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早期小说片论

作者: 王彬彬

汪曾祺1939年辗转到达昆明,进入西南联大,1940年便开始了小说创作。人民文学出版社2019年出版的《汪曾祺全集》,小说共三卷,第一卷收入的是汪曾祺1940年代创作的小说。我把汪曾祺1940年代创作的小说称作早期小说,应该很合适。

《汪曾祺全集》小说卷第一卷,收入作者1940年至1948年间创作的小说共44篇。这44篇小说,若从艺术风格上说,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在叙述方式上更多更明显地偏离和反叛着传统小说,更多更明显地借鉴了西方现代小说的叙述技巧。《钓》 《翠子》 《悒郁》 《寒夜》 《春天》 《复仇——给一个孩子讲的故事》 《猎猎——寄珠湖》 《匹夫》 《待车》 《序雨》等便属于这一类作品。另一类,则在更大程度上依据日常生活的逻辑叙述故事,在叙述方式上,与传统小说没有那种泾渭分明的差别。《灯下》 《河上》 《庙与僧》 《最响的炮仗》 《鸡鸭名家》 《戴车匠》 《异秉》 《锁匠之死》 《卦摊——阙下杂记之一》等便属于这一类。汪曾祺1949年以后的小说,尤其是1979年复出后的小说,某种意义上是《灯下》 《河上》 《庙与僧》 《最响的炮仗》 《鸡鸭名家》等这类作品的延续。而前一类,《复仇——给一个孩子讲的故事》 《匹夫》 《序雨》等作品代表的风格,则成为四十年代的绝响。

社会上有许多“汪迷”绝大多数喜爱汪曾祺小说的人,喜欢的都是作者1980年以后的作品;早期小说,留意者比较少,喜欢者更少。即便有喜欢汪曾祺早期小说者,喜欢的大抵也是《鸡鸭名家》这样的作品。

《钓》 《翠子》 《匹夫》 《序雨》这一类作品,比较难懂,阅读时得聚精会神,不能有半点分心。甚至要读个好几遍才能自以为懂得;有的作品,甚至读了好几遍,也不敢自以为懂得。但是,这一类作品,在让我感到多多少少有些费解的同时,又始终对我有着一种吸引力,或者说,又总是让我感到一种奇特的美学魅力。没错!这种魅力是奇特的。《灯下》 《河上》 《庙与僧》 《鸡鸭名家》一类作品,美学风格可以说是平中见奇。这种平中见奇的美学风格,在汪曾祺1949年以后的小说创作中,表现得愈发明显。而早期作品中的另一类,《钓》 《翠子》 《复仇——给一个孩子讲的故事》 《匹夫》 《序雨》这些作品,美学风格可以说是奇中藏秀。在创作这一类作品时,汪曾祺有着强烈的对“奇”的追求,在叙述方式上整体性地与传统小说疏离、脱钩,便是要另辟奇径。在创作这一类小说时,汪曾祺在整体的叙述方式上求奇,也在遣词造句上求奇。奇特的用词、奇特的句法、奇特的感觉表达,在这类小说中常常见到。这类小说创作追求奇特,却又不止于奇特,而总是能够于奇中见秀,总是能够让人在奇异中感觉到秀美、秀丽、秀逸。也正是这奇中藏秀,对我有着强烈的吸引力,让我感到奇特的美学魅力。

此前,我写过一篇《汪曾祺失去了什么》 (《扬子江文学评论》2023年第3期)。文章说的是汪曾祺早期小说中的一些可贵的美学表现,在后期的创作中几乎看不见了。在早期作品中存在而在后来消失了的美学表现之一,便是“奇崛美”。那篇文章说得比较简单,我还想更详细地说说。

需要强调的是,所谓“平中见奇”和“奇中藏秀”两种风格的划分,也是具有模糊性的,两者的区别绝非一清二楚。在下面的论述中,也可能出现将二者“混为一谈”的情形。

下面所引汪曾祺小说原文,均出自人民文学出版社2019年版《汪曾祺全集》小说卷,行文中不再一一注明。

《汪曾祺全集》小说卷第一卷第一篇,是《钓》,篇末注明写于1940年4月。那时,汪曾祺刚到昆明未久,应该就是汪曾祺的小说“处女作”。但把《钓》这样的作品算作“小说”,实在有些勉强。这是一首精美的散文诗。正如研究者指出过的那样,汪曾祺一开始就是把小说当作散文诗来写。《钓》没有什么故事情节,但语言尖新、清奇而诗意浓郁。《钓》的奇中藏秀,或者说,《钓》的奇秀美,不体现在整体的叙述方式上,而体现在一字一句的修辞手法上。当然,即便在早期小说创作中,像《钓》这样几乎没有故事情节的篇什也并不多,他大部分作品都有一定的故事情节。这类奇中藏秀的作品,大量使用了暗示的手法。在创作这类小说时,汪曾祺往往也在讲故事,但却总是采取那种藏着掖着的讲述方式。故事的内核、故事的紧要部分,被叙述者紧紧捂着,偶尔闪烁其词地说一点,又欲说还休,却在无关紧要处喋喋不休。这类小说的叙述者,总在故事的边缘处唠唠叨叨,对故事的内核,对故事的紧要处的讲述,他却总是蜻蜓点水,却总是浅尝辄止。如果要对这类小说的叙述方式做个概括,那就是:闲碎语多说,正经话少说。而在闲言碎语中,偶尔有一两句指向故事内核,指向故事紧要处的暗示。

