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春天一样
作者: 阿袁一开始他以为那是茼蒿,锯齿形的叶子毛茸茸的,风一吹,就折出了半面灰白色,而另半面的绿,也过犹不及,先是绿里带点儿嫩黄,几天之后,突然又有了王希孟《千里江山图》里的那种苍老,仿佛这些叶子在几天之间经历了什么大起大落的命运遽变。
但茼蒿的茎秆长不到这么高,花也不可能开得这么“硕大且卷”,这种花姚筵不会喜欢的。姚筵喜欢的花,是那种花朵秀气别致,而颜色和香味蕴藉独特的,像紫藤和马醉木那种。
“如果我们有院子,我就在院门口两边都种上马醉木。”姚筵不止一次这么说过。
这也是他当初想买一楼的原因。满庭芳的花园洋房,一楼是带了院子的,前面一个大院子,后面一个小院子,面积加起来有一百几十平方米,可以由了姚筵种马醉木。
但姚筵后来又不想买一楼了。“一楼虫子多。”姚筵怕虫子,什么虫子都怕,特别是隐翅虫,看上去小小的,像蚂蚁,毒性却大。有一年夏天姚筵的胳膊被咬了一口,开始没在意,以为过几天就会好的,结果奇痒难忍,肿痛了一个多月,什么药都不管用。后来还是去医院皮肤科做了化验,才知道她得的是隐翅虫皮炎。之前他们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一种虫子。姚筵皮肤白,容易招惹各种各样的虫子。“它们以为你是灯笼呢。”他和姚筵开玩笑。他并不是一个爱开玩笑的男人,但和姚筵在一起,偶尔也会轻佻一下。“你不也和那些虫子一样?”姚筵白他一眼。姚筵的眼瞳特别黑,所以白人时,就有一种横波流转之态。他乐得不行。他确实和那些虫子一样呢,也是被姚筵雪白肌肤吸引的。
后来是孟召南家买了一楼,他们买了二楼。孟召南是姚筵的同事,他夫人朱莉珍是姚筵的闺密。应该算闺密吧?女人之间的关系,他有点儿搞不太懂的,两个女人时常约了一起去这儿去那儿的,一副亲密无间的样子,但每次回来姚筵都会在他面前说些朱莉珍的不是。比如总是有意无意在陌生人面前提到荷兰,因为她是阿姆斯特丹大学生物科学的博士,“人家是条条大道通罗马,她是条条大路通荷兰,不论别人说什么,她反正要给别人绕到荷兰去,太那个了。”比如喜欢在山姆超市试吃东西,“我都觉得不好意思呢。凉拌腐竹也尝尝,台湾香肠也尝尝,尝完了抹抹嘴,一样不买。太那个了。”“那你就少和她来往。”开始他还认真地建议。他本来也不太喜欢朱莉珍的,一方面可能因为听多了姚筵说的“太那个了”,另一方面也因为男人的审美本能。朱莉珍的长相委实“太那个了”,要身材没身材,要风韵没风韵。他不知道孟召南当初是怎么看上朱莉珍的。孟召南长得倒是一表人才。“与其说看上,不如说被看上。”姚筵笑着说。也有可能的。朱莉珍看起来就像是那种予求予取的女人。孟召南也隐晦地表示过,他有点儿吃不消朱莉珍。但他感觉孟召南说这话的意思不像抱怨朱莉珍性欲旺盛,而是有一种丰衣足食的得意,甚至还有和他华山论剑的想法。他从不接这种茬。他不打算和孟召南聊他和姚筵的房事。孟召南因此说过他是“另一类维多利亚时代的人”。那意思,是他这方面太保守了。但他不觉得保守有什么不对。有些事情是需要保守一点儿的,保守才有意味。就好比煲西红柿牛腩汤,如果敞开煲的话,味道就不会那么芳香浓郁了。
虽然姚筵经常在他面前说些朱莉珍的不是,可说归说,只要朱莉珍的电话一来,姚筵又和她有说有笑了。对此他纳闷儿得很,既然这么看不上,为什么还总和她黏在一起?他问过姚筵。姚筵又白他一眼,说:“你这种搞物理研究的人,只懂得物理世界的简单原理,根本不懂人类精神世界的复杂性。”
一起买房是两个女人的主意,孟召南也很积极,他只好从善如流了。于是有一段时间两家总约了到处看房,把这个城市的房子差不多看了个遍,最后定了满庭芳。满庭芳的地理位置虽然不是很理想,既不符合姚筵一向追求的“繁华中的安静”,也不符合孟召南对人间烟火气的要求——孟召南说他也有张爱玲的毛病,不喜欢看山看水,而喜欢站在公寓阳台鸟瞰车水马龙,不喜欢听诗意的松涛和海啸,而喜欢听 “马——草炉饼”之类的市声。但朱莉珍认为满庭芳这个楼盘性价比最高,最有升值潜力,因为附近有地铁,又是花园洋房,花园洋房在城市属于稀缺产品,物以稀为贵,所以她坚持要买满庭芳。后来证明她的坚持是对的,因为就在他们买下房子不久,这个楼盘的价位就翻番了。
