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品与乡里:六朝贵族制言说的展开及其新趋势

作者: 李济沧

DOI:10.19832/j.cnki.0559-8095.2023.0061

收稿日期:2022-12-02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魏晋变革视野下的六朝‘乡品’研究”(23AZS003)

作者简介:李济沧,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古政治制度史。

①  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②  梁启超:《中国专制政治进化史论》,《梁启超全集》第3卷,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773、774、779页。

(南京师范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历史系,江苏 南京 210097)摘  要: 六朝时期,即便出身贵族也必须经过乡论和中正的“品藻”,获得“乡品二品”后才能成为官僚,进入清流官序。六朝史料中另有“二品才堪”现象,通过分析可以认为“二品才堪”并没有获得乡品二品,它反映出皇帝权力无法干涉“乡品二品”的授予这一历史事实。门阀贵族的存在反映出六朝与秦汉、宋元明清时期有着不同的历史特性,而六朝贵族体制源于地方乡里社会,则是其与重视血缘的欧洲和日本贵族制迥异之处。以皇权为核心的政治社会结构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轴,与此同时,六朝贵族制研究有助于我们从历史演进中去发现那些被皇权相对化的事物,从而客观、全面地勾勒中国历史发展的脉络和轨迹。关键词: 六朝贵族制;皇帝权力;乡品;二品才堪;乡里

近年,学术界对秦汉以降传统国家体制的认识出现一些变化,部分学者开始倾向从历史发展脉络中分析时代特性。而这里最值得关注的,即所谓专制皇权长期存在的问题。从皇帝及其权力结构的长期延续来看,将秦朝以后的历史理解为帝制时代并无不妥。然而,这中间的六朝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时代呢?是否同样可以用帝制时代加以概括呢?众所周知,田余庆曾以“皇权的变态”来形容该时代的皇权及其特性,指出传统皇帝体制在六朝发生了某种变异。①

将六朝与秦汉或宋元明清等王朝相比较,其时代特征显而易见,即贵族的长时期存在与贵族制度的实施。然而,以门阀贵族或贵族制度、贵族制社会为重要特征的六朝时期,是否反映了与帝制时代不一样的历史特性?这种特性在中国历史发展的逻辑中又占据什么样的位置?对此,本文拟梳理中、日学界有关六朝贵族制研究的近年动向及其问题意识,比较两国学者有关六朝皇帝权力与贵族制度的言说,进而探讨六朝贵族制社会存在的历史意义。

一、言说的展开——帝制时代中的“六朝贵族制”

梁启超很早即注意到中国传统社会的专制皇权现象,他认为:秦以后的两千年都可以用“专制集权时代”加以认知,其中六朝时期尽管存在贵族阶级,但不存在所谓“贵族政治”,对专制性质的政体及其进化并无多少影响;所谓“君主专制之政体”,是建立在“杀贵族之权,削封建之制”这一基础之上的,而“封建”实际上形成于周代,因此只有周王朝才可以称为“贵族政治之时代”。②

对梁启超此说,可以从两方面加以思考:其一,如果断定“封建”形成于西周,那么周王朝就是所谓的“贵族政治之时代”。六朝时期存在的“贵族阶级”与西周时期相比,究竟有何特点呢?此点应予澄清。其二,六朝贵族于当时政治产生的影响不言而喻,东晋时期所谓“王与马、共天下”的局面就充分说明如果没有贵族的支持,王朝很难维持。有鉴于此,六朝贵族对于当时的皇权体制不是有无影响的问题,而是如何影响的问题。这一点对探讨六朝时期的历史性,意义尤为重大。

田余庆虽然承认六朝出现了“皇权的变态”,但他仍坚持认为“中国古史中始终是皇权至上,皇权专制制度是运转历史的枢纽。尽管朝代变了,制度的外观有异,甚至后来皇帝居位制度也被推倒了,但皇权统治思想和某些机制实际上保存在社会躯体的骨髓里面,可以说形成了历史的遗传基因”。作为以上立论的依据,田余庆对于国外学者尤其是日本学界的六朝贵族制研究提出了批判。他认为所谓贵族制论一般是将西欧历史框架套用于中国古史,突出了贵族的历史地位,但最大的问题在于其忽略了对皇权的关注,而中国古代在大规模、统一制度的国家中,始终离不开专制皇权的驾驭。就六朝历史而言,专制皇权可能式微或旁落,但不能须臾缺失。谈论贵族制,很可能过度淡化皇权这个因素,进而抹杀贵族与皇权的互动,抹杀贵族假皇权以行事的实际,这样就出现了中西无别的贵族政治。钟鑫:《田余庆谈门阀政治与皇权》,《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13年1月6日,第B2版。

