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浴火中重生

作者: 李杰

陷入同一社会形态内政权的治乱兴衰循环上演、在曲折中不断变化的运动状态。中原王朝的更替循环、少数民族政权兴亡的循环、历史时期的治乱循环,是周期性循环的几种表现形式。小农经济的存在是重建式演变、周期性循环运行方式得以发生的基础性原因。小农经济具有极易遭受损害,而又极易得到恢复的两重性,当它遭受损害时王朝就陷入危机,当它得到恢复时王朝则兴盛。宗法制在皇权继承上的遗留,以及权力的滥用所表现出的外戚专权、宦官干政、奸臣弄权等,则是重建式演变、周期性循环发生的直接原因。

关键词: 小农经济;重建式演变;周期性循环

中国古代历史道路模式是一个关系认知中国古代历史特殊性的问题,因而与中国古代历史发展的规律相关,近年来未见有人做过专论。本文结合历史上的治乱兴衰现象,从历史道路模式的运行方式角度,进行尝试性的探讨。历史道路模式指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历史因素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某种演进态势,具有独特性、重复性和常规性的特点。运行方式指历史道路模式运行的方式。在中国古代历史中常常有这种情况,当社会危机爆发、国家濒于灭亡时,一种新的政治力量就出现了,通过建立新的国家政权化解危机,使得国家的生命力得以延续,历史从而继续向前发展。过了一段时间,这一循环又重新发生,这就是在中国古代历史中出现的治乱兴衰周期律现象。

从整个历史长河上看,中国古代历史道路处于曲折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过程。

对于这种现象,本文从历史道路模式的角度进行概括,并从重建式演变和周期性循环两种运行方式及其原因进行探讨,以期求得对中国古代治乱兴衰问题更加深入的认识。本文对中国古代历史道路模式的两种运行方式——重建式演变、周期性循环进行论述时,以秦朝至清朝为研究时段范围。①我们所要论述问题的前提,是重建式演变和周期性循环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和政治依附性。

一、经济基础与政治依附性

小农经济是中国古代历史道路模式得以确立的基础。源自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中国古代形成了典型的四大经济区域:以黄河、长江流域为代表的农业耕作区;处于年降雨量在400毫米以下的北部和西部的游牧作业区;年降雨量在600毫米至800毫米的东北渔猎兼营农业的作业区;青藏高原的高寒区和西南高原山区的农牧混合经济区。这四大经济区域之间都存在将它们连接起来的过渡地带,同时,它们之间也存在着贸易往来,以通有无,形成了经济的互补性。四大经济区的劳动生产率有很大区别。在农耕区,五口之家的一户农家,只要拥有几十亩土地便可以生存,而游牧民一家五口人维持最起码的生活,需拥有150个羊单位,占有成百上千亩草地。农耕经济在集约化方面占有优势,是农耕区成为人口最多地区的原因。人口多意味着税收多,这使农耕区成为财富积累最多的经济发达地区。尽管在经济类型上有如上区分,但各大经济区都有一个显著的共同点,即都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进行劳动和经营,在这一意义上,它们都属于小农经济的范畴,因为以一家一户为劳动与生产经营单位,并且与人口繁殖的单位合二为一,正是小农经济的本质特征。正如狭义的农业专门指农耕生产方式,广义的农业则包含了农耕、畜牧业、林业、渔业等;狭义的小农经济专门指农耕生产经营方式,广义的小农经济则包含了游牧业、渔猎等生产经营方式。在中国古代小农经济存在的同时,庄园经济、地主经济也很发达,但都未动摇小农经济的主体地位,庄园经济数量有限,与小农经济相比,所占经济总量不高,所以重要性较低。而地主经济虽然在中唐以后有较大发展,所占经济比重不低,但由于高额地租的诱惑,地主往往放弃直接经营,而是招佃收租,采取回归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地主经济仅是在土地占有方式上实现了集中,但在生产经营方式上仍然没有脱离小农经济范畴。

