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引诗情况浅析

作者: 刘向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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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有重诗的传统。孔子曾经对孔鲤说:“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在孔子看来,学习《诗经》并将之用于与人交谈中,表达自己的观点,是君子的必备素养之一。《尚书·舜典》中说:“诗言志,歌永言。”在儒家看来,诗是推行教化、阐发义理的重要依据和手段。用诗言义,也是先秦儒家思想一个典型的特征。

《中庸》作为儒家经典之一,其中多处引用《诗经》中的句子。按照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对《中庸》的章节的划分,《中庸》三十三章中有九章引用《诗经》的句子,共计十七处,由此可从表面上看出《中庸》与《诗经》之间的联系。而从内在关系上来看,《中庸》与儒家学派以诗传道的精神相吻合。《中庸》何为而作?朱熹曰“子思子忧道学之失其传而作也”(《中庸章句序》)。到孔子之孙子思之时,“去圣远而异端起”(《中庸章句序》),子思为了维护道统的“真”,继承尧、舜以来的“大道”而作《中庸》以“垂教后世”。因此,它的目的是传道,是讲明“中和之为用”的道理。这种维护道统的使命感以及阐发义理的性质,与诗“言志”的特征以及孔子“《诗》教”的精神相符合。

既然《中庸》与《诗经》有这样的联系,那么子思是怎样用《诗经》里的句子来阐发义理的呢?引用《诗经》中的句子起到了怎样的效果?在“引《诗》为证”的过程中是否改变了原意呢?根据说理的方式和效果,《中庸》中对《诗经》的引用可以分为三种情况,而这三种情况中对诗句原意的保留情况是不同的。

一、引诗为喻

引用《诗经》中的句子,以比喻所要说明的现象,是《中庸》引诗的第一种情况。为了把道理说得更清楚明白,达到传道的目的,《中庸》中经常用到比喻的方法。诗句所描写的景物和事情,为此提供了很好的材料。诗句和喻体都是人们所熟悉的,阐发的义理就会更加形象,容易接受。

《中庸》里以诗为喻的情况共有四处,分别是“鸢飞戾天,鱼跃于渊”“伐柯伐柯,其则不远”“衣锦尚絅”“潜虽伏矣,亦孔之昭”。在这四句中,除了第二句与原意相差不大之外,其余三句都与在《诗经》中所表达的意思有很大不同,给人以“断章取义”之感。

“鸢飞戾天,鱼跃于渊”,这是《中庸》中第一次引诗,此章言君子之道“费而隐”。郑玄和朱熹两家对“费而隐”的解释有很大不同,以朱熹解释为佳。“费”,“用之广也”;“隐”,“体之微也”。“道”充满天地之间,无所不在,普通人能知能行,是其“费”;圣人亦有所不知,有所不能,是其“隐”。引诗即为说明“道”之“费”。“鸢飞戾天,鱼跃于渊”,是“言其上下察也”,以老鹰飞上九天、鱼儿跳入深渊比喻君子之道上下都能够明察,体现道广大的一面,是为“费”。此句引自《诗经·大雅·旱麓》篇,《毛诗序》及“三家诗”皆认为是文王受人赐福的诗,而朱熹在《诗集传》中则认为是“咏歌文王之德”。以鹰翱翔于天空、鱼跃于深渊来比喻万物能够各得其所、怡然自乐,人才各有所用。朱熹在《诗集传》中解释道:“盖鸢之飞,全不用力,亦如鱼跃怡然自得,而不知其所以然也。”这与《中庸》中的意思有很大不同:同一种现象,《中庸》是取其范围的广大,而原意是取其各得其所之意。

由此可以发现,在《中庸》中诗的意思不同于原意之处。“衣锦尚絅”“潜虽伏矣,亦孔之昭”两句更是与原意不符。“衣锦尚絅”在《诗经·卫风·硕人》中写作“衣锦褧衣”,赞美新妇礼服的华美与高贵,充满了赞赏之情;而在《中庸》中,其是以文采显露于外来比喻君子之道开始黯然但会日益光明,小人之道开始醒目但会日益消亡。“潜虽伏矣,亦孔之昭”在《诗经·小雅·正月》中是以鱼儿的处境来比喻贤者进退维艰的困境,是刺幽王之篇;而在《中庸》中,其则比喻君子在人们所看不见的暗处也自我反省,虽然处在暗处,却更能体现君子的修养,此乃讲“慎独”之道。

在以上三个例子中,诗在《中庸》中以比喻的形式存在。引诗以为喻,将对“道”的解释蕴含在人们所熟悉的事物之中,将抽象的道理具体化,因而更加生动形象,也有利于《中庸》主旨的阐发。然而,在引诗以为喻的过程中,为了进行符合道统的说理,也在用诗的过程中不同程度上改变了原意,进行断章取义。对同一句诗,朱熹在《诗集传》和《四书章句集注》中的阐释就存在着差异。

二、引诗为例

《中庸》引诗的第二种类型是将诗句作为具体的例子,以更好的阐发义理。《中庸》中的“道”本来都是比较抽象的概念或道理,如果泛泛而谈,容易留于空虚的层面。《中庸》之所以没有给人这样的感觉,除了运用比喻的方法之外,还与它经常在提出一个道理之后紧跟具体例子进行说明有关。具体的例子往往是人们能够切身体会到的。从切身的体会出发,将大道具体化为身边之事理,是引用《诗经》中诗句的第二个作用。《中庸》中在将诗句作为例子的时候,基本上保持了在《诗经》中的原意,如第十五章:

君子之道,辟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诗》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耽。宜尔室家,乐尔妻孥。”子曰:“父母其顺矣乎。”

其中的诗句引自《诗经·小雅·常棣》篇,这是一篇倡导兄弟血亲团结的诗歌。在先民的观念里,血亲是极为重要的关系,兄弟之间的团结也至关重要。这几句引自《诗经·小雅·常棣》篇结尾的第七、八两章,在谆谆教导之后,它又为人们展示了家庭和睦、尽享天伦之乐的美好场景。夫妻之间关系和睦,如同琴瑟之声相互应和,弹奏出美妙的生活乐章;兄弟之间和乐相处,能够保证家室的安宁。天伦之乐一直是人们所向往和追求的一种简单的幸福感,它是每个普通人心中最为温暖而又平凡的心愿。以此为例,原先的道理一下便有了亲切感。

《中庸》第十五章言君子之道要从近处做起,从身边做起。子思首先以远行、登高为例说明了这个道理:行君子之道就像远行和登高一样,要从近处和低处开始,由近及远,由低至高,才能逐渐实现大道。但是这个比喻尚不能触动人们的内心,不能让人产生强烈的共鸣从而真正领悟此章的旨意,因而子思引用《诗经》中所描绘的家庭和乐的场景作为具体的例子,进一步说明。君子之道由近及远,推而致之,而实现自己所处的家庭的和睦正是最切近的“道”,并且这种基于血缘关系的天伦之乐又是古人极为看重的。

因此,引用《诗经》中的句子,以家庭的和顺为例告诉人们“道”之切近处,不仅能够将道理讲明白,而且还能起到特殊的效果:以平常事触动人心中最美好的意愿,让“道”能够深入人心。

三、引诗为理

《中庸》引诗,还有一种方式,是将诗句直接拿来作为阐发道理的一部分。这种情况大多保留了诗句的原意,并将其作为说理的内容。引用诗句或用以总结,抑或用以分说抽象、普适的道理。总之,在引诗为理的情况下,诗句和阐发过程密切地结合在一起,诗句是整个说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前两种引用诗句的方式中,如果去掉诗句,对该章要论述的道理影响并不大,只是表达效果不佳。而在引诗以为理的情况下,如果摘除诗句内容,论述的完整性会受到破坏,从而影响对原意的理解。简而言之,这些诗句已经融入了整个《中庸》体系中,是不可缺少的。

例如“既明且哲,以保其身”,此句引自《诗经·大雅·烝民》篇。朱熹认为前一章是讲天道,后一章则是讲人道。《毛诗序》:“烝民,尹吉甫美宣王也。任贤使能,周室中兴焉。”引文部分属于《诗经·大雅·烝民》篇:“肃肃王命,仲山甫将之。邦国若否,仲山甫明之。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夙夜匪解,以事一人。”这是承接前文言仲山甫尽职尽责。仲山甫是聪明智慧之人,懂得“保其身”。朱熹《诗集传》言:“盖顺理以守身,非趋利避害,而偷以全躯之谓也。”保全自身与道德无关,而是一种人生的大智慧。《郑笺》:“若,顺也。顺否犹臧否,谓善恶也。”因此,“保其自身”所谈的是两种情况:一是君主贤明、政治清明,二是君主昏庸、政治黑暗。

在《中庸》里,所引《诗经》的上一句话是:“是故居上不骄,为下不倍;国有道,其言足以兴;国无道,其默足以容。”这句话是承接前文君子修德而言,是修德凝道之后能够形成的作用与功效。君子的至德在实际中能够得到具体的应用,在国家政治清明的时候,他的言论使之更加振兴;在政治黑暗无道的时候,他的沉默能够使他避免灾祸保全自身。而这种观点与《诗经·大雅·烝民》中的相似,于是子思引之以作总结:“‘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其此之谓与!”此处引用《诗经》不同于前两种,既非比喻,也非例证,而是用一种相似的说法对前文进行总结,类似于议论文中的“道理论证”。

再如“上天之载,无声无臭”,此句引自《诗经·大雅·文王》篇,是整部《中庸》中的最后部分:

子曰:“声色之于以化民,末也。”《诗》曰:“德輶如毛。”毛犹有伦;“上天之载,无声无臭。”至矣!

这几句话的特点是几乎全都是引用之言,《诗经》中的话被很自然地融入里面,以说明上天生化万物,无声无臭,于微妙之中体现道之广大,达到中庸的极致、境界的极高。这种将诗句融入整个论述体系之中的方式,大致保留了其在《诗经》中的原意,不会让人产生生搬硬套的感觉。

《中庸》所引用的十七处诗所起到的作用不同:有的是作为比喻的喻体,使得抽象的道理更加生动、形象;有的是作为列举的例子,让“道”更加贴近人们的生活与心灵;有的则是作为阐发义理的一部分,总结或分说其中的道理,并融入论述的过程之中。由此可以看出儒家以诗言志、以诗求证的思维传统,也可发现《中庸》与《诗经》之间的联系。尽管在引用的过程中,为了阐发义理,存在一些曲解以及断章取义的现象,但是不可否认诗在子思讲道过程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庸》思想,在遇到引诗之处,我们需要分别处理。对于有断章取义之嫌的,例如几处用作比喻的地方,我们不必将诗之原意强扯过来,而应关注诗句所描绘的具体事物与现象,以理解《中庸》中本体的特征。而对于引以做例子或者直接进行说理内容的诗句,大致保留了它们在《诗经》中的意思。因此,到《诗经》中去探求诗句所讲的现象或道理,取来与《中庸》中出现的语境作参照,有助于我们对《中庸》中“道”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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