《汪曾祺全集》小说卷第一卷中,《钓》后面是《翠子》,写于1940年11月。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我”是一个小女孩,叫二宝。“我”的娘亡故未久,家中只有三十岁的父亲和丫头翠子。翠子已经十九岁。小说的内核,是翠子爱着“我”的父亲,非常渴望嫁给丧妻的男主人,永远留在这个家里。而“我”的父亲也是喜欢翠子的,内心深处也渴望与翠子结合,让翠子以女主人的身份永远留下来。但翠子的父母已经把她许配给了一个男人,是一个“跛子男人”。明年四月,翠子要回到自己的家,然后嫁给这个跛子男人。小说的主旨是表现一对男女相爱却不能相守的痛苦,表现的是一种特别的爱情悲剧。翠子嫁给“我”的父亲,是多么自然而然,是多么合情合理。“我”与翠子因为长期厮守也有了深厚的感情。“我”的母亲亡故后,翠子其实已经不知不觉间自然而然地扮演起了母亲的角色。翠子如果留下来,成为“我”的继母,对“我”也是极其幸运的事。三十岁的父亲难免会再娶。而任何一个别的女人来当继母,都不可能比翠子对“我”更好。这么美满的事情不能实现,原因就在于翠子已经被许配给了一个男人。而一个姑娘只要许配给了一个男人,哪怕是个跛子男人,要悔婚都是天大的难事。这个男人是本来就跛,还是订婚后才跛,小说里没有说明。但即便本来不跛而是订婚后跛了,翠子也不能悔婚。依旧礼教,这丝毫不是悔婚的理由。汪曾祺的《翠子》,其实表达了对旧礼教的批判。

但这一切都没有明说。小说只以“我”的口吻,叙述着那些看似不相干的事。在叙述那些故事边缘的事情时,暗示着那些紧要的事情,以暗示的方式表达着小说的主旨。小说开始,翠子以这样的姿态出场:“翠子扬起头,凝望着远远的天边,抱在膝上的两手渐渐松了下来。”这说明,此前,翠子已经双手抱膝呆坐了很久。从“我”对翠子这副“呆样子”的“埋怨”,可知一段时间以来,翠子经常这样独自发呆。这让读者一开始就知道,翠子有着很重的心事。当然,这时候我们还不知道翠子心中沸腾着的心事到底是什么。此后,小说还几次写到翠子的发呆。“我”晚饭吃完了,翠子却没有发觉:“咦!我不是吃完了吗?她一定又想着甚么了。连我放下筷子都不晓得,痴痴的真好玩。今晚上我还要告诉父亲,翠子这两天像丢了魂。她的魂生了翅膀,把翅膀一举,就被风吹到远远的地方去。是一阵甚么风?我不知道,翠子也不知道。”父亲回来了,哄着“我”睡下,而“我”向父亲叙说了早上在薛大娘菜园里时翠子的神情:“翠子还那么坐着,睁着大眼睛望着天,天上不见雁鹅。”“我”对翠子经常发呆很不解,于是问父亲这到底为何。父亲当然知道,但不能告诉“我”。

翠子就要离开这她很熟悉很依恋的家而嫁给一个跛脚的男人,一生一世与这个跛脚男人过活,内心满是悲哀和绝望。小说主要用她的经常发呆来暗示她心中的悲哀和绝望,来让我们想见她心中的悲哀和绝望。小说也以暗示的方式,揭示了“我”的父亲对翠子的深爱和对翠子即将离去的不舍。父亲在夜晚回来了:“翠子打了风雨灯,走到黑黑的过道里,我站在可以看到大门的地方等着,看烛火一步步的近了,却是父亲提着的。翠子静静的跟在后面。”我几次读《翠子》,每次读到这里,都要停一会,对二十来岁的汪曾祺表现出的叙事才华惊叹不已。仅仅这一个细节,就把父亲对翠子的感情,或者说,就把父亲与翠子的感情,表现得淋漓尽致。翠子是丫头,打着风雨灯迎接男主人,理应由她打着灯替父亲照着脚下的路,可却是父亲打着灯替她照路。在翠子与父亲相遇的那一刻,父亲就接过了翠子手中的灯,而翠子也就任由父亲把灯接过去。父亲早没有把翠子当丫头看待,俩人早已心心相印。父亲回家。翠子为父亲煮好了莲子。父亲吃了几颗,其余的都给“我”吃。上床后,父亲不睡,抽起烟来。一支烟抽完了:“爷又叼上一支烟,划了一根火柴,半天都不去点。等火把指头灼痛了,才把火柴扔了。我真不明白,为甚么父亲的魂也生了翅膀,向虚空飞。”“我”不知道父亲为何也心事重重、魂不守舍。但作为读者,我们却知道父亲也在为翠子的将要离去而哀痛不已。

