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文化观视域下西藏“非遗”舞蹈的保护与传承路径探析
作者: 单震宇“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西藏传统舞蹈(以下简称西藏“非遗”舞蹈)在当今日新月异的历史维度下不可避免地发生了移位、异化与嬗变,对其进行保护与传承可谓是迫在眉睫。马克思主义文化观作为传统文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理论,作为建立文化自信与建设文化强国的指导思想,对西藏“非遗”舞蹈的传承与保护具有重大意义与理论价值。
本文基于马克思主义文化观视域探寻与解析西藏传统舞蹈现状,并对当下“非遗”舞蹈传承与保护的可行性路径进行论述,旨在为西藏传统舞蹈的发展提供思路与信息,进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添砖加瓦。
西藏“非遗”舞蹈是源远流长的人类发展史的见证,是璀璨中华文明的文化表达,其具有“活化石”的传承与保护价值。随着社会环境的变迁,原来固化的、稳定的传统舞蹈根基动摇,根源内质受到了新思想、新文化、新诉求的冲击,打破了原来的文化秩序与文化生态。为应对接踵而来的新挑战、新局面,相关工作者需要坚守马克思主义文化观,指导开展西藏“非遗”舞蹈的传承与保护工作。本文拟从理论概述、西藏“非遗”舞蹈现状、传承与保护路径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西藏“非遗”舞蹈的保护与传承工作提供参考。
一、相关理论概述
(一)马克思主义文化观
马克思主义文化观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之上,运用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认识文化的本质、文化的社会功能和地位、文化发展的规律等内容。马克思主义文化观揭示了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实践创造文化的客观真理。文化呈现出人类的创造性,体现出人与其他动物的本质区别。马克思认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世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马克思主义文化观是塑造人类自身与协调社会各类矛盾的顶层思想指引。
在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的指导下,我国立足当下实际,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论。马克思主义文化观也随历史车轮的轨迹而不断向前发展。传统文化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经久不衰的精神根基也在马克思文化观内涵的丰富中得到清晰的定位与真切的重视。西藏“非遗”舞蹈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一块独一无二的文化瑰宝,其传承与保护固然应得到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的观照与审视。
(二)西藏“非遗”舞蹈
“非遗”全称“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也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它是世界各族人民在世代相传中留存下来的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史的重要见证,彰显出多元化与多层次的世界文化格局。
西藏“非遗”舞蹈,顾名思义,即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舞蹈。在对西藏自治区89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类别比率分析中,传统舞蹈峰值最高,共计31项,占总数的34.8%。由此可见,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宝库中,西藏“非遗”舞蹈熠熠生辉,彰显着中华传统文化历久弥新、经久不衰的永恒特质。就其本身而言,其特有的不可再生性与活态性也决定了舞蹈保护传承工作的艰巨性与挑战性,也愈加需要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实现高质量保护与传承。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的内涵与外延正是西藏“非遗”舞蹈的继承与激活的方法论指引。
二、西藏“非遗”舞蹈的现状概述
(一)非遗舞蹈“生态”的异化
“非遗”舞蹈是多元一体的文化织体,蕴含着宗教、民俗、环境、语言等多种文化因子。然而,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正不断瓦解着固化的原始“生态”,新的观念、新的思想、新的认识的灌注引起了普罗大众意识的变迁,造成“非遗”舞蹈出现“游移”与“涵化”。舞蹈本体的文化基因、外在形式都在瞬息万变中受到了冲击与影响。“非遗传统舞蹈内核中神圣的祭祀、质朴的民俗、稳固的民间社会根基都产生了波动。”例如,“果卓”等普及性较强、流传度较广的西藏传统舞蹈形式,在与外界讯息、环境的交流交往下,“生态”出现了较大的“变质”。而在一定区域内,知名度、参与度较低的舞蹈类型的“生态”保护问题较前者稍好,但也仍然严峻。
由于舞蹈“生态”的异化,“非遗”舞蹈的保护与传承任务显然应该摆在关键位置。如何在日新月异中保护传统舞蹈核心的“母体”与根性的“文化”;如何在现代社会思潮中秉持传统文化观;如何在百花齐放的舞蹈种类中守住“非遗”舞蹈的“一亩三分地”,需要人们深度审视与观照,更需要当代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导向与指引。马克思主义文化思想中所蕴含的科学性与规律性正是解决“生态”异化问题的重要法宝。
(二)非遗舞蹈的“舞台审美化”
西藏“非遗”舞蹈是植根于西藏这片热土之上的文化综合体,是兼具宗教、民俗、祭祀、娱乐等多种社会功能的有机整体,审美只是其众多功能中的一个属性。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西藏传统舞蹈正在从多功能聚合的文化表达转向“纯审美化”。有大量存在于田间地头、庙宇佛堂的原生形式被肆意改造、加工、美化,成为走入剧场殿堂的舞台舞蹈。
