉!通而论之,‘《凯风》亲之过小者也’,此古周之旧说也。《后汉书》肃宗赐东平宪王苍书曰:‘送光烈皇后假紒帛巾各一,及衣一箧,可时奉瞻,以慰《凯风》寒泉之思。’和帝诏清河孝王庆曰:‘诸王幼稚,早离顾复,常有《蓼莪》《凯风》之哀。’《易林·咸之家人》曰:‘凯风无母,何恃何怙?’皆据三家《诗》,《凯风》为母亡之后,孝子哀思之诗。此先汉之误说。与孟子已不合矣。而卫宏乃云‘不安其室’,此东汉以下之伪说也。此一诗三说,后学或不尽知。虽知之又不能强合也。今以《易林》证之,而知三说本无异也。《易林》曰:‘《凯风》无母,何恃何怙?幼孤弱子,为人所苦。’此用三家《诗》说。《凯风》为母没之后,七子不见爱于后母,而作诗以自责也。则《后汉书》云‘《凯风》寒泉之思’,‘《蓼莪》《凯风》之哀’,皆谓哀思其亡母也。而孟子所云‘亲之过小者’,谓后母也。后母不爱其前子,是为后母者之过也。自其子言之,不爱己身是亲之过小者也。如此,则三家《诗》与孟子合矣。而卫宏序云‘不安其室者’,当谓后母无出,以不爱前子而有去志。此亦非无根之谈。但不应妄言‘淫风流行’也。”牟氏对《后汉书》及《易林》有关资料的分析,很值得注意,只是后面绕了个大弯子。这个弯子主要是由迁就孟子及四家《诗》说造成的。
清之魏源也曾对《齐诗》遗说做过考证和推衍,不过结论与牟氏全不相同。其《诗古微》云:“《凯风》,美孝子也。七子不同母,母爱不均。七子自责,母遂感悟,化为慈母。故诗人美之。孟子曰:‘《凯风》,亲之过小者也。亲之过小者而怨,是不可几也。’赵岐注:‘《凯风》言母心不说,是过之小也。’后汉江肱事继母,感《凯风》之义,兄弟同枕而寝,不入房室,以慰母心。是明为七子不同母之证。而汉碑、汉诏、汉乐府皆引是诗,以颂母德之劬劳。”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亦云:“齐说曰:‘《凯风》无母,何恃何怙。幼孤弱子,为人所苦。’……《后汉·姜肱传》:肱性笃孝,事继母恪勤。感《凯风》之义,兄弟同被而寝,不入房室,以慰母心。据此则《易林》所称无母而孤子‘为人所苦’者,人即继母,故肱读此诗而感其义也。鲁韩说当与齐同。”
朝鲜尹廷琦《诗经讲义续集》考三家遗说,得出的结论是“悼亡母”。其云:“详究孟子语致,则盖以不善于子为‘亲过’。宜臼废逐,为亲过之大;则《凯风》之小过,即次于逐子,而为忿怒悍恶以加其子,是其过也。其母忿怒以拒其子孝养之诚,子不得以申其孝。母没而七子追哀伤痛之。此诗之所以作也。《后汉·东平王传》:‘赐光烈皇后遗衣一箧,以慰《凯风》之思。’则此以《凯风》为亲殁后之追思也。又《章八王传》遣诸王就国诏曰:‘弱冠相育,常有《凯风》之哀。’此亦以凯风为亲殁而昆弟啣哀之诗。《凯风》者,其母既殁而追哀之诗也。”
因三家遗说零而不完,故各家从只言片语中揣摩、还原,自然会出现分歧。
宋元以下的新说
在《诗经》研究上,最大之弊在于务求创新。所谓务求创新,就是以“新”为价值取向,凡是前人曾经说过的自己再说,便觉得没有意思,只有“立异”,才算标新,才有意义,于是新说丛出。今将其要者罗列于下。
一、媳妇不贤说。王质《诗总闻》云:“令人,贤妇也。七妇未必皆不贤,而其子怜其母,故责其妇也。孟子曰:‘《凯风》,亲之过小者也。《小弁》,亲之过大者也。亲之过大而不怨,是俞疏也。亲之过小而怨,是不可几也。’《凯风》之过,不能从其子之善意,必寡识者也。《小弁》之过,不能救其子之颠危,必寡情者也。此孟子所谓大小之别也。赵氏以谓:‘《凯风》言以慰母心,母心不悦,亲之过小也。《小弁》言行有死人,尚或墐之,而曾不闵己,亲之过大也。’此颇得孟子之意。”因婆媳矛盾而逼寡母改嫁者,民间比比有之。王质显然是受此启发而为此说的。
