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去高州一百里

作者: 朱山坡

《此去高州一百里》是我从写诗转型写小说后,正经写的第一篇小说。那时候我甚至不知道小说题目应该是怎么样的。我猜想小说的题目应该有诗意。后来《花城》编辑林宋瑜老师把我的小说题目改为《我的叔叔于力》。她要的是准确,突出人物。我明白了,小说是塑造人物的,人物比诗意更重要。这个小说对我的意义,不仅是“处女作”便在《花城》“花城出发”栏目发表,而且它给我的文学地理划了一个半径。从此,我便在这个半径内经营,耕耘一亩三分地,写了各种各样的小说,构建自己的“米庄”“蛋镇”,竟然也折腾了好多年。

我家乡在广西的东南部,跟广东的西部交界。近来林白用家乡方言写了一部长达60多万字的长篇小说《北流》,让我十分惊喜。北流是一个县级市,属于玉林市管辖,是我和林白共同的家乡。县境南北狭长,她生活在北部的县城,地势平坦,土地肥沃,相对富庶;而我在南部山区,接壤粤西,天高地迥,耕地稀缺,揾食艰难。因而尽管我们同处一县,生活环境和经历却差别很大,加上生活时代的原因,我和她笔下所写的互相有陌生感和疏离感。我们祖上大多是从粤境迁踄过来,基本保留了原住地的语言、风俗、信仰等。粤桂边上的百姓亲戚众多,往来密切,不分彼此。而那时候我们跟广西的其他县交往不多,在广东的亲戚似乎也比在广西的多。最初很长一段时间,珠江电视台是村里能接收到的极少数电视台之一,且最受欢迎,因为它的节目全部讲粤语。又因为广西是少数民族地区,当时汉人与少数民族的隔阂还是有的。村里人很少去自己的县城,但经常去广东的高州。高州自古繁华,车水马龙,里面什么都有。人们一年到头最大的成就不是庄稼多收了三五百斤,而是去了多少趟高州。我曾跟随大人们去广东那边走亲戚,去过离家乡相近的宝圩、播阳、石板、木头塘等镇,也去过两三次高州。我曾写过一组诗《粤桂边城》,后来在《诗刊》发表,表达了我对生活环境的热爱:“我的家乡与高州接壤/鸡犬之声相闻/许多时候能在路上遇上亲戚/我们的鸡越过粤界/下完蛋又回来。”

因此,小时候,对我来说,离广东很近,而广西很远。家乡跟外面的距离是以广东的城镇为坐标的。从我家门口桂沙河的石拱桥出发,到广东的高州正好是一百里,也就是五十公里。

然而,即便如此,我能越过粤境的机会还是不多的。我的日常生活半径基本上是从村里到镇上。而且,到镇上的路并不好走,如果走省道要绕很大的弯,骑车得一个多小时。如果抄近道要经过住着疯子和畸形人的村落,还要沿着水渠走很长一段没有人烟的山径,路边竹林里会发出莫名其妙的怪声,让人毛骨悚然。我没有自行车,去镇上只能走这条捷径。有时候从镇电影院出来已经近黄昏,一个人穿过竹林,走过那段阴森之路,看到了村落,哪怕遇到了疯子和畸形人也觉得特别亲切。我读初中时,有一次为了筹钱参加《金田》杂志的笔会,我骑着单车,沿路挨村叫卖冰棍,避开有可能遇到亲戚和同学的村庄,沿着偏僻的泥路往偏远的地方去,竟然到了广东那边,心里十分忐忑,有一种偷渡的恐慌。当然,由于小时候对地名和辖区的认知程度很低,我一直把本该属于化州的地方,比如说最耳熟能详的宝圩误以为是高州的辖区,直到长大后才知道错了。广东的化州、高州、信宜三县就在粤桂边上,是三个犬牙交错、容易让人搞混的县,至今我仍然分得不很清楚。

我很想去梦中的高州。《此去高州一百里》讲述的是小时候我和叔叔用单车载着香蕉从家乡出发到高州卖掉的真实而辛酸的经历。高州貌似近在咫尺,但此去崎路漫漫,道阻且长,仿佛是通往世界之路,仿佛跋涉在文学的途中,摔多少次跟斗也未必能抵达。而且,高州城里不仅有车水马龙,还有勾心斗角、世态炎凉。恰好,我都看到了或体会到了。

那时候我的世界就那么大。我家是世界的起点,而终点正好是高州。

像我们祖辈那样生活在穷乡僻壤的无名之地的人,总担心迷失在像人名一样众多的似是而非的地名堆里,把故乡弄丢了。小时候,母亲经常让我们兄弟背诵家乡的具体地址,以防万一在外头走失了或被拐卖了说不清楚自己是何方人氏,连好心人也无法送我们回到家乡。于是,无论吃饭还是洗澡,尤其是睡觉前,我们都必须思路清晰地应对母亲的随问随答。

问:“你们的家乡在哪里?”答:“广西省北流县六靖公社那排大队朱山坡生产队。” 有时候,我们在前面加上“中国”,父亲觉得是多余的,他在旁边的时候我们便省略它。

回答时必须声音响亮,更重要的是毫不犹豫,一气呵成,如有停顿说明记得还不够深刻,必须重来。当背到“朱山坡”三个字时我们都必须加重声音,因为越小的地名越重要。兄弟四人从大到小,务必人人过关,哪怕梦中醒来也要能倒背如流。只有这样,母亲才放心。有一次我忐忑不安地问母亲:我们还不会说普通话,假如我们在没人听得懂粤语的地方走失,怎么办?

