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堂风
作者: 阿微木依萝一
可不就是嘛,那近乎秃顶的脑袋在阳光下显眼得很。他一看到我就招手——嘿、嘿……我在这里、在这里!
要知道他是这么一颗光头,打死我也不会答应见面。
可他带着充分的理由来了——爱情。
这之前我相信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就是他,相信老天爷不会安排我跟一个很一般的男人产生缘分,现在对此却又怀疑,且无比伤感和耻辱。老天爷毕竟不是我亲爹,他没有理由偏爱我一个人。一时间我难以接受眼前这种景况,想假装不认识,找个小路一溜烟逃走,可惜来不及了啊,我们过去在网络上聊得过于欢乐和投入,几乎都感受到了对方带来的幸福,山盟海誓,非对方不可。
现在唯独只剩一条路径可以给我走,那就是走自我心灵救赎的路线,批评自己是一个见异思迁的女人:过于肤浅,太热衷于表面的美。我应该有点儿耐心去认识和鉴定这个千里迢迢跑来与我相会的男人的内心,也许他的心灵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心灵,只要跳过外表去爱他的心灵就好了。我给自己这些安慰,然后静待它因此在内心产生力量,从而使我马上有勇气面对和接纳这场见面。
但第一印象冲击力太强,无论如何仍然对外表耿耿于怀。“爱”,这个字现在说起来只感到一阵悲壮。
不要相信女人——要是我可以说实话,我就这样对他说。对所有人说。可我不能吭声。这时候,早上的阳光明媚,是我当时起床推开窗户第一时间就喜欢的天气。这种天气下,不适宜说丧气话。
我保持微笑,像个淑女……努力像个淑女。站在离他三十米的地方。这个地方距离最好,要是一辈子不用再缩短这个距离就更好了。
他朝我走来,像一只奇怪的山间怪兽,兴许他应该头上长角,这样我可以理直气壮说他与我不是同类。
背着蓝色挎包,一种可以装相机的挎包。之前他跟我说过,喜欢游览祖国的大好山川,喜欢在沙漠地带一走一个晚上,独自面对一整片星空和夜风。我就是被这种情怀给迷倒了。女人是不能随便动情的,一旦动情,就显得很感性和没有脑子。
我急忙朝人群深处去看,希望我现在这种“约会”没有被更多人注意到。我要假装这个时候独自走在车站,随便来这儿逛一逛,然后遇到了一个普通的熟人罢了。
我宁愿他跟我没有超过普通熟人这种关系。
但他多么自信。他完全是一副标准男朋友的架势,似乎昨天还刚刚中了彩票,一张脸笑得稀烂。
他朝我再次问候——嘿、嘿……往哪儿看呢?我在这里!
我当然知道你在这里,我恨你在这里——我怎么会在这里!
人群深处目光匆匆,被阳光照出影子的人们像行走的荒草。我像一颗慌乱中落在这儿的什么动物的蛋——没有脚离开,又自己滚不动。
他可能正心生得意,迈着轻盈的步伐,仿佛很潇洒地甩了甩肩膀上的挎包。要提示我注意他似的,自顾自地发出笑声。也许他认为自己笑起来很好听。天哪,我对他全是厌恶的感受,而这之前,我多么期待上网之后第一时间看见他的名字出现在我的网络聊天第一现场。我用眼角的余光注意到他加快脚步,其实也就三十米距离,加不加速度他也很快就能走到我跟前。这是宿命,甚至是冤孽,我心里叫苦不迭。要是眼角没有余光就好了。我恨眼角还有余光。如果我是个盲人,他一定会转身离开,假设他是个和我一样肤浅地只看重对方外表的人,他就会毫不含糊地弃我而去,他会在心里深深地留下这样一句话:谁也不会跟一个见不到光的人谈什么爱情。如果这种想象实现了,那我可就太幸运了。可我眼睁睁地站在这儿,用眼角无比灵敏的余光看到他已经靠近我了。这个时候我更害怕被人群注意,死死盯着那些游动的荒草,就怕他们一个转身,把我劈头盖脸地笼罩起来,那就太仓皇而无处可逃。
是我自己多心,世界上的人,根本不关心身边的人是不是在跟猴子谈恋爱。他们把我忽视得像空气。
看什么呀?我在这里。他说。拍了拍我的肩膀。最反感这种拍肩膀的招呼,特别无聊,特别故作亲密,特别虚情假意,我一点儿也不需要这种招呼。我已经厌弃到就只差去肩膀上把他拍下的痕迹当场清扫。
我却不得不正视他,既然来到眼前,正视对方也是一种最基本的礼貌,不想遇上也遇上了,也是我自己答应的见面会,无论如何今天必须有一个结果。结果我早就想好了:那就是没什么结果。
想不到你这么清瘦和漂亮、说话声音像翠鸟。他说。
我搞不清他是读书了还是没有读书,从来也没有听过谁把女人的声音比作翠鸟。倒是给我又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油腔滑调。最难以忍受一个男人轻易去赞美第一次见面的女人,显得很浪荡,而且好像这番赞美还搞砸了。这种草率和举止轻浮,和性骚扰没有区别。我就这么把他给“鉴定”完了。男人应该比女人更加懂得矜持和端庄,绅士只不过是他必须表现出来的其中一项品格。
