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地图、乡土:香港当代小说的空间建构

作者: 葛亮

一直以来,香港地区更擅长将“空间”作为文学书写与学术研究的重心。这是由文学史观及相关问题意识造就,也是香港变动不居的文化特性、各种异质性因素催生的“在地”意识使然。在此意义上,相关文学创作亦为研究中国当代小说书写及理论建构体系,提供了可资参照和吸纳的重要内容。

一、文学地方与“地景之难”

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的相对论在时间和空间关系的理论化层面形成重大的范式转变。现代主义艺术和哲学在20世纪初已进行阐述的内容得以系统化。因此,由格罗斯堡(Lawrence Grossberg)、卡尔斯泰英(Carlstein T.)、思里夫特(Thrift N.)提出的“空间时间化”“时间的空间化”①等论述,将文字从时间的单向思考模式中解放出来,从而扩展了文本形态的维度。

考察人文领域,由“空间”(space)必涉及另一重要概念——“地方”(place)。“所谓从空间到地方的转化,就是抽象的空间与具体的事物相联系从而成为具体的地方。一定的地方,不仅有确切的地理坐标,更有该地具体的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地理环境。”②段义孚(Yi-fu Tuan)在《经验视角中的空间与地方》一书中曾明确“地方”与“空间”的分别,至今仍为研究者所沿用。段义孚认为:“如果我们将空间视为容许移动之所在,那么地方即是暂停。”③克雷斯维尔(Tim Cresswell)进一步提出“地方”之于人的意涵,“地方不仅是世间事物,还是认识世界的一种方式”④。当段义孚追问“什么东西可以作为地方记忆”时,曾就此展示了一段饶有意味的案例:物理学家玻尔和海森堡游览丹麦的克伦宫堡。玻尔对海森堡说,一旦想起哈姆雷特曾在这城堡生活过,“顿感这地方产生变化”。城堡本身作为物理建筑,却因莎士比亚的书写而获得生命力。“每个人都透过莎士比亚而知道哈姆雷特参与对人性深处的问题发问,而他也被投影在克伦宫堡这地方中,从此,这城堡就与其他外表相似的城堡不一样了。”⑤由此可见,文化经验通过改变人们的空间感,强化地方的在场感,并保存历史记忆,进而促进“空间”的时间化。当“空间”所承载的意义趋于凝固,“空间”即可再现为向度丰富的“地方”。这一过程,可由文学作品之于地理空间的对应关系造就。麦克·克朗(Mike Crang)以“地理学”(geography)视角,提出了文学书写在“空间”创造层面可相匹配的表意作用:“文学显然不能解读为只是描绘这些区域和地方,很多时候,文学协助创造了这些地方。”⑥当“空间”的意义以文学元素凝固下来,这些“地方”便可以称为“文学地方”(literary place)。

在华文文学研究范畴,“地方”(place)、“地志”(topography)时有相通,但亦有区别。“地方”概念相对宽泛。较之承载多元空间意义的“地方”,“地志”借重地理学术语toponym,由地貌描述工具出发,着重对空间的命名、陈述。希利斯·米勒(J. Hillis Miller)在《地志学》一书的导论中指出,“地志学”(topography)结合希腊文“地方”(topos)和“书写”(graphein)二词而成,字源释义为“对某个地方的书写活动”①。与此相关的香港书写,不妨以地区“屯门”为例,其既为传统地理区划,亦是香港重要的历史发祥地。“屯门”秦汉时期属南海郡番禺县管辖,至汉代则改隶博罗县。唐时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过往商旅繁密,开始集中见著于典籍。由地志书写观之,如《新唐书·地理志》载“广州东南海行,二百里至屯门山”,清楚点明其地理方位所在;“屯门”亦出现于相关诗文中,如“屯门云虽高,亦映波涛没”(韩愈《赠别元十八协律》),“屯门积日无回飙,沧波不归成踏潮”(刘禹锡《踏潮歌》)等。相对于地志书写(地理报告、方志、日志)的功能性,后者(地志文学)赋予“屯门”以“文学地景”(literary landscape)的质地,可清晰体会其所蕴藏的著作者的“地方感”(sense of place)。

希利斯·米勒认为,“地方感”体现了“人类与世界联结的先天能力”及“对地方位置的准确认识”,着眼于以“地方”为出发点考察人与“空间”的关系。爱德华·雷尔夫(Edward Relph)则指出“地方感”对文化认同的促生意义。他认为“地方感”就是“认识不同地方及不同的地方认同(identity of place)的能力”,而这种“地方认同”常以人对该地的经验为基础,是以人、时间、空间三者组成人对“地方”的感觉。以上见解,为我们考察香港现当代小说对“空间”的切入点与表达形式,提供了相当有意义的窥口。

