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女性的生育斗争

作者: 施越

欧洲女性的生育斗争0 欧洲女性的生育斗争1

加拿大近年来多胞胎的比例大幅增加,且越是高龄产妇,多胞胎比例越高。这是因为高龄产妇普遍采用了辅助生育手段。

通常来说,倘若一个国家需要维持人口稳定,生育率——新生儿与同期平均育龄妇女的人数之比,需要维持在2.1,即1个育龄女性起码要生育2个新生儿。笔者所在的意大利的生育率已经下降到了1.32。意大利的年轻人习惯依赖父母,搬出父母的房子独立生活、结婚成家的年龄越来越大,大多数女性在30岁以后才会打算生孩子。在疫情的影响下,全球经济持续低迷,许多意大利夫妻更不想冒险生孩子。鉴于意大利庞大的公共债务和养老金负担,低生育率的情况尤为严峻。

在意大利人口统计书《文明的空摇篮》的前言当中,意大利前副总理萨尔维尼写道:“一个没有孩子的国家没有未来。”

控制生育——欧洲老龄化问题的起因

正如公元前2世纪的希腊著作《妇女疾病》里所证明的那样,自古以来,男人和女人都在试图控制生育。古代欧洲男女节育的途径五花八门,但在古埃及、希腊和罗马的人眼里,只有女性才需要负责避孕,因此他们只对女性的避孕途径进行了记录。在古希腊时期,人们用一种现在已经灭绝的串叶松香草当作避孕药使用,古希腊人将它视为阿波罗神的礼物;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雪松油偶尔也可以起到避孕的效果。到了中世纪,在天主教会的影响下,避孕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妇女之间仍然会流传一些关于避孕的技巧:例如将百合根放在阴道里,或者在大腿上系上黄鼠狼睾丸。显然,这些在古代流传的大多数避孕方式全都是无效的,有些方法甚至还会对身体产生危害。

长期以来,欧洲的教会、医生和政治环境都反对任何形式的节育措施,特别是将性行为和受孕脱钩,人们进行性行为只是为了欢愉而不是为了生育——这是许多政治派别和教会都无法接受的,认为节育措施会诱使人们性滥交。但随着17世纪英国内战,性病传遍了欧洲,在性行为过程中做防护措施的观念也开始跟随着战争在欧洲流行了起来。人们使用亚麻布、动物肠衣、皮革等材料制成最早的“避孕套”来使用。

到了19世纪,欧洲出现了生育率下降,引起了人们对政治、经济尤其是军事力量削弱的担忧。《埃伦伯勒勋爵法》在1803年首次提出了禁止堕胎的法律规定,其他欧洲国家也开始纷纷效仿这一做法。

英国出生率委员会把当时下降的出生率归因于人们普遍使用避孕套,但事实上,由于成本和造价方面的原因,在当时只有少部分富裕阶层才用得起避孕套。在20世纪之前,只有16%的英国夫妇会使用避孕套来避孕,其他人的主要节育方式则为戒断性行为,或者戒酒,减少酒精引发的性冲动。如果这些方法都行不通,那他们只能选择流产——这种无奈之举在当时的工人阶级当中十分普遍。

虽然欧洲家庭的控制生育现象是在19世纪工业化背景下发生的,但它却为工人阶级向上层阶级流动提供了可能,因为节育可以让家庭的生活水平得到改善。越来越多的欧洲人认为,父母应该为了子女工作,而不是像过去的旧观念那样,让子女成为父母劳动力的附庸。也就是说,父母更需要子女满足他们的情感依靠,没必要非得一窝小孩才能满足这样的需求。

这就是为什么法国在欧洲首当其冲地刮起了节育的风潮。与其说当时的法国在整个欧洲的经济水平较为突出,不如说是因为法国人的思想和世俗化运动在当时更为超前,从法国开始,欧洲民间刮起了一股“新马尔萨斯主义风潮”。18世纪的英国经济学家马尔萨斯曾经提出过“马尔萨斯人口论”,认为人口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粮食生产的速度,如果不控制生育,人类将面临粮食危机,人口越多就会导致一个国家更加贫穷。马尔萨斯主义者支持通过发展独身主义或者晚婚来调节人口,而“新马尔萨斯主义者”则将生育控制推向了另一种高度:他们主张使用避孕方法,为现代婚姻关系提供了另一种可能,让夫妻双方有尽可能多的机会享受亲密关系,让子女晚一点再出现在他们的家庭生活中。这样的观念在过去欧洲的婚姻关系中极为罕见。

