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社会学标本的一名出租车司机

作者: 杨邪

关键词:薛忆沩 《出租车司机》 悲剧 冰山

薛忆沩的短篇小说名作《出租车司机》流布极广,而它在文学史上,也早已经是一个独特的存在——俨然是极个别的教科书式的当代经典。

《出租车司机》其实有两个版本,这一点,必须着重指出。现在回过头来,可以发现,至少在北京磨铁图书的“铁葫芦小说馆”推出《代表作·中间代》(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2 年6月版),向读者展示“十位中国文坛活跃的青年作家自选最满意短篇小说”的时候,那部短篇小说集里的《出租车司机》就已经是薛忆沩重写之后的版本。

薛忆沩的“重写”行为,业已引起很大的关注,事实上他的“重写”就是从《出租车司机》开始的,这一点也无疑有着特殊的文学史意义。

这一次细读《出租车司机》,我就是以薛忆沩小说集里的重写版为依据。我也特别留意了一下电子版,电子版显示,重写版《出租车司机》的正文是五千三百七十二个字符,比初版多了一千三百二十四个字符。

十五年都市生活的一个切片

《出租车司机》故事的开始,是出租车司机“将车开进公司的停车场”,然后是“横过两条马路,走进了全市最大的那家意大利薄饼店”,“要了一杯大号的可乐和一个他女儿最爱吃的那种海鲜口味的薄饼”。出租车司机“在紊乱的思绪中吃完了意大利薄饼”,但他没有就此离开,而是“吸干净最后一点可乐之后,将纸杯里的冰块掏出来,在桌面上摆成一排”。后来,他“动情地抚摸着溶化在桌面上的冰水”,乃至“激动得放声大哭起来”——出租车司机的故事,戛然结束。

小说中,出租车司机的出场,仅仅是某一天里约莫半小时或一小时的一个时间段。不过,人的意识是无时无刻不在流动的,在这么短的时间段里,出租车司机的意识流动,它们的轨迹往前扩展至这个黄昏前他运载最后两批客人的过程,又扩展至“十五年来”,再集中在“一个星期以来”。出租车司机又想到家乡的父母,想到自己“离开他们已经十五年了”,他还想到将来——“他甚至幻想十五年之后,他的女儿和妻子也会这样奇迹般地回到他的身边来。”

小说是出租车司机十五年都市生活的一个切片,这个切片很薄,只是十五年里的约莫半小时或一小时,但切片里的信息,虽然集中于“一个星期以来”的变故,却也已经涵盖了“十五年来”的时光。

“一个星期以来”的变故是极其残酷的——“那辆运送图书的货柜车从他的女儿和妻子身上辗过的时候,出租车司机正在去广州的路上。雇他跑长途的客人很慷慨,付给了他一个前所未有的好价钱。”

残酷的变故,让出租车司机遭遇了几乎无法渡过的心理难关。“一个星期以来,他沉浸在极深的悲痛和极深的回忆之中。他的世界突然失去了最本质的声音,突然变得难以忍受的安静。而他的思绪却好像再也无法安静下来了。他整夜整夜地失眠。那些长期被他忽略的生活中的细节突然变得栩栩如生。它们不断地冲撞他的感觉。他甚至没有勇气再走进自己的家门了。他害怕没有家人的‘家’。他害怕无情的空白和安静会窒息他对过去的回忆。”

出租车司机原本是个脾气大的人,同事占用了他的车位,他会恶狠狠地骂。而这一次,他在意大利薄饼店点要薄饼的时候,由于沉浸在悲伤中,忘了付钱,服务员提醒了他三次,他才“匆匆忙忙把钱递过去,并且有点激动地说:‘对不起。’”——脾气大的人,一般不会主动说“对不起”,显然,出租车司机的脾气突然不一样了。脾气大的人,一般也会粗心,“出租车司机一直是一个很粗心的人。他从来就不怎么在意女儿的表情,甚至也不怎么在意女儿的存在。同样,他也从来不怎么在意妻子的表情以及妻子的存在”。但是,“她们刹那间就不存在了。这生活中突然出现的空白令出租车司机突然发现了与她们一起分享的过去”。突然之间,出租车司机完全改变了他的脾气和性格——“出租车司机一个星期以来突然变成了一个极为细心的人,往昔在他的心中以无微不至的方式重演。”

