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与想象:作为记忆书写的报告文学
作者: 陈想 袁勇麟报告文学历来是以现实为写作依据的非虚构性文体。其真实性要求作者始终秉持客观纪实的态度,通过实地调查、采访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力求准确地反映事实。但就记录现实层面而言,报告文学的书写过程是一系列记忆凝结于文本的过程,其中包括受访者对事件和人物的记忆,书写者对受访者记忆的再记忆,以及书写者自身已有的经验记忆等。总之,报告文学作者通过书写使相关记忆以系统、稳定的结构呈现。
纪实与想象是讨论记忆书写无法回避的两个问题。纪实讲求记忆的真实性,但无论是回忆还是书写都难以避免想象的存在。对于报告文学的纪实性,前人已有丰硕的研究成果,对报告文学的想象性也在20世纪80年代有了深入探讨。大部分研究者都认为,即便是强调新闻性的报告文学作品也必然是纪实与想象的互动交融,或者说是真实性与想象性融合的过程。不过,多数论者都是从报告文学的文体性质和具体文本分析加以论述,即报告文学的文学性需要书写者适当采用一些文学手法烘托渲染气氛,或展现人物心理与形象塑造,缺少将纪实性与想象性之间的关系作为一种记忆书写加以分析。
想象首先是有根据的推测,是主体在知觉材料基础上,经过新的组合创造出的具有某种特征的事物。想象也是一种复杂的心理活动,是呈现不在眼前的事物的具体形象或者画面,与书写者主体性的展现有关。当然,想象活动不仅出现在书写者创作过程中,也是受访者难以回避的心理活动。作为回忆的个体,想象在受访者回忆事件的过程中同样发挥了作用。特别是在涉及自身或与自身相关的人、事和物时,再现自我与想象他者的潜意识常常影响受访者与书写者记忆重现与建构过程。
因此,在报告文学创作过程中,受访者与书写者的记忆回顾与呈现是如何体现纪实与想象,纪实与想象在非虚构性文本中的关系如何,以及读者在阅读具体文本后引发的想象效果等问题,都值得深入分析。
一、经验记忆的纪实性
对报告文学纪实性的认识是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以往研究者将人脑视作一台录像机,作者的观察与书写过程就是对客观存在对象的真实记录:“拍摄”和无剪辑播放过程。事实上,即便是“拍摄”,一开始也是建立在作者过往经验与感性冲动、理性思考的综合作用之下,无法实现纯然的客观。因此,无论作者如何努力让自己保持纯然中立,都很难摆脱其再现的只是部分真实。但首先要肯定的是,报告文学的书写对象必须是客观存在物。这是一切讨论的基础和前提。只是客观存在物一旦经过人脑就无法保持纯粹的客观,或者说,真人真事有了各种不同的客观形态。
以往研究者强调报告文学书写者要坚守书写真人真事的底线,要查阅资料与多方采访,但是忽略了多数情况下所谓“真人真事”往往是经过当事者或相关人士的主观回忆。正如有研究者指出:“真实不是固化、一成不变的,‘即时性’与‘回忆性’的错位,也使散文不可能在绝对的意义上做到‘完全真实’。由于散文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一种‘过去时态式’的‘回忆性文体’。它的所长不是即时、迅速地反映现实中的人事,更多情况下,它是借助作者的回忆对逝去生活的打捞与还原。”[吴周文、陈剑晖:《构建中国自主性散文理论话语》,《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3期。]散文书写如此,报告文学亦是如此,无论如何强调真实性与纪实性,报告文学也是一种“回忆性文体”。只是散文书写者往往自身就是书写内容的回忆者,而报告文学书写者与回忆者常常由多人组成。首先,充当报告文学回忆者身份的便是受访者,且通常不止一个。受访者讲述的是记忆中的事件与人物,与作为客观存在的“真人真事”之间难免存在偏差。这种偏差受到主客、内外多方面因素影响。即便是受访者亲历的事件,在其接受采访时,事件的真相也已成为回忆,经过了一系列编码、存储、提取、解码和口述等复杂的心理活动过程。有的甚至是受访者极力忘记的事件。“一个灾难事件要被重现,是相当不容易的,任何记忆都是会模糊与遗忘的,何况是经历灾难的记忆,人会希望自己赶快忘掉,因此再现就不可能是真实的。”[③ 詹宇霈:《刻画黑暗的脸——从“灾难看报告文学”座谈会记录》,《文讯》第245期(2006)。]
更特殊的情况是以口述历史为主要资料来源的历史记忆书写。随着非虚构文学创作和研究的发展,口述史不断越出历史学范畴,进入文学领域。对报告文学而言,作为密切关注当下社会与历史现实的非虚构文体,无论是社会新闻还是历史事件,都是报告文学的书写对象。以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为题材的报告文学,成为书写者接近历史挖掘真相的重要方式。报告文学作家利用口述史获取历史资料和丰富书写内容,从中发现复杂多样的历史和被忽视的历史人物的新视角。口述者对历史事件的回溯就是一个不断回忆历史细节的过程。即便是当下发生的事件,其背后的因果链或事件的全貌都未必能得到客观揭示和描述,何况与当下存在一定时间距离的历史事件。因为,具体历史时空中的事件已模糊不清,口述史料所记录的亦是经过时间与个人经验淘洗后的“史实”。就此而言,口述史便是记忆史。
