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唐代宰相制度

作者: 孟宪实

DOI:10.19832/j.cnki.0559-8095.2025.0006

收稿日期:2024-12-01

作者简介:孟宪实,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隋唐史、敦煌吐鲁番学。

①  研究唐代宰相制度的论文甚多,除本文所引之外,以下著作值得参阅:罗永生:《三省制新探——以隋和唐前期门下省职掌与地位为中心》,中华书局2005年版;王素:《三省制略论》(增订本),中西书局2021年版;谢元鲁:《唐代中央政权决策研究》(增订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等等。

(中国人民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872)摘  要: 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中,宰相制度无疑是一个重要课题。众所周知,在讨论中国的皇帝制度时,有一个重要的观点是讨论“君权”与“相权”的斗争,而君权的不断增长、相权的不断被削弱,正是君主专制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事实上,各个时期的宰相制度既有变迁,又各具特色,从每个朝代的宰相制度是否能够得出君主专制获得发展的结论,显然是需要具体论证的。唐代宰相制度的研究,通常是在三省制的背景下展开的,而唐代的宰相制度也有自己的发展变化。唐代宰相制度经过三个历史时期,政事堂时期是兼职宰相时期,中书门下时期是专职宰相时期。自唐后期至北宋,是首相制时期。唐代宰相制度的变化,是不是君相斗争的结果?而从兼职宰相到专职宰相再到首相制,宰相的职权明显是处在加强的进程中,按照君相斗争的习惯思路,难道是君主在君相斗争中败下阵来?恐怕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此外,唐宋历史的关系,向来有“唐宋变革论”,强调唐宋之别,但从宰相制度来看,唐宋历史的联系性似乎更突出。关键词: 唐代;政事堂;中书门下;首相制

在古代中国,皇帝是国家最高统治者,代表国家主权,是最高司法(立法与审判)和最高治权(行政权)的集中代表。但是,皇帝的诸多权力不可能亲自执行,历朝历代都委托官府行使权力,而宰相则是中央机构的首脑,是最主要的行政代理人。历朝历代的宰相制度不尽相同,延续与创新俱在,这是研究者的共识。唐朝作为中国古代影响较大的朝代,宰相制度有其发展演化的过程。关于此问题的相关研究,成果丰硕,①但并非题无剩意。本文略陈己见,请方家指正。

一、政事堂:兼职宰相时期

关于唐代宰相之制,历史文献通常从两个方面进行描述。一是宰相担任者,二是宰相的会议空间。宰相担任者,在唐代除三省长官外,还有多人参与,一时不易概括,而从宰相会议场所入手更方便概括。宰相会议场所在开元十一年(723)之前叫做政事堂,之后叫做中书门下。因此,我们至少可以把唐前期宰相制度分作政事堂和中书门下两个时期。

唐初,宰相会议在政事堂召开,政事堂因此成为朝廷决策的一个重要场所。政事堂最初在门下省,高宗驾崩后被迁移到中书省,开元十一年更名为中书门下。因此,政事堂时期的宰相制度,我们也可以依会议场所的不同,将其划分为两个阶段。宰相会议场所是唐代宰相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关于政事堂的记载,《中书政事堂记》《通典》《唐会要》《旧唐书》和《资治通鉴》等诸多传世文献的记载基本是一致的,基本情况大同小异。《通典》:“旧制,宰相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至永淳二年七月,中书令裴炎以中书执政事笔,其政事堂合在中书,遂移在中书省。开元十一年,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其政事印亦改为中书门下之印。”参见(唐)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二一《职官三》,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542页。《唐会要》记载与之基本相同,只是将“永淳二年七月”记为“永淳三年七月”,并在“谓之政事堂”下有小字注“故长孙无忌、魏徵、房玄龄皆知门下事”。参见(宋)王溥撰:《唐会要》卷五一《官号·中书令》,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036页。我们以李华的《中书政事堂记》为例,考察相关记载的内容:

政事堂者,自武德以来,常于门下省议事,即以议事之所,谓之政事堂。故长孙无忌起复授司空,房玄龄起复授左仆射,魏徵授太子太师,皆知门下省事。至高宗光宅元年,裴炎自侍中除中书令,执事宰相笔,乃迁政事堂于中书省。 (唐)李华:《中书政事堂记》,(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三一六,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202-3203页。

关于政事堂议事之制出现的时间,《中书政事堂记》记作“自武德以来”,《通典》《唐会要》《旧唐书》记作“旧制”,而《资治通鉴》记作“故事”,其中只有《中书政事堂记》的“自武德以来”最为具体。《中书政事堂记》所举的人物典故,《资治通鉴》等文献都有延续,长孙无忌、房玄龄和魏徵都是贞观时期存在政事堂议事之制的证据。因此,关于宰相政事堂议事之制的出现时间,有学者认为是贞观时期。 参见姚澄宇:《唐朝政事堂制度初探》,《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2期;魏向东:《也谈唐政事堂的创设时间》,《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4期。