阎步克同样强调秦汉以后皇帝权力的影响与作用,他将观察角度放在日本学者内藤湖南的“时代区分论”上。内藤提出“时代区分论”,核心为“六朝贵族制”与“唐宋变革论”,认为二者密不可分。阎步克指出,所谓“变革”,重要表现之一在于君主独裁的出现,因而内藤要提出“六朝贵族制”论,其目的就是要反衬出唐宋之间的历史变化足以形成“变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然而,如果认为六朝大体仍为皇权主导的时代,贵族制不过就是一种政治现象,并非社会形态的体现,那么六朝贵族制与宋代君主独裁之间的反差到底有多大,是否大到足以构成“变革”的程度,就必须慎重考虑。阎步克:《川本芳昭的〈中华的崩溃与扩大〉》,《读书》,2012年第4期。对此,他认为把秦朝以后的皇帝及其体制认定为“专制”是比较稳妥的,这有助于区分周代政体与帝国体制之间的重大不同。周朝的诸侯、卿大夫都有各自的领地领民,在这种封建领主制下,君主不能在贵族领地上收税,然而秦朝以后的专制皇帝却可以向普天下的编户齐民收税,这类区别决不能等闲视之。阎步克:《政体类型学视角中的“中国专制主义”问题》,《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

关于六朝贵族体制与皇帝权力的关系问题,日本学者越智重明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作为“寄生官僚论”的提倡者,越智一方面承认六朝贵族自有其特点,另一方面又认为贵族受到皇权的统治与支配,并无超越历史性的独特之处。他的一个著名论断如下所述:

(贵族制)这一概念的根本是“拥有世袭政治统治阶层的性质”。但宏观来看,它并不仅限于这一时期的政治统治阶层,也不是从这一时期才开始的。只不过在程度上,比其他时期的政治统治阶层带有的世袭性要更加浓厚而已。越智重明:「魏西晋貴族制論」、『東洋學報』第45巻第3號、1962年。矢野主税也关注六朝贵族作为王朝官僚的一面,探讨其从属于皇权的“寄生官僚”特性,其主要论据是发现许多贵族依靠朝廷的俸禄生活,其中许多人还陷入“贫”之中。参见矢野主税:『門閥社會成立史』、東京:国書刊行会、1976年。

他承认六朝贵族带有世袭的性质,但又认为这种世袭性仅是较其他时代的统治阶层要“浓厚”一些而已。换言之,六朝与贯彻皇帝权力的集权式一元性统治时代在本质上并无区别。

纵览日本的六朝贵族制研究,其关注的焦点在于贵族究竟从属于皇权,还是在皇权之外有其自律性。[日]谷川道雄主编,李凭等译:《魏晋南北朝隋唐史学的基本问题》,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11-15页。近年,福原启郎指出日本六朝贵族制研究的主流是从内藤湖南到川胜义雄的贵族制论,但今后重要的课题在于如何解决川胜在贵族制论中没有充分阐述的皇权问题。也就是说,贵族制与皇权的关系始终是六朝贵族研究的关键所在。福原啓郎:「日本における六朝貴族制論の展開について」、京都外国語大学機関誌編集委員会·京都外国語短期大学機関誌編集委員会編:『京都外国語大学研究論叢』第77巻、2011年。

就上述中日学者的研究思路而言,存在共通之处:第一,研究者都认为秦以后的中国社会为皇权统治思想及其体制所笼盖,这一点是中国历史的特质所在;这种观点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与曾经风行一时的中国历史停滞论有某种相似性。关于中国“专制国家”论的研究,可参见[日]伊东贵之著,李济沧译:《我们是如何认识传统中国的:学术论争与儒教之影》,《社会科学战线》,2017年第4期。伊东贵之指出“专制国家”论以单线和单纯的思路讨论历史的发展阶段,但暗藏后退至“亚洲停滞”论的可能,结果便陷入文化本质主义的风土决定论与国民性论之中。第二,尽管研究者有着各自不同的立论角度,但都没有忽略六朝贵族的独特存在。只是在强调以皇权为核心的专制国家体制时,有意无意地降低六朝贵族的作用及其历史意义。

