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弗里·达莫:“怪物”的一生

作者: 暗地妖娆

杰弗里·达莫:“怪物”的一生0 杰弗里·达莫:“怪物”的一生1

手段粗暴、作案频繁,几乎只在固定区域内寻找受害者,甚至还不喜欢销毁罪证,这个金发碧眼的美国男子完全颠覆了推理小说里浪漫化的“高智商”犯罪。但他却在长达13年里杀害了17人,作案手法的变态程度还不断“进化”。可以说,杰弗里·达莫作为并不精于算计的杀手能作恶如此之久,那是他的“运气”,也是彼时美国社会的病灶所致。

被忽视的恶魔

在13岁那年,达莫的青春性幻想跟正常人不一样,他希望自己能在山路上遇见赤裸上身的慢跑美男子,将其打晕,再进行猥亵。在里维尔高中念书时,他打算将幻想付诸行动,他真的拿了根棒球棍,潜伏在树丛中等候慢跑者经过。所幸,他心仪的目标并未出现,就这样,达莫放过了无辜路人,也暂时放下了邪念。

高中毕业时,达莫父母决定离婚,母亲带着弟弟离开故乡威斯康星,父亲因为工作长期不回家,每周最多跟他联系一两次,这让独居的达莫有了自由空间,于是他每天在公路边溜达,继续寻找慢跑美男子。

1978年6月18日,达莫的“梦中情人”真的出现了,当赤裸着健美上身的年轻男子史蒂文站在路边搭车时,达莫认为这是天意。达莫让史蒂文上了自己的车,邀请他到自己家中喝啤酒、抽大麻。和当时所有受嬉皮士运动影响的年轻人一样,正要赶赴摇滚音乐会的希克斯,马上同意了。

回家后,达莫认为自己几乎已经成功了,孰料史蒂文最后坚持要离开,当他走向门口时,达莫为了“留住他”,拿起健身用的哑铃,在对方头部连续击打。史蒂文当场身亡,同时也挑起了达莫对死亡的激情。对于初次体验犯罪的达莫来说,像其他激情杀人的罪犯那样“销毁罪证”似乎是必然选择。于是他把尸块分装在几个垃圾袋里搬上车,打算趁着天黑丢进山林中。

然而达莫第一次弃尸,车子中途就被警察拦截了。警察对他做了酒精测试,也注意到了他车后座上那几个可疑的垃圾袋,甚至还进行了询问。达莫的解释是因为父母闹离婚,导致他夜里失眠,所以打算半夜出来逛逛,顺便处理掉垃圾。也许是达莫温和礼貌的形象,也许在20世纪70年代一个白人男子容易让人放松戒备,他那非常别扭的解释居然被相信,警察只是要求他开车返回住处,达莫照做了,并将几袋尸块就随意地埋在房子底下的某处。这是达莫第一次杀人,同时也是他第一次被放过。

第二回放过达莫的,是他的父亲老达莫。当他带着儿子的未来继母回来,发现了满地啤酒瓶,两人都认为达莫需要严格管教,便花钱安排他去读俄亥俄州立大学。达莫在那儿只上了3个月的课,就因为酗酒和成绩太差被劝退。父亲只好又把他送去服兵役,他在部队接受的是战地医疗培训。在部队的3年让达莫学会了认识别人的身体器官和制作能使人昏迷的药物,显然他“进化”了。与此同时,酗酒的恶习又让他被军队开除了。

服役三年的达莫回到第一次杀人的屋子,等待他的是失望的父亲,和一个小小“惊喜”——史蒂文的尸体居然还在老地方呆着。达莫父亲和继母在这房子里住那么长时间,却从没发现他们脚下的血腥秘密。在达莫把史蒂文的碎片分散埋在一片树林之后,父亲将他丢给了住在郊区的奶奶。

邪恶力量的升级

美剧《怪物:杰夫瑞·达莫的故事》完整复刻了达莫的犯罪经历,但它并非单纯讲述杀人犯的故事,而是用3条线勾勒事件的全貌。执着于对杀手的深入剖析毫无意义,该剧是从达莫、受害者及其亲友,以及普通民众这3方视角代入,本质上就是为了让观众看清楚——倘若时代病了,就会任由恶魔横行。

1981年,达莫搬去跟奶奶同居,奶奶需要他每周开车送她去教堂,时不时做些整理院子的体力活。很长一段时间内达莫不碰酒,甚至还找了份正经工作。根据达莫的讲述,彼时他用尽方法想取代“杀人”这最糟糕的选项,于是他跟奶奶一起读《圣经》、不碰任何酒精饮品,要消解欲望就去商店偷个模特人偶回家把玩。被家人发现后,他将人偶切碎扔掉。

