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披头的恋情(短篇小说)

作者: 王子健

我把牛奶递给收银员时,在想自己的事,完全没注意到收银员在和另一个同事聊天,这时我听到了一句,“最近心情怎么样?”我正低头打开自己的付款码,还以为这句话是问我的,“就是累,没什么。”我顺口说道。

等我再抬头时,收银员和他的同事都看着我:啊,该死,原来他是在问同事。我尴尬地把付款码伸过去。

“嗯,”收银员似乎也挺尴尬的,他深吸了一口气,“累也是一种心情。”似乎在假装他一开始就在问我。那个同事讪讪地离开了他,回到了自己的收银台。而我本来正在拉开帆布袋的拉链,准备把牛奶塞进去,听到这句“累也是一种心情”时简直不敢相信我的耳朵:拉链拉到了一半,古铜色的链条看起来像一根根酱香味的小骨头拼起来的;我的手停了下来,简直像个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挖掘的考古学家(你以为的白垩纪的化石居然是他妈的别人吃剩下的酱香味小骨头);牛奶依然端坐在收银台上,像一头“我的世界”里的方形奶牛坐在一片超现实的、被月光照耀得水银似的草地上。而我从这一切中抬起头来,看向了收银员的脸——之前只有小披头对我说过这样的话,而那已是十年前的事了,那时我们还是大二的学生呢。当然,我知道这绝不可能是他,因为小披头六年前就自杀了——但我还是抬起头来看向了收银员的脸。

那时我耳机里在放列侬的“Imagine”,刚好放到了那一句“I wonder if you can”(“我在想你能否办得到”)。那一句真是契合我那时的心境:当然,我并没有天真地相信小披头没有死,只是和我们所有朋友,他的家人,他爱的人,断了联系,一个人(或者和他新认识的别的朋友)过了六年,然后碰巧到了我现在在的城市(或者他已经在这里住了很久了?),随便在一家超市做了收银员——而且我也参加了小披头的葬礼,那天天气好得简直不像话——但我承认,即使生活几乎耗光了我所有的期待,在我抬头的那一刹那,我确实是这样想的,我在想小披头能否办得到“起死回生”这样的事。所以,当我看清收银员的脸时,我大概也把“失望至极”四个字写在了脸上吧,因为我又听见他说,“先生,您还需要别的什么吗?”是的,不光长得不像,声音也完全不像。他瞥了一眼刚刚那个同事,好像在担心自己遇上了服务业经常会遇上的那种“棘手的情况”,但他脸上还是带着紧张的微笑。他的手搭在柜台上——达利应该会喜欢这一幕,巨大的手,装扮成牛奶盒的奶牛(多么资本主义!),赛博朋克的牧场,还有永远回不去的时间。我摇摇头,两根手指钳起那盒牛奶,我听见它“扑通”一声栽进我的帆布包里,简直像松尾芭蕉的那首俳句一样;不过我已经记不清了;这样的事,还是记不清楚好,记得太清楚,发现没有人再懂你的比喻,get your punchline,是会让人难过的。

“呃,”我努了一下嘴,“吸管在——?”那晚我先去见了一个和我有固定性关系的女人,不过我们没有做爱,她来那个了——但她还是让我开车带她沿江兜风。“你有没有特别好的朋友,后来不在了?”我点了根烟,摇开车窗,她把手搭在我的大腿上,“给我。”“别闹,”我笑着看了她一眼,“包里有牛奶,”她的手依然搭在那里,“给你买的。”“我要的是烟。”

她把那根烟剩下的抽完了,“有吧,现在都没联系了,”看来她会错了意,不过那晚夜色好,我也不好再解释不是“不再了”,而是“不在了”——“大学的男朋友劈腿了那个婊子,我揪着她的头发把她打了一顿,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打人;那个婊子是我那时最好的朋友,”她把烟屁股扔到了窗外,弹出的几粒火星看起来比天上的星星还大,“她哭着一遍遍给我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但我还是揪着她的头发不放;不过,他们在一起之后,我又和那个男朋友睡了几次,算是为自己报仇吧。”她从包里掏出牛奶,伸手问我要吸管,“后来他们分了手,我也没再和他睡了;人是不是总喜欢偷腥?”我给了她,“你真好,你从不忌讳我谈起前男友,谈起过去的爱。”她把吸管插进牛奶盒里。