母亲从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父亲倒是胸有成竹地说,你们放心,方圆一百里的范围内都讲粤语,等到你们有能力去了一百里之外的地方,你们自然就掌握了世界通行的语言。

母亲的心理安全距离是方圆一百里。父亲则逼着我们突破这个祖祖辈辈走不出去的怪圈,远走高飞。

在广州当过三年兵的父亲以为对普通话略懂一二,试图用普通话教我们背诵家乡的地址,但事实证明他说的仍是粤语,只是带着浓重的普通话口音。因为有一次,一个被媒婆介绍到村里的贵州妇女在晒坪的墙角下哗哗啦啦地说着普通话,围观的数十人中竟然没有一个人听得懂,父亲自告奋勇地用普通话跟她交流,但她一句也没有听懂。父亲很沮丧,从此再也不用普通话教我们背地址。但我总是忘不了那个贵州女人。她长得比村里所有的妇女都漂亮,因为肤色很白,好像未曾被阳光晒过,连脖子和腿都白。他们说比刮光了毛的白猪还白。那两天人们围着她用粤语反复问她的家乡是哪里的,可是她总是一脸懵逼。让她写字,她拼命地摇头。因为不懂粤语,孩子们疯狂地嘲笑她,因为皮肤白净,妇女们鄙视她不干农活。只有男人们对她丰腴的胸脯和肥大的屁股兴致勃勃。媒婆把她介绍给村里的一个光棍,而且收了光棍三千块彩礼,并保证女人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死心塌地地在此生活下去。然而,也许女人觉得此地的人无法沟通,感到孤独和失落,她竟后悔了,半个月后的一个黄昏,从村后的路逃跑了。那是一条有漫长陡坡的路,路面全是锋利的石子、瓦砾甚至玻璃,路两边还有一些被丢弃的鞋子。其中有一只绣花的蓝布鞋,尚有几分新,还散发着汗臭,村里人断定是贵州女人逃跑时走丢的。因此她是赤着左脚逃跑的,跑得狼狈而速度不快,但她已经消失在孤绝的暮色里,苍茫的田野和群山让所有企图追赶她的男女望而止步。而且,那天晚上在村公所一场露天电影在等着他们,谁也不愿意为一个贵州女人耽搁了看电影呢。

这个贵州女人是我童年时期见过的来自最遥远地方的外乡人。我担心了许多年:一只鞋子遗落在异乡,她能否顺利回到家乡?关键是,她能否像我一样把家乡地址倒背如流?

小时候我经常想象自己被拐卖到遥远的北方,然后千方百计逃出牢笼,踏着厚厚的积雪,历尽千辛万苦,千里迢迢地返回故乡,成为方圆百里家喻户晓的英雄,母亲逢人便说:幸好我让孩子们从小便死记硬背家乡的地址。

其实,村里所有的孩子都能背诵家乡的地址。刻骨铭心,融入血液,隐藏在牙缝里。哪怕多年以后,县改市,公社改为镇,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组,我们也从不改口,也改不了口。小时候的家乡地址就这样顽固而堂而皇之地锁定在我们心中的地图上,哪怕再多的地名也不会造成混乱。

高州贩子在我的小说中不断出现。我对他们又爱又恨,试图给他们塑像,又在像上涂抹泥巴。

高州贩子精明而狡滑,且勤奋能吃苦,对我们十分重要。他们到村里收购农产品,给我们钞票,解决我家的燃眉之急。我们兄弟读书的费用基本上是高州商贩给送来的。没有他们,我们地里种的家里养的东西都换不了钱。他们信息敏感,知道市场需要什么,他们建议我们种什么,我们就种什么。他们开着拖拉机沿着崎岖艰险的山路来到村里,把农产品一车一车地拉走。如果隔一段时间他们不来,村民就望穿秋水。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高州贩子是一个大龄男,瘦瘦的,戴太阳镜,牛仔短裤,T恤,穿皮凉鞋,着黄色的长统肉色丝袜,不留神还看不见。三伏天穿袜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震惊到我们了。夏天,我们农村男女老少都打赤脚,还经常把脚泡到水里降温。我们笑话他,问他热不热。他说不热,相反,很凉快。鬼才相信呢。我母亲经常留他在我家吃午饭,他跟我就熟了。有一次他把袜子褪到脚跟,发现他的腿毛又黑又长。母亲想介绍我的堂姐给他,但我堂姐看了他一面后便拒绝了。因为她也看不惯大热天穿袜子的男人。他还戴墨镜,戴电子手表,脖子上还戴一条闪亮的银链。村里的女孩子对他不感兴趣,因为他看起来像香港电影里的流氓。但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喜感。

