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反社会”谋杀犯的罪与罚
作者: 付杰体育巨头耐克的品牌口号“JUST DO IT”可谓是脍炙人口。这句广告语简洁明快,朗朗上口,十分贴合年轻消费者特立独行、追求自我的个性,甚至还被美国《广告时代》杂志评为20世纪最成功的营销活动之一。但鲜有人知的是,这句广告语的灵感来源于两桩惨无人道、轰动全美的谋杀案,案件的主角是一个名为加里·吉尔摩(Gary Gilmore)的白人男性。
无差别的谋杀
案件发生于1975年8月,刚从犹他州立大学毕业的马克斯·詹森和新婚妻子迁往该州普罗沃市,准备继续在当地大学学习法律。普罗沃位于犹他州首府盐湖城以南大约60公里处,摩门教是当地民众的主要信仰,也是美国第四大宗教。摩门教教义十分保守,主张远离烟酒茶、咖啡等易上瘾物质,禁绝婚前性行为,甚至一些原教旨教徒至今还在实行一夫多妻制。詹森家来此不久就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马克斯一边坚持学业,一边在附近的辛克莱加油站工作补贴家用。1976年7月19日晚上10点左右,一个30多岁的男人突然闯进加油站,并拿枪顶着马克斯的脑袋。“这一枪是我的。”他扣动了扳机。“这一枪是尼科尔的。”接着又开了一枪。
另一起案件是在第二天晚上10点半左右,彼得·阿罗尔和家人用餐后回到登记住宿的汽车旅馆。在旅馆门口,一个蓄山羊胡子的男人走了出来,手里拿着现金盒与手枪。直觉告诉阿罗尔事情不妙,等进了旅馆办公室,他看见旅馆经理躺在血泊之中,而自己的妻子则一边压着伤口,一边喊人叫救护车。遗憾的是,伤口过于致命,一切为时已晚。

没错,这两起谋杀案的凶手就是加里·吉尔摩,“尼科尔”是他的女友。由于加里性格反复无常,暴虐成性,尼科尔躲了起来。加里开车在普罗沃市的大街小巷苦苦寻找了很多天却无果。他愈发暴躁和压抑,于是开枪打死了两个无辜的年轻人。
警方很快就抓捕了加里。在后来的采访中,被问及为什么要杀死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他回答说:两人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是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都有妻儿,都是摩门教徒。他甚至认为这两个人命中注定要被杀死,“我杀他们是因为我不想杀尼科尔……那个星期我的心情太糟糕了,只得用开枪解决一切”。
然而,这并不是加里第一次犯罪。从少年时期,他就走上了打架斗殴和偷盗抢劫的道路。在该案之前,他已经是一个前科累累的罪犯。确切来说,35岁的他有18年是在监牢中度过的。
童年的阴影
加里在家中排行老二,还有一个哥哥和两个弟弟。他的父亲弗兰克·吉尔摩四处漂泊,拥有数次婚姻和很多名字,职业是以广告销售之名诈骗钱财。他的母亲贝茜·布朗出身于普罗沃一个传统的摩门教家庭,随着长大成人,受够了当地的风气,越来越向往外面的世界。1937年,贝茜与弗兰克在盐湖城相遇,不久便确立婚姻关系。结婚成家后,弗兰克依然带妻子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并因诈骗经常入狱。1941年,加里在得克萨斯出生,弗兰克一直怀疑这个孩子不是他的亲生骨肉,为此常对妻子大打出手。后来,弗兰克的事业走上正轨,他们终于有了稳定的住处,但依然无法过上平静的家庭生活。在不健康的成长环境中,有的孩子沉默安静,选择了逆来顺受,有的孩子则心生怨忿,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尤其是加里,从小叛逆不羁,与父亲冲突不断,长大一些,先是偷酒,后来偷枪、偷车,于是他不断被少年管教学校、惩戒机构、监狱剥夺自由,就连父亲的葬礼都不被允许参加。
1973年2月,加里再次因持械抢劫被捕入狱。在这期间,他与表姐开始通信,表现出了悔罪的态度和融入社会的愿望。1976年4月9日,加里在亲人监护之下获得假释,辗转来到普罗沃。他先在姨父的鞋铺工作,后来又去一家装修厂上班。刚开始他还老实规矩,展现出了趋善向好的一面。不久他遇到尼科尔·巴雷特,两人很快坠入爱河,继而同居,接着就是争吵与打斗。尼科尔觉得加里越来越危险,索性躲藏起来。正是这一行为,间接造成了两个无辜年轻人的死亡。
喧闹的“死囚之舞”
审判机器很快就开动了。无论是枪支弹壳和火药粉痕迹测试,还是加油站员工和汽车旅馆客人的证词,种种证据都指向加里。法庭指派的律师自知铁证如山,便从加里的精神状态入手,试图证明他患有精神疾病。但多名精神病医生做出了一致诊断:“此人身上不存在思维混乱、精神失常、记忆缺失、大脑组织损伤、间歇性发作和其他精神反常症状……他应该对自己当时的所作所为负责。”
1976年10月5日,犹他县地方法院正式审理此案。控方证据确凿,环环相扣,足以使得陪审团超越合理怀疑,相信加里就是杀人凶手。辩方律师无计可施,只得针对一些琐碎的问题展开抗辩,试图降低证人证物的可信度。其实,辩方一开始就对胜诉毫无信心,只是寄希望于上诉减轻加里的刑罚,比如将死刑改为无期徒刑。
