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言志”到“教化”
作者: 唐诗婕诗作为中国古老的文学形式之一,以艺术化的语言承载着厚重的历史文化和深沉的情感记忆,成为流光溢彩的中华文明中一个独特的文化符号。
“诗”,最早见于战国文字。在字义上,“诗”是一种文学体裁;在本义上,《说文解字》中指出“詩(诗),志也。从言,寺声。书之切”,即“诗”是把心中的思想表达出来的语言,是“心志”。以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为开端,诗歌不断向外辐射,从汉代的乐府诗与文人五言诗的兴起,到魏晋南北朝的多元化发展,再到隋唐的黄金时代、宋元的词的繁荣与诗的裂变、明清的诗歌衰落与小说的崛起,直至近现代的新诗兴起与发展,每个阶段都有其独特的风格和特点,共同构成了中国丰富多彩的诗歌文化。而诗的价值也从一种简单的文学形式,拓展成为一个多维度、深层次的概念,是涵盖了美学、文化、情感、社会等多个方面的文化载体。因此,作诗意图也随着阶段性的变化而日臻成熟,成为契合时代的文学存在。当然,从最早的“诗言志”到之后的“诗教”,由诗的表达到社会化的性情塑造,这个过程并非一蹴而就,其间还经历了一系列连带的环节才使诗获得与之价值相匹配的文体权利,“采诗”“观诗”“赋诗言志”便是其中的过渡环节。通过理清这几个环节的发展历程,我们才能更为清晰、准确地理解诗由个性表达到社会化性情塑造的内在缘由。
《礼记·乐记》中指出“诗,言其志也”。“诗言志”这个观念最早可追溯至《诗经》的作诗目的中。《诗经》编写于春秋时代,最初产生就是为了发挥其社会功用。社会(包括朝廷统治者与士大夫)利用它来宣扬和实行修身养性、治国经邦—这是《诗经》编集的宗旨之一,也是《诗经》出现之前后,一些士大夫们所极力主张和宣扬的内容。《诗经·国风》,作为《诗经》中的精华部分,也是中国现实主义诗歌的源头,它立足现实、关注现实,抒发对于现实生活的真情实感,广泛收集了来自十五个地方的民歌。这些诗歌中既有对纯真爱情、辛勤劳动等美好事物的吟唱,也不乏怀故土、思征人及反压迫、反欺凌的怨叹与愤怒。这些诗歌,不仅是对那个时代社会风貌的真实写照,更是人民心声与情感的直接流露。例如,在《魏风·伐檀》中,我们可以强烈地感受到当时劳动人民对统治者的怨恨以及被剥削者阶级意识的觉醒,愤懑的奴隶已经向不劳而获的“寄生虫”和“吸血鬼”大胆地提出了正义的质问:“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守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在《魏风·硕鼠》中,我们可以看到劳动者对贪得无厌的剥削者的痛恨,他们对统治阶级直接展开斗争,以便取得生存的权利和去寻找他们理想中的乐土。在此背景下,“诗言志”更多强调诗歌的美刺作用,即将诗歌与现实生活、政治社会相关联,体现出诗歌对现实社会的约束和指引。
到《左传》记载的《襄公二十七年》赵文子对叔向所说的“诗以言志”,“诗言志”才真正成为一个理论的概念。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诗言志”是指“赋诗言志”。行文时通过在文中引用《诗经》中的相关篇章以达到谏言、评论、抒情等目的,而它们也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即凡所称引之诗,均“断章取义”—取其一二而不顾及全篇之义。这种现象,在春秋时期堪称“蔚成风气”。这就是说,当时《诗经》的功用,并不在其本身所承载的情感价值,而在于其工具性作用。人们想言什么志,就引什么诗,诗为志服务,引用时不需要考虑诗的本意是什么,而需要在乎称引的内容是否能够说明所言的志。由此我们可以得知,先秦时期关于“志”的理解较为狭隘,主要指政治上的理想抱负,“诗言志”的整体含义则指借用诗歌来暗示与政教相联系的人生态度与理想抱负。这一片面的观点忽视了人类自由情感的兴发、心灵世界的呈现,只知道关注诗歌的现实功用而未在意诗歌这一文体的内在抒情特质。这是《诗经》在春秋时代一个实在的,却是被曲解了其文学功能的应用。
