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难辨”的自炫式书写
作者: 王立孪生子母题,在世界文学史中是一个引人注目的母题,在民间故事中也较为普遍。其书写的往往是直接涉及亲属关系及家庭内部和谐的大问题,在民国旧派、港台新派武侠小说中,都得到了相当程度的重视,形成了许多引人入胜的“看点”。金庸小说在此方面也展示了许多令人耳熟能详的精彩故事,值得关注。
一、金庸小说中的孪生子母题与“真假难辨”式书写
金庸非常偏爱作品的喜剧性,孪生子真假难辨母题多次出现。《射雕英雄传》中的两个裘千仞,令初涉江湖不谙世事的郭靖难以接受,更显憨厚。明明见裘千仞手挥蒲扇站在帮众前向洞口骂,回头却见裘千仞仍好端端卧在地下,黄蓉低声解释这两个裘千仞,“一个武功高强,一个却就会吹牛”。而裘千仞则称咱两兄弟要好,“从小就合用一个名儿”,后才不得不承认另有一名儿叫“千丈”。最后作者交代:“原来裘千丈与裘千仞是同胞孪生兄弟,幼时两人性情容貌,全无分别。到十三岁上,裘千仞无意之间救了铁掌帮上官帮主的性命。那上官帮主感恩图报,将全身武功倾囊相授……上官帮主逝世,临终时将铁掌帮帮主之位传了给他。裘千仞非但武功惊人,而且极有才略。”①兄弟俩的差距,就在于真的“铁掌水上漂”裘千仞行侠仗义救人获报而卓越,而假的依旧平庸,还喜好“将错就错”地自炫。
“射雕”三部曲前两部《射雕英雄传》和《神雕侠侣》,有机联系点之一即“孪生子”的真假难辨。不过,不同于《射雕英雄传》中的老大裘千丈故意冒充弟弟,时显厚颜无耻,自欺欺人;《神雕侠侣》则试图借助于另一个叙述者,对武功低下的裘千丈,似乎看成伴随着某些武侠人物成长过程中的常态,显示了较多的谅解宽容。《神雕侠侣》第十九回《地底老妇》还写出由于兄弟二人真假难辨,其中一个常冒充另一个,引起二人不和。说是裘千尺向女儿绿萼介绍其两个孪生舅舅裘千丈、裘千仞,明言大哥武功平平却与自己关系搞得好,在孪生兄弟失和时竟有了同盟军,似在暗示世俗江湖常态。裘千尺又回答女儿绿萼两位舅舅闹别扭由来,是做了帮主的二哥“太过古板”“铁掌水上漂裘千仞”名头响亮,籍籍无名的大哥为了出外行走方便,有时便将错就错,直接借用:“容貌相同,又是亲兄弟,借用一下名字有什么大不了?可是二哥看不开,常为这事唠叨,说大哥招摇撞骗。大哥脾气好,给二哥骂时总是笑嘻嘻地赔不是。有一次二哥实在骂得凶了,竟不给大哥留丝毫情面。我忍不住在旁插嘴,护着大哥,把这事揽到自己头上,于是兄妹俩吵了一场大架。”②明显地先有立场,不论是非曲直,亲疏反串,不仅仅是拎不清了。可以说也正是裘千尺“乡愿”式的态度行为,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裘千丈假冒孪生弟弟的失德自炫。《论语》曾指斥“乡愿,德之贼也”。此处借裘千尺这一有特殊亲缘的“中间人”,暗讽那些只凭甜言蜜语乃至小恩小惠即无原则站队,甚至还对下一代误导,这样的价值观是后果严重的;由此,金庸更是在批评并引人联想那些诸习武者不务正业、丧失“武德”现象。这一问题的哲学思考无疑带给读者更多的启迪与联想。
许倬云教授总结人类不同文化的演进过程,曾概括出一般的阶段性过程是:“接触→冲突→交流→适应→整合”①。金庸写孪生兄弟貌似“真假难辨”,成为上述概括的个案、寓意多维的文学形象体现:同胞兄弟性情、品性尚因理念、追求有如此分殊,武林派系、武侠的个体差异背后的文化观念该是多么复杂而顽固!而评价标准又因一些“乡愿”存在,往往简直无道理可讲,无标准可言,许多矛盾冲突最终无法适应、整合,但金庸小说展示的意义却远不只于此。
至于《书剑恩仇录》写孪生子兄弟乾隆皇帝玄烨与陈家洛,一个在朝一个在野,故民间常把陈家洛误认为乾隆。《飞狐外传》承之,却运用真假难辨的机杼,让面貌相似的陈家洛替代福康安(乾隆私生子)见了马春花弥留时请托的最后一面,使其得到安慰。由此,金庸早年作品就与后续之作有了一种内在呼应,前后勾连,以期达成一种“互文性”的艺术效果,突出了武侠人物的善意与同情心。同时,与裘千丈经常冒充其弟的名头混迹江湖同中之异的是,《侠客行》中的石中玉却总是让石破天替自己承领作恶的后果。
