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发生论》有三大亮点和几处瑕疵
作者: 韩晗
关于中国文化产业的研究,学界可谓汗牛充栋,但夫子自道者甚众。近读深圳大学宗祖盼《文化产业发生论》(下文简称《发生论》),仿佛清风拂面,其立论之扎实,体系之完备,结构之精妙,令人赞叹。
就目前学术界所呈现的现象而言,关注文化产业的人多,研究文化产业理论的人寥寥,文化产业如何发生,还真是一个一直处于真空期的大问题。我们常讲做学问千万不能“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文化产业的“所以然”问题多多,如何“发生”当然算是个中代表。
人类许多东西与生俱来,还有一些古已有之,文化产业却是一个现代化的产物,是人类文化商品化的第三个阶段,也是人类意识形态与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反映。它的发生,是人类现代化运动的结果,不对人类现代化问题有所思考,则无以窥得文化产业的发生问题。在我看来,《发生论》一书有如下三个亮点,值得探究。
一是初步理清了文化产业“是什么”这一基础概念。长期以来,文化产业这一概念“是什么”众说纷纭,聚讼不已。事实上,这一发端于法兰克福学派的名词,本意并非界定任何一种产业门类,而是基于对当时人类文化现象所产生的忧思。因此,后世论述文化产业,多是一种自说自话的强制阐释。
汉语学界关注文化产业,起步虽晚,但渊源有自,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鲁迅就以《登龙术拾遗》为名,揭露过一些文人如何借势成名,“用赔嫁钱,作文学资本,笑骂随他笑骂,恶作我自印之。‘作品’一出,头衔自来”。这是中国知识分子对文化生产中丑恶现象的早期批判,但鲁迅自己却也是一位了不起的畅销书作家。抗战时期,出版人蔡漱六梳理沦陷区“杂志事业”,以当时衰颓的杂志发行数据斥责日寇的文化法西斯暴政。及至20世纪80年代,以程恩富、夏赞忠为代表的学者,积极探讨“精神生产”“文化市场”等概念,构成了文化产业研究的先声。
但不得不说的是,近20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原创理论研究离应达目标仍有一定距离,究其原因而言,在于文化产业行业的迅速发展,立足实务作出的对策研究更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在此之下,纯理论研究的滞后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理论研究滞后之下,文化产业“是什么”这一基础概念究竟为何,迟迟缺乏完整的回应,这是文化产业学术研究的巨大缺憾。笔者曾参与《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文化产业核心概念词条的撰写工作,深感学界在相关核心概念的阐释上,缺乏基本共识,多数时候仍因循所谓法兰克福学派或伯明翰学派洋教师爷们的远年说辞。而《发生论》一书却能凝聚国内学界目前不同观点,旁涉其他国家学者相关理论阐述,初步实现了对文化产业“元理论”的阐释,可谓成一家之言。当然其论多有待商榷,但能发出中国学者的声音,已功莫大焉。
二是较为系统地回答了文化产业“干什么”这一基本问题。我国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文化产业,这既与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的资本主义文化工业有本质区别,也与英国伯明翰学派文化研究学者(包括伊戈尔顿往下之所谓新左派们)所拥抱之“大众文化”有着天壤之别。我们遵循于文化市场规律,但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下的市场,我们不排斥西方学者们念兹在兹的“大众”,但我们拥抱的却是更广阔价值空间与更深厚社会基础的“人民”,这是中国文化产业缘何以意识形态属性为根本属性、以社会效益为优先效益的本质原因。
因此,回答完中国文化产业“是什么”,必须要直面中国文化产业“干什么”,文化产业是一门实践为主的学科,因此理论研究无法僭越实践,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切研究都屈服于实践,事事以阐释一切正确或不正确的实践的合法性为出发点,而是应当坚持列宁所言之“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将实践作为认识论的起点。
《发生论》一书以文化产业的“发生”为入手点,却落笔于中国文化产业应该“干什么”这个主题,即发生之后,落于何处的宏大议题。如第六章对文化产业和资本关系的探讨、第七章对文化产业和政治关系的探讨,尤其出彩,当中涉及中国文化产业实践的学理阐释,使人深省。这实际上已经超越了对于“发生论”的反思与建构,而指向其发生的方向。
三是努力尝试着去建构文化产业“有什么”这一理论体系。正如前文所述,目前国内文化产业研究界“重对策、轻理论”之风盛行,当中原因已经阐明,但任务却时不我待。作为青年学者,我们应当积极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源自中国实践的文化产业理论体系。
平心而论,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理论研究滞后,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一方面,我国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文化市场日趋壮大,已经跻身于世界文化产业大国之列,部分业态如旅游、网游、动漫与文化技术等已居于世界强国之引领地位,可以说积累了丰富的文化产业实践,但我们在文化产业原创性理论却不但滞后于美国、英国等文化产业老牌强国,甚至滞后于澳大利亚、荷兰、芬兰等文化产业体量弱于我国的国家,这显然是一种不可回避的研究缺位。
《发生论》一书追溯近代通商口岸之中国文化产业萌芽,审理当代中国文化产业创新,以广博深厚的中国文化产业实践为基础,试图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理论体系,全书四十万言,可谓文化产业领域中罕见之“厚著”。当中许多提法使人耳目一新,作者并不拘泥于某个个案或是案例说事,而是放眼作为学科或理论体系的文化产业,使之从“有为”转向“有学”,可以说为中国文化产业理论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当然,《发生论》一书也有不可回避的问题。首先是概念的误用,如该书所使用“理论旅行”一词,看似时髦,却是误读。文化产业由外侨转入中国,这种技术或业态的跨国转移绝不是什么“理论旅行”,当时尚无“文化产业”这一理论,遑论旅行?文化产业这一概念在20世纪由日本学者翻译至港台,再转入中国内地,这才是“理论旅行”。此外,作者在论述人类文化产业发展时,忽视了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书商活动及早期图书市场,这是非常令人遗憾的问题。当然那时只有文化交易行为,谈不上文化产业,但却构成了人类构建文化与资本关系最早的纽带,相关论述在皮纳的名著《古典时代的图书世界》已有完备论述,作者不应全然不察;还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该书在论述近代史料时,缺乏对一手史料的引述,如清末民初笔记、日记等等。但瑕不掩瑜,相信这些问题会在作者今后的研究当中得到进一步深入探索。
最后一言以蔽之,《发生论》一书是好书,是一本应有顽强生命力的学术佳作,在如今学术著述汗牛充栋的时代下,我相信它自有其不被湮没的力量。
(作者系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副教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