后至战国中期,由于百家争鸣的发生和文学自身发展规律的演变,“诗言志”的内容才得到变化与发展。在文化思想和意识形态的交锋、交融下,“志”不再局限于政治上的理想抱负,转而开始重视个体的独立性以及每个独立个体的隐秘情感,再通过情绪表达将诗歌的价值真正提升到关照人心的层面,这也恰好与诗歌的文学底色相契合,是真正的“诗言志”—反映与表现了对文学作用与社会意义的认识,也是中国文学批评在早期阶段的雏形。例如,《小雅·节南山》中的“家父作诵,以究王讻”,《大雅·民劳》中的“王欲玉女,是用大谏”,这些诗歌的作者借诗来表达自己对社会、对人生的态度以及思想感情,从而达到歌颂、赞美、劝谏、讽刺的目的。可以说,中国古代文论家所强调的“诗言志”,其实质就是将文艺看作是抒发人的思想感情的,是人的心灵世界的呈现。这也是真正意义上的“赋诗言志”,是使“赋诗言志”真正契合《诗经》的文学功能及其文学批评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若只局限于“诗言志”的抒情性和艺术性,单纯抒发个人性情却不加以节制,只在乎自身狭窄的内心世界而忽略本身所处的广阔的外部世界,则难免造成情感偏执以至于走向另一个极端。如果创作主体缺乏君子之心,所吟咏之事皆为小情小兴、风花雪月的琐碎形式,缺乏关怀天下苍生的悲悯情怀,不注重世道人心的敏锐洞察,将社会现实、国运兴衰置之度外,只会形成格局狭小、偏居一隅的下流文学。用这种肤浅的文学去教化天下苍生,那么经邦济世的理想也只能是理想。所以,真正的“诗言志”还需要“发乎情,止乎礼义”。比如,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就十分重视《诗经》,曾多次向其弟子及儿子谆谆教诲,强调研习《诗经》的重要性。孔子认为:“《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论语·阳货》)这是孔子对《诗经》所作出的具有高度概括性的“兴、观、群、怨”说,也是他认为《诗经》产生较大社会功用的原因所在。同时,“兴、观、群、怨”也精妙地揭示了《诗经》独特的文学魅力—它能触动人心,引人共鸣,使人们在情感交流中受到启迪与鼓舞;亦能映照社会现实,让人们抒发内心的不满与愤懑,针砭时弊,讽刺不良政治。这一论断精准地把握了《诗经》的本质属性,全面而系统地阐述了诗教的核心思想,是孔子对诗歌社会功能深刻洞察与精辟总结的集中体现。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认识到,“志”这一概念因其本身蕴含的多重意义,加之个体在理解和选择上的差异性,促成了后世诗论中“言志”与“缘情”两大流派的鲜明对立。“诗言志”这一古典理论,也因此分化为重理与重情两大阵营。重理一派着重强调诗歌的政治教化功能,将政治抱负视为诗人文学创作的核心,往往在此过程中不自觉地削弱了诗歌的文学审美特性;而重情一派则更倾向于抒发隐秘而深刻的个人情感,在创作中尤为注重诗歌的抒情特质,并深入探索诗歌的艺术规律。然而,当我们纵观整个文学史的发展脉络,不难发现,对于“诗言志”中“志”的内涵,主流理解始终秉持着情志并重的原则,二者虽各有侧重,但共通之处在于,它们都是源自丰富且复杂的心灵世界的深刻体验。
刘勰的《文心雕龙·时序》中指出“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每个人都是情感充沛的独立个体,拥有思考、表达自己观点以及意见的权利。在表达过程中,又因国家政策、社会环境、个人状况等多种因素对人的内心起到不同的感召作用,这势必会使创作主体在创作过程中抒发出独特的心灵体验,因此,不同状态下诗人心境不同,作品呈现出来的意志亦不相同。我们需要承认事物的多样性,这是世界本真的面貌,然而,我们也需要从复杂的事物中寻求一种合理的秩序,为不同事物提供共存的空间,使它们在相互尊重与理解中谋求平衡,共同繁荣发展。诗歌创作亦是如此,在社会大背景的广阔舞台上,即便是面对同一事物,由于创作主体的差异,诗歌中映射出的个体对生活、社会、世界的主观感知亦大相径庭,流淌的情感基调也会因个人情绪的不同而或欢快或哀怨。倘若诗中体现出的情绪价值积极向上,那自然是好的,能够使受众感知到正向情感,从中获得鼓舞和勇气;但如果诗歌所承载的情感十分低沉消极,且这种情感超越了个人悲愤的范畴,不幸地与一部分缺乏足够辨别力与鉴赏力的受众的审美倾向相契合时,这些受众便可能因作品的共鸣效应而聚集起来,形成一个特定的群体。若对此现象不加以及时的引导与干预,久而久之这种共鸣可能会逐渐演变为一种自上到下的集体舆论导向,进而在全社会范围内弥漫起一股萎靡不振的风气,无疑将对国家的治理产生极为不利的负面影响。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诗言志”不仅是个人情感的反映,世道人心的体现,还关乎国运兴衰。《汉书·艺文志》里提及:“故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便也是这个道理。国家设置专门机构,负责采集民间为百姓推崇的、喜闻乐见的诗歌。这些诗歌不仅是百姓原生态的情感流露,更是具有普遍性、共同性而非一般性、个别性的集体情绪。统治者通过审视这些诗歌,观诗知政,得以洞悉诗歌中体现出的社会风俗、民情百态以及现实的社会状况,进而分析判断其背后隐藏的民心走向和自身政治统治的得失。