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鸦镇旧事

作者: 小托夫

渡鸦镇旧事0

——致敬埃尼奥·莫里康内对西部片的精妙配乐

天无片云,日头晒人。这是萧良来到渡鸦镇的第三天。他于两天前的下午到的这里,在一个酒馆客栈落了脚,这家客栈是两层小楼,楼上是客栈,楼下是酒馆。两层小楼在渡鸦镇并不多见,只有当街那几幢而已,其余便是低矮的房舍。镇上的房舍皆用自制土砖砌成,外墙敷以粗粝泥沙,泥沙中裹挟着碾碎的草木秸秆儿。镇上共有三四百口人,除去当地人外,还包括一些客居在此的异乡人。这伙客居者身份多样,有的是行事诡谲的盗猎人,有的是身负要案的逃亡犯,有的是躲避债主的赌徒,还有的是擅离职守的逃兵,其中不乏狠角色,心狠手辣冷酷无情的家伙。这伙人差不多都是误打误撞闯入这个镇子的,因为镇子足够偏远隐蔽,人迹罕至,又有酒有肉,吃喝不愁,甚至连酒足饭饱后席卷上来的那股淫欲都能得到满足,——有些揭不开锅吃不上饭的贫寒人家,到了走投无路无计可施之时,就会痛下决心把妻子或女儿打发到这个镇上,陪客人过夜。她们出身卑微,毫无退路,生怕得罪了客人因而就不敢多要价,客人们只需一点儿小钱就能换来万般温存恣意快活的一晚。因此,这些法外之徒无意中闯进来在渡鸦镇落脚后,就如种子扎了根,轻易可不愿离开了。渡鸦镇对他们而言,是法外之地,是能找到的最好的藏身之所,是人间乐园。除非手头紧,没法支撑日常开销了,他们才会短暂离开镇子,到外头去走一遭,干些为非作歹的事情,弄些个不义之财。他们有的离开后再也没有回来,不难想象,没能回来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死于非命,要么被抓捕归案投进了牢狱。他们同渡鸦镇的当地人相处还算和睦,两者本质上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但是对于那些初来乍到的异乡人,这些法外之徒们可就没那么客气了。

渡鸦镇只能说是萧良寻仇之路的一个驿站,在没有寻到仇家之前他是不会在一个地方长期停留的。半年前,萧良的亲兄弟萧纯在鞘山被人劫杀了。当时萧纯过鞘山押送一批值钱货物,突遭埋伏,身中数枪倒地而亡。唯一的幸存者是个二十啷当岁的小伙子,他当时大张着嘴巴呼喊着,子弹从他的两腮间轻松穿过,像鱼钩穿过鱼唇一样,除此之外,他没有别的损失。最主要是,他没有丢掉小命儿。中弹后,他没胆再还击了,他知道打不赢对方,不是人家的对手。他倒地佯死,蒙混过关。他庆幸自己保全了小命,匪徒来去匆匆,没顾得上对他进行补枪。萧良的兄长是这趟货物的负责人,他不可能为了苟全性命而将货物拱手让人,从一开始他就没有求饶,直到在枪战中饮弹死去,他一句软话也没说。这才符合他的性格,这才是他。这也是为何雇主会把货物交由他押送的原因,因为雇主知道他是个能以死相搏的人。可惜对方枪火太甚,中了埋伏的萧纯根本无法准确反击,对方躲藏在灌木丛中,他暴露在明亮的道路上,他只听得见枪响,却见不着敌人。风卷残云似的,倏忽间枪声就停止了,萧纯和他的几个队友全都倒在了地上。

