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何为?

作者: 李晓禺

 

近年来,阎连科的《日光流年》《受活》、乔叶的《认罪书》《拆楼记》、宁肯的《天·藏》《三个三重奏》、王尧的《民谣》、林白的《北流》等絮言体小说、注释体小说、注疏体小说,以其独特的文体形式给当下小说艺术探索带来了新质素、新经验。尽管这些小说形式各异,但都大量使用注释(絮言)进入小说文本。小说需要注释吗?有学者认为:“小说不同于科学性的叙述(包括历史叙述等),它完全不必加脚注,编辑加的技术性脚注,也是类文本,不属于叙述文本的一部分。”当然,面对具体文本,大多数学者都给出了肯定性评价,不再赘述。我们要思考的是,注释何为?这种所谓的创新是内容和主题的召唤,还是简单的技术手段?这是否代表着一种新的小说类型?这对小说美学观念和实践有什么样的突破?从目前学界已有的讨论来看,对于具体小说文本的阐释与探讨已较为充分,但还未有学者将注释体小说当作一种小说类型进行系统探讨。这不仅是一个有关小说注释溯源及特征的小说类型学问题,也是一个有关当下小说观念与变革的问题,显然还有继续探讨的必要和空间。

一、小说中的注释现象

注,本义指用水灌注,后引申为对古籍中难懂字、句的解释。就注解对象而言,汉代学者主要是注解经书,后世学者则对许多重要古籍均做了注解工作,所注范围通常包含字词音义、人名地名、年代史实、引文典故等等。随着人类文明成果的不断沉积以及文化传承体系的逐步完善,注也往往不甘于这种辅助地位,其内容、范围、体例也日益扩展和完善。有学者曾指出,魏晋新注常常取“论”于“注”,“论”“注”结合,“不再拘泥于经注字句的训诂和名物的考释,转而以推阐义理为务”。后来又出现“注”之“注”,也即“疏”,又称“正义”。《十三经注疏》即这种体例。今天我们常见的注释类型多出现于学术论著中,方式亦有脚注、尾注、夹注、括注、编者注等各种体例。在小说领域,注释也不是个别现象,《鲁迅全集》的注释编撰工作一直是一项宏大的文化工程。我们所论的注释体小说(或小说中的注释现象)是指作为小说有机组成部分的作者自注,而非第三方之他注。仅就小说中注释现象而言,有学者在论述历史演义小说文体的生成时指出,历史演义中有不少作品多加“‘按史’、‘按《通鉴》’等提示语,或明注‘出《通鉴纲目》’”。 坊本《纲目》类史书“文中还多附句读、注音、释义、圈点、考异、批评等”。这和我们今天所要论述的小说中的注释现象较为接近。小说中出现注释不是新事物,今天我们所谓的小说文体杂糅现象也是“古已有之”。古典小说不仅包含了诗词歌赋等今天狭义的虚构类文学文体,也常常包含了奏疏、诏表、药方、食谱、账单、书信、日记等非虚构文体。作为一个起源较早但成熟较晚的文体类型,小说天然地具有吸纳性、包容性。经历了巨大变革的现代小说文本内部有没有注释呢?答案是肯定的。打开茅盾、老舍、沈从文、刘呐鸥、钱钟书、李劼人、艾芜等人的小说,文本中时常出现对方言俗语、文艺常识、历史典故的注释。当代作家周立波、汪曾祺、刘心武、凌力、刘斯奋、刘玉民、王火、李冯、藿香结、恶鸟、乔叶、阎连科、宁肯、格非、王尧、林白等都有小说文本中大量使用注释的情况。仅以部分茅奖作品而言,刘心武《钟鼓楼》中关于北京方言习俗的注释60多处,凌力《少年天子》中关于清代官僚制度、行政区域、方言俗语的注释20多处,《白门柳》《骚动之秋》《战争和人》等也都有类似注释。格非《江南三部曲》中也有大量注释,其中既有对人、事、物的补充说明,又有对故事进展的回叙或预叙。当然,从功能上来讲,部分注释已经不仅仅承担简单的“补充说明”作用,而是承担一定的叙事功能。可见,注释是小说中的常见现象,但也因常见而“习焉不察”。概而论之,这些注释大多是对于方言俗语、风俗风物、典章制度的补充性说明,注释的插入与剔除不会影响小说的整体结构布局与叙述方式,注释还未形成独立的意义单元。

