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将芜,胡不归

作者: 岳雯

一、在“返乡”的延长线上

晋义熙元年(405年),时年41岁的陶渊明从彭泽令上解印去职,返归柴桑,自此隐居,终老于此。这大约是中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返乡事件,从此开启了千百年中国文人关于“返乡”的无尽想象与表达。陶渊明为什么要返乡?沈约、萧统的解释代表了一种公论。他们认为,离职返乡是因为陶渊明不愿为五斗米折腰。作为返乡“主人公”,陶渊明自己也有说法,在《归去来兮辞》的序里,他这样解释返乡的原因:“质性自然,非矫励所得。饥冻虽切,违己交病。尝从人事,皆口腹自役。于是怅然慷慨,深愧平生之志。”一个本性自然、爱好自由的人,在县令的位置上不免时时觉得有违天性,那么,当一个偶然契机到来时,他立刻选择了归隐田园。

那么,田园究竟是目的还是方法?无论如何,陶渊明之后,“归去来”成为中国知识人的共同想象与文化情结。苏轼就有着强烈的慕陶情结。在《汤村开运盐河雨中督役》一诗中,他感慨:“胡不归去来,滞留愧渊明。”即使在游历江山胜迹时,他也时时感受到“归去来”的强大引力。在《游金山寺》一诗中,面对滚滚江水,在极尽江山之妍丽后,归乡之情油然而生:“江山如此不归山,江神见怪惊我顽。”他甚至对着江水起誓:“我谢江神岂得已,有田不归如江水。”尽管终其一生他也未能返回故乡,但是田园始终是不可或缺的心理维度。对于古代士大夫而言,倘若“道不行”,还有一个尚未荒芜的田园在等待他们,是不尽如意人生的避难所。这一文化心理结构仍然潜移默化地支配着当下的文学知识分子,使得“返乡”成为不曾断绝并时时掀起波澜的书写母题。

返乡的那个“乡”的桃花源式的想象发生根本性变化,要自鲁迅的《故乡》起。他这样写道:“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①在“我”的眼中,故乡是“萧索”的,“没有一些活气”。这形构了现代文学关于“返乡”的认知谱系。正如研究者指出的那样,“现代文学中的‘还乡’是在封建性与资本主义性文化双重夹击下的悲剧性氛围中展开的,置身其中的离家者和还乡者灵魂永远处在两者撕裂的痛苦和漂泊的疲乏中,安逸而温暖的家或家园只能在想象中、追忆中。可以这样说,现代文学的还乡母题所遭遇到的其实是一种选择性的危机”②。

新时代文学“返乡”故事的序章,大概要从梁鸿的《中国在梁庄》说起。这部作品发表于《人民文学》2010年第9期,原名《梁庄》,在文体上被视为日后风起云涌的“非虚构”的代表性作品,因缘际会,引起了时代的情绪共振。这一时期,也是年轻一代的读者对社会科学充满了兴趣的时期,他们不满足于文学对于变动不居的社会反映的滞后,相信社会科学能提供更“硬核”的方法和知识。梁鸿的返乡,是一个文学知识分子对文学关于乡村的“不及物”书写法则感到失望后的抵抗,希望引入社会学的知识结构,以之为骨架,填充文学的肌理性细节,从而获得关于乡土中国的本质性认识。然而,这种通过返回故乡以认知乡土的愿望却遭遇到了挫折。正如梁鸿所说,“当真正走进乡村,尤其是当以一个亲人的情感进入村庄时,你会发现,作为一个长期离开了乡村的人,你并不了解它”③。