然而这一切哪有“性解放”的诱惑来得实在?密尔沃基在当时是种族割裂最严重的地方,整个城市几乎一分为二,有钱的白种人住在城市的一侧或者近郊,另一边则是少数族裔群体的生活区域。这种两极分化的状态,无意中成就了“同志酒吧”和“同志浴场”。不能公开性取向的男性们喜欢在此结识,再去浴场亲密接触。不得不说,达莫在这些场所显得格外抢眼,他看起来斯文友好、相貌端正,而且金发闪耀,还戴着眼镜,要约到心仪对象简直太容易了。

从此白天他是帮奶奶做家务的乖孙、少言寡语但工作努力的好员工。到了夜间,他便到酒吧猎艳,和对象到小巷二楼的俱乐部浴场行乐。事实上,普通的性关系是无法满足达莫的,他希望对方是没有意识、不提要求、可让他全盘掌控的。为了找到“完美情人”,他借着在军队学来的医药知识,以失眠为由给自己配了三唑安定带进浴场,放进伴侣的饮料里使其不省人事。这种做法很奏效,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欲望,但是某天差点让一位伴侣醒不过来,被浴场老板马上叫了救护车并报警。

然而他还是被放过了。警察只是建议所有浴场把他列入黑名单。道理也很简单,他们不承认男性间的亲密关系,不知道对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理。此后达莫没办法找到合适的地方释放欲望,所以当他邂逅了一名叫史蒂文·托米的厨师后,便带他去酒店开房。那天夜里具体发生了什么,达莫已经想不起来了,他只记得早上发现自己满手鲜血,整个房间像屠宰室一般恐怖,托米血流满面地倒在床上,早已没了呼吸。

这种戏剧化的场景放在影视剧里,必然会引起当事人的恐慌。但达莫没有,他震惊之余意识到了一件事——自己是天生恶种。鉴于有过处理尸体的经验,他就跑到商场买了个大号行李箱,将托米装入,再拖着它走出酒店叫了出租车。司机在帮他抬箱子时说了句:“这里边装的肯定是尸体,太沉了。”

托米的死,使达莫确信自己是恶魔之子,于是他理所当然地把托米的尸体运回奶奶家。邪恶力量就这样完全觉醒了,与第一次杀戮相隔9年后,达莫不再挣扎,他要完全顺从于欲望。

不被放过的少年们

从此达莫与奶奶的生活变得非常诡异。他夜间在酒吧找准目标,上前搭讪,然后提出金钱交易。他甚至为此买了照相机,假装自己是个擅长拍裸照的艺术家。在经过对方同意后,达莫再将其带回奶奶的住处,那时老人早已入睡。达莫会在对方提出要离开时向饮料里下药,使其昏迷后再用双手勒死,拖进地下的水果窖,对尸体进行践踏,14岁的印度裔少年达克斯泰特就是这样被摧毁的。

作为自认的“恶魔之子”,达莫把自己完全交给黑暗,他迷恋电影《驱魔人》,认同皇帝制度,因为皇帝手持掌控一切的权力,这令他感到羡慕。所以他热衷于寻找身材健硕的俊美青年,残酷地把他们永留身边。当然他也有失手的时候,1988年9月,他用50美金作为诱饵,把一名老挝裔少年带回住处,在对方咖啡里下了迷药。所幸那少年喝得少,抵抗意志又顽强,他迷迷糊糊地跑回自己家。少年父母觉出不对劲,将儿子带到医院,确认他被下药后马上报了警。

少年父母将达莫告上法庭,精神鉴定师对他做了一份心理评估报告,证明他是绝对的危险人物,甚至建议不能让他住在人多的社区。巧的是,当时威斯康星州刚刚推出新的惩罚方案,叫作“监外就业”,也就是犯人可以正常上班,只在业余时间回来坐牢。而达莫那“温良青年”的外表,再度打动了法官,他只被判了一年“监外就业”的徒刑。

这次的幸运逃脱让达莫愈发肯定执行魔鬼的工作就是他的使命,当时他已经在一家巧克力工厂上夜班,所以晚上依然是自由身。这时一名叫托尼的英俊黑人男模落进了他的圈套,和从前一样,达莫勒死了被药物迷晕的托尼,次日清早像没事人一样下楼跟奶奶吃早餐,尸体却还在他床上。