他是更喜欢一楼的。满庭芳的花园洋房是错落式的,下大上小,所以一楼的面积最大,房间也最多,有四间房呢。四间房他们用起来就雍容了,不仅功能性需求满足了,甚至还有了姚筵所要的美学意义的“留白”。“最多半留白。”他在一边纠正。他们的儿子在北京读大学,寒暑假还是要回来住的。姚筵又白他一眼,一副懒得和他这个物理男说话的样子。他乐得不行。他之所以纠正姚筵,就是为了“浮一大白”呢。他们美滋滋地在样板房里转来转去,憧憬了大半天将来住在一楼的生活。可就在他们准备签协议的前一天,正好他妈和妹妹喜美过来,他那时兴头还没过去呢,又带着她们去看了一遍 ,就他们三个人,姚筵说她有事。回来后他告诉姚筵,她们也最喜欢一楼呢,说这个房子好,一楼的客房竟然在南面,窗户又大,窗台又宽,特别好。姚筵当时没说什么,但第二天早上突然说不想买一楼了,“一楼虫子多。”好像才反应过来一楼不但有可以种马醉木的院子,还会有虫子。他虽然有点儿扫兴,却也松了一口气。二楼的总价比一楼要少上三十几万呢。
而且,二楼也有二楼的好。他们买的是东边端户,边上是绿化带和铁栅栏,没有遮挡的,所以光线很好,还有一个正方形的大露台。天气宜人的时候,姚筵会坐在那张墨绿色帆布椅子上喝茶看书,间或也看几眼楼下院子里的植物。他现在喜欢研究楼下院子植物的习惯就是姚筵养成的。“你出来一下,你出来一下,看看那是什么,是不是茄子?”怎么可能是茄子呢?茄子的叶茎都是偏紫色的,这个叶茎偏红色,肯定不是茄子,应该是刺苋之类的。“那个呢?栏杆边上的,是不是苤蓝?”他不认识苤蓝,不认识没关系,他可以查,这是他们夫妇合作实践孔子的“多识于鸟兽花草之名”的常规方式,她大胆假设,他小心求证,也算珠联璧合相得益彰。
“这个朱莉珍,种那么多菜干什么?前院种的是菜,后院种的还是菜,就不能种点儿花给我赏赏?”
“就算不想种‘华而不实’的花,种几棵果树也行呀,枇杷树,石榴树,柚子树,开花时赏花,结果时吃果,也华也实,多好。”
“好生生一个花园洋房,被她住成了菜园洋房,简直暴殄天物!”
姚筵每次看完朱莉珍的院子,总要颦了眉小声批评几句。他不作声,一作声,又是“你们这些搞物理研究的,根本不懂什么什么的”。他倒是不太反感朱莉珍种菜的,不单是因为他们家也吃了不少朱莉珍送的有机菜,也因为院子是人家的院子,人家想种什么种什么。难不成人家多花三十几万买的院子,还要考虑你们楼上的审美?没道理的。
再说了,小区里到处都是花,姚筵要看花,完全可以看其他人家的院子,不想看其他人家院子的话,还可以看小区绿化带,那些地方种了不少花呢,桃花、李花、樱花、玉兰花,随便看。但姚筵偏要盯了朱莉珍院子里的各种蔬菜看,一边看又一边批评。就像一边批评朱莉珍又一边和朱莉珍做着闺密一样,他委实不解。说起来,他从来不了解姚筵。
喜美隔上几天就会过来一趟,一开始还会找些借口,“我到林科所,顺路过来看看”“我和同事在附近的周记吃饭,顺路过来看看”。后来连借口也懒得找了,想来就来,一来就把手上拎的那个有着香蕉图案的大购物袋往厨房一放,然后往卫生间冲。她住在香榭丽舍,这个城市最西面的一个小区,坐地铁到他这儿,差不多要一个半小时呢。
冰箱里现在总是塞满了喜美带过来的各种食物——包好的小馄饨,卤好的猪尾,泡椒、柠檬、百香果腌的鸡爪,还有酸黄瓜、酸豆角之类的小菜。其实他已经不太爱吃这些东西了。人真是很奇怪的生物,刚和姚筵结婚时,他是吃不惯面包的,特别是姚筵烤的法棍面包,那种硬而无味的西方食物,不仅让他生理上不适,“还有一种文化意义上的不适。”他对孟召南抱怨过。“人类的适应能力是很可怕的,如果有必要,你说不定可以像牛马那样变成草食动物呢。”他知道孟召南是在揶揄他“俯首甘为姚筵牛”呢,之前孟召南不止一次这么揶揄他的。“甘为姚筵牛总比你甘为朱莉珍牛好。”他想这么反揶揄一句孟召南的,当然没有,太不厚道了。而且他也不是那种嘴上不饶人的人。