我颔首,转头对她笑了一下。“下周我男朋友回来,”她把自己伸过来,狠狠亲了我一口,一个混杂着牛奶和香烟味的、复杂的吻,“但我们在此之前还能做好几次爱呢,现在才周二!”她又亲了我一口,这一次我闻到了从她胸口、颈项散发出的、混杂着体香的香水味,“我真开心啊,”她拍拍我的大腿,把车窗摇了上去,“我好爱你啊!”

把她送回去后,我也回去了。就像她说的,我从不忌讳她谈起她过去的、现在的恋人;不过,那晚的不忌讳,其实还掺杂了一些不在意——我那时在想小披头的事。那晚我回去后,打开iPad,开始在网上搜索他的名字(当然,小披头只是他的昵称,他的真名叫肖十迁,在小披头之前,他的昵称是肖万——你当然知道为什么)。之所以后来叫他小披头,一是因为“肖万这个名儿听起来真是太难听了,像个没有修养的暴发户!”(这是他自己说的,他一边说一边翻了个白眼),二是因为他那段时间疯狂喜欢上了披头士(是真的疯狂!他几乎每天都要学会一首披头士的歌,买了好多海报。“你他妈再唱,我就把你从楼上扔下去。”当时他们寝室隔壁住的那位暴躁的工科生学长如是说。不过他那时已经大四,很快就因为实习搬出去了。而小披头对披头士的热爱可不止那一年——那份热爱几乎持续到了他生命的尽头。后来那个工科生学长毕业前还和他冰释前嫌了,他们在学长的寝室里喝了一夜酒:他真的有人见人爱的魔力),三是因为喜欢上披头士后,他开始留头发了,“是不是,”他有一次拨拉着他的头发问我,“看起来更酷了?”

当然,最后一个原因存疑。作为他大学最好的朋友,我知道他几乎是在喜欢上披头士的同时,喜欢上了一个女生(那个女生不是我们学校的)。现在想想,如果当时他没有喜欢上那个女生,也许他现在应该还活着吧。大学毕业一年后,小披头做了植发手术,他约我见了一面,“啊,你现在看上去更帅了,”小披头嘻嘻哈哈的,“你看我呢,有没有什么改变?”说完他撩起自己前额的头发。

“我现在可以告诉你了——我原来留长发不仅是因为喜欢披头士,而是留长发可以遮住我的发际线,不过,现在留长发是为了一个字,‘酷’!嘻嘻;唉,我原来爱她也是因为她不介意我的发际线,但我现在爱她是因为,我感觉是她的爱在支撑我,让我变得更好,更酷了!”我摇摇头,笑他是恋爱脑。我有时也会想,如果那时我劝他放弃对她的爱,他是不是就能活下来呢?但他当时是那样自信,那样好看,说实话——你看着这样一个人,对生活充满爱与期待,谁能想到他会在一年后自杀呢?现在我也知道了一件事:爱,通常不会让人真的变得更好,而会让人感觉自己变得更好了。也许我们在因为爱堕落,因为堕落而得到快乐——我们却以为那种快乐源自飞升;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和一些我们爱的人在一起时,我们的朋友都觉得我们简直变得糟透了,我们却觉得人生从未如此美妙过。知道这样的事后,我后悔自己知道得太晚了。

插句题外话,那晚我搜索着“肖十迁”,还看到了一条让我哭笑不得的东西——曹氏豫章梅林派大明嘉靖三十五年《双溪宗谱原序》及解读——我在里面还看到了“肖十迁”的名字。这种东西,不知道他自己有没有搜索过;我正这样想,猛然看到了日期是2019年11月27日:啊,这样的话,他就没法搜索了,2019年,他已经自杀三年了。