真正具有文体突破意义的注释,大概要从先锋作家刘恪的《城与市》谈起。小说不但杂糅了常见文体——诗歌、散文、小说、日记等,还将很多非虚构类文体——考证、注释、笔记、词条,甚至论文、图表等熔为一炉。就其考证、注释的使用来看,早已突破了“解释说明”的用法,而是作为“众声喧哗”的文体之一,参与了小说文体结构的建构。在文坛引起较大影响的作品是阎连科的《日光流年》,当然,这种影响不仅仅是因为小说的文体结构。小说结构方面的特殊之处在于,文本中穿插使用了“注释”这一形式。小说第二章是对第一章中出现的“三姓村”“儒瓜”“灵隐水”“教火院”四个方言俗语的注释。第四章则是对第三章中“冤皮生意”这一行话的解释。与此结构方式相同,第六章、第八章、第十三章、第十六章分别是对前文中出现的“人肉生意”“败刀子”“肉王”“命通”“命堵”“乡城”“京城”“洋伙”等词语的注释。比起上文所述小说中常规类注释,《日光流年》在注释使用量与功能上都有所增加和拓展。不仅外在结构如此,小说第一章标题却为“注释天意”,也可以说是一种隐含性注释。整体而言,无论是从章节比重还是从其承担的功能来看,《日光流年》里的“注释”大多是对方言俗语的解释说明,虽有一定的叙事功能,但还未完全获得独立的价值,还不足以改变整个小说的结构特征。与《日光流年》情况类似,韩东的长篇小说《扎根》也有对“扎根”“下放”“插队”“上山下乡”“社员”“走资派”“造反派”等特殊时期所生成的特殊语词进行了注解。不同的是,作者特意附了《〈扎根〉小词典》作为小说的附录。柯云路的小说《黑山堡纲鉴》也有大量注释。从标题可知,小说借鉴了《纲鉴》的体例形式记录黑山堡的历史。小说中的“目”其实是对“纲”的较为详细的注释,“纲”与“目”也即是黑山堡历史的“简本”和“繁本”,读者可根据需要选择“纲”或“目”。小说“目”“纲”和批注性文字构成了双重注释结构。在小说正文前,作者还刻意设置了“阅读指南”,对于不同读者的阅读目的亦有不同的阅读建议,元小说的特征也较为明显。乔叶的《认罪书》在正文前安排了“编者按”介绍小说文本的整理出版过程。小说由正文、编者注、碎片三部分组成,其中编者注部分是编者依据小说主人公金金生前所托而加——“你一定觉得这些词语很陌生,那就请你注释一下。”除此之外,还对一些生僻的专业词汇和地方方言做了注释,释文主要来自于《豫北方言集萃》一书以及“中华解词网”。这些注释既有亚硝酸盐、硼砂、苏丹红之类的专业术语解释,也有豫北方言、特殊时期特殊语词及相关历史背景的注解。藿香结的《地方性知识》中亦有大量学术化的注释。注释小说注释的方式多种多样,上文所述注释显然是“标准”的、“规范”的、“显性”的,也有学者指出尤凤伟的《中国一九五七》创造性地植入了隐匿性注释。如果抛开注释的外在形式及“规范”而言,史铁生的《我的丁一之旅》也有隐匿性注释,小说由156小节组成,第一小节即是“标题释义”,其间亦有不少片段内含注释之意。李洱的《遗忘》《花腔》、李锐的《太平风物》等亦有注释的内涵和追求。为了避免概念的无限泛化,我们将注释体小说(小说中的注释现象)“形式的特别”作为重要的划界参考。