为什么小农经济会成为中国古代历史道路模式的基础呢?这是由小农经济的根本属性决定的。小农经济是一种分散的经济,极易遭到破坏并破产,但也正因为其分散性、个体性,以及与人口繁殖的基本单位合二为一,从而使其具有“顽强的自生产自组织再生机制” ,虽然它极易遭到破坏,但也极易得到恢复。如在农耕区,一个家庭只要有镰刀、锄头等简单的生产工具,就能进行简单的再生产。中国古代频繁地爆发动乱和战争,每一次大的战争都使人口发生锐减、经济崩溃,但都能较快地恢复过来,这都得益于小农经济。“黄巢起义之后,张全义为河南尹,初至,荆棘弥望,居民不满百户。于旧十八县中,招农户自耕种,无租税、无重刑,归者渐众。不一二年,每屯至数千人。于农隙选壮士教之战阵,五年之后,诸县桑麻蔚然,胜兵大县至七千人,小县不减二千人”。参见钱穆:《国史大纲》上册,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518页。“唯其系列简单,具有顽强的再生产机制,尽管中国传统社会比欧洲中世纪有频繁得多的政治震荡,历史总能保持它的持续性和连贯性”。 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75页。两千多年来,由自耕农、佃农构成的小农,是国家赋税征收的主要对象和国家徭役的主要承担者,他们的生产组成的小农经济构成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维系着国家机器的运转。如隋朝工商业有所发展,但国家并没有征收商业税,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税。这期间虽有工商税的征收和两税法的改革,使得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有所扩大,但由于小农人数仍占全国人口比例的大多数,小农经济作为国家经济基础的地位依然未变。有学者研究,西汉时期,由自耕农、佃农构成的小农数量,占全国人口数量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参见孟明汉:《关于西汉小农经济历史地位的问题》,《包头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1期。小农占人口比例的多数,在秦至清一直如此。在一些奴婢人数下降的朝代,小农所占比例还会更高。在长时间内,重农抑商与打击豪强地主兼并土地的措施不断被实施,主要就是为了保护这一经济基础。

不仅如此,小农经济的分散性,还催生出其政治性的组织化需要。“小农经济就其生产经营方式而言,是从事简单的生产和再生产,不需要广泛的社会联系和社会管理。但为了保证小农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就必须有许多超越小农经济经营范围和能力限度的公共经济活动(如兴修水利、交通、赈济灾荒等等),和由此派生出来的行政、财政、治安、司法等等社会管理事务。社会分工使这些管理人员和机构就逐渐异化为超越于社会之上并统治管理这个社会的国家政权”。黄启臣执笔:《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学术讨论会纪要》,中国史研究编辑部编:《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414页。 除此之外,政治性的组织化也是为了抵御北方、西北游牧民族进犯农耕区。西周末期,戎狄攻破镐京,周平王被迫东迁的事件,无疑给当时的政治斗争以经验教训,为维护统治区的安定,国家必须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增强国力,这成为秦始皇建立中央集权体制的一个直接原因。

自秦建立的中央集权体制一直延续至清,这一体制的优势正如它所建立的原因,是为集中人力、财力、物力以建成强大的国家,有效管理国家事务和抵御北方游牧民族的进犯。汉代对匈奴的胜利和唐代对突厥的胜利,都证明了中央集权体制的成功。蒙古人、满族人入主中原后,为保持一个强大的国家,也延续了这一体制。除此之外,这一体制在实行过程中还有如下特征:一是它的一元性。这指的是权力成为普照一切的光,功名、财富的获得,在体制内绝对来自权力的大小。这空前地提升了权力在国家事务中的重要性。西周时期的礼治、仁义传统被“以吏为师”所取代,权力的博弈主宰充斥着国家的政治生活。二是它的垂直性,实行郡县制与“文书行政”后,地方为中央直接管辖,地方出现的问题就与中央王朝相关,由于地方性问题可以从全国的角度进行衡量和处理,这为解决地方性问题提供了更好的出路。而一旦地方性问题难于解决,往往也会使地方性问题演变成全国性问题。三是它的强控制性。由于这一体制主要靠权力进行运作,而权力具有强控制性,皇帝的“制”和“诏”就是法律。其优势是政令畅通,劣势是一旦吏治败坏,国家治理就会受到影响。如果问题长时间得不到合理解决,矛盾就会累积起来,最终不得不以激烈的方式化解。国家权力的集中构成中国古代历史道路模式的政治依附性,直接制约了中国古代历史道路模式的运行方式。

秦朝建立后,国家通过实施编户齐民政策,使得广大的自耕农成为国家的佃农,从而使在战国时期出现的小农经济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主体地位,成为中央集权体制的经济基础。在小农经济与中央集权体制相互支撑、相互作用下,秦以后至清的中国历史走上了一条与秦以前完全不同的道路,呈现出重建式演变与周期性循环的道路模式特征。