《翠子》的故事结束于第二天早晨:“灯油尽了,火头跳动了几下,熄了。满屋漆黑,柝声敲过三更了。我不知道父亲甚么时候方睡。我醒来时,父亲已起了床出院中作深呼吸去了。翠子站在我床边,眼睛红红的。”小说就这样结束。为什么父亲偏偏是昨夜上床后一支接一支地抽烟?为什么今天早晨翠子站在我床边欲哭无泪?这让我们想到,昨天晚上父亲下了最后的决心,必须让翠子回到自己的家然后出嫁,今天一起床,便把这个决定告诉了翠子。而在这之前,虽然翠子知道自己必须离去,但主人毕竟还没有最后地正式地向她宣布“判决”,因此,她那重重心事中,也许有着些对主人改变主意的希望。但今天早晨,这点希望也破灭了。

《翠子》的主人公是翠子。《翠子》写的是一个叫翠子的姑娘悲惨的命运。我们可以想见,翠子此后的人生是怎样的情形。《翠子》是一篇具有现实批判性的作品,控诉了让翠子这样的姑娘悲惨一生的旧礼教的罪恶。这样的意旨,在1940年代当然已经不能算新颖。但《翠子》的叙述方式、批判和控诉的手法,却十分别致。

这里是以《翠子》为例,说明《翠子》 《悒郁》 《寒夜》 《春天》 《匹夫》 《序雨》这一类作品是如何地运用“闲碎语多说,正经话少说”的方式,间接地、隐晦地、曲折地表达某种意旨;也是以《翠子》为例,说明在这一类作品中,汪曾祺如何善于运用暗示的手法让小说更加富有妙趣,更加意味深长。

《翠子》 《悒郁》 《匹夫》这一类作品,整体的叙述方式有着奇特性,而具体的遣词造句也往往清奇、尖新。

先说说对“钢蓝色”这个词的用法。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在张承志、周涛几位当代作家笔下读到用“钢蓝色”来形容天空、河水、山峰,觉得十分新鲜。我那时无端地相信,这是当代作家新创的词。最近几年,我阅读汪曾祺早期小说,发现早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汪曾祺就多次使用这个词,于是颇为惊讶。小说《匹夫》的第一句是:

橙黄——深褐——新锻的生钢的颜色。

这写的是天空从黄昏到夜晚的变化。而用“新锻的生钢的颜色”来形容入夜后的天色,新奇极了。在小说《结婚》中,他又写道:

灯亮着,窗外天作钢蓝色,天上有星。

以上两处,都是用“钢蓝色”来形容夜晚的天空。汪曾祺在小说《鸡鸭名家》里,则有这样的叙述:

就是那个教我拿着简直无法下手的鸭肫,父亲也把它处理得极美,他握在手里,掂了一掂,“真不小,足有六两重!”用他那把角柄小刀从栗紫色当中闪着钢蓝色的那儿一个微微凹处轻轻一划,一翻,蓝黄色鱼子状的东西绽出来了。

这回,是用“钢蓝色”形容鸭肫上某一处的颜色。类似的例子还可能在汪曾祺早期作品中找到。他一再使用这个词,从天空到鸭肫都用这个词形容,说明汪曾祺对这个词很喜爱。“钢蓝色”这个词,应该也不是汪曾祺的创造,很可能来自某种外国文学译本。而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作家,张承志、周涛等,也不可能是从汪曾祺早期作品中学习了这个词。他们也可能是从哪本外国文学译本上借来的。

奇特而富有意味的表达,在《匹夫》这篇比较起来篇幅算长的小说里,出现得比较多。小说开头,在用“橙黄——深褐——新锻的生钢的颜色”表现从黄昏到入夜的天空后,是这样一段:

星星,那些随意喷洒的淡白点子,如一个教早晨弄得有点晕晕的人刷牙的时候忽然想到一件甚么事(并没有想到甚么事,只是似乎想了一下)把正要送进嘴里的牙刷停住,或是手臂微慵的一颤动,或是从甚么方向吹来一点风,而牙刷上的牙粉飘落在潮湿的阶砌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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