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CD

作者: 杨莎妮

“你好。”眼前的男孩儿带着点儿腼腆和年轻气盛的自信冲胥潇潇点了点头。

“你好。”胥潇潇礼貌地回应。

男孩儿刚进公司,年轻得像油漆未干的崭新家具,带着浓烈的气味,对世界充满了好奇,以及不考虑别人的莽撞。

胥潇潇已经好几次在公司的露台上与男孩儿相遇了。在这家公司的格子间工作已经五年多了,每天几次溜达出办公室,站到露台上眼神涣散地眺望风景,寻找些灵感和素材,也算是工作的一部分。

“想问一下,请假的话是什么流程?”男孩儿向胥潇潇凑近了几厘米,这是具有攻击性的距离。

胥潇潇不动声色地把身体向后撤了撤,“在铛铛上发起申请,写明请假事由,艾特你的主管、分管领导,等审核通过就可以了。”

“要是没通过呢?”男孩儿问。

“没通过的话就按时来上班呗。”

“那可不行。”

胥潇潇忍不住看了看男孩儿的脸,下颚角上还有一些未消退的痘痕,嘴唇厚嘟嘟的,不算英俊,但混合着年轻、自信,但又不那么自信的神态,让胥潇潇感到似曾相识。

“真有事不来上班,然后扣工资,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胥潇潇看着男孩儿的脸,学着他的样子,摆出一副什么都无所谓的表情。

“我们有支乐队。”男孩儿的声音不大,像是炫耀,又像是下定决心告诉胥潇潇一个重大的秘密。

呵,果然。胥潇潇惊叹自己的直觉简直太准了。

毕业那年,中文系毕业的胥潇潇投递了无数份简历,传统媒体、新媒体、互联网大厂小厂、广告公司、游戏公司……她不记得自己到底寄出了多少份简历,参加了多少场面试。但没想到,最后录用她的是一家唱片公司,职务是文案。这是胥潇潇的第一份工作。

入职那天,总经理和胥潇潇有过一段简短的聊天。

“……那么,好好干吧。”总经理说。

“其实……”胥潇潇吞吞吐吐地问,“其实,我想知道,你们为什么录用我,我对音乐一窍不通。”

总经理愣了一下,“我们的招聘信息里就没说要懂音乐、会乐器啊,就是要求会写,看过你写的东西,有股子热爱,这就对了。音乐这东西根本不必被过分阐释,如果你对这个世界充满感激,那么你睁眼看见的就都是音乐,如果你根本不爱生活,那就说什么都是多余。”

胥潇潇对自己的热爱毫无知觉,只乖巧地点了点头。

“还有,”总经理说,“你写得够‘虚’,虚无缥缈的‘虚’,这样刚好。公司的产品需要文字宣传,但实际上又根本不需要,包装而已,所以你知道你的重要性了吧。”

胥潇潇又不明所以地点了点头。

“那么,好好干吧。”总经理再次嘱咐。

第一次看公司旗下糜鼠漫步乐队的演出,胥潇潇提前了一个小时到达,这是她第一次走进livehouse。拿着公司的工作证,还是在门口被工作人员拦住盘问了半天。要不是为了工作,才不会来听这种不知所云的音乐呢,胥潇潇一边想着,一边在工作人员质疑的眼神里走进黑黢黢的场地。

当天晚上有三支乐队同台演出,后台已经来了七八个人,歪歪倒倒地坐着、靠着。后台的光线也很昏暗,不知从哪里散出的几缕光线,把他们的脸照出深深的阴影轮廓,看起来不太友善。虽然看过海报,胥潇潇还是认不清自家公司糜鼠漫步的成员,玩乐队的人长得都挺相像。胥潇潇悄悄地坐在角落的一只箱子上,观察起这群玩乐队的人来。想着在宣传的文案中加入他们的日常生活,这肯定比写音乐来得容易些。

他们聊着他们的话题,有关于音乐的,有关于他们共同朋友的,还有关于不为人知的往事的。圈子之外的胥潇潇完全听不懂他们一阵阵笑声的笑点在哪里,无聊地捻着包上的一根包带,脚不由自主地前后晃动,踢着屁股下面的箱子。

这时,背对着胥潇潇的那个人回过头,从垂着眼皮到猛地抬起眼睛盯住胥潇潇,用了不到0.01秒。胥潇潇吓得一颤,也定定地望着他,一时来不及躲避。

他慢悠悠地站起身,拖沓地走了几步,来到胥潇潇面前,一步一步地靠近,逼得她后背紧贴住身后的墙壁,他用食指在胥潇潇的肩膀上狠狠戳了一下。

“起来。” 他说。

胥潇潇乖乖地站起来,以为他要和自己说话。可他一个转身,一言不发地坐回原处,把呆立着的胥潇潇丢在一边。胥潇潇一头雾水,觉得可能是自己的幻觉,又扭过头去寻找箱子想坐回去。突然感到一阵寒意,发觉那个人又用那道令人胆战心惊的眼神盯着自己。胥潇潇瞬间被钉在原地。

