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视域下中国北方满-通古斯语族与汉族古代文化模式比较研究

作者: 李莉

摘 要:中国北方满-通古斯语族与汉族的古代神话所反映的价值观分别以萨满文化和儒释道文化为核心,其内涵相异而理念日益趋同;二者的古代行为方式分别体现为以“知耻和感性”为基础的类似“酒神型”文化样态及以“天人合一”为基础的类似“日神型”文化样态,其样式相异而态势日益趋同。相异性根植于地理条件及经济基础的差异,趋同性根植于数千年政治、经济、文化的交融互渗。满-通古斯语族文化与汉族文化分属于萨满文化圈和汉文化圈,基于二者持续的良性互动,萨满文化因汉文化的不断叠压实现与汉文化的交融,促进了中华民族文化模式多元一体的孕育。

关键词:满-通古斯语族;汉族;神话;文化模式

中国北方满-通古斯语族与汉族的古代文化模式的比较研究对于阐释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但囿于满-通古斯语族缺乏古代史料记载,二者的比较研究难以基于历史文献展开。然而,神话作为人类的精神文化产物,不仅蕴含着丰富的社会历史信息,反映了古代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场景,而且古代人类根据神话解释生产与生活,指导自身的思想与行动,通过神话可透视出人类文化的内涵与变迁。

“神话形式的发展是文化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 ①将神话作为研究手段在20世纪就已开始,即如泰勒所说:“用神话作为研究人类思想的历史和发展规律的一种手段,是一门科学,这门科学仅仅到本世纪才为人所共知。” ②

文化模式是“一个社会中所有文化内容(包括文化特质与文化丛)组合在一起的特殊形式和结构”, ③

主要包括价值观与以价值观为基础的行为方式两个部分,是对一个民族的文化特质的概括。目前,学界尚无关于神话视域下中国北方满-通古斯语族与汉族的古代文化模式的比较研究,而立足神话对中国北方满-通古斯语族自身古代价值观的研究仅限于对萨满神话及其他个别神话所展现的价值观念的提及, ④

立足神话对汉族自身古代价值观的研究也仅限于指出汉族神话具有世俗精神以及阐述创世、洪水、英雄等不同主题神话所展现的先民精神,

孔令斌《汉族神话的世俗精神》指出“汉族神话具有浓烈的世俗精神,其表现形态是重视族群,其文化根源是长期居于主流地位的世俗哲学”(《六盘水师范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

许英国《汉族神话的历史化和宗教化初探》通过对“西王母神话”的分析,指出我国上古和中古的思想界,在儒、释、道的相互影响下,往往出现神格被人化以及人格被神化[《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4年第2期]。左洪涛、曹利华《创世神话蕴含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于哈萨克族与汉族创世神话的比较分析》通过对《女娲补天》《盘古开天辟地》等创世神话的分析,指出其蕴含了只有通过辛勤劳动、乐于奉献才能匡扶天下的劳动精神[《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 年第 9 期]。林梦婕、张蕊《玛雅和汉族洪水神话蕴含的集体记忆与文化基因——以玛雅“太阳纪末大洪水”与汉族“大禹治水”比照为例》通过对《大禹治水》等洪水神话的分析,指出其蕴含了汉族先民在凶猛、强大洪水面前永不低头、不屈不挠的民族抗争精神(《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24年第10 期)。

二者自身都缺乏系统性的思考与阐释。有鉴于此,本文立足神话视域展开中国北方满-通古斯语族与汉族的古代文化模式的比较研究。在价值观上,满-通古斯语族与汉族神话尽管在内容上不相同,但在宗教观、伦理观和道德观方面都趋于相同;在行为方式上,尽管满-通古斯语族早期神话崇尚自然、本能的体验与汉族神话相异,但在其晚期神话中出现的对“天人合一”的崇尚与汉族神话趋同。

一、价值观:内涵相异与理念趋同

价值观包括宗教观、伦理观和道德观,透过满-通古斯语族与汉族神话反映的宗教观、伦理观与道德观,我们不难发现其价值观的异同之处。

宗教观包括天命观信仰、生命信仰和化身信仰等内容。就宗教观而言,满-通古斯语族与汉族神话内涵不同,而理念却趋同。

天命观信仰是指将人内心迷惑和不能确定的事物归因于天意,甚至形成占星、物兆、梦卜、物卜等神秘的占卜形式,相信神灵有预知未来、干涉人类进程和社会事务等的智慧和能力,汉族与中国北方满-通古斯语族神话都存在神决定人命运的天命观信仰。在汉族《舜感象弟》神话中,舜多次遭到继母和她儿子的陷害却始终不死,使她们相信舜的存在是天意;在《夏桀败亡》神话中,夏桀的亲信费昌发现了天上存在二日并出,河伯据此推断夏将灭亡,这是天兆;在《帝喾》神话中,帝喾妃做梦八吞太阳而生八子,是为梦卜;在《武王伐纣》神话中,姜太公用龟壳占卜吉凶是龟卜。以二十八星宿等占卜也是汉族常见的占卜吉凶的方式,如神话中认为文昌星司命、司禄,太白星主凶等。在满-通古斯语族神话中,鄂温克族围猎时,被老虎追踪后用扔帽子占卜的方式将活人献祭给山神老虎,将日常生产中的事项归之于神秘的天意;西林安班玛发用海龟炙卜得到兆相,乌布西奔妈妈以骨簪预知天下事,是典型的龟卜与骨卜;乌布西奔妈妈察看天象卜测航海安危是看天兆;西林安班玛发在梦中得到东海女神的示命,阿布卡赫赫梦见爱女恩切布库、母女

