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类学叙事(中篇小说)

作者: 邵一飞

1. 尴尬的身份

我的叙事,一直想象着美丽而遥远的非虚构,却因为身份的多重性,以及世界及自我浑身的矛盾性,一直尴尬着。骨感的现实,深刻无比根深蒂固源远流长,身体与梦中的夜来香,一下子很难掺和掺和掺和在一起,世界且尴,且尬。“我”不是我,我就是“我”。

上午9时,“我”准时穿上警察制服,一是因为信仰,二是因为职业,这都是每年每月每日每时每刻不可回避别无选择的固有属性,生活在这个时刻充满了不确定性及矛盾性的人世间,谁不带一点点这样那样的属性?没有任何属性的人,是不存在的。难道你没有属性吗?外面的世界,时刻鲜花盛开,我却一定要时刻整装待发。“我”的皮带,就悬挂在裤腰的附近,一直这么这么这么悬挂,就像一座拥挤的桥,十分热闹的时候,却又在寂寞地等待着什么。等待寂寞,如此而已。身体的外面,喧嚣不止,也一直在发生着什么,熙熙攘攘熙熙攘攘熙熙攘攘,这个世界一直这么熙熙攘攘。“我”在美丽万分的花城广场巡逻,到处都是需要仰起脖子来看的高楼大厦,高楼大厦,高楼大厦,周围全部是人,人,人,他们看广州塔,我看他们。珠江的水,一直一直一直这么流,长流不止,流到了海里,终于成了南海的波涛;岸上的人,日夜载歌载舞且行且驻,有人伸竿下水钓鱼,有人在蔚蓝的天空放飞无人机,最后都散去,还原成为这座城市的常住户口或者旅客,留下一座夜夜欢腾不止的城。所有的人都是夜合欢,在夜来香的诱惑中日日苟且。所有的高层建筑,都成了广州塔附近的其他塔,且林立,且闪烁,且高耸。因此,我们一直在眼花缭乱,眼花缭乱,眼花缭乱。这就是“我”一半的日常生活。

但是,有朝一日,某时某刻,“我”会穿上便衣上街,街上全部是和我一样的人,个个人模人样的,肚子里的想法估计也差不多:找点乐子,或赚点小钱,最后肯定是什么也没有搞到,自掏腰包,买点东西买点东西买点东西,与昨日完全相同,再度沦为现代生活的寻常消费者而已,为广大奸商又做了点“贡献”。“便衣”是“我”的另外一种人生经验,点点滴滴断断续续,也是横横竖竖数十年。人的社会属性,基本取决于所穿的服饰,穿什么就是什么属性。因为,服饰是人的主动选择,表达了人的意向和目的。穿寻常服饰,你很可能就是个平头老百姓,仅有东西南北中长毛夷狄男女老幼的区别而已;穿金戴银,阔人;穿任何制服,可能是官差,也可能是仆人;什么都不穿,绝对生物人。任何马甲,都是最好的伪装。白天,一律是生活的身体;晚上,一律是身体的生活。如此如此。嘿嘿。嘿嘿嘿。

其实,一切都很尴尬,全面尴尬,一日三餐而已,却想操全世界的心。哈哈。任何楼盘,越搞越高,道路越来越光亮,光而且亮,人也高矮胖瘦红黄黑白形形色色越来越多,恶人与良民并处其间,罪犯与警察亦并处其间。江河的水,在人海中蜿蜒蜿蜒再蜿蜒,终于成为活色生香的喧嚣游龙。每一日,或者夜里,循例穿上警察的制服,“我”就成了警察,但衣服里面的“我”,无论如何,却真的就是一具全骨架的肉身,全裸的肉身,肉身,肉身,纯粹肉身,真正肉身,并且思想。任何人的肉身,都在自己的衣服下面思想着,这正如满街游走的钢筋混凝土道路,五花八门,承受来路不明的压力,依旧勇往直前。于是,衣冠楚楚,大话王,美丽话筒,警察,市民,思想者,活人,俗人,广州,空气,水资源,芸芸众生,财富,人行道,疯狂的混凝土,外国流浪汉,根系发达的树,稀薄,塔们,塔吊们,奸商,地下空间,机关,暗娼,纯粹,吃软饭,霉,狡猾的水泥,恐怖分子,打工,和尚,门庭,草们,瘪三,贪官,走地鸡,真理,一切时间和地点,包括此在和彼岸,真的都充满了不确定性。尴尬,一切尴尬由此应运而生。