萧良获悉兄长被劫杀的消息后就立马赶回家乡,找到那个幸存的小伙子,从他口中了解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且得知了其中一个匪徒的大致样貌。“我只睁了一次眼,看见了三个人。”那个小伙子脸上的伤口已被清理包扎过了,但是说起话来仍然显得十分为难,“有两个人背对着我站着,其中一个侧站着,我看到了他的半张脸。他蓄胡子,浓眉大眼,寸头,鹰钩鼻,脸上有一颗黑痣,生得高头大马的。手里握着一把匣子枪。”小伙子把手按在伤口上,似乎说话拉扯到了伤口,在伤口上按了一小会儿,他才接着小心翼翼、费力不已地说,“我只看到这么多,后来我再也没有睁开眼。直到他们的脚步声远去后,我才悄悄爬起,一股脑儿溜掉了。我太害怕了,当时,我已经吓破胆子了。”小伙子为自己的怯懦解释说,“我从来没有见过那场面,一眨眼全都死了!我不该参与押送的,我知道我不是这块材料子,我吃不了这碗饭。可是我爹非要我来,他跟梁纯大哥交好,是他让梁纯大哥带上我的。我爹是想历练历练我。这我知道。可是他也不想想,我哪是这块料,哪有那本事!发生这种事,谁也没想到,我爹要是知道会出这档子事,怎么着也不会非要让我跟着吧?我自己要是知道会有这档子事,打死我我也不跟来。我满以为个把月很快就过去了,虽说大部分时间都在赶路,一路上人疲马倦风尘仆仆的,但也让人大开眼界增长不少见识,更何况没有我爹在身边,我也落个逍遥自在,无拘无束。起初那些天我们一路都很顺利,一点儿危险也没遇到,我们通常住在路边客栈,但也有露宿荒野的时候。我满以为最大的苦头莫过于风餐露宿了,“哎”,小伙子叹了口气,说,“谁能想到竟发生了那事儿!就是梁纯大哥也不会想到。鞘山那帮占据山头的匪首暗中跟梁纯大哥关系密切,我想这趟行程最安全的地方莫过于鞘山了。梁纯大哥甚至也说,要在鞘山住上一夜,负责接待我们的就是那帮匪众。结果刚一进鞘山,就遇上了这种事儿!我估摸这事绝不会是鞘山匪帮干的,他们不会对我们下手的。事实上,在我逃命的半途中,我撞上了鞘山匪帮的人马,他们拦住我,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如实告诉了他们,我说我们被劫了,梁纯大哥他们都死了。他们拉我上马,带我赶回他们的山寨,带我见了鞘山匪首胡大哥,胡大哥听完我的讲述,气得一吹胡子,啪地摔下手中的茶碗,痛骂道,王八儿子,敢在老子山头上劫杀老子的把兄弟,还有天理吗?妈拉个巴子的!弟兄们!带上家伙,给老子杀他娘的去!胡大哥带上众兄弟出寨了,还带上了我,他想让我指认袭击我们的匪徒,我们兵分两路,一路去追,一路对鞘山进行不留死角地搜山,三天过去,一无所获,接下去又是几天,还是没有丝毫收获。我们就知道,人是追不上了,早逃远了。”小伙子说完就不说了。但是没过多会儿,他又补充说,“那伙人不是本地人,这一点,一听口音就听出来了。他们的口音我从没听过,就是鞘山一带也没人说话带那种口音。由此我怀疑他们是外边来的。但是肯定,鞘山一带有他们的眼线,不然他们也不会对这边摸得这么清。他们的枪法可真好!我不得不这么说,他们的枪法可真是好,又快又准,他们只有三个人,就把我们一帮子人一眨眼工夫全撂倒了。我就在想,就算他们没有躲藏在灌木丛中,而是跟我们正面交火,我们有把握打得赢他们吗?我这么说,不是为了夸赞他们,虽然听起来跟夸赞他们没区别,我说这些,目的是想为你寻找他们提供一点儿参考,我还想提醒你,他们真是一帮快枪手,真遇上了的话,你切不可掉以轻心,疏忽大意!”