值得注意的是,不能将对经验真实或经验记忆的关注限定于受访群体,书写者的经验记忆也不容忽视。曾有论者指出,“作者经过不断的访查,累积数千人的访谈及其他资料,即便最后只用了两个人的证言,这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作者本身亲自进入调查,亲身感觉,这时作者所选择的真相,不是原来的真相,而是一种再现;根据作者的良心及爱,重现当时的情形”,“再现与真实之间会因为角度的不同而有距离”。③换言之,书写者的书写过程是再现主观选择和构思后的报告对象过程。首先,书写主体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从主观经验出发,发现报告对象的不同之处或值得报道的角度;其次,对各种资料从梳理和查证,再到书写,书写者进行的是一个不断回忆,寻找事件发展逻辑的心理和思维活动。因此,书写者最终呈现的“事实”必然带有主观意识。
一般说来,报告文学必须综合“文学的真实”和“历史的真实”。“文学的真实”是作者经由个人理解与体悟后,提出的由诠释与批判构成的价值体系;“历史的真实”是资料与个人体验的真实性。郑明娳:《现代散文类型论》,第254页,台北,大安出版社,1987。]郑明娳采用“历史的真实”而非“新闻的真实”,显然注意到了以往对个人真实心理体验的忽略。对书写主体而言,体验是客观存在的,无法避免;就其内容而言,心理体验是客观外在事物与主观内在体悟的结合。简言之,对个人体验的讨论便是对主客体之间内在关系的讨论。对此,她进一步将报告文学分为“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或“经验式”与“考证式”。[郑明娳:《现代散文类型论》,第258页,台北,大安出版社,1987。]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强调书写者个人经验的参与。陈剑晖曾区分散文中“个人经历”与“个人经验”的不同,“‘个人经历’是个人历史的真实记录,它是一种‘实在’”,而“‘个人经验’是对以往‘个人经历’的一种整合”,已不具备“个人经历”的即时性和临场感,且加进了不少作者的主观想象成分。[⑦ 陈剑晖:《散文的真实、虚构与想象》,《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虽然报告文学的取材并非散文那般都是与作者有着直接关联,或来源于作者个人的生活经历,但报告文学书写者面对事件本身和访问记录、相关资料时,其个人经验的浮现和对书写对象的“干预”是建立在自身已有的经历记忆,以及对经历总结后的情感记忆和理性认知记忆基础上。与此同时,书写主体将受访者的记忆内化后呈现,既是受访者记忆的再记忆过程,也是从口头文化向书面文化的过渡,或者说是从体化实践向刻写实践过渡[〔美〕保罗·康纳顿:《社会如何记忆》,第91页,纳日碧力戈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的过程。就书写主体层面来说,报告文学是受访者记忆与书写主体记忆的纪实,既符合艺术真实和逻辑真实,也符合二者的经验真实。在多数报告文学作品中,书写者并不刻意隐瞒受访者作为回忆者身份的事实。即便书写者以事件发生的自然顺序,以明确的时间和场景描写不断强化文本的现场感,读者也十分清楚作品的回忆性。就此而言,报告文学的回忆性质也存在于文体的本质特征中。
文学作品中都不乏回忆书写,但虚构文学偏重建立文学的真实感,非虚构文学侧重于确立历史的真实性。宇文所安在分析杜甫的《江南逢李龟年》时明确指出:“诗意不单在于唤起昔日的繁华,引起伤感,而且在于距离”,即“诗意不在于记起的场景,不在于记起它们的事实”,而是通过语词“把想象力的运动引导向前”,“使失落的痛苦凝聚成形,可是又作出想要掩盖它们的模样”。这种欲盖弥彰,增强了诱惑力。[〔美〕宇文所安:《导论:诱惑及其来源》,《追忆中国古典文学中的往事再现》,第6页,郑学勤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简言之,诗歌艺术并不着意于回忆性的具体内容,而是强调回忆营造的朦胧的、间接的和情感性的氛围,最终指向情感共鸣,这是诗歌艺术独特的魅力。报告文学的回忆场景则是开门见山,绝不含糊。书写者将文本所欲表达的情感性和思想性直接呈现于具体历史事件与人物,突出报告对象的真实性与明确性。
二、何以想象
既然报告文学可以称为回忆性文体,那么记忆与现实之间必然存在差距,“即使是自己的亲身体验,然而透过剪裁、重组的记忆,就自然产生虚构的成分”。[郑明娳:《当代散文的两种“怪诞”》,李瑞腾主编:《评论30家》(上),第130-131页,台北,九歌出版社,2008。]更何况,报告文学的回忆性主体通常不少于两个人。但值得注意的是,虚构与想象并不完全相同,而部分研究者却将想象与虚构混同。桑荫认为联想不是无中生有,而合理想象是一种虚构手法,是添加,是无中生有。[见桑荫:《报告文学必须完全真实》,《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79年第4期。]可见,桑荫将想象等同于虚构,并且将联想与想象对立起来。陈剑晖将虚构与想象看作相似的概念,他注意到由于“时空错位,记忆缺失,主观意识的介入”,以及“个人经验”的想象成分等原因,“‘虚构’对于散文事实上已是一种宿命,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他旗帜鲜明地提出“有限制虚构”与“合理想象”的观点。⑦