尴尬是一种别无选择的中间型游移状态,既是矛又是盾,人人自知;尴尬是自己的,尴尬的原因却是别人赐予的,也是环境造成的;而群体性的尴尬,尴尬的群体,就是一种尴尬的基本存在。存在本身,就是最大的尴尬;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尴尬,是因为“我”是人。这篇“警察人类学叙事”所叙述的,都是“我”自己“亲历”的事情,以人类学的眼光去看待,所以叫作“警察人类学叙事”;用文学的笔法去记录,所以叫作“小说”,尽管存在“非虚构”因素,仍然是“小说”;人类学研究人类的体质和文化,用生物学、文化学的观点去观察人类的体质、心理及行为。“警察”是一种特殊职业,也是一个特殊群体,从人类学的角度进行观察和研究,应该会有所发现。“我”当过5年师范学校的语文老师,民俗学博士,接着当了30多年基层警察,算是在人类学、民俗学“田野”之中的实地直接参与者,而且是亲身融入的无缝对接式参与,视角是多重交叉的,但始终保持着“他者”(The Otherness)的立场。作为一名民俗学博士,“我”很愿意把“警察”这个特殊群体的情况用人类学的思维进行深度思考。警察人类学叙事,既不是警察史,也不是英雄史,更不是政治史,乃是社会史、生物史、生命史、生活史、文化史、特殊族群史。笔者的这篇看起来很文学的貌似写实的文字,意在建立一个特殊的人类学的视角,跳出“传统”来观察“警察”这个特殊群体,其中当然包含了笔者本人的某些貌似很“狭隘”的心理经验,但于智者他者的理性思维也许会有所裨益,故不揣冒昧一试。因为十分害怕有人真的会“不明白”,引发了“革命性”的误会,就不得不对“非虚构”和“小说”这两个概念做一点自我说明:这是一个纯文学的概念,但并非逻辑性的概念,是指介于小说与报告文学之间的诗性写实叙事文体,一只脚在大地,一只脚在太空,就这么很油腻很油腻地行走。文中的所有案件,以及事实,除了“警察视角”是真实的之外,嘿嘿,其实均为某种诗性想象的余兴之发挥而已,也是一种纯然形而上的人类学联想余绪,一分纯粹事实,九分纯粹想象,君勿当真。之所以是“我”,其意即“非我”也;之所以“笔者”,亦“非我”也。警察,人类学,叙事,是三个完全“非我”的概念。嘿嘿。嘿嘿嘿。我尴尬,我自在;我一直尴尬,故一直自在,你也一样,你们也一样。

2. 步行街的目的性与俗语

人的目的性,就是其本质所在,而几乎所有的目的性,都会从眼神里泄露出来,人或动物都一样,欲望与情感都是从眼神里流露出来的。没有眼神,就没有思想和目的。步行街的目的性,就是无边无际的人气。多年前,与妻在广州的一个著名步行街逛街买东西,妻眼尖,突然就发现前面有三个颧骨突出的小扒手,正在用金属镊子夹前面一个女人挎包里的钱,三个扒手并排跟着那女人走,中间那个扒手行窃,两边的扒手掩护,且行且扒,与那女人同步行走。周围的人,似乎浑然不知;三个扒手,似乎也浑然不知周围的人。人在盗窃时的心理状态,必定十分古怪,任何盗窃似乎都是一种有我无他、有物无人的侥幸现场。“我”当场抓住了行窃的那个,其余两个趁乱逃走,周围挤满了人,居然无人围观。押送去附近的派出所时,那个被扒窃的戴近视眼镜的女人却咬紧牙关说,她没有被扒,也没有丢东西,硬是走掉了,硬是不肯去做证。她在时代的江湖里狡猾如泥鳅,人性的雨季说来就来。其实,“我”也早就注意到这三个扒手,因为他们的眼神全部集中在前面那女人的挎包上,三个脑袋是挤在一起的。他们三个人,钱一到手就会飞快转走逃跑,我只能先发制人,先“坏”了他们的“好事”,去抓了再说。警察的眼神,敏锐、低调、隐秘、沉着、冷峻,并充满探询之意,如鹰眼,与众不同;走在大街上,只需要看眼神,即知对方是不是正在执行任务的便衣警察,或者窃贼,但也只有经验丰富的警察才能看得出来。