演出的时候胥潇潇才知道,在后台,她屁股下面的那只箱子叫卡洪鼓,那个眼神冰冷的人是卡洪鼓的主人——糜鼠漫步乐队的打击乐手宋楠。胥潇潇全程看着宋楠暴躁地打着架子鼓,或者坐在卡洪鼓上,晃动着身体双手交替地敲击鼓面。

“乐队?”胥潇潇问男孩儿。

“对,独立摇滚,就是脱胎于八十年代地下摇滚和另类音乐的摇滚,它强调乐队需要不受干扰地按照自己的思想创作音乐。我是乐队键盘。”

“我看是键盘侠吧。”胥潇潇挑了挑眉。

“这种低级无聊的玩笑有意思吗?”

“这种毫无价值的阐释有意思吗?”

“你根本不懂摇滚。”

“现在哪有真正的摇滚。”

“……”男孩儿愣了愣,“算你说对了。”

“那是当然,”胥潇潇觉得自己在和小孩子一般见识,声音柔和下来,“知道我最早一份工作是什么吗?”

“嗯?”

“唱片公司的首席执笔,你所知道的国内大大小小的乐队,有一半我听过现场,有一半的主打歌我能说得出来,也写过,你曾经看过的摇滚乐评里面大概率就有我的文字。”

“厉害哈。我们的乐队叫雀麦草,我叫邢浩。”他伸出手等着与她相握。胥潇潇在他的掌心拍了一下,笑起来,像是又回到了少女时代,那时像是一个用诗缝制起来的热气球。

乐队的排练室和录音棚在公司租的厂房二楼,胥潇潇的工位在一楼。一大片透明的玻璃隔开通往二楼的楼梯,但只要乐队过来排练或者录音,从胥潇潇的位置就能看见他们出入。别的乐队进进出出,在胥潇潇看来和路人无异,唯独糜鼠漫步经过的时候,胥潇潇会忍不住眼珠转到左侧,瞥向楼梯方向。几次宋楠扭头与人说话,像是看向了胥潇潇这边,都会弄得她脸红。胥潇潇使劲低着头,不让人看见自己发烧一样的脸,也克制自己的脑袋,不要随着眼神的转动而转向楼梯方向。

企划总监让胥潇潇把稿子交到二楼时,糜鼠漫步正在排练室排练,经过的时候胥潇潇的脸又莫名其妙地红了。她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喜欢上了那个在昏暗的墙角,让她站起来的男孩儿,但不能抑制的像恋爱一样的身体反应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

“写成这样不行啊,”总监拿着稿子,在桌上敲了敲。

“噢……”

“这是通稿,是要让人读了想去看演出。你这写得像新闻稿,你觉得有可能去看演出的人,愿意看这些死板的报道吗?你不是挺年轻的吗,怎么一副老气横秋的语气。”

胥潇潇觉得有些委屈,为了让稿子看起来不像是一个刚入职又不懂音乐的人写的,她拼命装出一副成熟的笔风,对摇滚的阐释,对乐队口号般的注解,都让胥潇潇绞尽了脑汁。她也用了一些被总经理夸赞的够“虚”的句子,比如“糜鼠漫步乐队会让观众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感受到摇滚带来的惊雷般的震撼和不容错过的漂浮与失控感。”

“那……那我就去改。”胥潇潇低着头喃喃地说。

“你知道怎么改?”总监问。

“不要像新闻稿。”

“不像新闻稿像什么?”

“不……不知道。”

“你去和乐队的人聊聊吧,听听他们是怎么理解他们的音乐的。”

“好,我知道了。”

胥潇潇在排练室的门口徘徊了一会儿,看见糜鼠漫步乐队停下排练,围坐在小舞台边休息,这才拿上录音笔和笔记本,推开厚厚的包着海绵的隔音门进去。她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自己的工作和进来的目的。

“噢,写通稿啊,你等会儿。”主唱指了指旁边的椅子。

胥潇潇听话地坐在那张绝对不可能是什么奇怪乐器的椅子上,听着他们的聊天。听着听着,她后悔了,他们没在谈论太多关于音乐、关于乐队的内容,他们在说关于消夜吃了什么,关于在路上看到了什么……半个多小时里,他们没往她这里看一眼,就像她不存在一样。

之后,糜鼠漫步的主唱冲着胥潇潇抬了抬眉毛,“我们要排练了,你出去吧。”

“可是,我还没采访呢。”

“没什么好采访的。”

“不采访,我怎么写呀。”

“随便写写呗,反正也没人会认认真真地看什么通稿。”

胥潇潇看向鼓手宋楠,他根本连看都没看她一眼。胥潇潇不知道要不要向总监反映一下这个问题,对于乐队的不配合,公司能不能给予一些帮助。但或许是自己的原因,现场也看了,他们的第一张专辑也听了,他们的日常和排练也部分参与了,写不出来难道不是自己的问题吗?

