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朝军事区划体系研究

作者: 陈俊达

摘 要: 《辽史·地理志》所言“兵事隶/属”指州、军、城在军事上隶属相应军事机构;仅言“隶/属”者,指民政、军事皆由军事机构管理。《辽史·地理志》其他未载明“兵事”隶属关系的州、军、城隶属于五京留守或留守兼任之军事机构长官。《辽史·地理志》提及的军事机构,可分为高级与中级两个层级。二者辖区加上节镇,共同构成辽朝三级军事区划。高级军事区划“军事路”共九处,包括“五京路”和西北路、西南面、东北路、辽西路,覆盖辽朝全境;中级军事区划位于高级军事区划内,往往为高级军事机构分支机构或因事而置,且时常调整;低级军事区划即节镇辖区。辽朝军事路与五京道、财赋路划分并不完全一致,军事路的设置受到五京道影响,物资则依靠财赋路提供。

关键词: 辽代;军事区划;兵事;五京;节镇

据《辽史·百官志》记载,辽朝存在都部署司、招讨司、统军司等军事机构。《辽史·地理志》同样记载辽朝州、军、城兵事隶属于招讨司、统军司等。前辈学者据此对辽朝军事区划展开研究。康鹏提出五京道不是行政区划,而是高级军事区划,并提出五京体制概念。

王曾瑜将辽朝地方军区分为大军区和小军区,大军区包括五京留守辖区、西南路招讨司辖区、西北路招讨司辖区、东北路统军司辖区,小军区包括节度使辖区,以及辽朝在一些军事要冲设置的军事机构辖区。余蔚认为,辽朝存在军政一体的高级军事区划,但上京、中京留守辖区不在其列。

这些研究推进了我们对辽代军事区划的认识,但如何界定辽朝军事区划概念,诸家皆具有主观性,未必符合辽代原貌,不仅各家判定标准不一,甚至对于不同军事区的界定也采用不同标准。

史愿在《亡辽录》中,将辽朝地方军事区划分为沙漠之北、云中路、燕山路、中京路、上京路、辽阳路、长春路七处。

《辽史·百官志》“北面边防官”条将辽朝地方军事区划分为上京路、辽阳路、长春路、南京、西京、西北路、东北路、东路、西南边、西路等十个大区。( 《辽史》卷四六《百官志二》,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832-842页。)综合《亡辽录》《百官志》以及《辽史·地理志》的记述来看,辽朝在州、军、城之上设置更高一级军事机构,以统辖辖区内军事事务,形成地方军事区划,其中最高一级军事区划,被《百官志》和《亡辽录》称之为“某某路”,学人一般称之为“军事路”,以与“财赋路”“五京道”相区分。( 余蔚:《中国行政区划通史·辽金卷》,第44页。)然而《亡辽录》与《百官志》将各类军事机构混杂罗列于各“路”之下,既不记述其辖境,亦未说明不同军事区划间的层级关系。本文拟从考辨《辽史·地理志》记载的州、军、城与各军事机构间“兵事”隶属关系入手,厘清辽代军事区划体系,进而探讨军事路与“五京道”“财赋路”之间的关系。

一、释《辽史·地理志》“兵事隶/属”

据《辽史·地理志》记载,州、军、城与上级军事机构间的关系存在三种类型,分别为“兵事隶/属”“隶/属”和不载其隶属关系。其中记载“兵事隶/属”者,例如长春州韶阳军“兵事隶东北统军司”、显州奉先军“兵事属东京都部署司”等,共44处,分别隶属于8个军事机构。(1)东北统军司,下辖节度州二:泰州德昌军、长春州韶阳军;观察州一:宁江州混同军。2)北女真兵马司,下辖节度州五:龙化州兴国军、辽州始平军、双州保安军、同州镇安军、咸州安东军;刺史州七:祺州祐圣军、韩州东平军、银州富国军、郢州彰圣军、铜州广利军、肃州信陵军、安州。3)东京统军司,下辖节度州一:开州镇国军;观察州一:宁州;防御州一:衍州安广军;刺史州四:湖州兴利军、渤州清化军、顺化城向义军、连州德昌军;城一:来远城。4)东京都部署司,下辖节度州四:显州奉先军、乾州广德军、贵德州宁远军、沈州昭德军。5)南女真汤河司,下辖节度州二:苏州安复军、复州怀德军;观察州一:归州;防御州一:镇海府;刺史州二:卢州玄德军、涑州。6)黄龙府都部署司,下辖节度州三:信州彰圣军、宾州怀化军、祥州瑞圣军。7)西南面招讨司,下辖节度州二:丰州天德军、云内州开远军;刺史州二:宁边州镇西军、东胜州武兴军。8)西京都部署司,下辖节度州四:奉圣州武定军、蔚州忠顺军、应州彰国军、朔州顺义军。