1990年5月,达莫搬出了奶奶的房子,搬到密尔沃基市一处多数住户为非洲裔的公寓。这是因为他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一个漂亮又隐秘的个人空间,以便完成更“高阶”的进化。凭借“乖巧”的白人面孔,达莫深得房东信赖,表面上他体贴慷慨,还会借钱给房东。可房东只要多往他房间里跨一步,就能发现床上的可疑血迹。

公寓的独居生活令达莫如鱼得水,他配上了300升容量的巨大煮锅和一个新冷柜专为“爱好”服务。请想象一下,那是不到50平的单身公寓,厨房还是敞开式的,他却能自在地杀人、处理尸体、收藏死者的身体部位。然而在他入住的一年多时间,即便房东闻到从他屋里散出的尸臭味,却没觉出哪里不对劲。

达莫甚至还做起了人体实验,想要摸索一种新方法来代替杀人。比如在“猎物”头上钻个洞,再灌入盐酸,制造出对他唯命是从的“僵尸”。最讽刺的莫过于14岁老挝少年康莱发被杀案。康莱与达莫的渊源很深,因为他哥哥就是当初从达莫手里逃脱的受害人。康莱父母永不会想到,两个儿子居然会落入同一个恶魔的掌心。康莱被达莫用药物控制后,头骨被手钻凿出窟窿,并灌入盐酸。像往常一样,达莫为了助兴,跑去附近酒吧买来啤酒。在这间隙,康莱跟哥哥一样,凭借意志力跑出了公寓。

那是1991年5月27日的凌晨两点,一丝不挂的康莱踉跄地走在街头,被公寓里达莫的邻居——两名18岁黑人女孩发现,她们给康莱裹上毛毯并报了警。警察赶到后不久,达莫也拎着啤酒回来了。他向警察解释说康莱是自己的男朋友,因为喝多了才跑出来。可怜的康莱此时根本说不出话,意识也完全模糊,只有两个黑人女孩坚决地将少年与达莫隔开,不让这个恶魔靠近,她们本能地察觉到这个白人邻居绝非善类。

面对如此诡异的情况,两个巡逻警员竟作出了一个奇葩决定,把康莱送回了达莫的公寓房间。这时他们只要往达莫的卧室伸头扫一眼,就能发现一名叫托尼·胡福斯的青年被切去了头颅放在床上,那是一位聋哑人。但警员把康莱扔在沙发上,然后离开了。

杰弗里·达莫:“怪物”的一生2
杰弗里·达莫在法庭上受审。

二人回到车里,还用无线电回复说:“喝得烂醉的亚裔裸体男性,回到了他清醒的男朋友身边,等下我的搭档要在警察局里除虱子。”此后,两名黑人女孩中的一位的母亲多次打电话给警署,希望他们关注一下少年康莱的后续情况,但是没有人在意,康莱永远地消失了。

没有放过他的“地狱使者”

达莫的公寓已经成了一座“罪行陈列馆”,里头摆着手冲钻、螺丝刀和锤子等多种工具。每个抽屉和容器里都装着“纪念品”。卧室里还有3副完整的、已被切掉头颅的骨架。当时达莫还有了新“理想”,打算用彩绘人头做一个魔鬼圣坛,甚至为此画了设计图。

1991年7月22日是达莫在人间作恶的最后一天,终结它的是一名叫特雷西·爱德华斯的黑人青年。当天夜里,达莫借着给特雷西拍照的名义,将他带进卧室看电影《驱魔人3》,并打算用手铐控制他。爱德华斯机敏地摆脱了手铐,借上厕所的机会冲向大门。那门上装了8个锁,就为了防止受害人逃跑,但神这次终于站在了正确一边,爱德华斯一下就打开锁冲向了街头。

警察在爱德华斯的带领下来到达莫房间,打开冰箱的一瞬间,他们看到了作仰望状的人头,其中一名警员当场尖叫,这成了他一生的噩梦。自此,达莫的恶魔生活才被终结。尽管辩护律师和达莫父亲试图以“精神病”为由,让杀人魔得以轻判,但法官依然裁定其15次终身监禁。

入狱后达莫被关进了单人牢房,严格讲这算是监狱放他一条生路。要知道死在他手里的少数族裔占了大多数,这意味着正在服刑的同族人肯定不会让他安度余生。

1994年11月28日,达莫正和另外一名囚犯在健身房里清洁柜子。因谋杀罪入狱的黑人囚犯克里斯托弗走了进来,他拿起哑铃猛击达莫头部,达莫几乎来不及做任何反抗就死在了健身房。

(责编:常凯)

上一篇 点击页面呼出菜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