警察观察和发现疑犯,也先是从捕捉其眼神入手的:逃犯眼神躲闪,不敢对视;扒手不看人,只看口袋,眼神多在别人腰部以下;入屋盗窃疑犯只看门锁门窗,以及阳台、水管;“钓金鱼”的疑犯只看住宅的窗口,用竹竿等物伸进去钩走钱财物品;“托棺材”的疑犯眼神很专注,只看别人腿部以下的挎包、行李袋等,趁机行窃;“开天窗”的疑犯眼神专注,不看别的,只会盯着过往行人的口袋、挎包看,趁机用刀片划开口袋、挎包行窃;“站街女”会主动与人对眼神,盯着人看,并媚态示意;“碰瓷者”会长时间盯着过往的行人、车辆看,眼神比较专注、紧张,择机自摔后索要天价“赔偿”;“拉裤脚”者会盯着过往行人的裤脚、口袋、挎包看,拉人裤脚转移注意力,同伙趁机行窃;劫匪会东张西望,时而目露凶光;诈骗疑犯也会主动盯着人看,眼珠子会发亮;街头流氓会反复打量过往女子的性感部位,眼神轻浮,眼珠子也会发亮;强奸疑犯大多从侧面、背面看人,眼神闪烁而凶狠;走私疑犯往往眼神游移、焦虑,因为害怕被警察发现;贩毒疑犯的眼神平淡虚空,时有焦虑、紧张、恐惧感,害怕警察突然来抓捕;吸毒人员眼神呆滞、无助,会盯着人看;黑帮人员的眼神内敛,目光偶尔有霸凶之气;敲诈勒索疑犯眼神大多与常人是一样的,平时根本就看不出来任何端倪,只有被抓住后才会露出悔改之意,这个特点和贪污犯差不多;性变态疑犯眼神猥琐,斜眼看人,有的也存凶残目光;恐怖分子的眼神散淡,暗藏杀气;间谍最会伪装眼神,正常接触常常会无所发现,只有暗中多观察,才能找到其真正的关注点,然后顺藤摸瓜,前提是观察者自己不被间谍发现。当然,眼神只是判断因素之一,还要结合现场的其他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才能下结论。现场是一种特定的心理情境,引发出人的特征性反应,并先从眼神中流露出来。凡遇到着装警察,眼神躲闪、畏惧的,大多有前科或正准备作案,或者胆小。步行街的目的,是打着文化的招牌,集中一条街做小生意,不准任何车辆进入挤占空间,却允许任何人进入,越多越好,越密集越好,到处如云似火最好。而这里的人性,主要是吃、买、卖、逛、卖相,再就是骗和偷了。其名称是有逻辑错误的,任何一条街都是可以步行的街,所以这种集中火热的街应该叫“不准任何车辆进入街”,或者“无车街”,才合乎逻辑。如今,在这种街上巡逻,其实也就是四处逛逛,也卖个相,因为这种“步行街”已经全街无贼。

街头俗语释义:“钓金鱼”是指用竹竿伸进窗口钩走衣物挎包及财物,各地都有,南方的“城中村”较多这种案件,因为天气炎热,多不关窗;“托棺材”是指趁人不备偷走别人身边的挎包、行李袋及其他财物,又称“拎包”,各地都有,火车站、汽车站、餐馆最多;“开天窗”是指用刀片划开口袋、挎包偷走钱财物品,各地都有,街头最多,后来导致行人都将挎包挂于胸前,以防盗;“站街女”是指站街招嫖的女子,各地城镇都有,南方较多;“碰瓷”是指趁机主动摔倒或摔碎东西,然后索要所谓高价“赔偿”,有的一个村的人以此为生;“拉裤脚”是指一名疑犯弯腰去故意拉扯过往行人的裤脚,称掉了东西,有的还会真的在地上摆一枚硬币,以转移行人注意力,另外的同伙则趁机盗走行人口袋、挎包内的手机或其他钱财物品,这些疑犯大多来自南方G地。任何语言中,技术和人性含量最多的,就是俗语,乃是行业成熟的标志。社会中的某个行业成熟了,就一定会有很多俗语流行,其中一部分还会流传下去,成为生活传统。