胥潇潇嚼着口香糖,在电脑前面做了一个深呼吸,宋楠冷酷的眼神又一次在头脑里闪现,胥潇潇下定决心要好好写,好到让宋楠看到就能深刻记住的程度。

晴天过后的夜晚,并没有比平常的夜晚晴朗,除了月球比平时在黑曜石般的天空上滑动得更快。糜鼠漫步乐队的成员比太多人了解夜晚的滋味,在各个城市,在周末的凌晨。一辆辆车从小饭店油腻的窗前驶过,仅仅出现0.01秒。在繁华喧嚣后活动一下肠胃,是糜鼠漫步的日常,也是旅行的一小部分。

糜鼠漫步在livehouse的圈子里不算陌生,形象却相对模糊,他们第一张专辑对夜晚、街头和周末这些主题作了充分的研究。毕竟这些随机的生活比他们出生时自带的生活,更能卡进脑袋里,拧紧。

糜鼠漫步喜欢的音乐并不是兰迪·纽曼或者弗兰克·辛纳屈,受到自然主义影响,吉普赛风格的元素,竟然很合他们的胃口。因为吉普赛民族就是一个神秘的民族。神秘,才会让人想要去挖掘,从魔法中舀起一勺钻石。李斯特的《匈牙利狂想曲》、萨拉萨蒂的《流浪者之歌》、拉威尔的《茨冈》,还有更多。他们会有更好的旋律,在油腻的小饭馆里,哼出大致的旋律,而并非被围困在公司逼仄的排练室、工作室里。他们有时候喝得很大,桌球也都打得不错。

糜鼠漫步的成员全都出生在淮河以北,这不是个大问题,却也是个问题。演出在南方偏多,但这不是个大问题。他们更喜欢车流、人群、拥挤,还有可以大声喧哗的私人影院。

专辑对于乐队来说等同于毕业文凭,让事业进步,让演出排满档期,作为暖场乐队也不失为一种生存方式。作为暖场的音乐,他们会选择旧的歌,不,是经典的歌。我们不应该问这音乐是不是新的,而该问这音乐是不是地道的。糜鼠漫步的音乐就是地道的,一板一眼地推敲出来的。

乐队的打击乐手有一堆奇怪的乐器,除架子鼓之外,还有卡洪鼓、康佳鼓、颤音琴等,马林巴也敲得不错。

“把最后一段删掉,其他写得还行。”总监拿着稿子点了下头。

下班后,邢浩截住胥潇潇,“晚上干什么,要不要去听我们乐队排练?”

“你饶了我吧!”

“对啦,我还没问你为什么要离开唱片公司,来这个没有生气,温吞吞的公司呢?”

“哈,这么大的公司你说它没有生气,温吞吞?”

“我知道这个公司好,我爸把我弄进来费了不少力气。可是唱片公司,唱片公司哎,听起来就充满了力量、躁动、狂热。”

“嗤。”胥潇潇看着小弟弟般的邢浩,发出不屑的笑声。

“你如果还在唱片公司,就可以把我们推荐给你们公司老板,我们就可以出专辑,可以多接演出,你给我们写文案、通稿、宣传稿。”

“我要是还在唱片公司,你能认识我?”胥潇潇忍不住用拳头捶了一下邢浩的胳膊。

就在几天后,胥潇潇在邢浩的介绍下,认识了雀麦草乐队的所有成员。邢浩把大家聚到一家口碑很好的饭店包间,一边向胥潇潇介绍着他们乐队的成员,一边等着他们一一握手寒暄。其架势和他们所在的这家公司的企业文化相当吻合:能与客户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才是真正的英雄。

“你们别看她长得瘦瘦小小的,她之前在唱片公司担任首席执笔,那家唱片公司你们可能不知道,但它旗下的乐队都太厉害了,像骄傲打火机、沙棘草艺术团、逃命的拉面、糜鼠漫步、PDP……都是他们公司的。” 邢浩热情地向大家介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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