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中羽毛
作者: 巫宏振毛珊珊
我妈说,就算这次我们拿到总冠军,她还是不会同意我跟李羽在一起。她反对的理由每年都不同,但是有一条非常坚定,认为李羽很穷、太自我、太自私。她说我跟着这种又穷又自我又自私的男人只会吃苦头。我说,我比谁都清楚我的男朋友是什么样的人。我妈是不会听我解释的。以前李羽确实有脾气,很多时候,他只是生活压力大了,并不是真的要发牛脾气。他的外强内柔的性格,顾顾与老贝也都知道。毕竟我们一起做摇滚音乐熬过了七年,彼此都了解。七年之痒,很艰难,但是我们做到了,最终走到今天。再过七天,也许我们将创造新的未来。
周六晚上,我们将参加一年一度的中国摇滚音乐大赛。七年前,也就是2012年,在江苏南京举办了第一届,今年是第八届,也是奖金最丰厚的一届。这一次主办单位不仅有内地、港澳的房地产大鳄来赞助,还得到了当地政府的支持,冠军奖金高达一百万。
每年举办音乐大赛的城市都不同,主题也不同,这一届定在广州举行,主题叫作“新南方梦想之路——中国摇滚音乐大赛”。
我抬头看向二楼窗户。此时李羽还在伏案写歌,他习惯这个样子,遇到兴奋、失落或者紧张的事情,就会把自己沉浸在写歌词里。他说这样可以冷静下来,保持头脑清醒。他确实是一个优秀的作词人,几年前获得过作词大赛亚军。以前顾顾就说,真不知道李羽是真的脾气大还是装出来的,也懂得冷静啊。老贝就说,这是我的功劳,是我的调教与管束才让李羽的脾气变好。如果让我妈来解释,她一定会怼李羽,抱怨他人穷脾气大。但我觉得,李羽变得成熟稳重了,是因为他经历了很多,承担了很多,尤其这七年。这七年时间,我们陪他哭过、笑过,也看到了一个男人的成长——这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然而,我妈以及那些对他有偏见的人却对他的优点视而不见。
顾顾拎着一袋东西回来了,他去百货超市买食材,今天是羽毛乐队成立七周年的纪念日,要好好炖一锅。我们四人当中,顾顾家境最好,他在珠江新城花城汇南区有一间叫作“回顾”的咖啡店,经营了很多年。虽说他是大老板,“回顾”品牌创始人,可是他现在不管店里的事情了,全部事务交给他老婆与他弟弟去打理。顾顾说,他最大的追求就是摇滚音乐,他的世界里似乎除了家人就只有音乐。跟我们组队之后,他就把心放在了音乐上。我们都很敬佩他做出的一些取舍。他是我们的老大哥,已经四十岁了。老贝不是,叫他老贝是因为他看起来显老,而且沧桑,实际上他是1991年出生的,年纪最小。
我们住在南沙区,面临珠江,这个地方环境清幽,周围往来都是本地村民,不是那种城中村,而是政府有规划的建房。这里的卫生很干净,地面上看不到什么垃圾,令人感觉很舒适。门前那条水泥路通往市区,望远一点儿就看得到跨江大桥了。道路两边都是草地,有护工维护,修理得很整齐。此时,酷热的8月,阴天有风,像是要下雨。
岸边绽开的野花我都不认识。顾顾的右手捏着一朵我叫不出名字的花,花蕊是黄色的,花瓣是白色的,有五片。他看到我了,向我挥手,还摇动着手里的野花。两片花瓣飘落下来,随之被风一卷,吹走了。老贝坐在草地上,拨弄着贝斯,他走到哪里都背着他的贝斯,他与贝斯合二为一似的。老贝也看到顾顾回来了,于是站起来,朝顾顾喊了一句话。因为背风,顾顾似乎没有听到,没扭头看老贝,他径直地朝我走来。
“借花献佛。”顾顾说道,停在我面前,把花儿递给我。
“我保佑你发大财。”我接了那朵残花,抬起头看着他说道。
顾顾很会做菜,以前去他家聚餐,都是他下厨,味道真不赖,来到这里住也不例外。顾顾说要给我炖个排骨山药板栗汤。我最喜欢这个汤。他是我们当中最会体贴人的,他了解我们每个人的饮食习惯,但我们四个人的饮食都有差别。他对我的生活方式的了解程度超过李羽。我们都称呼顾顾为大当家。
“老贝,大当家给你买了雪糕。”我冲着老贝喊道。