孤儿石破天(被称作“狗杂种”),因长相与石中玉酷似,窘迫中被长乐帮抢回并误成为该帮帮主(肩上、腿上六处伤疤是贝海石趁他昏迷时手术弄伤的),并得到了石中玉父母的温情,而此时偏偏石中玉回归,导致他离开。他途遇雪山派祖师白自在的妻子小翠及其孙女阿绣,被误认为是石中玉,险些被杀,澄清后他被小翠收为弟子,与阿绣相爱,又治好白自在的疯病,并凭借武功消除了雪山派的门户之争。当谢烟客受石中玉恶意唆使来寻仇时,他挺身而出昭示真相,并在岛上石壁学得绝世武功。而当他回到童年时的荒山时,却仍无法解决“我是谁”的困惑。人世间长大的石中玉的奸猾、作恶不悔改,与封闭的“恶人谷”长大的石破天之淳朴忠厚,构成了鲜明对照和反讽。
不过,在《侠客行·后记》中,金庸表达出自己对于“孪生子”“真假难辨”的艺术机杼在作品创作功能上的理解:“由于两个人相貌相似,因而引起种种误会,这种古老的传奇故事,决(绝)不能成为小说的坚实结构。虽然莎士比亚也曾一再使用孪生兄弟、孪生姊妹的题材,但那些作品都不是他最好的戏剧。在《侠客行》这部小说中,我所想写的,主要是石清夫妇爱怜儿子的感情,所以石破天和石中玉相貌相似,并不是重心之所在。”②的确,莎士比亚喜剧《错中错》写伊济安之妻在航行中,生下一对孪生子,船上一贫妇也生下一对孪生子,伊济安将其买下作为儿子的仆人。两家人因暴风雨走散,交叉组合。当小儿子18岁时,他们和仆人同去找哥哥们,经历许多周折,最后父子、兄弟、夫妻相认。《第十二夜》也有人们熟知的孪生姊妹故事。塞巴斯蒂安和薇奥拉是一对孪生兄妹,海上航行遇险各自流落到伊利里亚。薇奥拉女扮男装当公爵侍童,暗中爱上了公爵奥西诺,但公爵另有所爱(伯爵小姐奥丽维娅)。但奥丽维娅却爱上了代公爵求爱的薇奥拉。经波折,薇奥拉与奥西诺、奥丽维娅与塞巴斯蒂安双双结缘。奥丽维娅因塞巴斯蒂安与薇奥拉长相相同,亦心满意足。而金庸小说的改编反用其意,赋予了孪生子母题以新的意义。
形象大于思想,这一母题在金庸笔下寓意其实更加丰富多样。如施爱东博士指出的,小说中江湖规则的变动,往往来自金庸对于自己作品的“自定义规则”。他在“相貌相似而产生的误会”描写中,揭示江湖默认的规则是:“容貌可以相同,难道腿上的剑疤也是一般无异,此中大有情弊。”不过,金庸自定义了一个老谋深算的贝大夫(贝海石):“既要伪造石帮主,自然是一笔一划,都要造得真像才行。真的身上有疤,假的当然也有。”由此所产生的文本功能是明显的:“是与不是之间,就有了无数因误解而派生的有趣的情节。”①这一体会,准确而富有意趣。
因此,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实际上金庸是借鉴了古今中外多用来表现世俗奇闻甚至神怪故事的“真假难辨”母题(如《西游记》的真假猴王等),将其移植到了形貌相似的“孪生兄弟”类型中,并且不限于孪生,两者形貌相似就有可能被错认,被富有心机的恶人利用故意来栽赃、诬陷,也可为善良人的遭逢设下较多磨难、机缘,小说由此往往峰回路转,意趣横生,取得了异乎寻常的艺术效果。
二、明清民事案件小说“相貌相似”纠纷的扩展
与上述母题相联系,是因兄妹(或异性兄妹)相貌相似、真假难辨滋生的婚姻“错娶错嫁”母题,逐渐演化出了“代替即将成婚者出场”的诸多故事传闻。
应该说,这一虚实相间、七实三虚的故事,带有欺骗、违法的“冒充当事人”事件,往往与民间缺少法治观念、耍小聪明的平民智慧有关。此与古代不同地区婚俗相关,也是在一定的民事纠纷、实事传闻基础上产生的。小说戏曲史家叶德均先生(1911—1956)早年追溯《醒世恒言·乔太守乱点鸳鸯谱》文本来源时,就指出其“远源却出于《醉翁谈录》”,即罗烨讲述:姚三郎以织布为业,妻子双生“龙凤胎”,女居长,状貌无别,男名宜孙,女名养姑,从小就与高客之子高太定亲。过聘后一次春游,姚养姑与十七岁的高太邂逅,高太兴“慕妻之心”,欲娶其为妻;而女方却以姚养姑年纪未到推辞,高太生相思病,高家派媒人来告知,希望娶妇让其满意而病愈,即民间“冲喜”的习俗。姚家却与媒人商量,有病而娶妻不是加速其死吗?