3. 环市路党校教授的晚餐

有这样的一个貌似事实的事实:2021年4月28日,“我”与省委党校袁教授共进晚餐,在环市路附近“四省办事处”二楼的“贵州餐厅”,吃了171元的菜,辣得冒汗,袁教授抢先买单,“我”没买成。我们聊了很多有意思也没什么意思的话题,聊的动机和目的现在已经不记得了。“我”这么写出来的时候,已经变成了极简的纪实文学,同时还有10000多种纪实表达法。而日记,则可以这么来记录:4月28日,与省委党校袁教授共进晚餐,在老地方“贵州餐厅”,教授买单。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学,则可以这么表述:公元2021年4月28日,“我”与攸县老乡、省委党校袁教授去环市东路“四省办”二楼的“贵州餐厅”吃贵州菜,点了一荤二素三个菜,都很辣,但还是比不上我们家乡湖南的那么辣。席间,聊了很多话题,似乎与家中老人的养老有关,与儿女婚姻有关,也与自己今后的退休生活有关。这是一次两个湖南老乡的纯闲聊聚餐,无任何额外目的,地点在广州市越秀区的环市东路附近。而警察人类学叙事,可以这么写:那日傍晚,阳光明媚,一名民俗学博士警察,也就是“笔者”本人,应邀与一名省委党校行政管理学教授在闹市区吃便饭,刚欲落座三楼,发现邻桌一男二女貌似有点什么问题:一男长发长须脸清瘦如浪漫艺术工作者,二女抽烟染金发锥子脸大眼珠白色超短裙全身一模一样的,好像孪生姐妹又不是,三人摸摸捏捏亲热成一团,不避讳外人,甚为喧嚣,说的是十分嘹亮的方言,红口白牙,用胸腔共鸣,远方的味道很浓,悬崖的味道也很浓。于是,警察与教授走下二楼换了个靠窗的双人座,继续吃辣度很高的贵州菜。肯定有问题,警察边吃边想。教授却说,腿那么长而白,看起来还是很漂亮的。职业不同,视角不同,结论就不同。有个创业园孵化器的展览馆,很多单位领导带队去参观,听讲解,回来都说好,旁边其他展览馆去的就不多。日子一久,就有人看出了“门道”:孵化器展览馆的那个女解说员,个子高,长得甜相,且腿特别长、白,还穿一件黑短裙,显得模特儿似的。食、色,性也。“我”觉得,这一男二女貌似与毒品有关,嗨。任何一个城市,无论大小,似乎都有环市路,就跟一定要有党校和党校教授一样,要不然不像个城市。党校教授主要是给官员们讲政治的,有时候也有眉飞色舞的小道消息。广州的这个省委党校是在建设大马路上,恰好就在环市路附近,而广州的环市路又恰好只有一个环,纯粹单环,一切都比较简单,就是沿途立交桥多了一点,常有波浪起伏感。

袁教授和一个警察在闹市一起吃饭,共进晚餐,也有点意思。之所以共进晚餐,是因为彼此之间是老乡关系,并且常讨论学术及时政问题。旁边的那一桌,腿长毛黄的,很热闹,说的是嘹亮顺口的方言,感觉喉咙很粗犷,看来也是老乡。身在外乡,老乡的口音就是个江湖暗号。如果口音密闭性太强,外人根本听不懂,则可能会成为江湖的独一无二,但也极易从内部攻破,堡垒其实是最容易攻破的,世界上的所有堡垒都是从内部攻破的。老乡可能是天下最古老的堡垒。一条白萝卜的大腿,也可能是堡垒。走出饭店,我们还知道,方圆多少多少米的大范围内,必有蟑螂活跃,嘿嘿嘿。看见蟑螂,人会愤怒,蟑螂却是一定不会愤怒的,也不会知道人的愤怒的,因为根本无须知道。任何蟑螂,只依据固有的目的性爬行游走,钻缝,或飞翔即可,被击杀了也来不及愤怒,最多爬快点而已,最多来不及逃而已。人却会一生弄出许多情绪出来,自以为是,且自我陶醉。由此可知,蟑螂是纯粹的目的性动物,人只是毫无目的性的情绪动物。人会在月光下算计,失眠,而蟑螂不会。蟑螂从不主动迁徙,只逃跑,尽管四处流浪,也自测距离,持有气质,大将风度也不炫耀。任何时候都不屑于区分食物的所有权,以就地取材为乐,吃完就走,不恋栈,也没有什么边界意识,不分等级,没有什么阶级,亦无财富观念,所有的平地都是娱乐广场,所有的悬崖都是油腻观光圈,不抱团不设套不交换。有食物的地方,就是家乡,一切物种平稳发展。嘿嘿。但是,人虫殊途,人畜殊途。世界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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