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是条狗
作者: 田鼠儿子说,老爸,我们养条狗吧。
这个提议无须考虑,直接采纳。但问题是,养一条什么狗呢?这就需要认真对待了,毕竟我们谁都没有在城里养狗的经验。
波兰作家切斯瓦夫·米沃什在回忆起他乘坐马车悠闲地在故乡的农田和湖泊之间游荡,看见松林背后的村庄或庭院时写道:“这时,总会有一条尽忠职守的小狗冲出来对我叫……我不仅常常忆起生活在那里的人们,也总想起陪伴他们的那一代又一代的狗。”他很得意地将那些狗起了个动人的名字,叫“路边狗”。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波兰作家的路边狗,其性质跟我们所说的“土狗”差不多。土狗是不带贬义的,跟土著一样,只能说明它们有着纯正的本地血统,不能说明别的什么。我们土家人自称“毕兹卡”,翻译成汉语就是本地人或者土著的意思。
土狗拥有尽忠职守的优良品质,是我养狗的首选对象。但很快,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对狗来说,尽忠职守就意味着爱叫。
那时候我还小,应该不满10岁吧,我外公会絮絮叨叨地给我讲狗交朋友的故事。狗最先找兔子交朋友,因为兔子可爱。夜里,一有风吹草动,狗就会使劲叫唤。这可把兔子吓坏了,它战战兢兢地说:“别叫啊,你这样叫把豺狼招来了怎么办?”狗听后,不再跟兔子交朋友了。它认为兔子是个胆小鬼。既然兔子那么害怕豺狼,想必豺狼很勇敢。于是,狗又找豺狼交朋友。又到了夜半三更,又有了风吹草动,狗又叫了。豺狼赶紧阻止它:“别叫啊,你这样叫把老虎招来了怎么办?”出于相同的原因,狗又去找老虎交朋友。面对半夜狗叫,老虎同样害怕,说:“别叫啊,你这样叫把人招来了怎么办?”狗毅然决然地离开了老虎,跟人交朋友。人睡得迷迷糊糊,狗又叫了,人呵斥道:“叫什么叫?晚饭不是刚吃过吗?你又饿了?”这次,狗终于交到了满意的朋友,从此跟人类愉快地生活在一起。
在我决心在城里养狗之前,外公讲的故事几乎构成了我对狗这种动物的全部理性认知:狗警惕爱叫、狗很勇敢、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可是,在城里的单元楼里养一条爱叫的狗,无疑是自找麻烦,不用邻居们恨我,我自己也会觉得不好意思。然而,对我们家而言,养一条狗势在必行。
《夺宝奇兵5》正在各大影院热映。这一系列电影的英文片名叫Indiana Jones,音译成汉语是“印第安纳·琼斯”,是主人公的名字。看过这一系列电影的朋友都知道,主人公姓琼斯,但不叫印第安纳。印第安纳是他童年时家里养的狗的名字,他跟它关系十分融洽,于是将自己的名字改成跟它同名。人狗同名,这显然不符合我们的文化传统。但这样的情节设置却能给人以重要的启示:每个男孩的成长过程中都应该有一条狗做伴,印第安纳·琼斯博士的勇敢、坚毅和智慧,都跟他童年的那条狗不无关系。我自己也是这样长大的。
养一条什么品种的狗能让全家人都满意又不影响邻居?我通过微信向那些从小在城里长大的朋友咨询,得到的建议五花八门。其中,最为忧伤的是,别养狗,因为狗的寿命没有人长,狗死的时候,全家人都会陷入悲恸。