纵观“香港文学地景资源库”②中涉及香港十八区的文学作品,足可体会“地方感”在其小说体系构成中的贯穿功能。通过考察其中所指辛其氏的《我们到维园去》、舒巷城的《香港仔的月亮》、董启章的《永盛街兴衰史》、王良和的《和你一起走过华富村的日子》、周淑屏的《弥敦道两岸》、胡燕青的《牛津道上》、曹聚仁的《石硖尾村》、关丽珊的《猫儿眼破深水埗的黄昏》、也斯的《爱美丽在屯门》等涉猎“文学地景”的作品,可见相对于一般意义上的地志书写,地志文学/小说极为清晰地凸显了人的主观介入意涵。艾兰·普兰特(Allan Pred)言及“地方感”时指出,新人文主义学者提出“地方”不只是客体,而是主体的客体③。克雷斯维尔进一步将“地景”定义为“我们可以从某个地点观看的局部地球表面”,其结合了“有形地势”和“视野观念”④。可见,强调人的视觉及视野的参与,带来对“地方”向“地景”的递进。如舒巷城的《太阳下山了》开篇着重描写了港岛东部地区的“地景”:

从香港中环——繁盛的市区——乘电车到筲箕湾去,自成一区的西湾河是必经之地。离船坞不远,在古老的“街市”附近,有几条宽阔的横街,泰南街是其中之一。它街头向南,面对电车路,跨过电车路,是一列专卖“价廉物美”食品的“大牌档”,附近的居民正是那些牛腩粉档、艇仔粥档、咖啡红茶档……的熟客;街尾向北,走过一片空旷的沙地是海滨,从那儿向东望,就是有名的鲤鱼门海峡。⑤

值得注意的是,这段描述中所提示的“地景”序列,是以“电车”这一富有历史感的交通工具的行进路线作为指引,在动态的视野驱动下构成完整的景观链条。我们可以清晰地体会到视野的流动,带来的某种“日常”的情感指涉。拙论《梓人的观看——兼谈小说创作中的历史书写》①,曾引用陈从周《说园》的篇首,谈及江南园林,提出了有关建设园林的两种方式。陈从周认为,园有静观与动观之分,是造园者需考虑的。静观是游者驻足之处,而动观则是较长的游览线。前者以槛前细数游鱼、亭中待月迎风为表征;后者以径缘池转、廊引人随为状,妙在移步换景。动静之分,陈从周称之为“立意在先,文循意出”。由此可见,即使同一“地方”,因为介入的视野与观察方式的不同,所得“地景”的面目亦存在差异。

“地景”作为“人所观看的对象”,“在大部分地景定义中,观者位居地景之外”②。谈及静观视角,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在其名篇《艾菲尔铁塔》中以19世纪法国作家莫泊桑(Guy de Maupassant)的经历,提出了著名的“视觉盲点”概念:“莫泊桑时常在埃菲尔铁塔内午餐,但他的注意力并没放在菜肴上:这是巴黎唯一的让我身处其中而无法看到它的地方,他常常这样说道。因为在巴黎,你必须永无休止地采取预防措施来阻止埃菲尔铁塔出现在你的视线中。”③这段话以衍生的方式亦昭示了“地景之难”:“这铁塔凝望着巴黎。参观埃菲尔铁塔就意味着把自己完全袒露在一个阳台上,去感知、领悟和品味巴黎的本质。”“你必须得像莫泊桑一样走进它的内部,成为它的一部分。就像人类自身一样,唯一一个不了解自己的人就是他自身,而这个铁塔自身就是以它为中心的整个巴黎视觉系统中唯一的一个盲点。”“铁塔违反了上述分离现象——看与被看的习惯性的分裂。它在两种功能之间造成了一种充分的流通性。”④姑且不论此篇吊诡地肯定了埃菲尔塔作为“地景”的意义,其以隐喻之道向我们说明了全景“观看”巴黎的方式,必须包含对“中心”的规避。而“动观”巴黎的视角则以本雅明(Walter Benjamin)分析波德莱尔著作发展出的“漫游者”(flaneur)为代表,其起于边缘,徜徉街巷,亦表现出对人群与秩序的疏离。相较而言,同样身居都市,舒巷城等香港当代作家们对“地景”的观察,显然是一种更为明确的“导航”视野,投入且有序地进行。借用学者卢玮銮对香港文学进行时空性梳理的理念,则是由“漫步”转为“散步”⑤。如辛其氏发表于20世纪80年代的小说《索骥》,表面为寻人,却因人与“地方”的关联,铺展出一张香港的“地景”地图。“按图索骥”对于香港的文学/小说体系建构,有着相当耐人寻味的隐喻意义。在时间上的无力感会催生两个取向:一是对历史遗留的执着,指向“怀旧性”书写;二是对空间叙事的念兹在兹。而在这两种取向之外,亦有香港作家反其道而行之,借由小说的虚构性模拟地志学的工具性功能,构建虚实莫辨的文本格局。如董启章《地图集》的副标题为“一个想象的城市考古学”,以文字重绘香港地理,更坐实了将城市历史空间化的创作意图:“虚构(fiction),是维多利亚城,乃至所有城市的本质;而城市的地图,亦必然是一部自我扩充、修改、掩饰、推翻的小说。”⑥