这一过程不仅是“观诗知政”的实践,也是政治决策的重要依据。文运关乎国运,统治者将文运视为反映国运的一个重要信息参照,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干预与引导。因为文学作为个体情感的抒发方式,若是对于创作主体中那部分情感偏执的人不加以约束与教化,那么这种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导致人心涣散甚至威胁到国家的稳定与管理,因此,建立合理的文学秩序显得尤为必要。通过对文运的积极引导,统治者旨在影响并塑造民众的情感导向,使主流社会的情感氛围朝向积极向上、健康蓬勃的方向发展。这样的努力不仅促进了文化的繁荣,更为国家的兴旺发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诗教”这一理念应运而生,它成了连接文学与政治、个体与国家的重要桥梁。
孔子积极倡导“诗教”理念,强调文学为政治教化服务,坚信文学是以仁义礼乐教化民众、涵养德行的至高途径。《礼记·乐记》中提到:“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通过观察百姓的言行举止,可以知晓国家的教化成效,百姓若是言语谈吐显得温文尔雅、彬彬有礼,那便得益于将诗歌作为教化手段。“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即是揭示了诗歌在塑造大众的情感,感动人心方面的独特作用。通过诗歌的熏陶,人们得以学会社会礼仪,懂得更好的与他人沟通;而音乐的陶冶,则进一步改造人的性情,升华自身精神境界。只有不断接受诗、礼、乐的滋养,培养自身良好的审美心态,形成一种接受一切的宽容博大的情感基础,才能以合乎礼仪的方式去立身处世,待人接物。在此基础上,借助理性的力量去改善人性中失之偏颇的成分,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进而成为一个具有完善人格美的高尚之人。这样的君子具有一种从容淡定的风度,便是遭遇变故也能处之泰然。然而,个人的品质提升只是起点,倘若社会中的每一位成员都能有效接受文学教化给予的影响,自觉消除内心的戾气,召唤出灵魂中的美和善,则人人皆能成为温柔敦厚的谦谦君子。这些君子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现实,深入社会、关注政治,就会在国家内部营造出一种良好的人文氛围与政治生态,那么国运自然昌盛。至此,诗歌的力量已从个人的情感抒发扩展至全社会的情感塑造,形成了一种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化影响。
在从“诗言志”向“诗教”的转变历程中,确实存在一个至关重要的选择问题,即“诗言志”究竟能孕育出何种文学形态,以及这种文学形态对于人心的教化作用是否真实有效,都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理性辨析。不同的文学内容,在塑造人心方面的效力与深度上存在着显著差异。孔子对此有着独到的见解,他推崇“雅乐”,而对“郑声”持批判态度,并明确提出“思无邪”的原则,强调思想不应背离礼义、超越雅正的范畴,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诗歌创作。创作诗歌应该选择中正和平的曲调,以召唤广大民众的情感共鸣,使人的心灵得到舒缓和净化,进而塑造出高尚的人格品质。相比之下,“郑声”这种淫邪的激扬的曲调则会蛊惑人心,在全社会蔓延开来,形成一种靡靡之音,使人迷失其中,不加节制的放纵情感,不在乎社会现实与国家政治,长此以往国家便也会灭亡。这为我们选择合适的文学来塑造人心提供了一个恰当的标准。
“诗言志”,这一古老的文学命题如同一面镜子,不仅映照出诗人内心的波澜与追求,更是对社会现实与人生哲理的深刻洞察与反思。当诗人的笔触触及社会的脉搏,当他们的心声与时代的浪潮共鸣,文学便超越了世俗的琐碎与平庸,展现出其独特的价值与魅力。因此,“诗言志”的真正价值在于它能够将个人的情感与志趣融入社会与人生的宏大叙事之中,使文学成为连接个体与集体、过去与未来、现实与理想的桥梁。这样的文学,不仅是对个人情感的抒发,更是对社会人生的深刻观照,是对人类共同命运的深情呼唤。它以其独特的魅力,激发着人们的共鸣与思考,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引领时代潮流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