在政事堂时期,有门下省政事堂和中书省政事堂之别。《中书政事堂记》之所以记作“中书政事堂”,是因为政事堂设在中书省,所以此前也可以称其为“门下政事堂”。此变化发生在高宗驾崩之后,具体时间《中书政事堂记》记为“高宗光宅元年”,《唐会要》记为“永淳三年七月”,而《通典》《旧唐书》则记为“永淳二年七月”。具体时间虽有所差别,但都记载发生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裴炎从侍中迁中书令后,将政事堂迁移至中书省,这表明了中书省地位的提高。 参见罗永生:《唐前期三省地位的变化》,《历史研究》,1992年第2期。

裴炎原任门下侍中,担任中书令后“以中书执政事笔”,(唐)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一一七《职官三》,第542页。所以政事堂被迁至中书省。关于“执政事笔”,《中书政事堂记》记为“执事宰相笔”。诸多文献都强调长孙无忌、房玄龄、魏徵“皆知门下省事”,意在强调他们都曾主持政事堂议事, “执政事笔”和“执事宰相笔”的含义应该是一致的。

高宗驾崩是弘道元年(683)十二月,而改元弘道就是此月之事,根据《资治通鉴》的记载,高宗就是在宣布改元弘道的当天夜里驾崩的。如果用此前的永淳年号表示,就是永淳二年(683)十二月,四日改元弘道,高宗驾崩。十日,中宗即位。二十一日(甲戌),“裴炎为中书令”。《资治通鉴》在记载裴炎被任以新官职后写道:“故事,宰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故长孙无忌为司空,房玄龄为仆射,魏征为太子太师,皆知门下省事。及裴炎迁中书令,始迁政事堂于中书省。”《资治通鉴》卷二○三,弘道元年十二月甲戌条,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416页。

关于裴炎任中书令的时间,《资治通鉴》的记载最为具体。《旧唐书》没有相关记载,《新唐书·裴炎传》记载:“调露二年,同中书门下三品。进拜侍中。高宗幸东都,留皇太子京师,以炎调护。帝不豫,太子监国,诏炎与刘齐贤、郭正一于东宫平章政事,及大渐,受遗辅太子,是为中宗。改中书令。” 《新唐书》卷一一七《裴炎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247页。在高宗驾崩前后,裴炎是唐朝最重要的大臣,中宗即位之后改任其为中书令。《新唐书》也是在裴炎改任中书令之后才开始记载政事堂及其被移至中书省的史实。

如此,裴炎任中书令以及政事堂从门下省移至中书省的时间为弘道元年十二月,发生在高宗驾崩、中宗即位之后。此时,中宗虽然已经即位,但是尚未改元。下月,即明年正月,中宗改元嗣圣。在相关的文献记载中,永淳三年七月、永淳二年七月和光宅元年(684)说,皆不准确。而裴炎之所以改变政事堂的位置,是因为他从侍中改任中书令,而他是高宗的顾命大臣,受命辅佐新皇帝,在一众大臣中居于主导地位。关于“执政事笔”的问题,裴炎并不是被任命为中书令后才执政事笔,他在任侍中时已然如此,所以这也是政事堂随裴炎迁移到中书省的重要原因。 参见刘健明:《裴炎迁政事堂事件考析》,严耕望先生纪念集编辑编委会编著:《严耕望先生纪念论文集》,稻乡出版社1998年版,第405-417页。

那么政事堂如何议事呢?相关史料记载并不丰富。在一定程度上,议事的主席大体上可以被看作宰相群体的领导,称呼也十分特别,诸多文献记载时举长孙无忌等为例,称作“知门下省事”。《中书政事堂记》举例的顺序是长孙无忌、房玄龄、魏徵,而《唐会要》举例的顺序则是长孙无忌、魏徵、房玄龄。

《旧唐书·太宗本纪》记载:贞观十年(636),“夏六月,以侍中魏徵为特进,仍知门下省事”。侍中为门下省的长官,正三品;特进,文散官正二品。同月甲戌“太常卿、安德郡公杨师道为侍中”。 《旧唐书》卷三《太宗本纪下》,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6页。《资治通鉴》记载此事时,有所解说,参见《资治通鉴》卷一九四,贞观十年六月壬申条,第6119页。杨师道的侍中之任,显然是补魏徵为特进之后的侍中空缺,可以理解为门下省的常规工作是由侍中负责的,而“知门下省事”的魏徵是门下省更高级的长官。那么“知门下省事”负责门下省的什么工作呢?关照前后文,应该负责政事堂会议。诸多文献关于裴炎都有“执事宰相笔”“执政事笔”的相关记载,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裴炎以“中书令”的身份“执政事笔”比较特殊,而门下省的长官“执政事笔”就很正常。