老贝听到了,他从草地上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草屑,朝我走来。我在跟他开玩笑。老贝喜欢吃雪糕,看到顾顾出门去逛超市,他就说:“顾顾,给我买条雪糕回来,东北大板条那种,不要再买绿豆雪糕了,我一点儿都不喜欢绿豆。”我们都不喜欢吃雪糕,吃雪糕是小孩子的喜好。每当听到老贝说那些话,我们就笑他,然后跟顾顾说,那就给小屁孩买两条,左手右手各一条,让他舔个够。
“我叫他了,他都没听见。”老贝走过来说。他的手搭在贝斯上,安静的时候,手指似乎还在弦上有节奏地抖动。如果你不了解老贝,看到他走到哪里都背着贝斯,常常望着远方发呆,手指抽动但是不碰弦,你肯定认为他有毛病。但这不是毛病,而是习惯。
“他这样多久了?”老贝望着坐在二楼窗户旁的李羽,问我。
“两个小时了。”我说。
“他创作时那种投入的样子有点儿像我。”老贝说。
老贝靠近来的时候,我闻到了他身上刺鼻的汗味。他不太注重个人形象,这大家都知道,我们也跟他当面委婉地提过,好歹喷点儿香水,掩盖一下,可是他并不在意。他的精神很丰富,但也得注意表面形象吧,有时候有演出,他也是穿着有汗味的衣服上台。他不是不舍得花钱买衣服,而是生活习惯所致。我往后退了一步,转身往屋里走去,确实有点儿受不了他身上的味道。
“我进去看看顾顾要不要帮忙。”我说。
老贝从来没在意我这样嫌弃他。他站在那棵龙眼树下,先是看着我,然后转过头去,仰起来看向树顶,又在沉思了。有时候,老贝是个多愁善感的男人。
我问顾顾要不要帮忙。顾顾在切山药,他把食材都准备完毕了。他摇摇头说不用。他说我插手的话会打乱他的思路。
“厨房是我的第二个创作场所。你们等着吃就好。”顾顾说。
我被大当家的男人范儿感动了。他家的厨房相当干净整洁,墙上没有油烟污渍。顾顾是个很爱干净的男人。刚刚认识他那会儿,我就有这种感觉,去过他家之后就更加确定了。顾顾的老婆长得很漂亮,像演员孙俪。不过,他老婆似乎不太欢迎我们拜访,她认为顾顾不管咖啡店的生意,把心思放在摇滚音乐上,有点儿不务正业。
我们住的这栋房子是顾顾的爸妈买的,他爸妈已经回老家广西北海了。这栋两层的房子以前都是租给别人。两个月前,租客退了房就一直空着。于是,顾顾就叫我们来这里住下来,安安静静,放松度过赛前这些天。我们每天都会抽点儿时间来排练,为大赛做足准备。这里确实是个安静的地方,远离市区,没有高楼大厦带来的压迫感,没有密集人群带来的紧张感。走在路上,望着江面,我感觉那迎面吹来的江风在抚摸着我,路边的花儿像在跟我说话。蝉声阵阵,鸟鸣嘤嘤,这是我在市区听不到的美妙之音啊。我们在奋斗的路上跑得太快了,错过了世间诸多美好。
“老贝在看什么?”顾顾望着窗外。
“他想长成一棵树吧。”我笑道。顾顾也笑了。
我们有一首歌叫作《我想长成一棵树》,就是老贝作的词。四年前,我们在珠江新城191酒吧第一次唱出这首歌。“我想长成一棵树,为你遮阳挡雨……”老贝写这首歌词时刚好失恋,女朋友嫌他没能力赚钱就分手了。我们心里有点儿过意不去,也同情老贝。我们这几年能熬过来,没有在遇到困难时一拍两散,支撑着我们走到今天的最大的动力不是金钱,而是对音乐、对理想的追求。我记得当李羽唱完《我想长成一棵树》时,站在他背后的老贝已经感动到泪流满面了。老贝有一颗女人一样柔软的心,这让我感到有点儿惊讶。
我坐到客厅里了,看着以前录下的视频,找找哪里需要改进的。一楼客厅被改成了排练场地,我们的乐器放在靠近窗户那个地方,中间竖起一个麦克风。李羽是主唱兼吉他手,我也是吉他手,顾顾是鼓手,老贝是贝斯手。登台表演时,我们就是一体的,就是羽毛乐队。
这时候,我看到老贝走进来了,他的目光略显单纯,有点儿疲劳。
老 贝
“我想长成一棵树,为你遮阳挡雨。”