二、子念母劳说。宋刘克《诗说》说:“以诗辞求之,莫见其母之不安其室也。序诗者例以卫之淫风言之,及末章有‘莫慰母心’之辞,遂谓其母之不能安室也。然以事推之,一母而鞠七子,诚为劳苦也矣。其长育者七人,其间岂皆长育哉。由是言之,七子皆相若,念其母之至劳而为此诗也。”俞德邻《佩韦斋辑闻》也说:“《凯风》,孟子谓亲之过小者也。余友庐陵龙仁夫曰:是诗当于‘劬劳’一语观之。夫以棘心之微,凯风吹之,至夭夭之盛,则母之抚我、育我,出入腹我,其劬劳亦甚矣。欲报之德,昊天罔极,况于小过而敢怨乎?故曰:‘母氏圣善,我无令人。’又曰:‘有子七人,莫慰母心。’惟知自责,而一毫怨怼之意不萌焉。是非勉强矫饰而然也,皆天理人心之自然而发见者也。”
三、子不能悦母而自咎说。戴溪《续吕氏家塾读诗记》说:“《凯风》,七子作也。凯风长养万物,吹棘心而至于成薪,不以恶木而废长养之功,虽倍费吹嘘,不惮也。此七子自讼之辞,且怀其母之恩也。母有劬劳之恩,又有圣善之德,生子至于七人,独无一人可当母意,若此可以自咎矣。寒泉清洌能以养人,为子不能逸其母。黄鸟好音能以悦人,为子不能娱其母。曾泉水之不如,禽鸟之不若,可谓痛自克责矣。”管世铭《韫山堂文集·凯风说》也说:“《凯风》为孝子之诗,亲过之说,出于《孟子》。然谓之过小,度不过年老之人喜怒失节,虐使其子而已。其子深自咎责,惟媿己之不能悦母而绝怨怼之心。圣人列之于经,以教孝也。若如《序》《传》所云,母生七子,而其子又皆能赋诗,母之齿亦长矣,必无不安其室之理。万一有之,乃是人类之不祥,家庭之大变,安得谓之小过?孝子有不垂涕泣而谏之哉?汉章帝赐东平、琅琊二王诏云:‘今送光烈皇后假帛巾各一,及衣一箧,可时奉瞻,以慰凯风寒泉之思。’章帝之于经深矣,其引义必不当若是失伦。”
四、几谏说。此说朱熹倡之,其云:“母以淫风流行,不能自守,而诸子自责,但以不能事母,使母劳苦为辞,婉辞几谏,不显其亲之恶,可谓孝矣。”刘玉汝《诗缵绪》也说:“然母非实劳苦,而以劳苦为词,故曰微指其事,而婉词几谏焉。”明儒郝敬更发挥之说:“此诗以凯风、棘心比何也?美其子之孝,则不忍斥其母之恶,故若为几谏以达孝子和气之衷。凯风以比和气,棘小枣丛生,以比七子也。为孝子言,则凯风似母,棘心似子。为诗人言,则凯风、棘心,皆讽其母之微辞也。凯,乐也,物通淫曰风,棘之言急也。心,花蘂,俗云枣花多心,妇不贞之比,即性晚发,夏始生心,东风吹桃李,则男女及时,炎风至,桃李实落,而棘生心,非桃夭之时矣。母生七子,犹有淫行,诗人不忍言母老,而但言子晚成,劳凯风之吹,善讽喻也。棘虽非大材,丛生为篱,中赤而外多刺,比七子卫护一母也。二章比薪,三章比水,子虽无用亦足供薪水,岂其悦母不如黄鸟乎?黄鸟应节,又为审时之比也。”这是纯粹的经学思维,照此解说,似乎字字暗藏玄机。
五、以七子不足恃说。明袁仁《毛诗或问》说:“或问《凯风》,曰:卫人有夫死,而以其七子不足恃,思再嫁者。七子悔罪自咎,以感其母,卒成守节之志。诗人歌以美之,此《凯风》所以录也。”依此说,作者是第三者,而非七子。是母亲感觉到儿子不足依靠,而非子真的不可依靠。
六、子奉养有阙说。明季本不同意改嫁之说,认为是儿子孝敬不周,导致母怒。其云:“卫有七子,不能安其母之心,故作此诗以自责,无怨言也。孟子曰:‘亲之过小而怨,是不可几也。’所谓过小,必奉养有阙,而其母愤怒,诸子欲自劳苦耳。非谓卫之淫风盛行,而其母欲嫁也。如此尚得为小过哉?自《小序》以后说《诗》者,盖皆失之矣。”此说得到了不少人的呼应,如何楷云:“然夫有子七人,既皆成立,母年亦当迈矣,而尚欲嫁耶?《子贡传》亦云:‘寡母欲去而子自讼焉,赋《凯风》。’《申培说》则云:‘邶人母不安其室,七子自咎而作。’总之勦袭序义,固不如季氏之说,较为近于人情。”但同时也受到质疑。如姚际恒说:“《大序》谓‘母不能安其室家’是也。季明德疑之,以为若时,岂得为‘小过’?因以为子阙奉养而母愤怒,要是杜撰。按孟子曰‘亲之过小’,若子阙奉养而母愤怒,乃子之过,非亲之过矣。过小云者,较《小弁》‘亲之过大’而言。古妇人改适,亦为常事,故曰‘过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