我这么严厉地对他进行暗中要求,便笃定了这场会面是毫无意义,根本不需要浪费时间的。
但是它发生了。
世界上所有的悲剧都是自己心甘情愿抱着最高的期待造成的。
我在心里长出一口气,想把憋闷的情绪吐出来,但又一口气堵在了心里。我因为不喜欢眼前这个人而变得无比刻薄,严重感觉到了我自己内心在扭曲,内心的感情和目光,都没有平静地接待他。这就是抱着最高的期待造成这样的后果。我想起母亲说过的话,爱一个男人之前,透过门缝去看他,看他在这样一种目光之下的样貌是否还符合自己的心意,如果不符合,就不要敲响他的门。
我就后悔当时为何没有先透过“门缝”去看他。应该让他给我发一张他的相片,看一看再说。可当时我也想到了,相片不可信,在高科技飞速发展之下,任何一张丑脸都可以变成潘安。我选择实地考察。
现在就是“实地考察”的效果。
效果差极了。
这种效果把他变成一个现实中的其貌不扬的男人,打破了我对“情人”的各种美好幻想和要求,相比之下,我一定在他面前也不是最好的样子,即便他刚刚鬼话连篇地对我进行一番称赞。那都是违心的,我听得出来,深深感觉到一种不好的气氛在我们之间流转,只要其中一个人率先说出不合时宜的话,那么就会启动一场糟糕的互相贬损,不欢而散。幸亏我们两个平时聊天透露给对方的印象就是知书达理、通晓古今,并且他还是个游历祖国大好河山的见多识广的男人,而我,自始至终是个淑女,善解人意、温柔可亲,心灵手巧地还会编织各种复杂的毛衣和连体裙。这种体面的印象,谁也不会傻到第一个跳出来摧毁它。我们只能互相忍耐。我刚才刻薄地在心里对他进行了抨击之后,现在也把目光柔和地(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还有这种伪装的能力)转移到他身上,破天荒地像迎接公司领导,对他一阵微笑,跟他握手。
他就更夸张了,目光将我上下照了一遍,仿佛寻宝游戏里一个人总算在赤手空拳的时候捡到了一样本来极其普通却在当下还算有点用处,却还必须表现出这是捡到的世界上最好的宝贝……那种样子。我想起一个故友,他一个人去了一次远方,什么艳遇也没赶上,却回来说了一堆鬼话。
其实并非只因为他的相貌引起我的不适,而是他的举止,这才是最致命的弱点,他的肢体言行透出一种放浪的不可靠感觉。我最怕这种轻浮的举止,他让我想到童年时期见识过的那些不负责任的男人在外面随便跟女人搭讪的样子,而他们的女人,从来就被蒙在鼓里。我不希望我是被这样的人搭讪的女人,也不愿意是这样的人背后的妻子。这两种角色都是大不幸的。
但是,只凭这些也许是因为他第一次与人见面表现出来的过分紧张的行为,就把他看作一个不可靠的男人,是不是很草率?我又很矛盾。所以我自己跟自己在心里打架,打不出一个实在的结果。于是我麻木地跟他握手之后,就一言不发,站在阳光下,像一棵随时准备垂下头颅去死的狗尾巴草。
狗尾巴草总是在夜间抬头啜饮露水,白天最新鲜的时候也是在人们不观察它的时候,那时候我可以保证它绝对直挺挺地抬着穗子一样的长脑袋,像一只变异的天鹅望着长空,而那种时候人类是不能察觉的。我能想到它是那种样子,也是因为我某个时刻并不把自己当成一个复杂的人类,我把自己当成什么也不是,或者什么都是。我能亲近这样奇怪的草本植物,可能在于小的时候,最喜欢把它们的脑袋摘下来编成花环戴在头上。也许在那个时候,它们在我的头顶下了咒语。所以,也可以说,没准儿我正受着那时候虐待狗尾巴草的报应,使我长大之后的某些行为和心理逐渐趋于狗尾巴草的性质,我极少与人来往,哪怕住在闹市也深居简出,只有夜晚到来,我竟精神抖擞,挺拔不卧,整夜在房子门口的小花园里踱步,时不时独自发出笑声,心情无法解释地好。为何我要跋涉千里隔着屏幕去谈这样一桩爱情,也是因为我懒于在身边去制造什么麻烦的缘分,要是想在周围发生一点感情故事,也不是不能,我的小花园多么浪漫,它经常收集各种样貌的青年男人的目光,只要我白天和傍晚时常出现在小花园里,发生一次半次的一见钟情也不是没有概率。但我时常避开人们最火热的目光,避开那些最危险的时辰。我天生冷寂的性格,只有草本植物才会有,我不喜欢被周围的熟人过分注意,一旦有人过分注意,我就和那些只单独待着才会抬头啜饮露水的狗尾巴草一样,永久性垂头丧气。
在我的熟人之中,他们对我的印象就是:来自别的星球。
不过我干得最出格的事情马上就要发生了,我那所临时居住的房子周围的人们,很快就会吃惊于我竟然领着一个男人回到房间。我之所以用“最出格”这样的措辞形容,是我内心给自己警醒:今后不会再发生这种事。
眼下麻烦的是,如何才能偷偷摸摸把他带回去。
我也不能不带回去啊。
可带回去如何处理呢?