视频里,那哥们儿说这话的时候,眼里闪动着泪花。这说明他有过这种疼痛的经历。我又何尝不是呢?只是我并不觉得死亡有什么值得悲恸之处。万物皆有一死。一切无可奈何的事情,只要不是我们促成的,都不必悲恸。我奶奶死于我4岁那年,我干爹死于我15岁那年,我亲爹死于我26岁那年。14岁那年的一个夏日,我亲眼看见一个同学被河水冲走却又无计可施。记得有一次跟一诗人哥们儿聊天,他说,除了生死,其他都是小事。我的观点恰好相反,除了生死就没有小事。生不是我能选择的,死不是我能决定的,想它干吗?有时间想这些无可奈何的事情,还不如好好读书、写作、旅行、陪陪家人,哪怕是喝酒泡妞、醉生梦死也比生死本身要紧。他认为我在跟他抬杠,说:“你别吹牛!这世上没有人能活得这么通透。”我没再解释下去。我不认为我活得通透,我只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无可奈何的事情上,我应该做的,是认真对待活着的每一天,而这个世界最应该做的就是善待每一个活物。
如果对待死亡的态度真的可以反映出一个人是否活得通透的话,那么,我的族人们比我通透得多。在我们那儿,一个人死了,只要不是非正常死亡,亲友们会围着棺材载歌载舞地欢送亡灵,名曰“穿花”。乡亲们认为死亡没有值得悲伤的,一个人死了,就意味着回他来的地方去了,活人们纵有再多不舍,也应该高高兴兴地送行。我知道,很多人都会对此感到不可思议。庄子老婆死的时候,惠子去吊丧,见庄子鼓盆而歌,也甚为不解,厉声责备庄子太过分了。庄子说,她刚死的时候我也悲恸欲绝,但是一细想,她没有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这个世界上没有这条生命;不仅没有生命,而且没有形体;不仅没有形体,就连构成她身体的元素都没有。它混杂于恍恍惚惚之中,变化而有元气,元气变化有了形体,形体逐渐变化才有了生命,如今变化成死亡。这种生来死亡的变化,就像春夏秋冬四季交替一样,是一种自然运行。“人且偃然寝于巨室,而我噭噭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也。”不知道这算不算通透。总之,死亡不能动摇我养狗的决心。
事实上,我关于狗的记忆正是从死亡开始的。那年我5岁,甚至更小,反正还没上学。那是一个黄昏,鸟儿们唱着归巢的小调,我家的狗漫山遍野地乱跑,边跑边叫,追都追不上。那叫声无比凄厉,胆小的孩子们吓得钻进母亲的怀里。我也害怕,但我更想知道它为什么会有这样反常的举动。大人们告诉我,它吃了有毒的东西,就要死了。在那个年代,乡亲们得了重病都只能认命,没有人会在意一条狗的死亡。第二天,我爹找到了它的尸体,埋了。
我已经记不清那条狗长什么样了,也想不起它叫什么名字。我只记得它死后,乡亲们依然会谈起它。他们说,我家养了条好狗。那时候,村里已经通了公路,但除了被风扬起的黄土和难得一见的拖拉机,很少有东西从上面过,乡亲们赶场(赶集)依然像祖先们一样,从小路步行。而我家门前是他们的必经之路。那条狗从没被拴过。它趴在门口一动不动,也不叫唤。但它十分警惕。它能判断出来人有没有行窃的意图。土家族的传统民居是不设大门的,只有门框没有门板。行路人累了,可以放心进屋休息。堂屋里通常都有一口水缸,里面装有半缸水,上面漂着一只瓢。行路人渴了,尽管舀了吃。板壁上挂有蓑衣、斗笠等雨具,条件好的人家还会挂雨伞,行路人至此遇上下雨,尽管取了去,天晴后再还回来。大多数情况下,面对进进出出的人,那条狗都只是用目光跟随他们。它只咬过一次人。据说,那人试图穿走放在堂屋的筒筒鞋(雨靴)。那人本来穿着一双布鞋,眼看要下雨了,他担心布鞋打湿,而堂屋里的那双筒筒鞋又恰好合他的脚,他借用一下也在情理之中。这大概超出了狗的认知范围吧。它只知道下雨的时候,路人可以拿走堂屋里的蓑衣和斗笠,不知道筒筒鞋也可以穿走,更何况,以前堂屋里没放过筒筒鞋。总之,它认定那人偷东西,就实施了正义的一击。