欲娶妻归见面得到安慰,怎么办都行。姚家夫妇暗地谋划:“不如暂且以养姑的服饰,由宜孙穿上来出嫁,让高家得点安慰,只是要嘱咐不能同房。”此时宜孙年方十五岁,长得宛然与女子无异。故事建立在孪生子“真假难辨”母题逻辑前提下,但派生的故事却带有浓郁的婚姻民俗色彩。一奶同胞的俊男少女,也的确易于假冒。作为一种地域生活经验的写照,这种行为早已充斥在许多明清小说文本中,就连国外学者也体会:“性别特点的交叉是恩爱夫妻彼此互补的一个重要体现。年轻的丈夫和妻子外表相像,或至少男的很容易被人误认作女的,女的易被认作男的。在《好逑传》和《醒风流》中,年轻男人看上去‘宛如一个美人’……男子穿女装,只在那些描述男人假扮女子以便勾引无戒备之心的女人,或与喜欢男扮女装的男人进行同性交媾的明清色情小说中才会出现。”②这段话前半部分不错,但后半虽列举了《拍案惊奇》《醒世恒言》《玉楼春》《闹花丛》,仍免不了以偏概全。仅从当下所论就可证,那些临时为家长解忧的扮女之少男(俊男),实际上许多在事先根本就没想趁机占便宜——“勾引无戒备之心”的少女。且从逻辑上看,闺中少女亦多有情窦未开者,又何谈“戒备之心”?
特别是“男冒充女”(弟冒充姐)赴婚礼入其夫家,的确难辨别,也难戒备。实行一时的权宜之计,始料未及发生了阴差阳错、木已成舟。然而,叶德均先生又引出了另一大同小异的故事类型,他注意到《坚瓠集》两次转述明代戴冠《濯缨亭杂记·天缘》③,当事人围绕“聘财”考虑却导致了一场“事实婚姻”:“正德间,都下王某家甚富,其子聘孙氏女为妇。将婚,子病瘵死,恐孙氏匿其聘财,秘不发丧,诈令媒妁请期。女家觉其诈,佯许之。至亲迎日,王以其女伪作男子往迎,孙氏亦令其侄伪作女子随行成礼。王意两女共一室。了无他疑。不意少女与少男相悦,而私成配偶矣。都下民俗:成婚三日,婿与妇同归父母家,孙氏遂留王氏女于家,王某方悟反受其欺,已无及矣。讼于官,两家各当坐诈罪。王氏女既为孙侄之妇,而以孙氏之女亦归王氏之侄,一时盛传,以为奇事。”①小说戏曲史家这些前期研究辛劳积累,非常容易成为后来的许多工具书、索引之类采集转化的材料,而多并不注明,因此在学术史上往往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其原创性应当给予更多的重视、肯定,我们当努力从前辈研究中看出其“原型机”。
类似奇闻,成为不同学科的研究对象,早已引起民间故事学家的关注。刘守华先生将其与疗治顽症的民间习俗联系起来,推究其生成的现实社会根源:“这个故事和旧时民间流行的‘冲喜’习俗有关。‘婿病剧’,请没有过门的儿媳去走一趟,民间谓之‘冲喜’,以为这样可以驱除病魔,挽救患者。女家不愿女儿去冒这样的风险,由弟弟男扮女装;病婿不宜同房,只好妹伴嫂宿。于是发生了嫁女得归,娶妇得郎的喜剧。本篇情节完全由巧合所构成,却又显得合情合理;夫婿病危,又横生枝节,本来是忧患压顶的事,最后却以皆大欢喜结束叙述。它是具有浓厚民间生活与意趣的喜剧故事,由江浙一带归来的友人吴某提供给作者,记叙简括,虽是个梗概,也相当动人。”②这一广受欢迎的民间喜剧结局的故事,作为传闻为文言小说载录,也成为明清小说母题研究的材料,因此这是一个带有跨学科性质的领域。故事生成的民俗基础,是带有华夏共性民族特征又杂有区域特点的婚姻形态。
站在欧美文化的角度,对古代中国作为婚姻当事人的男女双方婚前的不相识非常注意,如一位美国学者评论亚洲人的传统婚姻:“所有的人都认为,婚姻也是家庭之间着眼于未来利益的约定。几乎所有婚姻都是双方家庭安排的……新娘和新郎通常在婚礼前从不见面,他们有时被允许表达自己的喜好,但一般会因不符合家庭利益而被驳回。很少考虑婚姻双方是否彼此合适,基于爱情的婚姻罕见,尽管时间可能培养感情。”③因此,这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准新娘新郎见面时的真假难辨,也是成亲“错嫁”和不得不更换人选、无意中“配对”(将错就错)得偕秦晋之好的民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