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兴观群怨”说的社会作用和美学意义

作者: 易春

面对春秋时期礼崩乐坏的状况,孔子提出“兴观群怨”说。这既是孔子重要的文艺思想,也是其对诗社会作用的高度概括,内涵丰富,影响深远。孔子认为,《诗经》可以兴起感物,起到感化人心的社会作用;反映生活真实考察得失,强调文学作品的现实作用;相互交流,加强凝聚力促进社会和谐;还能“怨刺上政”批判社会,以此达到治国安民、礼仪教化的作用。“兴观群怨”说是先秦时期重要的诗歌创作理论,也是历代诗歌批评史讨论的对象,贯穿于历代诗歌的创作实践。

一、“兴观群怨”说提出的背景

春秋末期,周王室衰微,诸侯争霸不断,礼崩乐坏,面临这一状况,孔子感触颇多,提出“兴观群怨”的思想。“公庙之设于私家”“大夫之奏《肆夏》”,公庙本是诸侯国君之庙,《肆夏》本是天子诸侯大宴大祭时才能演奏的,大夫是没有资格享受的。然而渐渐地,大夫有资格享受这些,说明礼乐制度发生了变化,礼崩乐坏。孔子主张“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即“做君主的要像君主的样子,做臣子的要像臣子的样子,做父亲的要像父亲的样子,做儿子的要像儿子的样子”。孔子的这一主张顺应了当时的统治阶级思想和要求,也就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因此,“兴观群怨”说是遵循当时的伦理道德要求的。“男尊女卑”“君为臣纲”等,这一系列伦理道德规范都使“兴观群怨”说不可避免地带上了阶级色彩。

二、“兴观群怨”的社会作用

“兴观群怨”说是孔子对诗社会作用的高度概括。“诗可以兴”,突出了诗歌的认识作用,人的心灵可以在欣赏诗歌的过程中得到感染。“诗可以观”,强调了诗歌揭露现实的作用。“诗可以群”,人们通过诗歌上的交流获得思想上的统一,促进了社会的和谐。“诗可以怨”,反映了诗歌社会批判的作用,民间疾苦、社会黑暗等可以通过诗歌表现出来,从而产生较大的社会反响。孔子在前人基础上仔细研究归纳,最终形成了系统的“兴观群怨”说。

宗法制社会观念愈加深入人心,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很早以前是以“公天下”的形式传承,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私有财产的出现,渐渐地,“公天下”发展演变成“家天下”,宗法制也渐渐发展起来,与之相适应匹配的小农经济成为一个较为稳固的模式。

这种社会性的理念会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群”不仅是指人们做到和谐相处及相互间的沟通与交流,而且会有一些实质性的东西。把这种简单的人际关系上升到国家内政,似乎能更加参透其中的深刻含义。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一种制度,而“群”注重沟通和交流,注重更加有品质地生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和修养。如果从内政的角度看,则是在有血缘的关系中怎样相互协调,从而成为一个更有修养的人,从而推动这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从这个基点来看“群”的意义更为深远,内涵愈加丰富。“群”强调互相影响、和谐凝聚,在彼此的沟通交流中推动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发展。如果人人都带有一颗仁爱之心,去为人处世,去社会交际,这个社会该有多么和谐与美好。在国家内政上,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起到了纽带的作用。“群”更加推动这一纽带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小到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大到国家内政,我们都应该想怎样才能成为更有责任感的人,从而使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国家和谐发展。

“怨”是礼乐文化思想的集中体现。对于“怨”之义,《集解》注为“怨刺上政”,《集注》注为“怨而不怒”。对于“怨刺上政”,则是概括了《诗经》中怨诗的主要内容,指出了“怨”的对象;对于“怨而不怒”,则是把握“怨”的分寸和程度,反对怒目金刚式的宣泄,体现了温柔敦厚的诗教传统。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诸侯征战混乱,孔子一心想重建传统礼乐文化,用自己的思想理论让这个世界更加美好。礼乐文化推崇的是“中和”,向往的是“中庸之道”,提倡的是“温柔敦厚”,“怨”恰到好处地符合了这一点。

“怨”即哀怨、怨愤,诗歌可以抒发个人的哀怨愤慨之情,以使悲哀不至于过度,从而伤害身心。“礼”符合天理人情,是对人性的发展和延伸,要求人性自然,符合人性发展的要求。“礼”要求人们本分做事,谨慎小心,做好自己分内的事,不要去做一些违背道德伦理的事,否则就不符合“礼”的要求了。“乐”是指“和同”,意思是统一中有差别和区分,这样做能尽可能减少矛盾,使认同达到最大化。在春秋战国那个时期,天下混乱,礼崩乐坏,礼乐文化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这样说,礼乐中包含了道德、审美活动、法律、政治等部分,相互间交融统一,彼此产生了作用。“怨”是礼乐文化思想的集中体现,提倡中和式的批判,在这一点上恰到好处,也符合现代人的心理。对于过重的批评或者是有些尖锐的批评,现代人心理往往上有些无法接受。而“怨”提倡的中和式的批判就很符合现代人的心理,强调中庸平和,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批判,从而达到良好的效果。

