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文化生态思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作者: 李耀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下文简称“非遗”)是人们通过劳动等方式创造的文化遗产,在社会、经济等各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不断提升的背景下,我国传统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面临严峻挑战。本文分别从非遗的特点、生存环境以及如何保护生态的视角来说明文化生态保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作出的重要贡献,并通过收集和整理前人的研究,从中总结出保护非遗的几条具体措施和建议,如充分发挥创新思维对文化生态进行保护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由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我国越来越重视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对非遗进行有效的保护,对于传承国家的文脉、提升国家的软实力、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为此,在当前文化生态持续变化的大环境中,如何维护非遗的完整性、有效推动全社会之间关系的深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化生态学是以人类社会近代化为基础,以“人与自身”“人与社会”“人与环境”等和谐相处为目标的一种深入思考和观测方式。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从文化生态学的角度对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研究。
一、文化生态内涵及其特点
“文化生态学”一语从“人类地理”中“生态学”中延伸而来,具有“文化性”与“生态性”的双重含义。文化和生态作为单独的个体有各自的产生、发展和延续的规则。文化生态既包括了文化与生态之间的相互作用,也包括了用生态的角度来看待文化,让文化的多样性、整体性、动态性等得以可持续发展。美国朱利安·海内斯·斯图尔德(Julian Haynes Steward)于1955年在他的著作《文化变迁理论》中,第一次清晰地提出了“文化生态”这一概念,其着重对环境、生物和文化因素交互作用进行研究。博尼法斯和福勒指出,一项文化遗产如果脱离了它们所生活的背景,其价值将会迅速下降。一种文化资源必须有自己活动的地方,离开了这个地方,就会丧失其应有的价值,一种没有生命的文化样本,没有了历史的价值,也就没有了意义,这就是所谓的“文物迁移”。
从理论上讲,文化生态就是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因此,在这一过程中,文化生态既有自然性又具有社会性。综上所述,文化生态学是一个系统,它是一个由人类活动、自然环境、文化载体等各种互动因素组成的系统。
二、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生态保护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不仅只是一种可供人们观赏和游玩的景点,其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对人们的精神也具有影响,对社会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对非遗进行保护,既要对其自身进行保护,又要对其所处的社会环境进行保护。每个国家所处的社会、经济等都是非遗生存所依靠的土壤。非遗以一种活态的方式被继承到了现在,它会伴随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的发展而发生改变。所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与传承,就一定要把它放入能够滋养其生长与发展的生产性、生活性的大背景之中,使之成为一种活的形态。
(二)从我国非遗的生存环境出发
随着我国的快速发展,部分以口头形式进行的非遗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很多传统技术也面临着灭绝的危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一定的历史与自然环境中形成的,它所依托的生态环境一旦被摧毁,就必然会失去“原真性”,进而濒临消亡。例如,曲艺、剪纸、绘画、刺绣、民俗礼仪等非遗都在慢慢消失,有些靠着言传身教来传承的文化遗产也正丧失它赖以存在的文化生态环境。冯骥才是现代知名的美术家,他曾经说过:“我们国家的民俗文化和艺术正在消亡。”广西壮族自治区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曾有18个具有当地民族特点的文艺节目,如桂剧、彩调剧、毛南戏等,而如今,除壮剧、彩调剧和粤剧之外,其余的戏剧已基本绝迹;20世纪80年代山西省的地方戏曲尚存52种,现在仅存28种,20年间24种全部绝迹。因此,要想保护和传承非遗,就要保护好非遗的生存环境。
(三)从社会需求的文化协调视角来看
建设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是要营造一种“文化”氛围,即人们所处的一种精神生态,即人们的一种行为规范与习俗。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是提高国家的凝聚力、加强社会对国家的认同、提高社会对所处时代的认同度。无形资产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发展的源泉。非遗作为无形资产的一种形式,与人类的实践活动息息相关,是能够体现集体理念和人类精神理念的化身。大力保护和宣传非遗可以增强人们的文化认同感,加强国家和民族的团结,激起人们的爱国热情,这也是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条有效路径。
三、从文化生态的角度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
(一)全面保护的原则
整体性是指以全局性为出发点对非遗进行保护。非遗的特点决定了其生存条件的特殊性,它的存在与发展与人民的生产、生活有密切的联系。所以,对原真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必须坚持对其所依托的自然、人文等方面进行保护,并坚持整体性的原则。从整体上讲,在对非遗进行保护的同时,也要对其所依托的自然、人文等进行相应的保护。缺少整体性的文化理念,从根本上说就是对文化的整体性的损害,对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不利。
(二)活态保护原则