他又不是一件衣服,也不是一个小宠物,也不是一杯茶水和一本书。他不是物体,不是风和雨,不是天气。他是一个人。这是最麻烦的。我现在知道了,任何事情一旦与人相关,麻烦就大了。
我在远方的女朋友(我真正的朋友都在远方,离我很远,我们几乎一年也难得见一面),她曾经跟我说,世界上最冒险的事情就是你认为你爱上一个男人,最危险的还在于,你准备将他带回家。
就眼前来看,我这位女朋友所说的那些都还不是最危险的。最危险的是我爱的这个男人以前像个虚构的,所以我那么爱他,爱这个虚构的男人到神魂颠倒的地步,现在他变成了实体,我却接受不了了,被现实的残酷所震撼,被人的普通的脸庞和身段震撼,被如此平凡的爱和摇摆的自己的心灵所震撼,他显然是在另一个我所认为的虚构世界里生活,在那里我认为他很特别,拥有珍贵的灵魂,非常值得我不顾一切地去爱,可现实里,他被他的生活内容剥削得面容憔悴,头顶上的毛发都不剩几根,他的嘴唇上下厚度不均,他的两眼短而窄,他的手背和手心都很粗糙,穿着五十岁以上的外衣和一条至少四十八岁的裤子,唯一还给我留下一点念想的也只有那个装着相机的挎包,只有这个东西还证明他曾经游历过,是个很有见识的男人。但就算有这个“佐证”,目前看起来也像谎言。我觉得我很危险地要被扯进一种我无法接受的生活的旋涡,站在一个令人恐惧的风口上。我无法爱这样一个实体的他,宁可这个人永远保留在虚构的位置,这样一切就还是原生的,爱情就还没有破灭。现在它破灭了,这是我感情史上灾难性的一天。最难堪的当然是无法马上告诉他,你回去吧,我们结束了。这种不体面的话无法立刻说出口。
要是我那远方的女朋友马上出现在我的面前,那就太好了,她什么话都敢说,她可以一口气拒绝一百个不爱的男人。我做不到。这是我的弱点。这也是我远方的女朋友最瞧不上我的一点。她觉得往往我这样不懂得拒绝的人是世界上最坏的人,用所谓的仁慈之心,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过。勇敢地拒绝一个人,就是给他新的路径和尊重。
就算我现在真的需要解围,也不能求助远方那个勇敢的女士,她只会更加瞧不起我。按照她的本性和机智,根本不会让这种“实地考察”兑现,就算事情已经发生了也会想办法脱身,还在彼此三十米距离的时候,她就会毫不犹豫地转头逃走。她就是这么一个看上去极度不靠谱却十分靠谱的女人。如果今天这种事情发生在她身上,这会儿,这个男人和她就会在大街上展开一场你追我跑的闹剧。人们会被她逗笑,大街上掌声不断,仿佛大戏上演。她会把这件事演变成一桩闹剧,让这个男人大跌眼镜然后悻悻离开。她不会让自己被事情拖下水,如果逼不得已,她会拖着事情一起下水。男人如果无辜地问她为何要这么做的时候,她会说,你不觉得这样挺好玩的吗?她会在合适的时候让自己沦为笑柄,傻乎乎的,让人觉得爱上她这样一个人,还不如去跟一只鹌鹑谈恋爱。
所以她现在过得挺自由,在远方独自生活。我们都喊她小倩,听上去是个《聊斋》中的妖精。我并不知道她在远方的何处,从来也没有其他朋友知晓她的状况,我也不知晓。她跟所有人的友情都建立在不过问她一切生活内容的基础上,一旦有人想打破她的规矩,想去挖掘她的私人生活,她就会跟这个人绝交。永远是这样一种严肃和神秘的态度,跟她相比,我还算是个实在的地球人,她才是外星球来的。现在我们认识她的每一个人都不会再打听她的方向了。对于我这个朋友,她更像个传说中的女鬼。其实很多时候我也把她看作一个女鬼,女妖也行。世界上没有鬼,也没有妖,正因为没有,她才更符合这两种不存在的东西。我从来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来看我,然后什么时候又突然从我的小房间门口的花园里不告而别。来无影去无踪。她喜欢到我的花园中小坐,也许这个时候,或者未来某一天某个时候,她突然就从花园里敲响我的门窗,问我是不是可以给她一杯热茶或咖啡。她总是以这种猝不及防的礼貌出现,与我见面和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