无论是历史主义的追溯,还是当下文学实践的观照与梳理,小说,特别是长篇小说的注释现象都是一直存在的。简单地从篇幅比重来看,上文所述小说中注释所占比重较低;从功能而言,这些注释大多是对于方言俗语、历史人物、风俗风物、典章制度的补充说明性,注释的插入与剔除不会影响小说的整体结构布局与叙述方式,注释还未形成独立的意义单元。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尽管这些注释还相对简单,但已经表现出运用的灵活性以及和其他文体相结合的杂糅性特征,也呈现出元小说的叙事手法。虽有学者曾以宁肯的《三个三重奏》为中心论述过新时期以来长篇小说的注释叙事。但限于论述对象、视角以及相关小说发表时间等因素,还未能从整体上论述注释体小说。

二、何谓注释体小说?

由小说中的注释现象到注释体小说,这里不仅仅是强调注释的“量”的问题,更多地基于注释在小说文体结构中的形态与功能的考量。我们要谈论的注释体小说是指,在长篇小说中插入了注释、絮言等,这些注释与絮言不仅具有注释的形式与内涵,还影响,甚至主导了小说的结构形态,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意义单元,成为小说文本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就目前所见注释体小说而言,注释体小说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一)注释篇幅较大、参与叙事,承担起相对独立的叙事功能。阎连科的《受活》继续并丰富了《日光流年》中的注释使用方式。作者大量运用“絮言”这一注释形式来参与叙事,有关方言传说、历史人物、背景铺叙等等,都以絮言的方式纳入其中,并以此架构文本(或者可以说解构文本)。相较于《日光流年》《扎根》等小说而言,《受活》的“絮言”已经不再是作为零星点缀出现于章节之内或作为正文的附录出现于篇章末尾,而是作为独立的章节出现。从篇幅而言,许多注释甚至比正文还要长。“受活庄”这一词条就比正文篇幅还要长。这条注释不仅是对“受活庄”这一地理名词的解释说明,还承担着独立的叙事功能,受活庄的历史也即整个小说的叙述起点通过这一词条得以铺叙。此外,有些章节直接用“絮言”来命名,如第五章以絮言“死冷”为题。更为繁复的是,絮言套絮言,结构方式上似乎有俄罗斯套盒之感。仅就篇幅论,小说中“絮言”注释类的文字占据了近全文三分之一的篇幅;就功能而言,不同的“絮言”各自担负着不同的叙事功能和意义,并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意义单元。絮言“小号”字体讲述了红军女战士茅枝婆带领受活人入社、退社的乌托邦叙事。正文“大号”字体讲述了政治狂人柳鹰雀梦想成为“全世界最伟大的农民领袖”的乌托邦叙事。絮言与正文并驾齐驱,“大历史”与“小历史”交织在一起,相互穿插、补充。文本因此呈现出超现实主义的风格,读者的阅读感受也在“大历史”和“小历史”之间的矛盾、碰撞中不断确立或修正。近年来,有着文坛刺客(陈晓明语)之称的宁肯,也似乎是有意地使用注释进入小说文本。小说《天·藏》共37节,注释多达47处。较为常规的注释有“王摩”“本文”“舍灌顶”“双修”等,既有人物介绍、文学术语及宗教礼仪介绍等功能,又部分地承担了叙事功能。在不同的注释中,王摩诘的形象逐渐变得立体而丰满。更为值得关注的是,有些注释则更多地服从了小说相关话题的探讨,如有关身体哲学的大量注释似乎是一部西方哲学史,从笛卡尔到斯宾诺莎及梅洛-庞蒂的思想渊源及流变,从拉康“镜像理论”到福柯的“知识型概念”和德里达的“延异”等知识型、学术型的探讨,全部纳入其中。就小说叙事的推进而言,这些注释似乎可有可无;就小说叙事的深度与容量而言,这些注释已具有相对独立性和不可或缺性,极为有效且有机地参与到了小说的整体叙事过程当中。在某种意义上,小说的深度与广度有赖于这些注释的参与。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深度与广度一定程度上也损减了小说的可读性。比之《天·藏》,宁肯的《三个三重奏》在注释的使用策略上更为成熟。简单地从数量来看,小说共有注释20多处,量不大,但各项功能较之《天·藏》一应俱全。这些注释不仅有小说故事情节的延伸、叙述视角的转换等,还在主题探索上有所突破,大量的哲思及学术化探讨的合理植入都赖于注释的使用。注释部分不仅有效容纳了“拓扑学结构”“身体现象学”“灵魂共同体”“镜像理论”等理论话题的探讨,并使文本具有“百科全书式”小说的意味;由注释而产生的“叙事停顿”也使第三重叙事具有了背景和参照功能。与《天·臧》中注释更多地追求“深度”相比,《三个三重奏》的注释还有效地参与了人物形象的塑造,小说的可读性也更强。当然,文本中刻意暴露“作者”的元小说特征也非常明显,较之其他注释体小说,其功能更为繁复。

