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一个中国式的抒情的人道主义者 

作者: 林贤治

一 、“我是一个中国人”

1980年10月,《北京文学》杂志发表了一个短篇《受戒》,人们开始注意到一个陌生的名字:汪曾祺。及至《大淖记事》等小说接连刊出之后,人们便都记住,并且喜欢上了这位“年轻”的老作家。

汪曾祺1920年3月5日出生于江苏高邮的一个地主家庭。他三岁丧母,两位继母对他都很好。汪曾祺在家中是个“惯宝宝”。父亲是一位画家,擅长花鸟写意,在当地颇有名气。在这样一个富足、温暖的书香家庭出来,他从观念到性情,自然脱不掉传统文化的影响。

从儿时一直到初中毕业,汪曾祺都在这座小城里度过。他熟悉街巷和周围的店铺、作坊、摊子,熟悉大小店铺的老板、店伙、工匠和平民阶层中的各色人物,在封闭的、平静的气氛中感受着他们的生活,那扰攘于其中而又起伏不大的小小的悲欢。汪曾祺承认,市民们的思想、道德,还有俗气,对他的为人是有影响的。为文更不用说,许多作品直接取材于小城的人物和故事。即便写作其他题材,也都受到少时故乡印象的熏染。

高邮是水乡,汪曾祺的小说常常以水为背景,人和事多带有泱泱水气。人的性格也多平静如水,他喜欢的人物更是水一般的纯净、明澈。论结构,论语言,他的小说都流溢着那种流动和灵气,充满水的感觉。

汪曾祺是一个热爱家乡、热爱土地的人,正如他赞誉他的老师沈从文时所说。他的爱、悲悯、善感与智慧,他作品中的种种气息,都来自乡土的赐予。他有一组自传体散文,取名《逝水》。虽谓流年似水,而对于故乡的记忆,却也恒定如水般流贯他的一生,汩汩不息。

如果说故乡是人生的原点,那么在汪曾祺的一生中,还有三个重要的转折点,决定着他命运的走向:一是1939年进入西南联大;二是1957年经历反右运动;三是“文革”结束,最终脱除“帽子”,获得“解放”。

西南联大是中国现代教育史上的奇迹。这里集中了全国高校最优秀的教师,在艰苦的战争岁月,以自由开放的校风培育了一大批人才。汪曾祺考进中文系,从此获得一种现代的世界的眼光,与文学结下不解之缘。在这里,他结识了终生的导师沈从文,在文学的专业训练中,接受过西方现代主义的影响。这时,他开始文学创作,并多次获得发表。他早期的创作是实验性的、诗性的,并带有一定的唯美主义倾向。他在忆及大学生活时,满怀感激之情地写道:“我要不是读了西南联大,也许不会成为一个作家。”

1949年后,汪曾祺在北京市文联工作,先后任《北京文艺》和《民间文学》编辑。1957年,在反右运动中遭到批判,次年划为“右派”,下放到张家口农业科学研究所劳动改造,直至1962年调回北京,任北京京剧团编剧。1966年爆发文化大革命,在此期间,汪曾祺曾以“摘帽右派”和“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的罪名被关进“牛棚”。后因江青编创“样板戏”的需要,汪曾祺一度被起用参与编剧工作,所谓“控制使用”。至“文革”结束,他又因这种特殊经历,再度接受审查。

“右派”经历对汪曾祺来说非常重要。由于身份的改变,使他对中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有了有血有肉的现实感知。在农科所四年时间,他和农民一起劳动和生活,使他有机会对底层有切近的了解,增进了他的平民意识。强制性的改造,无疑对他造成很大的伤害,却不曾泯灭他对世界的爱,毋宁说在人性方面,反而加深他对被侮辱和被损害者的同情。

“文革”结束后,特别在完成审查而有资格同众多的知识分子一起,额手庆贺“第二次解放”之后,汪曾祺被唤起了精神创造的热情。这个时刻,对汪曾祺来说,其重要性就在于获得真正的自我,从此再无需奉命写作。他似乎颇为满足,有这样的自白:“说老实话,不是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不是经过三中全会拨乱反正,我是不会产生对于人道主义的追求,不会用充满温情的眼睛看人,去挖掘普通人身上的美和诗意的。不会感觉到周围生活生意盎然,不会有碧绿透明的幽默感,不会有我这几年的作品。”

汪曾祺说:“我是一个中国人。”就是说,他是一个爱国者,热爱中国文化,对于中国既有的历史和现实,它的光荣与梦想、苦难与屈辱,全部加以接受。他选择,并愿意承担命运中的这一切。汪曾祺多次说过,他是一个现实主义作家。“我比较正视现实”,他解释说,“严酷的现实教育,我不得不重视”;“我经历过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春夏秋冬,我从云层回到地面”。这是一种现实感。有不少人把他阐释为一个隐逸型作家,他是不同意的。