它死后多年,这个故事还在被乡亲们津津乐道。前年我回老家,我大堂哥还在回忆它。他说,它死后,30多年了,他再也没见过那么好的狗。他还感叹道,狗是条好狗,就是不爱叫,别人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发起攻击。
咬人的狗不叫,这似乎成了人们的一种共识。这句话还被引申到人类社会,认为不爱说话的人往往心狠手辣,像我这样的话痨多半没心没肺,不用提防。我决心在城里养条狗,它除了不爱叫,还必须不咬人。这是两个硬指标。
从朋友们五花八门的建议中,我得知了很多狗的品种,比如金毛、博美、拉布拉多、杜宾、边牧、德牧、泰迪、柯基、雪纳瑞、秋田、柴犬、比熊、吉娃娃、苏牧、喜乐蒂等,都是外来物种。也有朋友推荐中华田园犬的,也就是土狗,他们给它们换了个浪漫的名字。
我不是一个懂浪漫的人,但我内心深处依然倾向于养一条中华田园犬。这不仅仅因为相比起那些洋狗我更了解它们,有饲养它们的经验,还因为如果没有中华田园犬,就很有可能没有我的婚姻,更没有我儿子。
我跟我爱人是在大学校园里谈的恋爱。确定恋爱关系后,我先后带她去杭州见过我的母亲,去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见过我的父亲及家族里的众长辈(那时候我父母早已离婚多年),大家对她都十分满意,但她迟迟不肯带我去见她父母,因为我是外省人。20世纪90年代,曾有一群来自四川的精壮小伙来到我爱人他们村。这些四川小伙个个有手艺在身,有的会补锅,有的精通木匠活或者瓦匠活。他们的活儿干得精细,要价却比当地手艺人低,而且不拣嘴,有啥吃啥,说话风趣幽默。村里人都愿意请他们干活。他们在村里干活,迷倒了一批没出过远门的大姑娘和小媳妇儿。他们离开村子的时候,有些大姑娘小媳妇儿就跟他们跑了。那以后,他们村的人对外省人都敬而远之。更不幸的是,我是湖北人。“天上九头鸟,地上湖北佬”,这句话早已传遍全国。既然湖北人比四川人更精明,想必也更会勾引大姑娘小媳妇儿。带着这样的偏见,我未来的老丈人拒绝见我。
那年暑假我没回老家。在我女朋友的好说歹说下,他父母终于同意让我去她家坐坐。电话里,她反复交代,一定要好好表现,最好表现得憨厚点。这对我来说,还真不是什么难事,因为我本来就憨,至于厚,我还真不敢夸口,那时候的我瘦得跟猴儿似的,身材薄如纸片,想厚也厚不起来。按照她提供的地址,怀着忐忑的心情,我敲响了她家的院子门。
迎接我的是一阵急促的狗叫声。得到同意后,我推开虚掩的院门,见院子的一个角落里拴着一条大黄狗冲着我吠个不停。我微笑着朝它摆摆手,说:“别叫了!”神奇的一幕发生了。它果然不大声叫了,而是发出嘤嘤的声音,还冲我摇尾巴。我未来的岳父岳母相互交换了个眼色,只是那时我不明其中的深意。
那个暑假,我跟女朋友一家共同劳动。我在农村长大,对大部分农活都不陌生,除了收烟叶,这活儿我以前确实没干过。那是云南的雨季,恰逢收烟叶的时节。我们大清早起床,冒着雨前往种植烤烟的田地里,将成熟的烟叶摘下来挑回家。起先,我错误地认为,几片叶子能有多重?为了好好表现,装担子的时候,我刻意往自己的箩筐里多装一些。我始料不及的是,新鲜的烟叶本来水分就重,再加上沾有雨水,我给自己装的担子足有100公斤,而我在老家挑东西的最高纪录是160斤,折合成云南人的计量单位是80公斤。既然担子是自己装的,说什么我也得咬牙挑回去呀。那年夏天,我的肩膀至少让扁担磨掉了三层皮。