(二)注释独立成篇(成册)且与其他非虚构文体并驾齐驱,小说整体呈现文体杂糅特征。乔叶的《拆楼记》共23小节,几乎每一小节都有注释。这些注释不仅包含了豫北方言俗语以及相关事件背景的解释,还将新闻报道、“我写过的作文”、管委会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百度资料、王小波随笔、雷平阳的诗歌、拆房图片等各种问题都纳入其中。关于拆迁,当下主流媒体和各种自媒体已有海量的报道和阐释(展示),但拆迁事件中的旁观者(包括读者)与当事人其实处于一种观赏与被观赏的关系,拆迁背后的利益博弈、亲情与制度的矛盾、乡愁与都市梦的纠缠等等反而很少能得到真正呈现。作者自己也曾表示,这些注释或许应该删掉,“但不能删掉……人生的真正秘密,或许不在正文,而在那些被删掉的注释里。”著名学者、散文家王尧2021年出版了《民谣》(2020年在《收获》发表,2021年出单行本),从发表至今,已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民谣》外在结构由卷一、卷二、卷三、卷四、杂篇、外篇、后记组成。如果从篇章结构功能来看,《民谣》的主体部分是卷一至卷四,讲述了少年王厚平的成长史。特殊之处是,杂篇部分由作文、新闻稿、书信、入团申请书、批判稿、倡议书、毕业留言、检讨书、一封短信、表姐的来信、政治表现鉴定、儿歌、揭发信、书法展作品组成。特别值得重视的是,这里每一份“公文”后都有一个较为详细的注释对材料进行解读。这些注释对正文中的关键词进行补充性解读和说明,这里面既有对相关社会背景的介绍,也有具体成长节点的回忆与反思。如果说正文基本是以王少平儿童视角进行个人成长史的片段化书写的话,杂篇部分则是以成年人的视角来“确证”与“反思”个人与历史之间的相互关系。其注释的意义也显而易见,“用注释的方式追忆和补记当年的情景。”林白的《北流》则几乎走向了注释的极限。小说在结构方面颇为用心,先由一首长诗《博物志》开启,主体部分由“注卷”和“疏卷”构成,另外还有“散章”“后章”“时笺”“异辞”和“尾章”“《李跃豆词典》补遗”等部分。小说不仅直接以“注卷”“疏卷”结构文本,还在主体部分插入大量注释(多出自《李跃豆词典》《突厥语词典》),甚至将《织字》(别册)与《李跃豆词典》(支册)独立成册作为附录,甚至可以说这是三本书。如果说前文所述小说的注释还处于从属地位,或者说是平行地位,此处的“注”和“疏”成为了小说的主体,而且特意附加了一本《李跃豆词典》。如果单纯就注释的使用“极限”以及文体结构的复杂性来看,林白的《北流》应该是近年来最为复杂怪异的小说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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