我之前去看过小披头一次,他的墓旁边是一个叫田野的少年,14岁不在了。墓碑上“父母泣立”四个字看上去让人难过极了。我去的那天阳光很好,我为小披头把落在他墓碑上的松针拂去了,他抽烟,不喝酒(只喝啤的),所以我放了他平日里爱抽的烟;我怕他不够抽,所以放了整整一条。还有人为他带来了一束花,不是那种墓园里常见的、让人看到就觉得不祥的、黄色的、白色的菊花,而是一束可以随时被人拿走、转送给活人也没问题的香槟玫瑰,被包裹在印着英文的牛皮纸里,周围还扎着一圈薄薄的、淡粉的纱。不过,对于小披头这样的人,即使他已经不在了,这样的事也不足为奇;就像我为他留下一整条烟一样——他是值得这样被人铭记的。我就在那里和他聊了很久我那时的恋人、工作、生活、房贷、游戏、音乐、动漫。风有时会带下松针来,带下柏树的叶子来,我就一遍遍为他拂去,我抽着烟,心里平静极了。我记得大四毕业那年和小披头聊过以后墓志铭写什么,那段时间他刚和那个女生分手,马上又要毕业了,他直接唱了一段披头士的Yesterday,“Why she had to go I don’t know,she wouldn’t say,I said something wrong,now I long for yesterday.”(为什么她必须离开,我不知道,她也没说,我好像说错了点什么,现在我十分渴望昨天。)

他披着长发的样子看起来也俊朗极了,他抽着烟,烟灰落在他的黑色飞行夹克上;我经常想起他那个样子,眼睛红着,鼻子堵着,嘴巴微微张开,头发有点蓬乱,“现在我十分渴望昨天。”他看着我,那种眼神好像他知道自己是世界的第九大奇迹,是散佚的《诗学》的喜剧部分,是再也找不到的《乐经》,而他却渴望回到昨天,重新找回那个让他变得如此憔悴的女孩子。

当然,小披头的墓志铭并没有镌上这样一句“现在我十分渴望昨天”,他的生卒年月日冷冰冰地刻在上面,其中一个“8”下面的圈圈里的石头还没被凿出来,他要是知道,会气死的。我很愿意杜撰,说午后温柔的阳光给这些数字鎏了一层金,但并没有发生这样的事——那些松树太密了,即使风穿过它们,吹到我面上,也已被那些松针扎得窸窸窣窣的了;这些数字就那样刻在上面,也刻在我心里,告诉我,我的好朋友小披头,或者说,我的好朋友肖十迁,他已经永远地离开我了。

当然,我之前也就只去看过他那么一次。现在想想,那次留的烟还是不够多啊!这么多年了,即使一天只抽一根,那些烟也早就没了。那晚我很想他,毕竟他走了后,世上再也没有谁能那么让我想和他分享自己的生活了。小披头总能让你感受到的快乐接近一种神迹,仿佛你知道自己获得了一个本不属于你的东西,但他总会告诉你,“你值得这个,因为你就是一个很棒的人”,好像你一不小心就推开了史上最伟大的艺术家收藏他从世上收集到的、所有关于爱与美的奇珍异宝的密室的门;他也总能让你感受到的哀伤变得像最好的诗一样隽永,好像你之所以这样难过,是因为世界马上就将嘉奖你了——就像世上最美丽的女人海伦被掳走时的情绪一样,她一定在一刹那感受到了一阵恐惧,但随后她就要和俊美的帕里斯王子在一起了——谁能说她又不会马上感到幸福呢?

