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白洋淀地区的苇席业与民众生活
作者: 肖红松 王永源摘 要:苇席业是白洋淀地区的一种支柱产业,该地区优越的自然环境是其发展的基础条件,农家维持生计的需要、销售市场的拉动以及政府减免税收等是促其发展的社会因素。多种因素促进苇席业兴盛发展,其产量可观、销售率高、销售范围广。作为一种支柱产业,苇席业与民众生活紧密相关。它关乎席民生活,与之密切相关的人口规模较大;苇席用途广泛,是普通民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生活材料,渗透于人们生活的多个方面;苇席业带动了民船运输业、席栈、席店等行业的兴起,有助于地方经济发展。
关键词: 苇席业;民生经济;民众生活;白洋淀
传统手工业是依附于农业而存在的重要生产部门,在近代中国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目前学界关于近代中国家庭手工业的发展逐步摆脱衰落和延续两种模式的争论,延续发展论已基本成为共识,并且进而揭示了手工业延续和发展的动力。 彭南生从传统与现代经济相互补充的视角,探讨了近代中国乡村手工业的发展进程。 李金铮从传统与现代及其相互关系的角度,对两种力量各自的呈现及其作用进行了新的阐释。 陈元清等主要从对外贸易、国际市场需求以及现代技术革新等视角分析了近代华北乡村手工业内部结构的调整。 戴鞍钢则从地缘优势便利经济联系的角度对浙东乡村手工业的近代化进程做了分析。 手工业作为农业的重要补充,在农家生活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所以,从手工业与民众生活关系的视角分析其存续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鉴于此,拙文以近代白洋淀地区⑥
的苇席业为例予以探讨。苇席业作为白洋淀地区重要的手工业,发展历史悠久,清朝时期已呈现出繁荣之势,近代以来进一步发展。关于该地区苇席业的研究学界早有关注,但是成果尚少,且主要从苇席业发展演变的历程、原因及影响等角度进行探究,或是将苇席业作为农业的一部分进行简要介绍。(相关研究主要有孙文举:《安新苇席生产史略》,《河北学刊》,1984年第3期;舒伟:《近代白洋淀特色经济述论》,硕士学位论文,河北大学,2009年;彭艳芬:《白洋淀历史与文化》,河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肖红松、王永源:《白洋淀区域的村庄、集市与社会变迁(1840—1937年)》,《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眭贺:《近代白洋淀地区苇席业发展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 以往成果对苇席业与民众生活的关系鲜有涉及,从而为本文提供了一定的研究空间。由此,本文主要依据近代报刊、调查统计资料,辅助以方志资料,在梳理近代白洋淀地区苇席业发展原因和表现的基础上,对苇席业与民众生活的关系做一考察,并通过这一视角来透视近代中国乡村手工业存续和发展的复杂面貌,不妥之处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一、苇席业发展的多重动因
关于白洋淀地区苇席业发展的动因,学界论述甚少。孙文举从政府政策指导的角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苇席业的恢复发展做了分析,认为国家鼓励栽苇、积极调入原料、加强对苇席市场的管理和对席苇的统购、不断提高席民利润等措施是重要因素。(孙文举:《安新苇席生产史略》,《河北学刊》,1984年第3期。) 笔者曾从交通运输发展对苇席集市影响的视角进行了探讨,认为便利的水运以及新式交通运输工具的出现是集市发展的主要动因。(肖红松、王永源:《白洋淀区域的村庄、集市与社会变迁(1840—1937年)》,《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 通过爬梳资料,本文拟对以上研究做一补充,近代白洋淀地区苇席业的发展是该地区特有的自然环境、农家维持生计和历史传承、销售市场的拉动、政府减免税收等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一)适宜的自然环境
芦苇,禾本科,多年生草本,具有抗涝耐旱、易于栽植,适应性强等特点,有“芦”“苇”“葭”“荻”“菼”“萑”“蒹”等名称。((清)李培祜、(清)朱靖旬修,(清)张豫垲等纂:(光绪)《保定府志》卷二七《户政略五》,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438页。) 白洋淀地区地形平坦、地势低洼、降水集中,以及河淀众多的自然环境适于芦苇种植生长。淀泊“临岸各处,遍植芦苇”,(三角:《任邱县民经济生活概况》(四),《益世报》(天津版),1935年8月17日,第4版。) 像安州等低洼之地“多种之”,((清)李培祜、(清)朱靖旬修,(清)张豫垲等纂:(光绪)《保定府志》卷二七《户政略五》,第438页。) 赵北口等淀水面积广阔之处更是“芦苇丛生”。(李桂楼:《河北省治河计划书》,《华北水利月刊》第2卷,1929年第1期。)