一些地方基层单位受制于品牌拓展、文化宣传等狭隘视野,邀请了一些专业编导对传统舞蹈进行舞台化编排。然而,许多编导在萃取、加工、改造之前,往往没有进行地性文化挖掘与研究,田野采风也没有做到家,结果只能是作品与文化语境之间的“漠不相关”。此外,西藏“非遗”舞蹈走向舞台的过程,打破了本身原有的程序仪轨。原本只能在“望果节”“雪顿节”“赛马节”等庆典节日表演的传统舞蹈,成为随时随地都能表演的作品;原本歌随舞动,自由参与的群众性舞蹈形式,变为提前设定表演者的舞台艺术;更有甚者将“非遗”舞蹈视为旅游营销、招商引资的商品,对其进行“面目全非”的改编,这终将对传统文化造成不可磨灭的创伤。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对西藏“非遗”舞蹈与舞台民间舞蹈的定位不明晰,对传统文化的认识不深刻。究其根本,是没有以马克思主义文化观为指导开展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从而呈现出种种不符合规律的现象。
三、马克思主义文化观视域下的西藏“非遗”舞蹈传承与保护路径
(一)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实现“非遗”舞蹈长期性保护
人是历史的见证者与创造者,西藏“非遗”传统舞蹈的传承与保护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马克思认为,文化由人根据自己的意识与实践创造出来,必须防止文化出现“异化”。因此,为了防止西藏传统舞蹈文化出现“异化”,必须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对传统文化进行科学性保护与继承。
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保护非遗传承人的“生态位”是首要关键。西藏“非遗”舞蹈所根植的文化土壤务必保存完好,那些承载着各类传统艺术的庆典、节日、习俗等文化平台必须精心呵护。西藏“非遗”舞蹈传承人多为半职业化的民间艺人,除在特定场域、仪式、节庆当中行使自身传承人身份的舞蹈表演外,其余时间也是从事农牧生产、商业贸易等营生的普通劳动者。生产生活的土壤养分是构成非遗传承人“生态位”的基石,若脱离植根于民间劳作的“母体”,那么艺术生产的“子体”将会产生不可修复的“异化”,故通过非科学、纯主观的外界手段将民间传承人从原生语境中剥离出来,将对其传承播布的使命产生巨大的破坏性影响。通过对文化空间的关照与保护,非遗传承人才能在特定的“生态位”上充分发挥作用。云波诡谲的大千世界时时刻刻影响着传统舞蹈的生存与发展,这是正常的,也是不可避免的。但要保证传统文化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实现自我“造血”功能。相关人员要借助各种影像科技手段对现存艺术形式进行保存,著书立说来传承文字信息,将古老濒危的西藏“非遗”舞蹈存入安全的“容器”当中进行呵护,在适当的时候进行适当的使用。
站在人民的立场,增强公众的文化意识与精神修养的也至关重要。利用线上、线下综合手段加强对民众的“非遗”知识教育,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通过各种网络媒体渠道的宣传提高大众的分辨能力与审美水平,从欣赏主体向度实现对西藏“非遗”舞蹈的保护与传承。只有更多的人意识到传承的重要性,实现大众对传统舞蹈刻板印象的改观,并积极参与到传承的进程中,才能从源头上潜移默化地改善西藏“非遗”舞蹈的现状。
(二)秉持和谐共存理念推进“非遗”舞蹈科学化传承
“和谐”是马克思文化理论的根本要义。西藏“传统”舞蹈所具有的“活态性”与“不可再生性”特质,要求相关人员基于和谐的宗旨对其进行保护与传承。“和谐”不光在于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之间的和谐,更直观地体现在“非遗”舞蹈“保护”与“发展”两条路径的并行不悖。
西藏“非遗”舞蹈所面临的“舞台审美化”,即“发展”的路径,“这个通道应该由专业艺术团体、舞台舞蹈以及以发展、创新为己任的艺术工作者来接力”。而“保护”的重任应该由非遗传承人、传承群体来承担,出身于“泥土”中的当地民众才是传统艺术最纯粹的了解者。“保护”与“发展”的各行其位、各展其能是“非遗”舞蹈保护与传承路径的“和谐”。只有坚守保护的初心,完成保护的使命,才能更好地推进创新、发展的工作。一味地发展,只能形成不切实际的作品与华而不实的艺术。当代许多藏族舞蹈作品中,舞蹈编创者不了解藏族舞蹈的文化内蕴和体态特征,仅凭自身满腔热血的冲劲与天马行空的创意,创作出完全不具藏族舞蹈风格的“藏族舞”,并通过算法化的快速传播,强行更替大众对传统舞蹈的观赏经验与审美认知。这种做法没有在“保护”的基础上做到合理的发展,将会造成“非遗”舞蹈保护与传承的异变与破坏。申遗评委乌丙安曾说:“当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没有做到家的时候,就将其推向市场进行开发利用,实际上等于把原生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撕成碎片,各取所需。”“非遗”舞蹈文化生态的“异化”是一个综合性的疑难杂症,以发展、创新为己任的专业艺术工作者的随意介入是诱因之一。保护是发展的保护,发展是保护的发展。只有秉持着一种调和统一的思维认知,将保护的思维不断发展,不断播布,将发展的实践紧靠保护,不离基础,才能真正实现有效传承。
马克思认为,人在认识自然与改造自然的同时,也会与自然产生矛盾与协调。所以,在对“非遗”舞蹈进行专业性改造的过程中,要兼顾对传统文化内质的护佑,不能任性地去除文化的黏合剂,造成“母体”与人的脱离。只有牢牢把握传统文化的内蕴,才能更好地立起“大厦”。
四、结语
西藏“非遗”舞蹈作为珍贵的人类“活态”遗产,在瞬息万变的今天面临着众多挑战。马克思主义文化观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指导思想,给西藏“非遗”舞蹈的保护与传承路径提供了精神指引与行动指南。要恪守马克思主义文化观,在系统、科学的视域下提出疑惑,找到问题,解决弊病,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健康发展。
(西藏大学艺术学院)
作者简介:单震宇(1997—),男,浙江绍兴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为西藏民间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