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祭祀走向戏剧

作者: 康保成

从1990年夏至1991年秋的一年多时间里,我因故被调离中文系教学岗位,到中山大学图书馆工作。赵希琢、赵燕群两位馆长体恤下情,照顾我的专业所学,将我“分配”到古籍部。我的工作是为古籍编目,古籍部的负责人邓贵忠先生仁义忠厚,每天只给我布置很少的工作量(记得是每天编十部书)。这样,我有时间将馆藏地方志浏览了一遍。除为拙著《傩戏艺术源流》搜集了大量的材料之外,还形成了“元宵演剧”和“丧葬演剧”这两个问题点,置于脑中,挥之不去。2005年和2006年,彭恒礼和孔美艳同学先后随我读博,我便分别将这两个问题点“抛给”他们做博士论文选题。其结果远远超出了我原来的设想,十分令人欣慰。恒礼的博士论文经加工修改后以《元宵演剧习俗研究》为书名出版,此后又将其研究领域从“元宵演剧”扩展到“节日演剧”乃至“民俗演剧”。而今,美艳的《中国民间丧葬演剧习俗研究》一书也将要出版了。看到样稿,兴奋莫名!孟子以“得天下英才而育之”为人生三大快乐之一。此时此刻,我的心情即如孟夫子所云。

美艳博士论文的写作过程,可谓一波三折,有惊无险。美艳把丈夫、孩子放在山西临汾,只身南下广州求学,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记得在第三年以后,她便常常行走于山西和广东之间,论文写作时断时续,令我这个忝作导师者为之担心。然而,就在答辩前夕,当她把打印好的厚重的论文定稿放到我书桌上时,把我着实吓了一跳。人们习惯用“选题新颖”“材料翔实”“论证有力”“文从字顺”这些套语来评价、夸奖学术著作,但美艳的论文除了这些以外,还要加上“图文并茂”四个字,因为论文采用了不少图片,从汉代画像石到明代小说插图,从宋金砖雕到田野调查时亲自拍摄的照片,应有尽有,为书稿着色添彩。更重要的是,我发现的“问题点”基本上得到了圆满的答复。论文送给校外专家盲审,系研工办告知的结果是,有两个“优秀”并“推荐百优”。正式答辩一结束,中山大学戏曲学科带头人黄天骥先生便提议,用“广东中华文化王季思古代戏曲古代文学研究基金”资助美艳出版她的论文。但美艳一方面出于现实考虑,一方面希望精益求精,选择继续完善论文。现在,美艳在她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又反复修改、加工、打磨,这部高质量的学术专著终于要面世了。

美艳的书有许多亮点,我想着重指出两点。其一,死人是件悲哀的事情,为何还要娱乐、演戏?这是当初我设想的最主要的“问题点”之一。而美艳的大著,一开始就瞄准了这个问题。她说:

丧葬活动表面上看是对死者尸体的处理,是物质的、客观世界的活动;实际上更是一定时代人们关于生命、死亡、灵魂的认识在现实生活中的折射,特定的信仰因素深刻地影响着丧葬活动的方式,丧葬活动最鲜明地体现了人们对生与死的看法及对死后世界的想象。

诚哉斯言!人生避不开的两件大事,就是生与死。人死后是否精神不灭,魂魄尚存?从古人视死如生,弄许多陪葬品下葬看,他们是相信人的肉体和灵魂是分开的。秦始皇兵马俑阵仗之大,令世人惊叹!这位“千古一帝”希望死后还能像生前一样,指挥千军万马,得到他们的拥戴与保护。而许多墓葬中的戏剧砖雕与壁画,也正反映了死者生前的生活、娱乐情况以及对死后仍能保持这种生活状态的期待。

美艳的书,还用丰富的材料和精辟的分析很好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她通过大量的文献梳理和田野考察,发现丧葬时经常演出的剧目有三大类,即祭灵戏、驱邪超度剧和家庭伦理剧,分别分析它们在葬礼上演出的原因,并由此引发对观赏性戏剧和仪式性戏剧的新的思考。

她指出,葬礼上演出《抱灵牌》《祭父》《祭母》《秦雪梅吊孝》《刘备祭灵》《朱洪武祭灵》等祭灵戏,恰是出于丧葬礼仪的需要。这些祭灵戏的演出,一般是点戏者请演者代替自己对死者(如子女对父母、妻子对丈夫,或兄弟、朋友之间)进行祭奠,并引导生者宣泄出心中的悲痛,其实质为“哭灵”,是以戏行仪,这类“戏”,实非娱乐。只不过仪式化程度不同,有些仍是观赏性戏剧形态,还有一些如晋南葬礼上演出的《抱灵牌》等,因为已介入仪式内部,生活与艺术密不可分,实际上已返祖为仪式性戏剧。

葬礼上演出目连戏、傩戏等驱邪超度剧,与国人的灵魂观念和对死亡的认识有关。在灵魂不灭观念的支配下,人们对死者存在着矛盾的态度,即马林诺斯基所谓“某种程度的反感与恐惧同真诚的爱恋混在一起的”。所以,一方面是对于故去亲人本能的爱,要祭灵以表达哀痛、安慰亡魂;要驱除邪祟、保护亡魂;要超度亡灵,使其安全地进入一个新的境界,得到永生或早日转生。另一方面是对“鬼魂”的恐惧,所以还要驱赶死者鬼魂,以保护生者安宁。因此,葬礼上演出驱邪度亡剧,其实质是驱除邪祟、超度亡者,亦非娱乐二字所能概括。这类剧目有一个从仪式向戏剧转化的过程,也有从戏剧再介入仪式内部的形态。