一九三四年(“民国”二十三年)七月十二日,正午,萧良来到渡鸦镇的第三天,有人要找他决斗。这个消息是通过一个跛足堂倌传到萧良耳朵眼里的。这个堂倌并不是萧良所在这家酒馆的佣人,他受雇于镇上另一家酒馆。他来只为向萧良传递一个消息,有人要找他决斗,时间定在下午两点。当时,萧良正在酒馆吃菜喝酒,堂倌闯进来时肩上还搭着一条脏抹布,他在大堂里认出了萧良,就嘻嘻笑着走过来,走到桌边弯弯腰对萧良打个招呼,然后从肩头摘下抹布边擦拭着桌上的油滴边说,“是赵保让我来的,找你决斗的人叫赵保,惯用一把毛瑟手枪,也就是驳壳枪。他相中你的枪了。”说着,堂倌眼角的余光就游移到萧良的侧腰上头了。萧良的侧腰上拴着一只枪套,枪套里插着一把六响枪。堂倌继续说,“赵保是住在我们镇上的外乡人,他在我们镇上住了两年多了。他出枪很快,自打他来到我们镇上,我们亲眼见到他跟三个人决斗过······他每次都毫发无损。决斗定在下午两点,”堂倌收了毛巾搭回肩上,顿了顿才说,“你现在走,还来得及。”见萧良无动于衷,堂倌犹豫了一下,好心透露说,“不管你的枪法有多快,你也不可能赢过他,就算你是神枪手中的神枪手,你终究也会败在他手下,我这么说你能明白吗?千万别逞英雄,在渡鸦镇逞英雄的没一个好下场,没一个能活着走出这渡鸦镇的。我劝你趁着还有时间,尽快离开这儿吧!我说这么多,你心里应该有数了,至于怎么选择,全在你。”堂倌临走前,还是忍不住又多说一句,“不过,我还是不想看到你跟他决斗,你没必要蹚这趟浑水。”

消息是传达到了,跛足堂倌随后就一摇一晃地跨过门槛走了。堂倌走后,萧良继续吃菜喝酒,他吃菜仍旧细嚼慢咽,着重于对食材及厨艺的咂味,端起酒杯喝起酒来也仍旧不紧不慢的,一口一口地呷。大堂里的其他食客,包括该酒馆的堂倌和掌柜的,互相间都在悄声密语、交头接耳,嗡嗡地说着什么。并且边说边朝萧良这边瞥看。他们当然是在讨论这场决斗了。最开始他们是在传递决斗这一时新消息,后来就演变成讨论了,他们讨论纷纷,讨论萧良敢不敢应战,有的说敢,有的说不敢,不少人都秉持后一种看法。他们认为,即便现在萧良看起来气定神闲,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说不准下一刻就站起身来找个托词结账走人了。他们的论据是:“谁都怕死!”“胆敢同赵保决斗,不就跟送死没什么两样吗?”讨论影响到了他们的进餐,不管是吃饭还是喝酒他们的节奏都变慢了。这也是他们有意这么做的,他们还不想太早离开,他们想看看这个刚来没几天的外地人,到底是怂包还是个硬茬?他们在静观其变。然而出乎不少人意料的是,萧良酒足饭饱后并没有去柜台那里找掌柜的结账,而是径直走向木质楼梯,上了楼,回到他的房间里去了。这下,大堂里炸了锅似的,大伙无所顾忌地嚷嚷开了。

有人说:“看吧,我就说嘛,他敢应战!”

还有人说:“说不准他是回屋收拾行李去了!”

该酒馆的掌柜趴在柜台上,悄声问立在柜台外侧的堂倌:“小章,他的马还在后院儿拴着吧?”

小章说:“还在那儿拴着呢!”

掌柜的说:“你看紧点儿,别给溜了。这三天来的费用他还没结呢!”

小章说:“放心吧,我盯着呢!”