活态与静态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活态指的是一种不断改变的状态。世界万物都是在不断变化的,存在于世界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如此。非遗源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并非一成不变的文化化石,其内涵、表达方式都会因时间的变迁而改变。非物质文化的生命力首先体现在其内涵上,它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观念的变化而在内涵上发生变化。其次,从形态上看,非遗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它依靠人们的言语和行为等将虚无缥缈的东西转化为有形的东西。因此,对非遗的保护要坚持活态原则,不仅要保护非遗本身,而且要注重对其继承人和继承方式的保护。
(三)系统保护原则
系统指在某种情况下,由若干分布在不同地点但相互联系的要素所构成,并且这些要素都具有某种特殊的功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与发展与其所处的社会经济条件、科技水平、自然环境以及价值观念等都有密切的关系。而这些要素既构成了我国传统文化的载体,也构成了我国传统文化的生命力。本文在此基础上灵活运用创新性思维,提出一种符合时代潮流的新视角来审视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种新视角将转变以往的分散思想,以系统的眼光来对非遗进行保护。
四、从文化生态的角度看我国非遗的保护途径
(一)创造一种保护文化生态的环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比较复杂,不仅与其自身相关,还与其所处的环境有密切的联系。从文化生态学的角度来看,要想继承与保护好非遗,就必须要有一种保护的氛围。一是提升社会公众对遗产所在地的认同感。非物质文化遗产源于人民,并在人群中发展和传播,因此,它应当是一个区域内公众认可的象征,人民群众应当以拥有这种遗产而骄傲。在对非遗的保护过程中,当地政府应当强化舆论,引导人民注重对当地文化的保护,从而提升当地居民的文化认同。二是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普及力度,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其宝贵的历史意义,从而使各方都能积极参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前开展相关的知识和教育方面的活动,可以让游客在参观的时候得到更多的体验。经过遗产宣传教育的游客,在参观的时候会对自己所处的环境产生更多的反应,会积极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背后的文化内涵,充分了解和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这对保护和传承非遗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建立良好的文化生态保障制度
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过程中,要构建起一套完整的文化生态保护体系,如行政体系、传承体系、社区参与体系,联合各个学科构建起一套完整的非遗的保护和发展体系和各主体联合参与的发展模式,充分关注非遗文化生态保护。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制定有关的政策,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展。同时,要想有效地保护与传承我国传统文化,也需要有一定的知识支撑。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保护与利用,就必须对其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还要对其进行追踪评估。
(三)提倡生态环保的文化教育
在现代社会中,教育是人类历史发展的重要传承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无形的教育作用,是一个民族的智慧与精神的集中反映,是一个民族对自己的一种认可与继承,更是一个民族的文化基因。所以,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活化利用过程中,要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为基础,对利益相关方开展教育活动,这样有利于加深社会各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认识和理解,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一条有效途径,能够有效地延续民族记忆。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生态保护的教育,应当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为辅助,以全民为本。政府要从顶层对收益分配机制进行合理的规划,使各利益相关方能够良性合作,从而有效地缓解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宣传中存在的供求冲突,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
(四)对文化生态的保护方式进行创新
文化生态不仅是文化遗产生成与生存的种背景,也是非遗发展变化的变数。在强大的商品经济影响下,无形资产的文化生态逐步消失,使得无形资产丧失了原本存在的空间,破坏了文化生态的整体性。因此,在非遗保护与传承的过程中,要遵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并采取相关保护措施,为非遗的传承工作保驾护航。相关部门要在保持非遗文化生态的过程中和对保护非遗有益的文化空间中,从文化传承和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出发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还可以发挥创新性,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将非遗的有关知识和意义做成小卡片,在游客参观非遗时提供给他们,这样可以提高旅游者对非遗的认知度,提高非遗在游客心中的地位,从而在整个社会中形成一个对非遗进行保护的良好氛围。此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还必须加大对其数字化建设的力度,将传统文化和现代化的信息化技术相结合。
五、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它独特的存在和发展、延续的文化空间,由这些空间组成的环境对非遗的传承与保护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无形资产是一种社会精神的载体,它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存状态和经济基础。无论是非传统文化,还是文化生态,二者都不可能相互独立,它们在共同演化中构成一个协调共生的“文化生态”。在一个“文化生态”的社会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所处的生态环境是共生、共演的。所以,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要注重对我国非遗所依托的文化生态进行有效的保护。
(济南市文化馆)
作者简介:李耀中(1990—),男,山东汶上人,本科,助理馆员,研究方向为群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