尽管如此,大多数欧洲国家依然保留着对堕胎的惩罚,有些国家也试图禁止其他避孕方法。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由于欧洲各国武力损失惨重,限制避孕的法规再一次铺天盖地地席卷了欧洲。1920年,法国规定禁止出售和传播避孕方法的信息;瑞典在1910年制定了反避孕法,直到1938年才废除;直到1930年的兰柏会议,英国才允许公民在合法结为夫妻的情况下使用避孕药具。

欧洲女性的生育斗争2
“ 避孕药之父”卡尔·杰拉西。避孕药被认为是“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100项重大发明之一”。

二战以后在欧洲蔓延的婴儿潮,使人们对人口减少的恐惧变得次要。苏联在1955年开放了堕胎,但随着婴儿潮的结束,这一做法也停止了。堕胎在东欧的生育控制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且一直持续到今天。

20世纪60年代,避孕药的出现引发了一场真正的避孕革命。1967年4月,美国《时代》杂志将避孕药的照片放在了封面上,用数不清的避孕药堆成了一个女性性别符号的图形。自古希腊以来,人类控制生育的途径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变化,避孕药的出现再一次将生育控制权的权杖交给了女性,而且它比过去的大多数避孕方法更加有效,为女性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生育控制能力。即便如此,在欧洲,女性堕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违法的。德国是第一个将堕胎合法化的国家(1961年),法国紧随其后(1967年),并且于1971年颁布了诺伊沃斯法,开放妇女堕胎的权利,引起了天主教会的强烈批评。教皇保罗六世在1968年发表的《人类生活通谕》中重申了教会关于婚恋、生子以及拒绝人工避孕的教导,强烈谴责了避孕行为,但这一立场并没有阻止避孕药在西欧的传播。

欧洲女性的生育斗争3
波兰严苛的堕胎法律引发了一场规模巨大的波兰妇女反政府运动。图为2021年1月,波兰克拉科夫,示威者举行抗议集会。

避孕药的兴起加强了人们对于避孕行为的争议,尤其是当避孕药失灵时的终极解决措施——堕胎。随着20世纪60年代女权运动的发展,一些国家承认了女性的堕胎权,英国在1967年颁布了《堕胎法》;1971年,法国343名向公众承认自己曾经做过人工流产的妇女发表了宣言,表达了自由控制自己身体、自由选择何时生育的愿望。然而,西欧其他国家仍然保持着对堕胎设限的法律规定,如爱尔兰、德国和波兰,这种反堕胎的政策导致一些有经济实力的妇女只能选择前往堕胎合法的邻国进行人工流产。

虽然对很多人来说,控制生育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但它同时也成为了女性获取自由和独立的手段。尽管欧洲的老龄化现象如今已经非常严重,但欧洲各国对于生育控制的投入已经成为了一种惯例,并且正在逐年增加。有关报告显示,2018年欧洲在全球计划生育方面共花费了8.45亿欧元,比2017年总体增长了5%。在避孕措施方面,各国之间的差异普遍存在,相比东欧人来说,西欧人获取避孕药具的方法和途径更为广泛和简便,英国控制生育的资金投入位于欧洲榜首,英国人也更倾向于使用安全系数更高的避孕措施(使用乳胶避孕套)来控制生育,使用率仅次于中国。英国也大力改善妇科诊所的服务,让妇女有更多的机会可以得到生育方面的专业意见。但在波兰,人工流产仍然是一种违法行为,只有在乱伦、强奸和畸形儿的情况下才会给怀孕妇女提供堕胎的机会。

欧洲在生育控制方面已经走了很长的一段路,但不同地区之间避孕药具的资源和获得方式的差异仍然很大。在一些东欧国家,相对于人们的收入而言,避孕措施的经济代价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范围,因此东欧人的节育观念和西欧人之间存在着不小的差异。在阿尔巴尼亚,人们的生育控制费用可以用他们的保险来支付,阿尔巴尼亚政府还推出了一项针对18岁以下、失业或者低收入者的控制生育特别报销计划。在这样的生育控制政策下,阿尔巴尼亚接受现代避孕措施的妇女人数反而正在下降,而不是上升。研究认为,阿尔巴尼亚妇女节育措施观念上的落后,主要归因于缺乏性教育,相比西欧,东欧的性教育问题常常会遭到忽视。