其实,我们不妨变换一下思考角度。当强调皇权及围绕皇权的政治、社会、历史结构才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轴时,有必要考虑历史发展会对这种结构有所消解和超越之处,如此才能从历史研究中找到通向未来的途径和线索。质言之,只有从历史演进中去发现那些被皇帝权力结构相对化的事物时,才有可能全面勾勒出中国历史发展的脉络和轨迹。具体就六朝史而言,通过深入探求此时专制皇权何以式微、何以“变态”的原因,六朝贵族的存在意义才能得到彰显,进而澄清“中西有别的贵族制”究竟有何异同。

然而,如果将六朝时期视为贵族制的社会,有一个重要问题需要说明,即当时人们究竟如何理解或认识“贵族”这一群体的存在,又有什么样的“贵族”概念?那些被视为“贵族”的人物,与一般庶民究竟有何区别?

二、六朝“贵族”与乡品二品

沈约在《宋书·恩倖传序》中,阐述了他对“贵族”及贵、庶之别的认识:

岁月迁讹,斯风渐笃,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自此以还,遂成卑庶。周、汉之道,以智役愚,台隶参差,用成等级;魏晋以来,以贵役贱,士庶之科,较然有辨。《宋书》卷九四《恩倖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302页。

文中的“衣冠”如何理解?《汉书·杜周传》曰:“茂陵杜邺与(杜)钦同姓字,俱以材能称京师,故衣冠谓钦为‘盲杜子夏’以相别。”颜师古注:“衣冠谓士大夫也。”《汉书》卷六○《杜周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667页。六朝时,《周书·唐瑾传》载北周伐江陵后,“江陵既平,衣冠仕伍,并没为仆隶”。《周书》卷三二《唐瑾传》,中华书局1971年版,第564页。此处“仕伍”指百姓,“衣冠”与之相对,显指士大夫或官员。南朝沈约《奏弹王源》称:“衣冠之族,日失其序。”此处注引《袁子正书》云:“古者命士以上,皆有冠冕,故谓之冠族。”(梁)萧统编,(唐)李善等注:《六臣注文选》卷四○《沈休文奏弹王源一首》,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745页。命士,即天子任命的官员。参见阎步克:《从爵本位到官本位:秦汉官僚品位结构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444页。可见,六朝文献中“衣冠”之语,除有士大夫的含义外,也可作官员来理解。

那么,《宋书·恩倖传序》中的“衣冠”与“二品”又是怎样一种关系?梁武帝天监年间改革官制,十八班以内的流内官皆需乡品二品以上资格,而乡品三品以下者只能担任流外七班官职(详见下文)。由此可见沈约的叙述十分具体而清晰:

第一,魏晋以来的社会由衣冠与卑庶,亦即贵与贱、士与庶两个阶层构成;第二,判断两个阶层的标准极为简单,即是否为乡品二品。如果获得二品,即为贵族或士人,做官则为流内;反之,则为卑为庶,做官则为流外。

沈约为梁朝人,他的看法代表了六朝人对于“贵族”的认识。《晋书·温峤传》载有东晋初期重臣温峤的一篇奏文,其中一段如下:

使命愈远,益宜得才,宣扬王化,延誉四方。人情不乐,遂取卑品之人,亏辱国命,生长患害。故宜重其选,不可减二千石见居二品者。《晋书》卷六七《温峤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789页。

“二千石”为汉代以来郡国守相的通称,而东晋温峤于此所言“二千石”,从“使命愈远”来看,似指偏远地区的郡守,他们有着“宣扬王化,延誉四方”的重要任务,责任非比寻常,因而主张应选择那些“二品”出身且现任官品为四品、五品以上的人。《隋书》卷二六《百官志上》载:“天监初,武帝命尚书删定郎济阳蔡法度,定令为九品。秩定,帝于品下注一品秩为万石,第二第三为中二千石,第四第五为二千石。”(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729页)六朝人所言“二千石”,指官品为四品或五品的官职。此处“二品”与沈约所言“莫非二品”意思相同。与之相反的,则称为“卑品”,即乡品三品及以下的人。值得注意的是,原本获得过乡品二品的温峤本人,因某个事件被夺去二品的身份。《世说新语·尤悔》记载:“温公初受刘司空使劝进,母崔氏固驻之,峤绝裾而去。迄于崇贵,乡品尤不过也。每爵,皆发诏。”参见徐震堮:《世说新语校笺》,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482页。即便如此,他还是强调拥有二品的重要性。可见,对六朝人来讲,乡品二品的资格或身份是必要的,二品的有无决定了其所属的阶层,即被明确区分为贵与贱、士与庶。

上一篇 点击页面呼出菜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