白洋淀总面积的80%以上属于安新县,优越的自然环境为芦苇种植生长提供了先天条件。邻近的雄县、任丘等近水地区也种植芦苇,由此构成了以安新县为中心的“白洋淀产区”。(从翰香主编:《近代冀鲁豫乡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415-416页。) 民国时期的报刊对此有所记述,“新安、端村等处最讲水产,芦苇甚多”,(马朝一:《视察大清河流域灾情报告》,《华北水利月刊》第2卷,1929年第8期。) “同口、曲堤一带,向为产苇之区”。(《苇塘起火》,《益世报》(天津版),1936年11月2日,第4版。) 这就从整体上推动了安新县芦苇种植区的形成发展,“为全省产苇名区”。(豁:《河北各县特产调查》,《益世报》(天津版),1932年8月23日,第7版。) 具体到芦苇的种植面积,以安新县为例,据满铁1936年调查,该县有苇田五万亩左右,(野中時雄:「河北省農業調査報告(三)」、『北支経済資料』第30輯、南満洲鉄道株式會社天津事務所調査課、1936年、136頁。)约占当时耕地总面积261 000亩(河北省棉产改进会编:《河北省棉产调查报告》,1937年,第91页。)的19%。全面抗战爆发后,日军入侵白洋淀地区,导致“苇田损失约5千亩”。(安新县地方志办公室编纂:《白洋淀志》,中国书店1996年版,第149页。) 抗战胜利后,经过几年的恢复发展,苇田面积开始增长。1947年的调查指出,白洋淀地区有上下淀之分,下淀“有苇地710顷”,上淀“抗战前有200多顷,现在产苇子的地只有75顷。上下淀共计苇地785顷”,(华北人民政府农业部编:《华北农业生产统计资料》,张研、孙燕京主编:《民国史料丛刊》第543册,大象出版社2009年版,第45页。) 这与1936年时的面积相比增加了2万多亩。到1949年时苇田已扩大到8.5万亩,占当时总耕地面积369 295亩的23%。(安新县地方志办公室编纂:《白洋淀志》,第149、170页。) 地势低洼、水源充足的环境为芦苇生长提供了优越的条件,促使芦苇种植专业区形成,从而为苇席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原材料。
(二)农家维持生计的需要
农家迫于生存、维持生计的需要是白洋淀地区苇席业发展的直接动因。近代白洋淀地区的人口整体呈上升趋势,(肖红松、王永源:《白洋淀区域的村庄、集市与社会变迁(1840—1937年)》,《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 对土地的需求也随之增加。但近代中国农村面临着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不足的问题。学界对此多有研究,就华北地区而言,学者多倾向于认为5口之家需要耕地25亩,每人合5亩,(李金铮:《传统与变迁:近代华北乡村的经济与社会》,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42页。) 才能维持一家的生计。陈翰笙指出,华北的农民通常工作在约10~15亩的土地上,若要维持全家的生计则需要两倍于此的土地。(陈翰笙著,汪熙、杨小佛主编:《陈翰笙文集》,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50页。) 马若孟根据满铁的调查研究认为,一个农户要有25亩耕地才能完全靠农业收入维持一家五口的生活。([美]马若孟著,史建云译:《中国农民经济——河北和山东的农业发展,1890—1949》,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52页。) 张思经过研究也指出,要想过上能维持温饱的普通生活,必须人均拥有5亩耕地。(张思:《近代华北村落共同体的变迁》,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64页。) 若以该标准来评估近代白洋淀地区的人地关系会是怎样一种情况呢?以全面抗战爆发前的情况为例,据满铁1936年调查,雄县总人口为115 734人,耕地面积为452 000亩,由此可得人均耕地面积为3.9亩;容城县总人口为87 089人,耕地面积为375 300亩,每人合4.3亩;安新县总人口为169 122人,耕地面积为370 380亩,每人合2.2亩。(野中時雄:「河北省農業調査報告(三)」、『北支経済資料』第30輯、98、114-115、131頁。) 三县人均占地亩数远不及每人5亩的标准,表明白洋淀地区处于一种耕地不足的状态。加之该地区水灾多发,盐碱地也很多,导致“田禾的出产很少”,像高粱、小麦、谷子、玉米、棉花等最普遍或种植面积较广的作物产量亦很低,平均每亩净利亦不过2.14元,以“每家有地十五亩计算,全年也不过获利三十元”,“以如许薄利的出息,平日极少积蓄……故农民于耕地之余,如不经营其他附业以补助家计,实不能维持生活”。(吴知:《乡村织布工业的一个研究》,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6-8页。) 所以,寻求耕地以外的经济活动成为人们扩展家庭经济来源、养活更多人口的主要生计方式。