只要马在,人就跑不了。在渡鸦镇,这是谁也无法反驳的至理名言。渡鸦镇处于一望无垠的荒漠深处,没有马谁也没本事走出去。所以进出渡鸦镇,都要骑马。马就是最好的押金。萧良来渡鸦镇,骑了一匹高头大马,这匹马十分健美,额头正中有一抹白,人都说这是一匹良驹。任谁看了谁都会这么说。现在这匹马正在后院里拴着,嘴里正在咀嚼上好的草料。时间一点点儿过去,大堂里还在热烈地讨论着:

“还只差半个时辰了。”有人大声地说,“看来他不会走了。”

这句话这个时候说出来,得到了几乎所有人的认同。先前认为萧良会逃走的人,这个时候也不得不转变了观点。于是大伙又开始讨论这场生死较量谁能胜出,结果却出奇一致,所有人都认为那个新来的会输掉这场较量,并且,还会搭上一条小命。因为他们太熟悉赵保了,跟赵保决斗的,没有一个没倒下,不管对方枪有多快,最后谁也没能站着不倒,倒不是赵保的枪有多快,而是······

楼上萧良的房间里,萧良跷着腿倚在床头,拆开他的六响枪,仔细地擦拭着,从枪管到枪托,从转轮到子弹,逐一擦拭。这把枪是一个地方官作为答谢之礼赠送给他的,他帮这个地方官解决了一桩实实在在的麻烦。后来他用这把枪解决了更多的麻烦。眼下,有人不识好歹地挑衅他,想从他手中把这把枪夺去,他会答应吗?当然不会。这一点,他跟他兄长的脾性很相像,他们从来都是迎难而上,而非临难而逃之辈。毫无疑问,他会用这把枪继续解决麻烦。

赵保所在的酒馆跟萧良所在的酒馆格局一致,都是一楼是酒馆,二楼是客栈。可以说整个渡鸦镇只要两层小楼的都是这种格局,能盖得起这种二层小楼的主家,几乎算得上是镇上最阔绰的人家了。也只有阔绰人家才会吃住兼营。渡鸦镇有一条较为宽敞的主街,所有两层小楼都分布在主街上,镇上的房屋也都是以这条中轴线般的大街左右依次排开,赵保所在的酒馆在大街的左侧,居街尾,萧良所在的酒馆在大街的右侧,居街中,两家酒馆不仅隔着一条街,还相距数十米,不过,推开窗探出脑袋斜望出去的话,准能望到对方的窗户。

认识赵保的人都知道他有个奇怪的习惯,就是每逢生死较量前,总要依次干三件事。吃油煎的剁掉头的响尾蛇,吃去掉尾尖的油炸蝎子,睡女人。现在他已经完成了头两件事。不久前他才将一条响尾蛇和整整十九只蝎子吃下肚去。酒馆伙夫根据他的要求,除了剁掉了蛇头以外,没有把蛇身剁碎。在煎锅里煎好用筷子夹到餐盘里端上来时,几乎就是完整的一条。赵保下手抓起盘中的煎蛇,从蛇的脖颈处开始吃起,就跟吃油条似的,咔嚓咔嚓,把蛇一截截地吃下肚去。连骨头也没吐一根,全都一同嚼了咽了下去。看得堂倌目瞪口呆,忘记离去。赵保把只剩汁水的空盘子递给呆愣地杵在那儿的堂倌,抹抹嘴,剔剔牙,说了句,“真他娘的香啊。”堂倌接过盘子,赵保又揉着肚子说,“哎呀,老子的胃口都给吃开了,把老子那十九只蝎子快快油炸好了端上来。”蝎子端上来时,一只餐盘装不下,分作了两只盘子,堂倌一手擎着一只盘子,把十九只蝎子送到了赵保面前。只见赵保捏起一只送进嘴里,脆酥酥地嚼着,一只嚼完又送进去一只。他就这么一口一个,很快又把蝎子吃光了。屋里有半瓶烈酒,从始至终他也没有拿来配着喝一口。决斗前他滴酒不沾。“喝酒误事。”他曾对身边人说。决斗完后,他才会通宵达旦痛饮一番,以示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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