中国传统社会是推崇礼乐文化的社会。礼乐社会来源于周公制礼作乐,由此产生了各种规定,通过温柔敦厚的批判方式,去达到良好的效果,或批判社会的不公,或表达忧国忧民的哀怨,让人心悦诚服地接受进而改正。渐渐地,礼乐文化发展了,社会也就和谐公正了。

“兴”和“观”同样在不同的方面显示了各自的社会作用。“兴”使人的情操得到感染升华,洗礼了人的心灵;“观”体现了生活真实,起着强烈的现实作用。

“兴”,使人的情操得到感染升华,洗礼了人的心灵。孔子听到鲁国艺术大师演奏《关雎》之曲时,发出“三月不知肉味”的感叹。孔子“三月不知肉味”感受的兴起,是因为他的艺术感觉细胞高度兴奋,心情和神智都处于运动状态。孔子在齐国听到艺术家演奏韶乐时发出“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的感叹,同样是因为孔子进入了一个忘我的境界,自我陶醉,艺术感觉细胞高度兴奋,进入了一个不一样的超然世界。“兴”用具体的形象启发人的心灵,让人的内心得到洗礼,起到了感发人心的社会作用。“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夭》中,新娘的喜悦通过桃花的形象体现出来,让人感受到喜气的存在。孔子的“兴”是稳健的、是平和的,通过这种方式感染人,从而让人的情怀越来越高雅,起到了感发人心的社会作用。

“观”,体现了生活真实,起着强烈的现实作用。《七月》中描绘的农人夏日劳动的情景,《采薇》通过愁思来表达对战争的痛恨之情等,是真实反映人民生活内容的,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给人以强烈的震撼感。“观”将文学作品的现实作用体现得十分明显,给人带来强烈的心灵冲击,从而起到良好的效果。“观”通过作品客观再现社会生活,反映生活现实,让上至统治者下至平民百姓的这群人了解社会深层次性的东西,从而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起到了揭露现实的作用。“观”将艺术和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反映生活,再现社会本质,强调文学作品的现实作用。

无论是使宗法制社会观念深入人心,还是推动礼乐文化的发展,“兴观群怨”学说都不同程度推动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兴观群怨”学说的社会作用是巨大的,毕竟其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作为支撑,其潜在的文化底蕴同样展示了不凡的美学意义和价值。

三、“兴观群怨”说的美学意义

“兴”使人们引起比形象本身更为广泛的联系,让人们在情感上受到熏陶。“兴”侧重类比推理、触类旁通、由此及彼。这种思维特点带有个人的审美情致,开拓自己的发散性思维,去展开丰富的联想和想象,从而获得不一样的审美体验。在这个过程中,人们的心灵会受到感染和启发,精神会得到升华,气质会有所改变。通过感发联想,人们会对万事万物有更强的感知能力,内心也会更加充实。

对于“兴”的另一个解释“感发意志”,人们会获得不一样的审美感受与体验,这是从文学接受这个视角来谈的。在这种文学接受的过程中,人们艺术感觉的神经细胞会高度兴奋,进行自我的感染和教育。“兴”无论是“引譬连类”还是“感发意志”,都是一个自我提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会发挥自己的想象与联想,从而在情感上

受到熏陶。

“观”的理论对美学的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它把审美和艺术同社会紧密结合起来了,具有良好的社会意义。很多文学作品中,作者通过描写农人劳动的情景抒发自己的愁思,抒发自己的情怀。在这个过程中,作者会将普通的黎民百姓与高贵的帝王联系起来,拉近君民之间的距离。“诗可以观”注重现实性,将文学与现实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开辟了现实主义诗风,也影响了后世许多文学作品。例如,杜甫的诗歌带有很强的现实主义色彩,不得不说受到了“诗可以观”的影响;辛弃疾、陆游的诗词同样现实性很强,也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诗可以观”的影响。

“群”,指的是大家相互交流,通过互相交流切磋,从而产生思想上的共鸣。“群”注重交流和沟通,注重社会性,注重与外界的联系。大家通过互相交流切磋,在交流的过程中产生思想的碰撞。例如,对于一部文学作品,大家说出自己的看法,相互交流切磋,在这个过程中会获得很多东西。交流切磋多了,大家的思想也会渐渐统一,产生良好的共鸣互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怨”,是礼乐文化思想的集中体现,提倡中和式的批判,体现了中庸思想。“怨”是适度的批判,强调中庸平和,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批判,从而达到良好的效果。“怨而不怒”,即适度的批评和批判。当人们都带着这种态度去欣赏文学作品时,会发现其间许许多多的美,它们浸透心灵,让人们沉醉其中。

因此,“兴”,使人们的情操得到感染升华,提升了自己的修养;“观”,把审美和艺术同社会紧密地联系起来,具有良好的社会意义;“群”,大家通过互相交流切磋,从而产生思想上的共鸣;“怨”,是礼乐文化思想的集中体现,提倡中和式的批判,体现了中庸思想。

(吉木萨尔县第一中学)

作者简介:易春(1995—),男,江西丰城人,硕士研究生,一级教师,研究方向为文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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