《辽史·地理志》载“兵事隶/属”当指州、军、城在军事上隶属于相应的军事机构。辽代州、军、城各有军队,主要包括州军和乡兵。所谓州军,即《辽史·百官志》所言“京州(军)”。( 《辽史》卷四六《百官志二》,第825页。)辽代诸州驻军的制度承自唐制,“唐制:诸州有军,故刺史衔带使持节某州诸军事某州刺史”,( (宋)赵彦卫撰,傅根清点校:《云麓漫钞》卷三,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38页。例如景宗乾亨三年(981)《王裕墓志》载志主为“顺州刺史,崇禄大夫、检校尚书右仆射、使持节顺州诸军事、行顺州刺史”(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63页)。王裕任顺州刺史,带“使持节顺州诸军事”。)节度、观察、防御等使皆统军队。辽代各州多有军额,比如“辰州,奉国军,节度”,“铁州,建武军,刺史”等,( 《辽史》卷三八《地理志二》,第522、523页。)此即诸州驻军之明证。特别是刺史州带军额,此为辽朝创举。辽末女真首领完颜阿骨打曾派人前往辽朝打探情报,得到“惟四院统军司与宁江州军及渤海八百人”的回复,其中提到的“宁江州军”,( 《金史》卷二《太祖本纪》,中华书局2020年版,第25页。)即辽代州军存在之实例。另外在州军中,节镇本州(即《辽史·地理志》所言“节度州”)存在节度使私属兵马衙军。( 陈俊达:《辽朝节镇体制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21年版,第140-146页。)除州军外,辽朝还存在乡兵,即辽国“民年十五以上,五十以下,隶兵籍”者。( 《辽史》卷三四《兵卫志上》,第451页。)乡兵主要用于战时“随军专伐园林,填道路”,( 《辽史》卷三四《兵卫志上》,第453页。)战时亦可参战。( 据《辽史》卷八三《耶律学古传》记载,耶律学古任彰国军节度使(治应州)时,面对北宋来侵,“学古以军少,虚张旗帜,杂丁黄为疑兵”(第1436页)。“丁”即指乡兵,“黄”指十五岁以下者。)

州军与乡兵隶属于相应的军事机构,例如《辽史·地理志》载:“来远城,本熟女直地。统和中伐高丽,以燕军骁猛,置两指挥,建城防戍。兵事属东京统军司。”( 《辽史》卷三八《地理志二》,第522页。)来远城初建之时,辽朝调燕(南京)军驻防。燕军原隶属于南京都元帅府,驻防来远城后,改隶属东京统军司。《辽史·地理志》所言“兵事隶/属”并非一纸虚文,相应军事机构负责诸州的防务和平叛事宜。防务方面,天庆四年(1114)七月,完颜阿骨打起兵,“首犯混同江之宁江州,东北路统军司遽具状以闻”。( (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一引《亡辽录》,第150页。)宁江州兵事属东北路统军司,女真人进攻宁江州,由东北路统军司向朝廷汇报。《辽史·萧兀纳传》记载,“及金兵来侵,战于宁江州,其孙移敌蹇死之,兀纳退走入城。留官属守御,自以三百骑渡混同江而西,城遂陷”。( 《辽史》卷九八《萧兀纳传》,第1556页。)萧兀纳(萧挞不也)时任东北路统军使,金军进攻宁江州时,萧兀纳一边上报朝廷,一边率军抵御。天庆七年(1117)正月,“女直军攻春州,东北面诸军不战自溃,女古、皮室四部及渤海人皆降,复下泰州”。( 《辽史》卷二八《天祚皇帝本纪二》,第375页。)泰州兵事亦隶属于东北路统军司,然此时东北路统军司军队主力已被金军击溃,无法对辖区各州实施有效保护,故长春州、泰州相继被金军攻克。保大二年(1122)四月,“西南面招讨使耶律佛顶降金,云内、宁边、东胜等州皆降”。( 《辽史》卷二九《天祚皇帝本纪三》,第386页。)云内、宁远、东胜三州兵事皆隶属于西南面招讨司,西南面招讨使降金后,下辖各州亦降,从反面可证军事机构负责辖区内州、军、城军务。平叛方面,天庆六年(1116)七月,“春州渤海二千余户叛,东北路统军使勒兵追及,尽俘以还”。( 《辽史》卷二八《天祚皇帝本纪二》,第375页。)春州即长春州,兵事同样隶东北路统军司,因而长春州发生叛乱,需由东北路统军使率军平定。