比起一大早就开始在厨房丁零当啷地煮馄饨、面条什么的,他现在更愿意用多士炉烤两片吐司,一边用胶囊咖啡机煮杯咖啡。这个小小的Morphy红色胶囊咖啡机是姚筵从英国带回来的。有一年他到英国约克大学访学,姚筵去看他,一下子就爱上了房东家的这种咖啡机。那个叫Sue的女房东,是典型的英国女人,长着一个又大又挺拔的哥特式鹰钩鼻,两只灰蓝色冷冰冰的大眼睛,看起来十分傲慢。“这女人连手指头都散发出傲慢的气息呢。”姚筵第一次见到Sue就蹙了眉对他说。但不到一星期,姚筵就和傲慢的Sue一起逛超市了。他在她家住了大半年,和这个女人说的话总共还没有十句呢,反正什么事都可以通过E-mail说的,可姚筵竟然已经知道Sue许多非常personal的事情了。比如Sue的婚姻状况。Sue是再婚,不,应该说再再婚,David——就是那个表情阴沉的男房东——是她的第三任丈夫。David的父母是反对他们结婚的,不是因为Sue结过两次婚,他们对这个倒不是很在乎,而是因为他们出身血统不一样。 Sue的祖父当过butler,也就是管家,属于仆人。而David的祖先在画像里可是穿红色丝绒外套戴四片金叶冠冕的,是侯爵呢。英国人这方面也和中国人一样,都讲究门当户对的。仆人的后代和贵族的后代结婚,差不多算乱伦呢。但反对无效,David爱Sue,“Love me a lot”——Sue这么告诉姚筵,傲慢地。“你呢?是Love me a lot,还是Love me a little?”姚筵笑了问他。他也笑。婚后他们头一次分开这么久,大半年呢,他在西半球,她在东半球,中间隔着大西洋。所以打机场接到姚筵开始,他的颧骨肌就没休息过,一直对称地往上提着。原来“情不自禁”不仅是一种心理现象,也是一种物理现象。姚筵说,Sue现在用来出租的房子,就是David父母留给他们的。Sue和第一个前夫生了一个儿子,叫Abel,在伦敦工作,是一个很dashing的年轻人。和David生的女儿,叫Emilly,十六岁了,已经申请到了UEA(东英吉利大学)的奖学金,Emilly的理想,是成为一名作家。
原来那个一脸雀斑的女孩叫Emilly,他上下楼梯时偶尔会碰到,但从来没有和她搭过腔。他一向不擅长交际的,何况是这种跨语言跨文化的国际交际。但姚筵擅长,不,是可以擅长。姚筵骨子里也是一个清高的人——这是他们成为夫妇的根本,但如果有必要,姚筵是可以做出一副雅俗共赏的样子来敷衍人的,且敷衍得自然而然。这是他佩服姚筵的地方。她是怎么和Sue聊天的呢?英语那么烂,看英剧离了中文字幕就不行的,怎么听得懂Sue那种把th发成t、把dh发成d的约克英语?但姚筵说,人与人的交流,语言是其次的,甚至是其其次的。那什么是主要的呢?他问。姚筵哂笑。姚筵笑起来的样子特别好看,怎么个好看法,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反正就是好看。
他第一次见她是在学校主教学楼素绚楼的走廊上,当时他刚下课,急匆匆往前走。他走路快,不太看人的——孟召南因此说他走路是“马作的卢飞快”。那是以前,现在他走路一点儿也不像的卢了。为了配合姚筵要求的“真正意义的散步”,他也学会小步走路了,还学会了走走停停。“袅晴丝吹来闲庭院,摇漾春如线。停半晌,整花钿。”孟召南又取笑他了,“原来是马作的卢飞快,现在是《牡丹亭》里的步步娇了。”那天姚筵也在素绚楼上课,上的是《外国文学作品选读》——后来他们总是反复地巨细靡遗地温习那一天发生的事情——他一个不留神,撞上了刚从教室出来的她,她手里的讲义掉到地上,她弯腰去捡,他也弯腰去捡,结果两人又撞了一下,这时她侧脸朝他笑了一下,这一笑,就把他们笑成夫妇了。其实那个时候已经有人帮他介绍了一个女的,一家出版社的编辑,两人已经开始交往了,吃过几次饭,也看过两场电影,彼此印象尚可。如果不是因为和姚筵的这一撞,他和那个女的应该也会结婚的。“‘遇见你之前,我从未想过结婚;遇见你之后,结婚这事我没想过和别人’,钱钟书对杨绛说的这句话,你最多只能对我说后半句。”姚筵后来半真半假地拈酸吃醋。她总喜欢追问他以前的事情,他不太爱说。但姚筵兴致盎然,有时为了配合她,他也就说上几句。他其实喜欢看她拈酸吃醋的样子。但他真没有多少可以说的事情。和那个女编辑的交往,就算是一件可以“坦白从宽”的事儿了。但姚筵的情况他一点儿也不知道。她不说,他也不问,没什么好问的。重要的是后来,至于以前——他们遇见时年龄都不小了,他二十九,她二十七,即便以前有点儿什么,也正常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