二、重建式演变:中国古代历史道路模式运行方式之一

什么是重建式演变?主要指王朝政权颠覆后再生及王朝灭亡之后新的王朝诞生的现象,由于在历史长河中不断重复地发生,因而构成了一种演变的过程。重建式演变起源于一种改天换地的努力,在统治者不能再按原有方式统治下去,或广大劳动人民不能再按原有方式生活下去时,这种努力就会发生。它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王朝再造,二是社会重建,这两个方面相互作用。一般而言,新建立的王朝会对此前的旧时代进行革弊出新,以此使新政权获得存在的合法性。重建式演变具有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改天换地的动机是多元的。有的是为了平定战乱,一统天下;有的是迫不得已、揭竿而起;有的是为了在乱世中偏安一隅,求得自保;有的是为了和中原分庭抗礼,图谋壮大;有的是为了征战中原,混一海内,等等。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胜利者必定是实力出众者。凭借权力以成事,将一个旧时代改造成为一个新时代,是秦至清两千多年来的一种规律性现象,这是因为秦建立后的古代中国已然是一个权力社会。重建式演变实质上是国家权力的流转。重建式演变是中国古代历史道路模式的一种运行方式,它主要包括平乱式重建、造反式重建、割据式重建、分立式重建和混一式重建几种表现形式。

平乱式重建是不同的地方武装集团或政权,相互间攻伐、兼并,最后一个地方性武装或政权胜出,建立起新的国家政权,或者是手握重兵的军事将领利用兵权取得帝位,继而进行统一中国的战争,最终建立起新朝代的重建式形式。如秦朝、西汉、东汉、西晋、隋朝、唐朝、宋朝的建立都是如此。先贤称秦朝的建立是“禁暴诛乱而天下服”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78页。的结果。西汉的建立则是,“秦失其政,诸侯豪桀并起,人人自以为得之者以万数,然卒践天子之位者,刘氏也”。 《史记》卷一○《孝文帝本纪》,第413页。刘秀建立的东汉,主要是从造反的农民及各地军阀手中夺来。西晋在继承曹魏遗产的基础上,通过灭蜀国和吴国得以建立。隋文帝首先通过北周静帝的禅让而获得帝位,建立隋朝,随后进行了统一中国的战争。隋末天下群雄并起,唐国公李渊趁势在晋阳起兵,并迫使隋恭帝禅位,建立唐朝,随之平定各路起义军和地方军阀,统一中国。宋朝的建立与隋朝有相似之处,先是赵匡胤利用手中的兵权禅让得位,后又进行了统一中国的战争。平乱式重建结束了战乱不已或分裂割据的局面,实现了统一,国家在新政权的领导下,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造反式重建是农民自发组织起来,以暴力夺取国家政权或是为推翻旧王朝做了铺垫的重建式形式。农民举行武装起义的原因,主要是赋役繁重、官家逼迫、民不聊生,百姓迫不得已铤而走险,以命相搏。农民起义无论成败,它的历史功用是动摇或摧毁旧的国家机器,为建立新的国家政权提供前提。如秦末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起义为西汉的建立提供了前提;西汉末绿林、赤眉起义,为东汉的建立提供了前提;东汉末黄巾起义为曹魏、西晋政权的建立提供了前提;明末李自成起义为清朝的建立提供了前提,等等。至于元末农民大起义,更是直接夺取了全国政权,建立了明朝。在大多数情况下,平乱式重建与造反式重建存在“破”与“立”的因果联系,正是因造反式重建的发生,平乱式重建才得以展开。虽最终结果表现为平乱式重建,但大多数都是农民起义在先。

割据式重建,主要发生于中国陷于分裂的时期。每当中原王朝衰弱,拥有地方武装的诸侯、武将,或拥兵自重以图自保,或心存异志趁机起事。于是烽烟四起,各武装集团之间相互征战、兼并,社会陷入战乱不已的状态。这种局势还因北方、西北游牧民族武装势力的介入而复杂化。中原衰颓战乱的状况,一方面让这些游牧民族觉得中原不像往日那样可依靠,而产生自立图强之心;另一方面也让它们觉得有机可乘,于是南下或东进,进犯中原王朝的地域。割据式重建,指的就是在中国处于分裂的状态下,各武装集团建立起各种地方政权以图自保,并在相互之间展开兼并战争的重建形式。割据式重建有几个重要时期,一是魏、蜀、吴三国时期,二是东晋十六国南北朝时期,三是五代十国时期。除了战乱,我们应看到,各个延续时间较长的地方政权,为了增强竞争力,大多也注意恢复秩序、发展经济、整顿吏治、倡导文化,于是,历史在割据式重建中延续着它的命脉。如,自石勒建立后赵起,继之的前燕、前秦、后秦、北凉、北魏、东魏、西魏、北周等,均采取慎刑和重农等措施保境安民。黄仁宇曾说,在十六国时期初起时,各少数民族难免带有毁灭性。“一待到他们将所创的朝代布置妥当,他们也建孔庙、立太学开始注重文物,提倡农桑”。参见黄仁宇:《中国大历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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