他深知,在中国,他离不开政治。他说:“我的作品和政治结合得不紧,但我这个人并不脱离政治。我的感怀寄托是和当前社会政治背景息息相关的。”对文学中的政治,不宜作过于狭隘的理解;它并不限于权力、宫廷、政策法令、诸多的政治事件,社会生活的众多场域,都可以窥见政治的踪影,它甚或常常以隐匿的方式进入私人空间。汪曾祺是一个清醒者,他不会回避。

二、本土性 民间性 日常性

汪曾祺认为,创作源于记忆。这是一个重要的文学理念。这个理念,把作家的创作同他的时代、个人经历、生活环境,包括人际关系密切地联系起来,对于题材、主题、人物和情节的选择及设置,由此有了一个大致的规定,乃至影响作品的调性和风格的形成。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汪曾祺和当代众多“归来”或“崛起”的作家不同的是,他甘居边缘,只写自己熟悉的东西。这是一种有意识的文化选择和人性选择。

他重写小说时已届晚年,他承认,人到晚年便喜欢回忆童年和青年时代,因此多写故乡和昆明的熟人。他说他小说中的人物大体都是有原型的,其余的也都取自他在农科所和京剧团的生活,都是熟人。其小说有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写熟悉的普通人、劳动者、小人物、小儿女。他们大都来自“旧社会”,这些故人故事,反映的是“一个已经消逝或正在消逝的时代”。

汪曾祺写记忆,写熟人,是因为他一要忠实于主观,便于释愤抒情;二要忠实于生活,而不是“高于生活”。对于生活,汪曾祺有他的见解,认为世界上并没有许多惊心动魄的事,生活的原样应是日常经见的,无中心的、散漫的、平淡的。他的创作态度,也就是看待生活的态度,因此,他不倚仗虚构,甚至鄙弃虚构,看重的惟是生活的印象和发现。他说:“我不善于讲故事”;甚至骄傲地说:“情节,那没有什么。”他的小说非故事化、非情节化,所写多是小事,即使遇到所谓“重大题材”,也都大事化小地处理。他不过分重视刻画人物、经营结构,不大喜欢描写心理活动。他有一个看法,认为小说是“第三人称的艺术”。所谓“第三人称”并非指的“客观”,而是强调小说家作为观察者的位置。他保持一定的距离进行观察,即使身在故事中,也维持观察的立场。观察者的言说是小说中的叙述部分,他在叙述中描写。其实他是善于情状的描写的,只是小说的描写性,常常融入富于情调的流动的叙述之中罢了。

“文学是人学。”这句话实在用得太滥,不过用来叙说汪曾祺的小说创作挺合适。他多次重复沈从文对他说过的一句话,就是:“要贴到人物来写。”他善于在普通人身上发现人的价值、人的诗意、人的美,并且用富于情感的语言表现出来。由于他的小说偏重于日常生活,是文化的、伦理的、人性的,所以能够消融新与旧的时代的界限,成为我们身边的永久的风景。汪曾祺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致力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的表现,在当代叙事学的历史上,应当说是带有革命的意义的。

《受戒》写一对少年男女小明子和小英子的一段情感经历。汪曾祺笔下的乡村少女特别健康、美丽、纯洁可爱。小英子让人想起沈从文《边城》里的翠翠,却更显活泼,整个小说充满着一种明快、欢乐的气氛。汪曾祺早期小说《河上》在情调上颇相类似,其中的三儿和小英子一样纯朴,致使城里的少年爱慕不舍。对于爱情,小说家汪曾祺似乎喜欢折取人生中初开的一段花萼,以便于表现普通人的高洁的品质,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大淖记事》写巧云与十一子相爱,忠贞执著,患难与共,是另一种境界。在这里,故事因为掺进生活的苦难而增加了硬度。小说写到,小锡匠十一子被保安队殴打致死,是巧云用尿碱汤把他救活了。

巧云捧了一碗尿碱汤,在十一子的耳边说:“十一子,十一子,你喝了!”

十一子微微听见一点声音,他睁了睁眼。巧云把一碗尿碱汤灌进了十一子的喉咙。

不知道为什么,她自己也尝了一口。

这是一个非常感人的细节。

巧云一家三口,两个男人不能挣钱,生活的重担压在她的肩上。小说写她不用太多考虑,“把爹用过的箩筐找出来,磕磕尘土,就去挑担挣‘活钱’去了”。从此,一个姑娘很快变成了一个能干的小媳妇。在这里,汪曾祺不惟赞美两颗相爱的心,尤其礼赞劳动者在生活面前从不低头、顽强不屈的精神。