相逢等是梦卜。与此同时,满族先民神话也引入了汉族道教信仰中的星神如太白、紫微、太子、天极、南斗、北斗及占星术。如在满族神话《桦树姑娘》中,勿吉尔的舅舅在降妖时提着剑跳上法台,口中念着“南斗六星,北斗七星,吾奉上方神旨,拘此有灵”张其卓、董明整理:《满族三老人故事集》,春风文艺出版社1984年版,第407页。用以降妖,这融合了汉族和满族星神的星卜方式,表明满-通古斯语族与汉族天命观信仰日渐趋同。

从生命信仰看,灵魂不死观念是原始人类普遍存在的生命观。在满-通古斯语族流行的萨满过阴追魂神话中,萨满可以帮助人实现生命的延续;汉族也有灵魂不死观念,但神话中汉族生命的延续是借助于道教修炼升天或佛教的转生。随着道教传入北方,满-通古斯语族的生命信仰也融入了道教成仙信仰观念。如在赫哲族神话《月亮里的姑娘》中,伯雅木奇格姑娘升天后住在月中的神话与汉族《嫦娥奔月》神话相似,普通人的生命永续在神话中得以实现。佛教传入北方后,因佛教的转生思想与萨满教的灵魂不死观念并不矛盾,二者在后金时期相融,使满-通古斯语族亦有了生命转生的信仰,这以满族《尼山萨满传》所述为代表,广为流传的萨满过阴追魂的故事就深刻地反映了佛教的转生思想。人在生前的善恶行为决定着不同转生结果的观念,正体现了佛教文化转生说。

从化身信仰看,在满-通古斯语族神话中,动物或非生物生人情节如狼生人、石生人及人与动植物互变情节如柳榆变人、人变熊、鹰变人、狼变人等,以及在汉族神话中的斫木化鸟、鲧禹化熊、涂山氏化石生子、天皇兄弟化仙圣、炎帝化为灶神、佛变石等情节均反映了化身信仰。满-通古斯语族的化身信仰神话充满了渔猎经济色彩,鹰化萨满等神话具有萨满文化色彩;汉族的化身信仰神话则以农业经济特色为主,部分神话有明显的佛教和道教文化特色,如天皇兄弟化仙圣、炎帝化为灶神神话有道教色彩,佛变成石头的神话具有佛教色彩。在满-通古斯语族的化身信仰神话中也存在道教和佛教文化元素,如在鄂伦春族神话《七仙女星与野猪星》中,七仙女化身为星辰有道教文化色彩;在鄂温克族神话《尼荪萨玛》中,尼荪萨玛能幻化成各种物体或生物,往返人间阴府或上天入地,情节具有佛教文化特色。道教和佛教文化特色的出现,反映了满-通古斯语族与汉族化身信仰趋同。

就伦理观而言,汉族古代神话伦理精神以儒家思想为核心;而满-通古斯语族原始神话伦理意识淡漠,但后来产生的神话也可见儒家文化的踪影。

儒家文化推行“三纲五常”的伦理观念:“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指“仁、义、礼、智、信”,汉族统治者以此维护政治伦理、社会伦理和家庭伦理。在汉族神话中,尧、舜等都是依靠仁德之举成为领袖。道教的产生和佛教万佛思想的影响,使汉族形成了以包括玉皇大帝在内的三清四御为核心的道教神谱。在明代新道教中,汉族又形成了以玉皇大帝为首统驭众神的层级分明的神话系统,这是汉族利用儒释道思想对政治伦理观念的维护。望帝杜宇趁鳖灵外出治水与其妻私通后内心非常愧疚,遂将王位禅让给鳖灵,自己则到西山隐居;羿因娶帝俊之妻违反伦理而落得悲剧下场;颛顼制定礼法,妇女与男子在路上相遇须回避,将兄妹婚的男女放逐到深山中饿死;后羿射日虽然是有功之人,但因为得罪天神而被降为凡人等,这些神话均反映了汉族对家庭伦理、社会伦理观念的尊崇。