而林道立和吴周文则有感于散文“虚构论”泛滥,专门用“假性虚构”这一概念代替“合理想象”与“有限制的虚构”,来强调散文的“想象是在真实性的基石上进行符合事理逻辑、符合自我真实的想象,它不能虚构,必须遵守真实性的原则”。
林道立、吴周文:《散文“虚构说”的悖谬与“假性虚构”的阐释》,《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
除了上文所述的“还原性”的“假性虚构”外,还有感觉与思想具象的“假性虚构”,以及“虚拟”情境的“假性虚构”。无论是“合理想象”“假性虚构”,还是“有限制的虚构”,前述论者都将想象和虚构看作相似,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替换的概念。
对于现实与想象固定、刻板的印象和认知,同样限制我们对非虚构文体研究的深入程度。多数研究者都承认想象并非天马行空和毫无根据地悬隔在现实之上。只是报告文学中现实、虚构和想象三者间的关系可以再做进一步探讨。伊瑟尔用现实、虚构和想象的“三元合一”论打破了“现实和虚构”的二元对立论,也重新调整了虚构与想象的关系。他认为虚构指向一种意向性行为,包含了某个事件的所有性质,“经过作家的‘虚构’行为,‘现实’的东西转化为文本符号的真实,‘想象’则在符号的基础上继续发挥作用”,那种将虚构定义为“不真实、谎言、欺骗”从而充当现实的对立面的说法,模糊了虚构的本质。[转引自贺晓武:《沃尔夫冈·伊瑟尔的虚构诗学研究》,第103页,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4。]简言之,在伊瑟尔看来,先有虚构才有想象,虚构是一系列艺术行为,是文学艺术中现实存在与想象创造之间的桥梁,是现实的真实性向文本符号的真实性的转化方式。正如前文所述,无论受访者还是报告者都只是事件的再现者,再现的真实与现实存在之间有所差距是难以避免的。在非虚构文体创作中,记忆的形成与回忆的过程也是一种有意无意的“虚构行为”过程。但回忆也是现实与想象的“中间物”。一方面,经由回忆,受访者和作者得以重返“历史现场”;另一方面,受访者与作者的想象基于各自对现实的回忆,在回忆过程中二者的主体性得以进一步发挥。而想象不仅是受访者回忆性“虚构行为”的伴生物,也是书写者解构、还原,乃至重构的方式与途径。
范培松就明确指出报告文学的想象也可以说是一种还原。[见范培松:《论报告文学的想象》,《江苏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年第4期。]更准确地说,这种还原是书写者对受访者记忆的还原。尽管作者是根据采访获得的大量材料进行一系列概括、加工、综合和想象,进而实现巧妙的叙事效果,还原一幅逼真的画面,但是采访结果经过了受访者一系列记忆编码和回忆解码的两套复杂心理过程。首先,受访者记忆编码的过程往往是主体选择性关注或受潜意识和客观因素影响的片面记忆的过程,受访者难以掌握事情的原貌。而回忆的一个典型特征是混杂着即刻想法和事后想法,它是记忆,但不是完整的记忆。受访者需要将零零碎碎、断断续续的记忆片段重新构建成一个连贯的叙述。特别是破坏性事件中的幸存者,他们的回忆可能处于“记不得”和“不能全忘”、“忘不掉”和“记不清楚”之间,而这种不能正常记忆本身就折射着人的生存状态的不正常。[见徐贲:《为黑夜作见证:维赛尔和他的〈夜〉》,《人以什么理由来记忆》,第255-256页,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因此,具有褶皱且不断受影响的记忆再次被唤醒时,难免夹杂想象性特征。任何人都无法因为想象的客观存在,就任意指责受访者有意扭曲事实。而书写主体的任务之一就是辨明受访者记忆的准确性。
对书写主体而言,想象的运用贯穿报告文学作品书写的整个过程。想象活动建立在主体敏锐的知觉与感悟能力基础上,在事物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中发掘事物的内在本质,并揭示事物的发展轨迹,[见杨聪凤:《试论报告文学的想象特性》,《福建论坛》(文史哲版)1991年第4期。]看似感性实则具有理性的逻辑力量。这种想象活动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普遍逻辑与个人经验记忆的内在逻辑综合的结果。当然,想象力的发挥不是单向的。写作者发挥想象力寻找新闻线索,还原记忆画面的同时,新闻事件的发掘与呈现也在不断刺激和调动过往记忆。不可忽视的是,书写主体的记忆可能会因主客观因素,或受所关注事件的影响而发生改变,进而影响文本内容。在报告文学创作过程中,这种想象活动可能从作者选择其感兴趣的新闻事件开始,一直持续到创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