承认整体性和本质性意义上的“不了解”,意味着退回到局部和细节,退回到一个个“人”身上。梁鸿之后,第二波大规模书写“返乡”潮的兴起与媒介的迭代有直接关系。随着移动端的兴起,黄灯、王光磊等文学研究者利用假期返乡后,以日记、札记、随笔的形式,记录留在乡村的亲人的生活与命运,通过自媒体传播,再次引起了人们对于乡村的关注。这些昔日的农家子弟,将自己作为联结城市与乡村的桥梁,在延续梁鸿的观察视域的同时,更强调个人的具身性感受。这些文本的颗粒度并不十分精细,但其力量正在于“直给”。在移动阅读的时代,最大限度敞开的个人经验召唤着情感的认同。黄灯将返乡书写所获得的响亮的回声归因为“文学的胜利,情感的胜利”。她说:“一个写作者是否愿意放低姿态,是否愿意卸除知识精英高高在上的脸具,是否愿意倾听卑微者的声音,并和他们建立一种共同的命运感,这是决定返乡书写质量、质地的根本。”④这一阶段的文本体现了文学知识分子与乡村的强烈共情,延续了19世纪现实主义文学的人道主义立场。不过,非虚构这一文体对于真实的吁求也将一个观察者眼中确定无疑的乡村推到人们眼前。是否眼见到的真实就是真实?局部真实如何成为整体真实?这无疑值得后来的写作者进一步省思。

乔叶的《宝水》则是另外一种形式的“返乡”。《宝水》中有两个村庄,一是宝水村,一是福田村。若论来路,福田才是主人公地青萍的来路。但是,她将返乡的那个“乡”确立为宝水村,显然有着更为复杂的况味。这固然有宝水村入选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是乡村振兴的一个样板的缘故,也跟青萍与福田村之间存在的情感隔阂不无关系。概言之,返乡者不再心心念念回到蕴含着传统情感伦理的“我”之故乡,而是选择了在时间链条上代表未来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乡村”。有研究者指出,“《宝水》就是一部‘回嵌乡土’之作。乡建派的‘回嵌’,实际上就是一种现代人的返乡方式。《宝水》的弱地方性,体现为故乡与乡村的分离,并最终呈现为乡愁与故乡的分离,即是说作家虽然扎根乡村,但这个乡村不一定是他的故乡。这个微妙的差异显示了未来乡土写作的某种新的倾向”⑤。

故乡是一叶扁舟,在中国文化的长河里顺流而下,一再召唤着离乡的人们不断重返。这蔚为大观的“返乡”,犹如一面面镜子,既映照出不同时代的乡村的不同模样,也折射出返乡的主体正在发生的根本性变化。现在,当鬼子再次书写“返乡”时,显然,时代的语境也发生了变化,他将编织怎样的意识形态,打开关于乡村什么样的新的认识?这是《买话》的读者所关心的问题。

二、返乡的情感机制与叙事动力

对于所有返乡者而言,首要的问题是,为什么要返乡?换句话说,返乡作为一个动词,要解决这一叙事的动力问题。关于这一点,不同的返乡者有不同的回答。梁鸿将返乡归因于对学院生活以及学院所依附的现代都市的悬浮的不满。她这样描述返乡的情感起因:“在很大一段时间内,我对自己的工作充满了怀疑,我怀疑这种虚构的生活,与现实、与大地、与心灵没有任何关系。我甚至充满了羞耻之心,每天在讲台上高谈阔论,夜以继日地写着言不及义的文章,一切似乎都没有意义。在思维的最深处,总有个声音在不断地提醒我自己:这不是真正的生活,不是那种能够体现人的本质意义的生活,这一生活与我的心灵、与我深爱的故乡、与最广阔的现实越来越远。”⑥类似的表达也出现在黄灯的自陈中。她说:“让人内心真正痛苦和纠结的,是因为在原来的教育基础上,我们内心还持有很多对知识分子的自我要求,这涉及自我认知及其与实践的关系。这么多年来,我特别困惑和迷茫,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在干嘛,不知道哪一种生活是自己的真实生活。”梁鸿和黄灯都提到了真正/真实的生活。在她们的想象中,生活分为虚假的和真实的两种,而不能与大地建立联结的生活显然是前者。这是知识分子内在规训的结果,某种意义上也是“田园将芜胡不归”的现代回响。这意味着,重新认识、书写自己的家乡成为梁鸿、黄灯等非虚构作者的最大动力。《宝水》中的地青萍则是因为长期受到失眠症的困扰,应友人老原的邀请,到他的老家宝水村帮助经营民宿,由此开始了乡村生活。换言之,召唤返乡者的,大多是外部因素,或笼统可称为城市病,并不是乡村本身让他们魂牵梦萦必须要返乡。这提醒我们,一件事情的隐秘动机,往往外在于这件事情本身。