漫长的暑假结束后,我终于得到了二老的认可。我以为那是因为我表现得足够优秀,至少足够憨厚。我女朋友却说不是那样的,我进门的那一刻,她爹妈就同意我们在一起了,因为老黄。
老黄是那条大黄狗的名字。这名字虽然不怎么讲究,但并不妨碍老黄是村里出了名的猛犬。只要有人从院子外面过,大老远它就能从脚步声中分辨出是不是主人回来了。如果不是,它就会狂吠不止,直到路过的人走远。要是有外人走进院子里,它不但会加大音量,而且会猛烈地扑向那人,挣得铁链子哗啦啦地响,大有将来人碎尸万段之意。但我第一次去的那天,我走得很近了老黄才开始叫,叫声也不那么威严。我进门后,让它别叫它还真乖乖地不叫了。这一切,她爹妈都看在眼里,并认为我们在一起是天意,就连狗都认我是家人了,他们也就没理由反对了。狗是最懂得认主、认亲的动物。
回想起来,那个暑假我跟老黄相处得很融洽。一有闲暇,我就会解开它脖子上的铁链,让它自由奔跑,有时候我还会和它一起在村里的土路上跑。它从没离开过我的视线范围。很快,村里人都认识我了。只是我没想到,这一切会成为我们缘分天定的证据。如果婚姻一定要讲求明媒正娶的话,那么,我应该勇敢地承认,我们的媒人是老黄。
既然我钟情于养一条中华田园犬,我就应该对这个品种的狗有更深入的认识。通过上网查询,我得知,中华田园犬或者说土狗,乃是一个统称,泛指所有中国本土的狗。有专业人士指出,中华田园犬可细分为40个不同的品种。它们不仅在体形、毛色方面差异很大,生活环境和性格特征也截然不同,但它们大都肩负着看家护院、放牧牲畜或者巡山狩猎等职责,以忠诚、勇猛著称,大都爱叫,不爱叫的又过于凶猛,如藏獒。中华田园犬这个名称准确地说明了它们属于田园而不是都市。它们从农耕文明中遗传来的优良品质,严重地阻碍了它们在城市里生存繁衍。我无力改变城市文明的生存法则,甚至找不到购买中华田园犬的渠道。经过再三研究,我买了一条边境牧羊犬,因为它是犬科动物中智商最高的品种,而我儿子很聪明,他们在一起斗智斗勇,可以相互促进智力发展。
小边牧一来到家里,儿子激动得手舞足蹈。小边牧也不客气,根本不拿自己当外狗,在客厅里围着儿子一阵阵转圈圈。终于,他俩都累了。儿子坐在沙发上,小边牧跟他面对面地趴在地上,四目相对。突然,儿子想起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老爸,它叫什么名字呀?”我想了想说,你的名字是我取的,它的名字就由你来取吧。取名字是一件神圣的事情,人类认识和探索世界的历史,其实就是给万物命名的历史。儿子很珍惜这个神圣的权利,目不转睛地盯着小边牧,陷入了沉思。突然,他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激动得站了起来,说:“有了,就叫它熊猫吧。你看它是不是长得像一只大熊猫?”毋庸置疑,这是一个绝妙的名字。儿子从小边牧的体貌特征联想到了大熊猫,说明他在给事物命名方面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方法。我告诉儿子,我们的汉字就是以这样的智慧创造出来的,比如山、火、水等字之所以这样写,就是因为它们长得像连绵的群山、跳跃的火苗和流淌的水。当然,我没有告诉他什么叫语言的能指、所指。对一个才上了两个月小学的一年级学生来说,这两个普通语言学概念确实太抽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