高州商贩不是神,他们也有判断失误的时候。我亲历了一次又一次农产品价贱伤农的悲剧,高州贩子无一例外地成为每一个悲剧的“罪魁祸首”,虽然他们是无辜的,但却是我与现实的关系处于紧张状态的根源。有一年秋天,我们成片成片的香蕉在树上不断熟烂,被蝙蝠和野蜂携男带女肆无忌惮地分食。说好来收购的高州贩子却不见踪影,我们每天都在村口焦急地等他们。但他们像约好似的,一个也没有出现。我和我的叔叔等不及了,用自行车各载着满载的香蕉往高州方向出发。通往高州的路铺满厚厚的泥沙,骑车十分困难。车是父亲的,28寸,我是骑不到坐鞍上去的,只能用右腿穿过三角架踩踏它。但为了不跌跤,我经常是推着车走。叔叔很无奈,但也有足够耐心等我。一路上碰到了不少路边设置的收购点和油嘴滑舌的贩子,但他们给的价钱比我们的心理预期低得多,我们不服气,以为越往前价钱就会高一些。但越往高州城,商贩们给的价格就越低,最后一百多斤的香蕉得来的钱刚好够买一碗素粉。我没有理由不绝望,但叔叔平静地说,回去把香蕉树砍掉,改种灯笼椒吧。我说,假如灯笼椒的命运跟香蕉一样又怎么办?叔叔依然平静地说,再把灯笼椒铲除改种法国豆。小说《此去高州一百里》(《我的叔叔于力》)就是写这段经历。在我的另一篇小说《米河水面挂灯笼》中,对一起“灯笼椒事件”作了更深刻、更具体的描写,进一步呈现了农产品滞销给农民造成的毁灭性打击和对底层人物命运嘲弄的场景。

此去高州一百里,大路朝天,有时候很近,有时候很远。

我还没来得及长大,身边的她们便像洪水一样越过高州,往广州、深圳、东莞、珠海席卷而去。高州已经无法阻挡她们,满足她们。年底,她们带回时尚的衣服,喇叭裤、牛仔裤、连衣裙,戴耳环,穿白色运动鞋,男孩留长头发,女的电卷发。更甚的是,女儿们搽脂抹粉,引起母亲们的一片谩骂,直到被女儿们的钞票堵住了嘴。年轻的男女们不愿意下地干活了,在哪家的房间里挤在一起谈论打工的见闻和体会,他们说的仿佛是另一个广东。我对他们口里的广东充满了好奇和向往。因为那边开放,有钱,生机勃勃,热气腾腾。我的一些小学同学还没等到毕业便奔赴广东打工,校长设置了几道关卡,但都拦不住。汇款单像雪花一样飘回来。村里的人聚在一起谈论的是,谁的女儿又寄回来多少钱,谁家的女儿当上了拉长和经理助理。粤港澳之风让我觉得异常新鲜,让我欣喜、亢奋,恨不得连夜跨过高州,往南奔赴。但父亲把我镇住了。他是村里意志最坚定的人,一辈子都坚信“读书是唯一的出路”,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忠实信徒。他不羡慕广东的汇款单,也不需要。他要我们个个考上大学,将来当副乡长、乡长,光宗耀祖。父亲很清醒,他知道他要的是什么。父母为了我们兄弟的学费也是拼了老命,起早摸黑,长期养三头母猪、四头肉猪,六亩多水稻,期间还种过香蕉、菜椒、草药、法国豆……夜里编织草席。有时候,身在曹营心在汉。我也想穿牛仔裤,帆皮鞋,跟女孩子打情骂俏,下班后成群结队逛街……有时候觉得家里太穷,父母太辛苦,想放弃读书去广东打工养家。有一次我话到嘴边了,对我爸说:“我想去广东……”“打工”两个字没有说出来,看到爸黑着脸,要电闪雷鸣。按我的经验,他就要发飚了,我赶紧改口说:“我想去广东……高州看看。”爸的脸色才舒缓下来。在他眼里,高州是一个走错了尚能回头的地方。而广州、深圳、东莞是一条万劫不复的不归路。

虽然去不了广东,但我一直往南看。南风吹拂,我对广东的一切信息都很好奇。香港电影和音乐深刻地影响了我的价值观和日常行为方式、思维习惯。我觉得香港离我村很近,最多也就500里,比高州远一些而已。李连杰、刘德华、张国荣、周星驰、张曼玉、叶倩文就生活在离我不远的地方,隔三差五开演唱会。那时候,我觉得世界上最好听的语言就是香港话。村里的年轻人都以香港话为标准音纠正自己的口音。过不了多久,他们便能说一口貌似标准的香港话,但一不小心便露出方言的土味来。我一直与方言作斗争,但我的语言天赋太低,既学不好正宗的粤语,也说不好标准的普通话。幸好,我在文学里使得自己的说话字正腔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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