就政治伦理观念而言,满-通古斯语族的氏族和部落首领,一部分由超人担任,如满族神话中的多龙格格、鄂多玛发,这不同于汉族的依靠仁德成为首领;一部分则由民众的精神领袖萨满担任,如乌布西奔和西林色夫,具有萨满文化色彩。满族射日英雄三音贝子射日后不但没有像汉族射日英雄一样被天神怪罪,反而被升为值日神,专管日出日落,反映了当时人们对政治伦理观念的漠视。就社会伦理观念而言,满-通古斯语族在早期主要依靠原始自然法来维护社会统治秩序。如在母系社会产生的满族神话《恩切布库》中,恩切布库女神为了解决部落争斗与矛盾,制定了凶禽猛兽卜、火卜和水卜等神判规则。在鄂伦春族神话《毛考代汗智斗蟒猊》中,毛考代汗以比武和比智的方式赢了老蟒猊。满族《乌布西奔妈妈》中提到珲罕部“女吃男婢,男食女婢,殴杀嗜性,素无礼规”,

鲁连坤、富育光编著:《乌布西奔妈妈》,吉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99页。

以及“千古贱老,老死不号悲,弃野饱狼豺”

鲁连坤、富育光编著:《乌布西奔妈妈》,第99页。

的食人肉现象和丧葬习俗反映了满-通古斯语族古代先民社会伦理观念的淡漠。

就家庭伦理观念而言,在满族神话《老爷岭》中,洪水过后留世的父女繁衍后代的情节反映了原始群婚;在神话《乌布西奔妈妈》中,乌布西奔妈妈确立以氏族为单位的集体氏族外婚而禁止族内通婚,反映了原始群婚过渡为普那路亚婚;在满族神话《安楚拉妈妈》中,三男三女为一组一起生活的三个家庭的存在,其特征是具有“缩小婚姻集团人数的倾向”,是“没有独占的同居”。

\[德\]马克思著,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翻译组译:《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47、9页。

满-通古斯语族由原始群婚、普那路亚婚向对偶婚的过渡,真实映照了家庭伦理观念的逐渐确立,而此时还不存在与汉族相似的贞洁观念。

随着历史演进,满-通古斯语族神话也渐渐出现趋同于汉族的伦理观念。在鄂伦春族神话《喜勒特很报仇记》中,喜勒特很拜会汉族道教神祇玉皇大帝之后成为首领;在鄂温克族神话《豪英峰》中,三兄弟因射日被玉皇大帝惩罚变成花岗岩;在锡伯族神话《喜利妈妈》中,喜利被玉皇大帝封为保护繁衍昌盛的“喜利妈妈”等情节,反映了满-通古斯语族的政治伦理观念有了更多的儒家思想和道教文化色彩。在《乌布西奔妈妈》中,乌布西奔推崇尊老之爱;在《西林安班玛发》中,西林色夫建立“念父母之功,慎终追远,祖德宗功”

富育光讲述,荆文礼整理:《天宫大战 西林安班玛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76页。

的各种礼制;在满族神话《三年等于三百年》中,葛克巴彦与黑熊结婚生子后返回家乡,被白胡子老头认作十辈祖先,表明当时已开始尊祖修谱;在满族《尼山萨满传》中,尼山萨满在阴间所看到的奸淫偷盗、不孝不义之人受酷刑,子孙娘娘让尼山萨满返回世间劝诫世人,尼山萨满终止了与纳拉费扬古的暧昧关系,开始安心过日子等情节,表明满-通古斯语族的忠孝节义等儒家伦理思想观念日益由松散趋向严格。

就道德观而言,汉族与满-通古斯语族的神尤其英雄神均是道德的典范,具有不畏牺牲、甘于奉献的高尚品格。汉族的盘古、女娲、尧、舜、鲧、禹等都以为民谋福利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盘古开天辟地后,身体的各部位化为人间万物;舜以仁德和友爱之心渐渐感化加害于他的继母和弟弟,并得到了百姓拥护;大禹治水时三过家门而不入,其高尚的品德为世人称颂。与此类似,满-通古斯语族的神祇也如此:在满族神话《天宫大战》中,天母阿布卡赫赫与恶魔耶鲁里作战时,身体被烧融、眼睛化日月、头发变森林、汗水成溪河和身化万物的情节与盘古开天辟地神话异曲同工。鄂伦春族英雄格帕欠为救父亲杀死恶魔全家,赫哲族英雄乌力格莫日根帮助部落除妖除祸等,都表现了英雄大无畏的牺牲精神。但其中也反映了二者的本质区别:满-通古斯语族神祇不畏艰难、勇于牺牲的奉献精神虽然与汉族一致,但其与恶魔做斗争的内驱力多源于复仇思想,汉族的英雄神则以儒家的利他精神为引擎。而随着神话的演变,满-通古斯语族的复仇观念日益淡化,尤其与汉族更接近、发展较先进的满族,道德观与汉族日渐趋同。如满族的乌布西奔妈妈、恩切布库女神、西林安班玛发等英雄神都以部众的利益为重,有着不同于复仇观念的仁爱思想与大局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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