《露水》中的无名氏,原在一个草台班子唱戏,后来班子解散,无处投奔便到船上卖唱。她的丈夫和孩子先后病死,与另一位卖唱人结成“露水夫妻”,不出一个月,男人又得绞肠痧死去。她葬了男人,大哭一场之后,第二天照样去轮船卖唱。底层妇女辗转于命运的重轭之下,表现出无比强韧的生命力。《寂寞和温暖》中的沈沅是一位知识女性,被打成右派后,在管制劳动期间没有丝毫的萎靡之态。她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即使经历重大的变故,干活和读书一如往常。《小芳》写的是“新时期”一个乡村保姆的故事。小芳为反抗包办婚姻,北漂到京城当保姆。离婚后,去丰台一家糖果糕点厂做糖果,爱上厂里的同乡小胡,从此结婚生子。她的生活很苦,有时连盐也没有,但她没有怨艾,一心把两个孩子拉扯大。艰难中,总算没有失去希望,即使这希望非常渺茫。

汪曾祺笔下的小人物,无权无势,备受欺压,物质生活匮乏。《陈小手》 《铁匠之死》是两个十分精粹的短篇。一个善良敬业的产科医生,一个勤劳本分的锁匠,同样死于强人之手。《八千岁》里的主人公有着相同的遭遇,一天被旅长八舅太爷以“资敌”的罪名铐走,实际上是敲竹杠。结果他得找上铺保,送上八百大洋,才把性命给保了下来。

八千岁有钱,却俭省得使人生气。他一年到头只穿一身老蓝布衣裳,家里开米店,放着高尖米不吃,顿顿是头糙红米饭。平时很少吃到鱼和肉,都是一成不变的熬青菜。这地方有“吃晚茶”的习惯,他喝茶待客,自己舍不得吃包点,一年三百六十日,只吃两个烧饼。小说写到他被保出来的当天,特地做了一身阴丹士林的长袍穿上。吃晚茶的时候,儿子给他照例拿了两个草炉烧饼来,他把烧饼往账桌上一拍,大声说:“给我去叫一碗三鲜面!”

小说到此戛然而止。在黑暗的社会里,小人物的生命财产完全得不到保障。《八千岁》写的悲剧,以喜剧收场,幽默中透出作者的愤慨。

《职业》在半个世纪中改写过三次,汪曾祺自称这是他最满意的小说。一个三千余字的小小说,给装了一个大题目,写的是一个卖“椒盐饼子西洋糕”的孩子。这孩子十一二岁,从小失去父亲,没上过学,他母亲求人为他寻得一份职业,到一个糕点店做小伙计。晚上发面,天亮就起来烧火,帮师傅蒸糕、打饼,白天挎了木盆沿街叫卖。小说结尾写他上外婆家吃生日饭,新剃了头,换过干净衣裳,第一次没有挎木盆,散着手,高高兴兴大摇大摆地走。走到巷子没人处,他忽然高喊了一声,街上的孩子摹仿他的叫卖声。他在暂时摆脱职业的压力之后,而有了一种获得解放的轻松之感。这种苦中作乐,也未尝不可以读作对被限制的生活的抗议。作者定稿时,增写了别的叫卖声作为背景,深化了主题:把原来怜惜失去童年,扩展为对“人生多苦辛”的感喟。

《落魄》 《忧郁症》 《辜家豆腐店的女儿》 《打鱼的》 《李三》,包括《露水》 《小芳》,写的都是卑贱的职业,或竟至于无职业,但是其中的每一个普通男女,无不苦苦挣扎于日常之中。这挣扎有一种力,一种无需等候援手的自助的力,以使他们不至于在苦难和不幸中沦亡。

《落魄》写战时一个做绸缎生意的扬州人在内地开饭店,最后由老板变成了一个寄食者。小说写到他身体衣着方面的变化,原先的斯文劲儿到最后扫地以尽,一双长满灰趾甲的脏脚令人唏嘘。《忧郁症》里的裴云锦女师毕业,出嫁之后,既要照顾穷困的娘家,又要维持没落的婆家,终至发疯,上吊而死。《辜家豆腐店的女儿》中,女主人公因为穷,被米厂王老板和他的大儿子给包了。但她看中的是老板的学中医的小儿子,请他到家看病时,大胆求爱,却遭到婉拒。两个月后,这小儿子结婚了。花轿从辜家豆腐店前经过,她也挤在人丛中看。小说写道:

花轿过去了,辜家的女儿坐在一张竹椅上,发了半天呆。

忽然她奔到自己的屋里,伏在床上号啕大哭,哭的声音很大,对面烧茶炉子的和打芦席的大娘都听得见,只是听不清她哭的是什么。三位大娘听得心里也很难受,就相对着也哭了起来,哭得稀溜稀溜的。

辜家的女儿哭了一气,洗洗脸,起来泡黄豆,眼睛红红的。

穷人的女儿离不开劳作,日子再艰难也得照样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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