除“兵事隶/属”外,《辽史·地理志》还有四处州、军仅载其“隶/属”相应的军事机构,( 《辽史·地理志》另有“隶”上京、东京留守者,因上京、东京留守司非纯粹军事机构,暂不置于此,详见下文。)而不称作“兵事隶/属”,分别为招州绥远军“隶西北路招讨司”、( 《辽史》卷三七《地理志一》,第510页。)保州宣义军“隶东京统军司”、( 《辽史》卷三八《地理志二》,第521页。)金肃州“属西南面招讨司”、河清军“属西南面招讨司”。( 《辽史》卷四一《地理志五》,第587页。)招州为辽朝西北界边防城,“开泰三年以女直户置”,“因屯戍而立,务据形胜,不资丁赋”。( 《辽史》卷三七《地理志一》,第510、509页。)边防城建置完全出于军事需要,几无民政事务,故招州“隶西北路招讨司”即“兵事隶”西北路招讨司,“民事”亦由其代管。( 陈得芝:《辽代的西北路招讨司》,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宋辽金元研究室编:《宋辽金史论丛》第一辑,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70页。)保州之来远县,“初徙辽西诸县民实之,又徙奚、汉兵七百防戍焉”。( 《辽史》卷三八《地理志二》,第522页。)保州初建之时,辽朝迁辽西县民置倚郭县,又迁奚、汉军七百戍防。金肃州、河清军均建于重熙十二年(1043),为征伐西夏所置。金肃州“割燕民三百户,防秋军一千实之”;河清军“徙民五百户,防秋兵一千人实之”。( 《辽史》卷四一《地理志五》,第587页。)辽兴宗出于征伐、备御西夏的需要,建金肃州与河清军,驻扎在两地的军民皆为抽调而来的“防秋军”与迁徙戍边的民户。参照西北路招讨司治镇州,“选诸部族二万余骑充屯军,专捍御室韦、羽厥等国,凡有征讨,不得抽移。渤海、女直、汉人配流之家七百余户,分居镇、防、维三州”。( 《辽史》卷三七《地理志一》,第509页。)保州、金肃州、河清军同样应属辽朝建于边界的边防城,与西北界边防城一样,完全出于军事需要,兵事、民事皆隶属相应的军事机构。圣宗太平九年(1029)大延琳叛乱时,曾致书保州戍将夏行美,“使图统帅耶律蒲古”。( 《辽史》卷一七《圣宗本纪八》,第230页。)耶律蒲古时任东京统军使,( 《辽史》卷八七《耶律蒲古传》,第1470页。)大延琳希望夏行美谋害上司耶律蒲古,正是保州在军事上隶属东京统军司的体现。又《辽史·耶律仆里笃传》记载,“(重熙)十八年,伐夏,摄西南面招讨使。十九年,夏人侵金肃军,败之,斩首万余级,加右武卫上将军”。( 《辽史》卷九一《耶律仆里笃传》,第1503页。)金肃军(州)防务即由所隶西南面招讨司负责。

综上,依据《辽史·地理志》所言“兵事隶/属”,可划定东北路统军司、北女真兵马司、东京统军司、东京都部署司、南女真汤河司、黄龙府都部署司、西南面招讨司、西京都部署司、西北路招讨司等九处军事机构。“兵事隶/属”即指州、军、城在军队、防务等方面皆隶属于相应军事机构。

二、留守知兵事与五京“军事路”

上文已指出,《辽史·地理志》记载的“兵事隶/属”指州、军、城与军事机构间的隶属关系,那么,其他《辽史·地理志》未载明其“兵事”隶属关系的州、军、城的隶属又当如何?这或许可从五京留守或留守兼任的高级军事机构长官(如都元帅、兵马都部署等)的职掌中找寻答案。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宋神宗元丰四年(1081,辽道宗大康七年),宋河北诸路谍报称:“北界帐前指挥七月中会五京留守及南北王府主兵官、诸招讨于中京议事。”(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三,宋神宗元丰四年六月丁丑条,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7591页。)辽朝召开高级军事会议,五京留守与诸招讨使均到场参加,可见五京留守与主兵官、招讨使一样,皆为高级军事长官。前贤研究已指出,南京留守兼任南京都元帅(兵马都总管)、西京留守兼任西京兵马都部署、东京留守兼任东京兵马都部署等军事机构长官。( 康鹏:《辽代五京体制研究》,第18、30、61页;余蔚:《中国行政区划通史·辽金卷》,第47、55、77页。)那么,五京留守在军事上的统辖范围及其兼任的军事机构长官的统辖范围分别涵盖哪些州、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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