对于《买话》中的刘耳而言,事情恐怕没有那么简单。要回答他为什么要返乡,或许,我们先得知道,刘耳是谁?令人惊异的是,即使是读完这部以刘耳为主人公的小说,我们依然对刘耳所知不多。这得归因于作家鬼子对于“留白”这一手法的娴熟运用。他懂得什么时候须得直言不讳,什么时候又该避而不谈。当涉及刘耳此时此地的所思所想时,他不介意让我们沉入他的内心深处,倾听他的喃喃自语。然而,他并不打算告知我们刘耳曾经经历了什么,是什么将他塑造成如今模样。我们将动用自己的人生经验、想象力填充这一空白。

从叙事者语焉不详的介绍中,我们大概可以在各自的心中画出刘耳的画像。刘耳,老年男性,出生于瓦村。他在瓦村度过了漫长的童年、少年。贫穷?自由?叙事者没有告诉我们他是如何度过这段时光,甚至也没有泄露他对这一段生活的看法,我们只能依据这一时期的普遍状况进行想象。因为一个偶然的契机,他敏捷地抓住了他所认为的机会,“创造”了一个“叙事”,并让自己成为“叙事”的主角。由此可见,他是一个机灵的人,比身边同龄的伙伴们都能更迅速地识别机会,改变自己的命运。用大多数人的话说,他是一个识时务的人。命运果然没有辜负他的这份机灵。他被树立为学习标兵,三天两头到别的村子里传经送宝。就像被推倒的多米诺骨牌一样,命运再次给了他一个机会,而他又抓住了。在传经送宝的途中,他救了落水的县领导,并以谦卑的姿态表达了尊重。由此,他将自己从乡村这条河里挣扎到了县城的岸上,获得了命运的巨大转折,走上了与瓦村人截然不同的人生轨迹。刘耳到了城里做了什么,他以什么为业,他又经历了怎样的人生,关于这一切,叙事者只字未提,仿佛不值得一提一般。我们只知道,在县城,刘耳也过了一段艰苦的日子,后来,他娶了一个城里的女人为妻,婚姻似乎并不怎么幸福,妻子瞧不起乡村,自然也不大瞧得上瓦村出身的刘耳。他们有了一个儿子。儿子似乎是出息的,当上了瓦城的市长。除了最后一条,刘耳的人生与我们大部分人的人生似乎没有什么不同。换言之,刘耳是一个面目模糊的人,他的经历也语焉不详。作为小说的主人公,这倒是不多见的。吊诡的是,我们越是看不清刘耳的面貌,越是闹不明白他都经历了什么,就越发觉得他是我们自己,不自觉地与他认同。作者的叙事策略获得了成功。