在欧盟28个成员国中,只有13个国家将避孕药具包括在了医疗保险范围之内,这就意味着在欧洲,起码有一半以上的妇女必须自费或者通过私人保险来支付避孕费用。

堕胎权利之争

波兰的堕胎法是全欧洲最严格的堕胎法之一。在2019年,大约98%被人工流产的胎儿都是畸形儿,也就是说在被强奸、经济贫困、早孕等其他情况下,波兰妇女都难以根据自己意愿堕胎。严苛的堕胎政策让不少波兰妇女最终选择出国去欧洲其他国家堕胎。据联合国专家估计,每年约有10万名波兰妇女出国堕胎,她们通常选择临近波兰的德国或者捷克,因为在那里她们堕胎要容易得多。

欧洲各国的堕胎政策各不相同。荷兰作为西欧最自由的国家之一,怀孕女性只要和医生交谈后,经过5天的冷静期,就可以在诊所堕胎。包括法国、比利时、丹麦和希腊在内的欧洲大多数国家都规定可以“按需堕胎”,在怀孕10周或14周以内都可以堕胎。对于强奸或者畸形胎儿的情况,可以放宽怀孕时间的限定,但宣传堕胎或者在媒体上播放堕胎广告在这些国家都是被禁止的。

以自由、包容著称的西欧国家或许为波兰女性提供了一个合法堕胎的途径,但并不是所有的波兰女性都有能力负担得起出国堕胎。波兰对于那些没有能力抚养子女的家庭也没有提供足够的补贴,导致许多本身就身处贫困边缘的妇女,在生下孩子以后生活变得更加艰难,相当一部分妇女会因为无法很好地照顾孩子而陷入抑郁状态,甚至导致自杀。

欧盟人权事务专员认为,限制波兰妇女获得合法堕胎的机会违反了波兰的国际人权义务。从2020年年底开始,波兰严苛的堕胎法律引发了一场规模巨大的波兰妇女反政府运动。2021年1月,抗议者在波兰各大城市的街道上进行了连续3天的集会,抗议严格的堕胎法案,这些抗议者们无视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在波兰各个繁华的城市中游行,呼吁“自由、平等和按需堕胎”。

根据欧盟统计局的数据,在过去10年中,超过一半的欧盟成员国堕胎率正在逐渐下降。英国、法国和德国是堕胎率最高的国家,仅这3个国家在2018年堕胎的人数就高达60多万。但是在欧洲的许多天主教国家,例如意大利、西班牙或者克罗地亚,保守派仍然对堕胎自由化持怀疑态度,女性的堕胎权利在这些国家依然存在争议。

在19世纪,基于圣奥古斯丁在5世纪对亚里士多德的神谕,罗马天主教会等其他权威宗教机构认为胎儿的灵魂在怀孕以后才会出现——男性婴儿的灵魂在受孕后40天左右会出现,女性婴儿的灵魂在受孕80天以后才会出现。一个胎儿拥有灵魂以后,就成为了一个有灵魂的人类,在这样的情况下,堕胎就相当于谋杀。而一个胎儿是否已经有了灵魂的佐证就是“胎动”,如果孕妇能够感受到胎动,就说明婴儿已经有了灵魂。因此在19世纪初,只要在婴儿发生胎动之前堕胎就不被视为一种罪过,只有在怀孕后期堕胎,才会被视为犯罪。但是,要让那些被指控犯有堕胎罪的孕妇承认胎儿有没有胎动是十分困难的,因为法院常常只能依靠孕妇的一面之词来了解胎儿的情况。一名叫玛格丽特的孕妇在堕胎后受审时,作证说“胎儿以前曾经胎动过,但自从她摔了一跤后,胎儿就再也没有在肚子里动过了。”法庭以此宣判胎儿在堕胎前就已经失去了灵魂,玛格丽特因此被无罪释放。

意大利90%以上的人都是天主教徒,这就意味着90%以上的妇产科医生都信奉堕胎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自1978年以来,堕胎在意大利就一直是合法的:根据意大利法律,女性在意大利怀孕90天以内都可以堕胎;有些时候,当胎儿被发现是畸形儿、死胎、危害母亲健康等情况时,在怀孕超过90天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治疗性流产”。此外,也规定了意大利所有的医院都必须提供堕胎的服务和设施。但是,法律同时也给予了医生和护士拒绝进行堕胎手术的选择权,医生和护士可以出于个人原因拒绝进行堕胎手术,因为这种手术可能会违反一些医生和护士的宗教信仰。

上一篇 点击页面呼出菜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