至于葬礼上演出孝子戏等家庭伦理剧,她认为与国人重视孝道和血缘亲情的伦理观念有关。儒家伦理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最显著的特征,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孝也是葬礼要极力彰显的主题之一。葬礼可以彰显孝的形式有很多,读祭文可以,为父母做超度可以,唱传统的挽歌、孝歌可以,唱曲调哀伤的流行歌曲可以,跳丧舞可以,演孝子戏当然也是一种重要的表达方式,所谓“搭台唱戏表孝心”。而其他家庭伦理剧,更是丧葬场合强调家庭伦理的“高台教化”,其主要功能当然也并非娱乐。

如此,丧葬时演出的三大类剧目似乎都有其存在的理由,那为什么丧葬演剧会给人留下“娱乐”的印象,而一直被批评或禁止呢?她认为主要与“滑稽戏谑风格”的演出有关,她发现,除了祭灵戏中基本不会出现滑稽戏谑风格的表演外,家庭伦理剧和驱邪度亡剧中都有可能出现这种风格的演出,如家庭伦理类剧目中的《小姑贤》《淘气赶驴》,目连戏中的《张蛮打爹》《武松打虎》等。这类演出滑稽诙谐、逗人笑乐,可以活跃丧场气氛,造成“热闹”的景象,这大概是丧葬演剧一再被批评或禁止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她特别指出,滑稽戏谑风格的演出一般只出现在“老喜丧”中,基本不会出现在年轻人或强死者的葬礼上。所谓“老喜丧”,指为高寿老人寿终正寝所办的丧事。她指出,老喜丧中之所以会出现这些娱乐性的演剧内容,一方面与传统哲学对生命的体认有关,另一方面也与自古以来的祖先崇拜和佛道二教关于死后世界的解释,以及国人追求热闹的民俗文化心理有关。认真想想,还真合乎情理。人总是要死的。杜甫诗云“人生七十古来稀”,古代中国人的平均寿命大概就四五十岁吧?都到了古稀之年了,荣登仙界,子女们约一众亲朋好友唱大戏热闹一下,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由此看来,我们有必要纠正一个不太准确的认知,那就是,民间丧葬演剧并非全都是娱乐行为。即使有娱乐,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可以说,美艳的梳理和分析为丧葬演剧荡涤掉一部分误解,回答了民间传统丧礼中为什么会演剧,演剧又为什么经常遭到批评和禁止的问题,为我们解决了一大困惑。

另外,我曾把常见的角色扮演分为自然角色扮演、社会角色扮演、仪式角色扮演、游戏角色扮演和戏剧角色扮演五类,并说:“戏剧艺术发生于从自然角色扮演到戏剧角色扮演的演进过程中。”美艳在对晋南新编丧葬剧《抱灵牌》进行了详尽的实地调查之后指出:“《抱灵牌》的特殊性就在于,它横跨戏剧角色扮演与社会角色扮演、仪式角色扮演之间,以观赏性戏剧的表象具有了仪式性戏剧的特征。”这就补充和完善了我的说法,非常难得,我深感欣慰。

事实上,世界上的许多事物都固化于“灰色地带”,并不见得需要“演进”。仅以戏剧而言,活报剧《放下你的鞭子》就是处于社会角色扮演和戏剧角色扮演之间的中间形态,但这是人们有意而为之的,并不需要“演进”。我后来对戏剧形态有了新的认识,比如在表述“俗曲体戏曲”时,就采用“中间形态”而不用“过渡形态”。

美艳的大著,读者自会阅读并给予客观评识,此处不再饶舌。借机再谈点感想,就是如何认识“娱尸”从祭祀向戏剧的转化问题。

中国上古有“娱尸”之仪,但所谓“尸”并不是尸体,而是“尸祭”中由死者的孙子(或巫师)所扮演的先祖之神灵。整个仪式过程中,“尸”不断与主人对话,并按照规定动作行事。这样一来“尸祭”本身已有浓厚的扮演色彩。但“尸祭”消弭之后,“尸”就真的成了尸体,司马光曾对“作乐以娱尸”给予抨击,可见“娱尸”之俗宋人已不理解。然而礼失求诸野,少数民族地区随之产生了新的歌舞或戏剧形式,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广西钦州一带流行的“师公戏”。

“师公戏”也写作“尸公戏”,其早期形态是“跳岭头”“跳师”,其中有“假扮夫妇父母兄弟”的场景,而主持者是“师公(尸公)”。到“师公戏”形成,演员多从“师公(尸公)”转化而来。民国初年,师公戏受粤剧等成熟戏剧形态的影响,开始排演《高文举》《梁山伯与祝英台》等剧目,完全脱胎换骨了。这是从仪式性戏剧向观赏性戏剧嬗变的一个实例。顺便提及,2017年,我和恒礼带河大学生到豫北某乡下考察小剧种,正碰上一家丧仪队伍从临时搭建的戏台前经过。只见轿子中端坐着一位大约四五岁的小男孩。有位同学不解地问:“这孩子是什么身份,为何坐在轿子里?”旁边一位围观者说:“这就是死者英灵。”一语点醒了我,这孩子就是“尸”。这是古老的“尸祭”在中原地区孓遗的个案,只不过未形成戏剧而已。

美艳大著即将付梓,问序于我,胡乱诌上几句,敷衍塞责而已。

2021年10月5日于中山大学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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