我仰头看向树顶,心里默默地念着这句歌词。这是为她而作,为她而唱的。如今她已经离开我。她没有留下来陪我熬过这几年,她老是抱怨我,爱音乐比爱她更多。其实不是。她离开的那段日子,我很痛苦,生活上摆烂,精神上躺平,像条死鱼一样终日瘫在床上,却没去找她,挽留她。她嫌我没有钱,她当初说过喜欢我的队友,支持我加入羽毛乐队,支持我追求梦想。今天我做到了,坚持下来了,再过几天,我们就要去冲击百万冠军奖金了。我跟队友走到今天,我知足、感恩,伤痛与泪水都有了某些意义。我跟队友坚守下来了,而她再也回不来了。
“我想长成一棵树,为你遮阳挡雨。而你随风,消失在云中……”
我看到毛珊珊坐在客厅里,在看我们演出和排练的视频。她总是让我想起前女友。顾顾说,毛珊珊长得很像录音师Lisa。Lisa的中文名叫莉莉,是乐队的专业录音师,我们第一张专辑的录音就是莉莉做的。可是我觉得,毛珊珊跟莉莉不像,她比莉莉矮半个脑袋,倒是很像我的前女友,身高、体重都差不多。我刚才靠近她时,心跳有点儿加速。我有时候控制不住自己去臆想。毛珊珊身上的气味,她的眼神,她的声音,都让我忍不住联想到前女友。
“打住吧!她已经有了李羽。打住吧!”我脑海里会冒出这种阻止的声音。李羽不懂得毛珊珊的温柔,他就是一个直男。毛珊珊比我大一岁,她把我当弟弟来看待,我却没有把她看作姐姐。陷入乱想的时候,我就逼迫自己沉浸在音乐里,指尖随着脑海里响起的旋律而抖动。这时候,音乐就是我,我就是音乐。就这样,我会很容易放松下来,归于平静。
“看什么呢?”毛珊珊扭过头来问我。我一直站在门口盯着她。
“没看什么。”我说。
她又在瞪我了,我喜欢看她瞪我的样子。她不会瞪李羽,不会瞪顾顾,只会瞪我。她用姐姐的口吻吓唬弟弟说:“干吗这样看着我,欠揍啊。”我看着她,手搭在贝斯上,手指不动了。我控制住自己了。我说:“我也来看视频,找找我的不足之处。”我其实很少看回放,弹得好不好心里一清二楚,只是找个合理的借口,坐到她的旁边,肩膀蹭到她的肩膀。她的衣服上还留着舒肤佳的味道。
“太挤了,你去那边坐。”毛珊珊指着靠近窗户的蓝色布面凳子说。这也是她对我一贯使用的命令的口吻。
一楼没有空调,只有两把落地扇一前一后吹着。我还赖了几秒钟,她又瞪我了。她戴着隐形眼镜,瞳孔很黑很大,就像两个小宇宙似的。我忽然对她咧嘴笑了,她也扑哧一下笑了,然后一巴掌拍在我的肩膀上:“看你这个熊样。”她用手肘戳了一下我的腰,示意我坐到别处去,别妨碍她。这时候,我才心满意足,懒洋洋地起身坐过去,眼角余光却还在瞄着她。白色T恤和修身牛仔裤是毛珊珊喜欢的日常搭配,她喜欢穿黑白相间的滑板鞋,很少见她穿高跟鞋。她有一副好身材,如果配上高跟鞋,整体气质会提升一个档次。
七年前,也就是2012年8月某一天,李羽带着毛珊珊来找我。那是我跟她的第一次见面。那时候,我刚从星海音乐学院毕业,爸妈叫我回老家江苏南京考教师,但我想留在广州,于是入职了荔湾区一家艺术培训机构,做了一名音乐教师。我跟李羽也是因为音乐而相识,同在一场作词大赛上相遇,他第二名,我第五名。同样地,我跟毛珊珊也因音乐而成为队友。刚上班那会儿,我的课程比较少,空闲的时间很多,多半时间坐在教室里很无聊,于是写写歌词,编编曲子,就这样度过一天。
有一天晚上下班之后,李羽约我在附近的馆子里吃饭。
“介绍一下,我女朋友,毛珊珊。”李羽说。
当时,我也有女朋友,不过她还在上课,没回来。那天晚上,毛珊珊也是穿着白色T恤和修身牛仔裤,看起来有点儿瘦,弱不禁风的样子,不像现在,下巴长得有点儿圆润了,但身体的轮廓还是很优美。在那之前,我跟李羽不常见面,只是网上聊天,互相交流,分享摇滚音乐。他的偶像是黄家驹,Beyond乐队。我的偶像是崔健。他游说我加入他的乐队时,送了我一件礼物,就是崔健的第一张个人专辑《新长征路上的摇滚》。他给我的是一张CD。过去这么多年了,这张专辑早已绝版,李羽是从哪里买来的呢?果不其然,李羽送给我的碟片不是原版货,而是他从网上下载,刻录到碟片里的九首歌的结集而已,二十块钱就买到了,封面做得跟原版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