贞观十六年(642),因为太子承乾不修德业,魏王泰宠爱日隆,内外多有疑义,于是唐太宗拜魏徵为“太子太师,知门下省事如故”。 《旧唐书》卷七一《魏徵传》,第2560-2561页。关于魏徵拜太子太师的具体时间,《旧唐书·太宗本纪下》记为“九月丁巳”。 《旧唐书》卷三《太宗本纪下》,第54页。《资治通鉴》所记魏徵拜太子太师的时间与《旧唐书》记载相同,但竟然没有“知门下省事如故”字样。参见《资治通鉴》卷一九六,贞观十六年九月丁巳条,第6177页。因为《旧唐书》在记载魏徵“知门下省事”时,并未解释其具体职能,现在我们据《中书政事堂记》和《唐会要》得知这个职事与政事堂有关。《中书政事堂记》记载的魏徵“知门下省事”是在担任太子太师之后,显然是不准确的,至晚到贞观十年魏徵已从侍中岗位卸任为特进,开始“知门下省事”了。

那么,房玄龄何时起复授左仆射并知门下省事呢?《旧唐书·房玄龄传》记载:“高宗居春宫,加玄龄太子太傅,仍知门下省事,监修国史如故。”《旧唐书》卷六六《房玄龄传》,第462页。唐太宗立新太子是在贞观十七年(643)四月丙戌(7日),拜长孙无忌为太子太师、房玄龄为太傅、萧瑀为太保的时间是四月己丑(10日)。《资治通鉴》卷一九七,贞观十七年四月己丑条,第6196-6197页。《旧唐书·太宗本纪》记载:贞观十七年七月,“丁酉,司空、太子太傅、梁国公房玄龄以母忧罢职”,“冬十月丁巳,房玄龄起复本职”,《旧唐书》卷三《太宗本纪下》,第56页。罢职时间不足3个月。贞观二十二年(648)二月太宗幸玉华宫,房玄龄因病重,“诏令卧总留台”,但房玄龄“追赴宫所,乘担舆入殿,将至御座乃下”。《旧唐书》卷六六《房玄龄传》,第2464页。而在此前一个月,长孙无忌“检校中书令,知尚书门下二省事”。《旧唐书》卷三《太宗本纪下》,第60页。房玄龄此次一病不起,贞观二十二年七月去世。长孙无忌因房玄龄的重病接任知门下省事。

贞观元年(627),“秋七月壬子,吏部尚书、齐国公长孙无忌为尚书右仆射”。贞观二年(628)春,“尚书右仆射、齐国公长孙无忌为开府仪同三司”,《旧唐书》卷二《太宗本纪上》,第32、33页。开府仪同三司是从一品的最高文散官。结合《旧唐书·长孙无忌传》记载的“拜开府仪同三司,解尚书右仆射”,可知长孙无忌的新任职是以解除右仆射为前提的。不久,房玄龄、杜如晦分别担任尚书左仆射和尚书右仆射。贞观四年(630)三月,杜如晦去世。随后李靖、温彦博和高士廉相继出任尚书右仆射。从贞观二年开始,长孙无忌不再担任实职。《旧唐书·长孙无忌传》记载,贞观七年(633)“册拜司空,无忌固辞,不许”。《旧唐书》卷六五《长孙无忌传》,第2447页。唐太宗并没有允许长孙无忌的辞让,所以司空之任开始于此时。司空是三公之一,正一品。贞观十六年,“秋七月戊午,司空、赵国公无忌为司徒,尚书左仆射、梁国公玄龄为司空”。《旧唐书》卷三《太宗本纪下》,第54页。贞观十九年(645),唐太宗御驾亲征高句丽,三月“以司徒、太子太师兼检校侍中、赵国公长孙无忌”等随行,这里并没有记载长孙无忌与“知门下省事”相关的信息。贞观二十二年正月,“司徒、赵国公无忌兼检校中书令,知尚书门下二省事”,《旧唐书》卷三《太宗本纪下》,第60页。这是关于长孙无忌知门下事的记载,不仅知门下省事,而且知尚书省事,兼任检校中书令证明他还负责中书省的事,三省尽归其掌握。但这时的长孙无忌已经不是司空,早就是司徒了。长孙无忌“知门下省事”是在房玄龄病重之时,明显是接替房玄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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