一个人内在的改变导致了他眼里的外部世界的改变。所以,当出租车司机坐在意大利薄饼店看出去,“可以看到繁忙的街景,看到马路上川流不息的车队”,觉得“这就是十五年来他生活于其中的环境。他熟悉这样的环境。每天他都开着出租车在这繁忙的街景中穿梭。他习惯了这样的环境。可是几天前他突然对这环境感到隔膜了。他突然不习惯了”。

出租车司机要与这座城市告别了,这个类似于特写镜头的细节让人无比心酸——“出租车司机将脸侧过去。他睁开眼睛,茫然地张望着窗外繁忙的街景。这熟悉的街景突然变得如此陌生了,陌生得令他心酸。他过去十五年夜以继日的穿梭竟然没有在这街景中留下任何痕迹。”

一种特殊的叙述语调

在探讨《出租车司机》的叙述语调之时,不妨先来读读这篇小说的开头:

出租车司机将车开进公司的停车场。他发现他的车位已经被人占用了。他没有去留心那辆车的车牌。他看到北面那一排有一个空位。他将车开过去,停好。出租车司机从车里面钻出来,他环顾了一下四周。然后,他走到车的尾部,把车的后盖打开,把那只装有一些零散东西的背包拿出来。接着,他又把车的后盖轻轻盖上。他轻轻说了一句什么,并且在车的后盖上轻轻拍了两下。然后,他抬起头来。有一滴雨正好滴落到他的脸上。

我相信,一个小说家在落笔写下第一自然段的时候,通常都是为这篇小说定了“调”的,而像薛忆沩这样的小说家,肯定尤其是这样。

仔细读这段文字,读出什么感觉?薛忆沩是特别喜欢也特别擅长运用短句子的,这一点在他的其他作品里也非常明显。这段文字最大的特点当然是短句。但我在读这些短句的时候,另外读出了叙述的过分简洁与机械。没错,简洁,同时又是机械的,重点是机械——“然后……接着……然后……”“……把……把……他又把……”

一个小说家,如果他的叙述语调都是这么简洁又机械,那是致命的。然而在《出租车司机》里,这样的叙述语调,不是正好吗?这种简洁又机械,仔细体味,出租车司机在特殊心境下的机械和麻木状态,是不是正好跃然纸上?

我清楚记得当年第一次阅读《出租车司机》时,对于开头的这种简洁与机械,我是觉得费解的,因为开头时,还不知道出租车司机遭遇的变故。而当我读到后面,就猛地理解了这个开头,我甚至认为,再也没有另一种语调有可能会比这样的语调更适合更妥帖了。

这种叙述语调,在开头部分是比较多地运用的:

他走进值班室,将车钥匙交给正在值班的那个老头儿。老头儿胆怯地看了出租车司机一眼,马上又侧过脸去,好像怕出租车司机看到了他的表情。出租车司机迟疑了一下,然后用手轻轻拍了拍老头儿的肩膀。老头儿顿时激动起来。他用颤抖的声音说:“她们真可怜啊。”

出租车司机好像没有听到老头儿说的话。他很平静地转身,走了出去。但是,老头儿大声叫住了他。他停下来。他回过头去。

出租车司机进入意大利薄饼店后,小说的叙述语调发生了变化,感觉他的内心有了一些生机——虽然,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他的女儿,但至少,置身于具体的空间,他的女儿进入了他细致的回忆,在他的回忆里,他的女儿暂时是活生生的:

出租车司机在靠窗边的一张桌子旁坐下。他的女儿有时候就坐在他的对面。她总是在薄饼刚送上来的时候急急忙忙去咬一口,烫得自己倒抽一口冷气。然后,她会翻动一下自己小小的眼睛,不好意思地笑一笑。

这种虚幻的感觉直到后来,也是:

出租车司机在紊乱的思绪中吃完了意大利薄饼。他觉得自己的吃相与女儿的非常相像。他的妻子总是在一旁开心地取笑他们。出租车司机吸干净最后一点可乐之后,将纸杯里的冰块掏出来,在桌面上摆成一排。

甚至,它可以有那么一瞬的欢快:

他动情地抚摸着溶化在桌面上的冰水,好像是在抚摸缥缈的过去。突然,他的指尖碰到了他女儿的指尖。他立刻听到了她清脆的笑声。

此外,小说在叙述出租车司机运载最后两批客人的时候,甚至是有一种冷冷的幽默和“出戏”:

出租车司机有了一阵迷惘的好奇。他开始想象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给他的乘客打来了这个让她伤感的电话。

“这不是你能够想象得出来的。”那个女人对着手提电话说。

是的,出租车司机想象不出来。他开始觉得那应该是一个男人。可是他马上又觉得,那也完全可能是一个女人。最后他甚至想,那也许是一个孩子呢?这最后的想法让他的方向盘猛烈地晃动了一下。

“你完全错了。”那个女人对着手提电话说。

出租车司机想到了自己的女儿。一个星期以来,接听所有电话的时候,他都希望奇迹般地听到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童音。他不知道他的女儿还会不会给他打来电话,那个他绝望地想象着的电话。

“不会的。”那个女人对着手提电话说。

出租车司机迷惑不解地瞥了一眼后视镜。他注意到了那个女人很性感的头发。

“你不会明白的。”那个女人对着手提电话说。

出租车司机减慢了车速,他担心那个女人因为接听电话而错过了目的地。

“这是多余的担心。”那个女人对着手提电话说。

为了佐证我说的有一种冷冷的幽默和“出戏”,我援引了这么多。我要说的是,读到这些段落,我居然有一种忍俊不禁的感觉了,而我知道,这是多么不严肃,所以还是忍住了。但我忍不住琢磨,这是属于出租车司机的幽默还是薛忆沩的幽默?显然,是后者的。我所谓“出戏”,指的就是这个。那么作者为何要“出戏”?贴着人物写,不好吗?我想,薛忆沩当然是知道如何把控自己的叙述语调的,他太知道如何把控了,他之所以“出戏”,可能是基于他对所谓生活的理解和发现——生活中处处蕴含幽默,包括苦涩的幽默,不是吗?还有几乎是一定的,他肯定认为《出租车司机》不能自始至终是压抑的,需要给小说里的人物,更需要给读者以略略喘息的机会,小说全篇即便是漫漫黑夜,也需要一抹亮色来调剂。或者是,小说中那种压抑的叙述语调的短时间切换,在某种意义上,乃是一种对比,它的存在,可以让悲伤愈加悲伤?

另外,我查找了一下电脑文档,小说正文的五千三百七十二个字符里,一共有六十五个“出租车司机”。平均不到八十个字里就要出现一次“出租车司机”,不觉得累赘?确实一点儿也不觉得。薛忆沩让我觉得,原来他如此频繁地使用“出租车司机”这个指称来展开叙述,如此刻意的机械,竟可以产生叙述的异样美感——虽然这种感觉也部分地与放任意识的流动并打破叙述的时空秩序有关。薛忆沩让我觉得,小说里的出租车司机好像真的不需要自己的名字,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出租车司机,千千万万个出租车司机里的一个。

细节如何彰显

“然后,他抬起头来。有一滴雨正好滴落到他的脸上。”这是《出租车司机》开头第一自然段的最后两句。一滴雨,无疑是最小的细节。有一滴雨滴落,然后怎么样呢?作者没接着说。出租车司机停好了车,隔了三百多字,等到他“沿着贯穿整个城市的那条马路朝他住处的方向走”,作者才说:“雨没有能够落下来。空气显得十分沉闷。”又隔了六百来字,作者解释出租车司机为何在意雨:

整个黄昏,出租车司机一直都在担心马上就会下一场很大的雨。出租车的雨刮器坏了,如果遇上大雨,他就不得不提早结束这最后一天的工作。出租车司机不想提早结束这最后一天的工作。他也许还有点留恋他的职业,或者留恋陪伴了他这么多年的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如愿以偿:他担心的雨并没有落下来。只是在停车场里,在他向出租车告别之后的一刹那,有一滴雨正好滴落到了他的脸上。

出租车司机担心下雨是出租车的雨刮器坏了,如果下大雨,他就得提早结束工作,可问题是他不想提早结束。他是留恋自己的职业或者那辆出租车?作者显然是故意只写出表象。我认为,出租车司机更多的是出于担心一种仪式的无法圆满完成,而他之所以产生类似于强迫症的仪式感,本质上是出于自己的敬业和对城市生活的留恋——或者说,是对自己十五年城市生活的这种选择的敬重和留恋。现在,出租车司机向出租车告别之后的一刹那,“有一滴雨正好滴落到了他的脸上”,这一滴雨,滴在一个正确的时间里,所以它反倒代表着仪式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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