但他离开后,我的所有快乐都变得像维纳斯诞生时的泡泡一样轻浮了(当然,我们都知道维纳斯是如何诞生的;也许这也是我选择用这个意象的原因吧,在浮沫中渐渐消失的欲望);我的所有哀伤,要不是因为太过冗长而变得无聊乏味,就是因为没有世界的嘉奖而让我在徒劳的等待中变得一蹶不振。近来我还发现,有时我会因为自己的哀伤感到一种“滑稽”——那种感觉我原来只在阅读阿里斯托芬的喜剧时感到过,没想到现在它来到我的现实中了。

你看,在我想起小披头时,我也一并想起了一起和他读过的这些古希腊的东西。他要是知道我还这么想他,大概会掏出烟,点着,憋一口,朝我吐好几个烟圈,然后笑一下吧。那晚我正准备扔下iPad去睡觉,突然有了个鬼马的念头——我打开了一个云祭祀的平台。大概是我刚刚点着的烟让我想起那次给他扫墓时留了一条烟的情景了吧;我只是想在上面搜搜他,这种事,小披头这样的人才不在意吧(当然,我也没法和他求证了);但这种事,说到底,本来也只是留给活人的慰藉。

平台首页可以看到很多近来逝去的公众人物的遗像,网页上的花,叶子统统绿得惊人,像我吃的维生素B族瓶身贴的纸一样(这种绿色还挺好看的,像新鲜芫荽的绿);花要么是白的,要么是黄的;平台首页上面可以搜索逝者的名字,我先随便搜了几个——如果一开始就搜他,没搜到的话,我会很失望的。

我点进了一个39岁男人的主页,他长得很好看,一脸正气,是因病逝世的。我之所以点进去,是因为他的照片是彩色的,让我恍惚了好一阵子。我看着别人为他写的、寥寥几百字的生平,他是一位忠诚的爱人,一位慈祥的爸爸,一位孝顺的儿子,一位可爱的朋友——我看到最后几句,前面的这些生平才打动了我:“我多么渴望再见你一面啊,老公!我真的好想好想你啊!我真的好爱好爱你啊!”可他以后都不能再陪在他们身边了。

往下翻是别人的留言,大多都是同一个账号留的,偶有一些别的账号在节假日时的留言;从留言内容来看,可以肯定那个留言最多的账号,就是这个男人的妻子了。我翻了很久,她足足留了76页!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力量促使我翻下去的——我肯定是被这种深情打动了,但也有我害怕面对一会儿可能出现的、已经没有人记得小披头的缘故。我发现最开始这位妻子几乎每天都在留言,有时甚至一天留好几条,她买菜啦,和女儿逛公园啦,去婆婆家带老人出门晒太阳啦,和过去的朋友吃饭啦,一个人伤心啦,哭啦,笑啦,下雨啦,出太阳啦,生病啦,长胖啦,变瘦啦,遛狗啦,最后狗去世啦,女儿去别的地方上学啦,她去寺庙啦,她被人看出心事啦,她如何佯装没事啦,她搬家啦——等等等等,几乎都是用第二人称写的,好像她在给他写信一样;而且,不管她当时心情如何,每条留言的落款都是“亲爱的,如果你还在就好了”。我给自己倒了一杯又一杯无糖可乐,我渐渐看到了凌晨两点,直到2018年3月31日,我翻到了她最后一条留言,“亲爱的,明天我就要重新开启新的人生了,我不会继续再在这里和你说话了,但我会在世上别的地方,继续和你说话的。我今天哭了很久,我好渴望那些灵异故事里的情节发生,比如你回复了我的留言,或者给我打来一个电话;我经常梦见你,但没有一个是噩梦——你总是笑着,我总是哭着,你总是抱着我,我总是祈求你不要离开我,但我心里已经知道,你早就离开我了。我知道这些东西你永远看不到了,你走之前对我说过,你爱我,希望我早点放下你,要好好继续生活啊!你当时用那双不可思议的、温柔的眼睛看着我,要好好继续生活啊!可是你那么好,我放了那么久,还是舍不得。即便在你人生的最后一刻,你还是那么好看,和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样子,一样令我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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