(三)广阔的销售市场的拉动
广阔的销售市场是白洋淀地区苇席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天津作为一重要通商口岸,构成了该地区苇席业的巨大消费市场。比如在1900年之前,“天津市席商销售总额约有60万片,本市实销为39.2万片,经沙船运往烟台等地销售为20.8万片”。民国以来,天津市的苇席销售量不断增长。“民初每年销售150万片,至民国十年以后销售已近200万片,本市实销为135万片,出口外运约有55万片”。(郝辅忱:《漫话天津苇席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天津文史资料选辑》总第68辑,1995年第4辑,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8、131页。) 与1900年之前相比,天津苇席销售增长了约140万片,反映出天津销售市场的广阔,对苇席业发展影响深远。另外,东北广阔的市场也对苇席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带动作用。白洋淀地区的苇席至少在清道光时期就已“遍满直隶,及于关东、口北”。((清)彭定泽修,(清)俞湘纂:(道光)《安州志》卷六《政事志》,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77页。) 销往关东的苇席大多以天津为中转地。如上所述,1900年以前天津的苇席销售总额约60万片,到20世纪20年代末时,仅天津运往营口销售者就约有“五六十万张”,占到营口苇席年销总量“三百五六十万张”(《营口苇席集散状况》,《银行月刊》第8卷,1928年第8期。) 的14%~17%。宣统二年(1910)二月,席商许爵臣向天津商务总会的汇报也反映了当时苇席由天津转运东北的情况:“当日席商来津每年过席不过一万余捆。……近年来东省开垦甚广,销场极畅,过席五万捆之多。”席商在各地收购苇席之后,“发往东省各处销售,路过天津”。(天津市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下册,天津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522页。) 20世纪30年代中期,“苇席每年经天津运往东三省者约15万捆左右,合375万领”。(从翰香主编:《近代冀鲁豫乡村》,第418页。) 以光绪时期的销售量为基准,宣统时期较之增长了5倍,而20世纪30年代时则增长了15倍之多,整体呈上升趋势。广阔的苇席销售市场对白洋淀地区苇席业的带动作用不言而喻。
(四)政府减免税收政策的保障
政府减免税收是苇席业得以发展的重要政策保障。白洋淀地区的苇席向来有免征税收的规定,早在清初就有“严禁捐税”(彭守明、季章元:《安州遵义亭碑记》,政协安新县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安新县文史资料》第3辑,政协安新县文史资料委员会1993年版,第90页。)的法令。康熙年间,“不肖棍徒,垄断渔利,擅充席苇牙市行”,遭到席民反抗,迫使政府“判令席市苇市作买作卖,永不许立牙行”。((清)彭定泽修,(清)俞湘纂:(道光)《安州志》卷一七《艺文志二》,第249页。) 该规定延续至近代,至少在咸丰时期还起着应有的作用,比如运往东三省的苇席,由“东北买席的客人直接从西淀安新、东淀大城王口镇自行采购,随便运走都没有税”。(郝辅忱:《漫话天津苇席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天津文史资料选辑》总第68辑,1995年第4辑,第129页。) 光绪年间,“有牟利之徒,呈请开席苇捐者”,苇席免征税收的规定受到动摇。进入民国,情况更甚。“乙丑夏间,突有委员来安,以补助军饷为名,议设席苇捐。闻者群相愁痛,惟恐始基败坏,亟起而力争之”,各村长联名呈请省公署及财政厅免除税收。考虑到苇席向无征税的历史,以及该地区连年水患、民生困苦的情况,省长指令财政厅批示:“苇牙席行均应取消,以示体恤,由县布告全境,一体周知。”(彭守明、季章元:《安州遵义亭碑记》,政协安新县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安新县文史资料》第3辑,第90-91页。) 设立牙行征收捐税遭到席民抗议,政府出于维系贫民生计、维持社会安定的考虑,禁设牙行,保障了苇席业的稳定发展。另据报载,1925年,安新县实业局局长陈嗣昭以县境席片为大宗出产,“拟包揽专利,呈请财政厅规定牙行包额”,“各乡贫民闻讯,一致反对”。后经财政厅厅长调查,以苇席关系贫民生计,明令禁止设立牙行征税,“如有私牙影射抽用,查明依法惩办,决不姑容”。(《安新苇席行奉令取消》,《益世报》(天津版),1925年11月8日,第10版。) 可见,政府减免税收是推动苇席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