10月7日上午,陪审团仅用了不到一个半小时,就认定加里一级谋杀罪成立。下午的调查听证会将决定加里被判处无期徒刑还是死刑。陪审员依然没有心软,他们选择了最严重的刑罚。结果已定,当法官问加里是否选择行刑方式时,“我愿意被枪打死。”他回答道。
判决结果出来后,旋即引起轩然大波,因为这不仅是犹他州16年来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罪犯,还是美国10年来的第一次死刑,要知道,美国曾于1967年废除死刑。加里对死刑毫不在乎的态度和对死亡无所畏惧的向往引起了全美甚至整个世界的关注。
初审结束后,辩方律师很快向犹他州高级法院提交上诉申请,后者批准申请并做出决定,暂缓执行原定于11月15日的枪决。加里却在给法庭的信中极尽嘲讽蔑视之能事:“犹他人难道连执行判决的勇气都没有吗?你们判处一个人死刑——那就是我,但当我欣然而庄严地接受这一最严厉的惩罚时,你们全体犹他人却退缩了,还因此事跟我争辩。你们真是荒唐。”在给犹他州大赦委员会的信中,加里继续以挑衅的语气说,“动手吧,你们这群胆小鬼……”在犹他州高级法院的审判中,加里再次表达了求死的决心,“我要求按期处死我,我只想带着一个男子汉的体面和尊严接受死刑。我希望你们允许我这样做,这就是我要说的全部。”这一次,法官们以4:1的投票结果维持了原定的死刑计划。
树欲静而风不止,虽然加里一心求死,相关个人与团体还是展开了持续不懈的“拯救”行动。首先是加里的律师以及她的母亲、弟弟继续上诉到最高法院,其次是美国公民自由联合会、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等反对死刑的民权组织,通过诉讼的方式试图推迟死刑执行日期或者改变死刑判决。不过这些努力都以失败告终。
此时,各方人士为了实现不同目的纷纷加入,再加上加里对死刑有意或无意“自我炒作”,让事件越来越戏剧化。在加里的几任律师中,有的怀着真诚的愿望寻求免除委托人的死亡,有的则将此案视作提升自己名望的契机。拉里·席勒的加入,更是让这场“死亡之舞”成了一场众人瞩目的真人秀。
拉里·席勒是记者、作家、电影导演和制片人,又是追逐新闻热点的投机分子,有“食腐肉的黑兀鹫”之称。他既出版过呼吁公众关注日本汞中毒事件的《水俣市》,获得过艾美奖和奥斯卡最佳制片人奖,也因报道临终前的杰克·鲁比(杀死肯尼迪遇刺案嫌犯的凶手)和苏珊·阿特金斯(美国邪教组织“曼森家族”成员)而臭名昭著。听闻吉尔摩案之后,他迅速与加里及其亲人取得联系,得到了其人生故事写作书籍、拍摄电影等专有权。这种行为让加里的死刑异化为一场赤裸裸的金钱游戏和商业运作。席勒将加里的故事明码标价,出售给各大媒体。他甚至担心加里如果在行刑前反悔转而上诉的话,自己拥有的专有权价值将大打折扣。
然而加里并非只是被围堵的猎物,他也在利用曝光度榨取人生最后的价值。他把贩卖自己人生故事的钱财分成多份,赠予亲朋好友,并且邀请他们参观自己的死刑。对于那些为自己争取生存机会的律师,他则称之为“爱管闲事、好出风头”,并表示“都给我滚开,你们这些下流坯”,他对那些阻挠死刑的组织说,“从我的生活中滚出去,从我的死刑中滚出去”。他把自己塑造为一个不惧死亡、尊严至上的西部硬汉,一个以身试法、对抗体制的传奇罪犯,并收获了众多的仰慕者。
经过一番艰难曲折的拉锯战,1977年1月17日上午,加里·吉尔摩终于实现了他的愿望。行刑过程仅用了18分钟。行刑之前,狱长问他还有什么想说的,他只留下了一句言简意赅的话:“Let's do it!”
谁杀死了加里·吉尔摩?
在加里·吉尔摩死后,相关传记、回忆录和电影不断涌现。很大程度上,他已成为一个可以被多重阐释的故事文本,不同的视角会有不同的解读。


加里的弟弟米卡尔在其家庭回忆录性质的作品《利弹穿心》中,曾提到哥哥传授予他的生存法则,“要学会强硬,学会承受,学会麻木。不要怕疼,不要发火,什么都别表现出来。”他以为这是哥哥在教他怎么在监狱中生存,后来才意识到,哥哥是教他怎么在他们的家庭中存活。父亲的责骂与殴打、家庭的失和与动荡、教育的缺位与冷漠,让加里始终缺乏一种安全感和归属感。
根据弗洛伊德的童年决定论,个体在成年的痛苦心理与人格缺陷,可以在童年经历中找到根源。奥地利心理学家阿德勒也说过,幸运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从这个角度来讲,加里也是一个受害者,并且一直没有被治愈。就像他对这两桩谋杀案的看法,“我是个贼,是个有前科的罪犯,一个抢劫犯,我只是重温一下老习惯”。正如1924年发生在芝加哥的利奥波德—勒伯谋杀案的辩护律师克拉伦斯·丹诺所说:“当童年的梦想、童年的幻觉还在一个人身上徘徊不去时,当一个人生理上正在逐渐长成大人,心理上还是个孩子,还具有孩子一样的情感、感受和幻觉时,你就可以说,正是这些童年的梦想和幻觉应当对这个人的行为负责。”
作为一个童年生活的受害者,加里制造了更多的受害者。我们在旁观这个案件的戏剧性和娱乐性之外,还应深入探究家庭生活、社会环境对一个人潜移默化却至关重要的影响,以及刑罚制度如何实现对罪犯的真正改造。或许只有这样,才会减少加里·吉尔摩这样的“反社会”型罪犯,也会少一些让人痛心疾首的社会悲剧。
(责编:刘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