以地图为眼,董启章有意识地克制了文学质地所致“地方感”,还原作品以“地志书写”的结构。其章节分为“地理篇”“城市篇”“街道篇”“符号篇”。虚构成为串联文本的主线,然而文本中又不断出现真实的遗留态资料,包括地方志与史料,与虚构叙事混合,从而点明城市建构的实质,亦由此实现“地志”命名的功能性再现。如“共同地”(commonplace)——《广东通志》、“取替地”(displace)——《粤大记》、“非地方”(nonplace)——《新安县志》。董启章一方面通过“这个城市的虚构程度,可以媲美最天马行空的小说”,彰显其未完性;一方面铺陈对维多利亚城的记述与论证,亦以过去角度发言,其中的内容和维度包括地质观测、都市规划、经济和气象学、制图与地图学、比较文化、政策变异、旅游史记等方面。而这些信息也共同构筑了相当繁复的城市空间/时间体系,打破了传统历史的线状结构。城市构建“永远结合着现在式、过去式和未来式”,为《地图集》的“香港重塑”提供了文化元素交叠互补的容器。尤为可观的是,其对“地景”的呈现方式突破了以人为本的观察视野,转而从神话原型入手,借“东方半人马”比拟香港城市的交杂特质:既不同于西方人马(centaur)截然二分的拼合形态,亦不同于东方神话中的幻想物,如《山海经》中的西王母是多种细部的“混合”①。上述两种阅读地图的方式,则指向相异“地景”群落的勾勒格局。前者以中西区为例:

中环区的街道几乎无一例外地以英文命名,而且全都是与开放维多利亚城有关的人物的名字,例如第一任总督sir Henry Potttinger命名的砵甸乍街、以早年驻军总司令Major General D’aguilar命名的德忌笠街、以一八四〇年代英国外相Lord Aberdeen命名的鸭巴甸街等。

而自上环太平山一带以西,街却多用中国名称,如普庆坊、普仁街、永乐街等。据文献记载,在建筑方面,城市也以砵甸乍街为分野,中环一面是英式楼房,上环一面则是中式屋宇。从海港眺览,必然察见双方歧异并存的形态。②

后者则指“混合”派提出“各种数量、位置和密度分析来说明维多利亚城并无东西两半截然分野的事实,力图把维多利亚城描绘为纠缠不清、难以分解的异类血缘混杂产物,即杂种(hybrid)”,更导向香港独一无二的文化质地。《地图集》将城市的虚构性表达为对文本空间的断裂与重组,亦借地志层面的史料性缺失,阐释了阿巴斯(Ackbar Abbas)“消失政治”③(politics of disappearance)于解读香港城市空间的拓展性意义。

二、“外来者”书写与“地方依恋”

事实上,早在《地图集》创作之前,董启章已在小说《永盛街兴衰史》中,借返乡移民刘有信的视角,频繁地强调其祖屋所在“地景”——“永盛街”的消失④。普罗山斯基(Harold M. Proshansky)曾由“环境心理学”(environmental psychology)的角度,提出“地方认同”(place identity)理论。他认为“地方认同”的核心特征是:“内在者”(insider)具有对“地方”的喜爱之情,即“地方依恋”(place attachment),即对“地方”存有留恋的心理状态⑤;而对“消失”的念兹在兹,很自然地表现为“返乡者”对昔日熟悉的“地景”(及相关风物)的依恋与怀旧,成为产生地方认同的凭借。吊诡的是,虽则存在地缘联系,“返乡者”却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内在者”(insider),而具有了“外来者”(outsider)的特点。“地方/地景”由此与其呈现为“物是人非”的形态。舒巷城的《鲤鱼门的雾》塑造了离家15年的游子梁大贵的形象。当其在埗头偶遇操客家口音的异乡老妇,被对方问及去“茶果岭”的路线时,只能嗫喏地回答:“阿娘,我也不知道哩。我是刚来的……”⑥小说中“雾”的隐喻意义显然指向游子在“内在者”和“外来者”之间身份摆荡的模糊状态。克雷斯维尔引用哈维(David Harvey)的理论总结道:“只要地方指涉的是一群人与某处位置之间紧密而相当稳固的关联,地方就会不断涉及‘我们’(属于某个地方的人)和‘他们’(不属于这个地方的人)的建构之中。如此一来,就建构了圈外人。”⑦克里斯蒂娃(Julia Kristeva)在《吾人即陌生人》中写道:“每个本地人都会觉得,在自己本身的土地上,自己差不多也是个异乡人,因此深感不安,有如面对性别、国家、政治或是职业等属性问题。迫使他接着不得不跟他人认同。”①此时,“地方感”则成为“吾人”与“陌生人”之间壁垒的评估尺度。“内在者”以“地方依恋”为“地方认同”的特征;而“外来者”则可透过积累“地方依恋”而形成“地方认同”。以身份认同的角度来说,就是排斥“外来者”;抑或从“外来者”变成“内在者”,继而成为建构空间的主体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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