问题来了,刘耳用了大半辈子终于将自己洗成了城里人,特别是因为有一个仕途成功的儿子,日子比大多数普通人都好过。他为什么要返乡?他对外界的说法是,因为老年病前列腺的问题,住在村里比在城市要方便。这当然是一个托词,不过也隐含着刘耳在乡村的心理自由度比在城市要高。一个无法对人言的理由是,面对儿子的贪腐行为,刘耳的内心惶恐不安。回到乡村,也是回到文化意义上的子宫,或许能为儿子留一条后路,也获得些许心灵的安宁。再者,自觉已成为城里人的刘耳,面对乡村有一种不自明的优越心态,这一点,从他谈论他们家的房子就能看出来。他说:“我那个房子的位置也是挺好的,因为在村子的最东头,每天太阳一来,好像总是最先照在我家的房子那里,想想都觉得挺好的。你想想是不是?你就想想吧,每天太阳来的时候,总是最早照在你家的房子那里,暖暖的,亮堂堂的,你的心情是不是特别的不一样。”⑦“最早”一词暴露他内心深处对于碾压他人的隐秘冲动。项羽的“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的心理仍然支配着他。泼天的富贵一方面让他惶惶不可终日,希望像鼹鼠一样躲藏起来,一方面又让他情不自禁去收割乡里人的钦羡。看,人的心理就是这么复杂。这是只有小说家才能触及的幽微之处。

不过,在返乡之前,叙事者先讲述了一件事,一件看上去跟返乡关系不大的事。在儿子秘书的安排下,刘耳去了一家以养生为名的根浴按摩室,顺水推舟地接受了异性按摩服务,被警察一举抓住。还是在秘书的斡旋下,刘耳被释放。为什么要在小说的开头讲这么一件不大光彩不大体面的事?作者显然有他的用意在,据说,这部小说最初的名字就叫《刘耳根浴记》,这应该是读者进入小说,与小说家签订的第一个契约。我以为,之所以要写这一事件,原因有三:其一,这是刘耳返乡的直接导火索,正是有了这么一次“丢死人了”的事件,返乡才迅速付诸实践。其二,这是对刘耳的一次道德实验,固然,刘耳并不是主动要去突破人伦底线,但是,当他面对诱惑的时候,连挣扎都没有就顺从了诱惑本身。由此,我们对刘耳的道德状况可以有一个小小的评估,他是不大会遵循道德律令的人,是这个时代批量生产的利己主义者。他们身段灵活,总是知道如何最大化自己的利益,如何让自己舒舒服服地活着,道德感,那东西是不存在的。刘耳的人生原则决定了他的命运。随着小说叙述的推进,我们将一再验证并微调这一观察结果。其三,刘耳根浴遇险记,是对长期以来城市是罪恶的渊薮、而乡村是安逸的田园的刻板印象的小小嘲讽。叙事者或许要让我们看清,罪恶与否,其实与空间关系不大,人,才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不管如何,在多重复杂因素的作用下,刘耳返乡了。

三、乡村与城市关系的辩证法

有的时候,小说人物的功能集中在眼睛上——我们跟随他/她的视线,看到一切小说家希望我们看到的东西。刘耳大抵不属于此类,尽管我们也约略感觉到瓦村当下的面貌——留在村子里的大多是老人和孩子,还有一群娶不上媳妇的光棍,以及遭遇到城市创伤的受苦人,但这显然不是叙事者的重点所在。鬼子这位尊重复杂性的小说家希望我们以刘耳为中介,打破刻板印象,重新探察乡村与城市的关系这个“社会、文学和思想史问题”。乡村与城市的关系可以由这样几个层面构成:

一方面,小说仍然保留了美好纯真的乡村叙事传统。自陶渊明起,乡村就是田园牧歌的代名词,它以舒缓的节奏、闲适的生活方式帮助人们逃避当下现实的痛苦,昭示理想的生活。对于刘耳而言,乡村的纯真在于,他的少年时代是在乡村度过的,这意味着,乡村与少年,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情。少男少女们享受到了多少乡村好时光。夏日的夜晚,小河边,凉爽的风吹拂着。“你就会看到很多像星星一样的东西在你的电筒光里一对一对的在闪闪发光,就像灯光下的珍珠一样。那一对一对的光亮就是小河虾们的眼睛。在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的晚上,你会以为你头上的星星全都掉到河水里了。”⑧这是多么惬意的乡村夜晚,仿佛自陶渊明时代而来,时光悠悠,亘古未变。其中,竹子和明树是乡村美好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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