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风暴(长篇小说连载·二)
作者: 琳达·侯根(美国) 周筱静 译第二章
瘦骨嶙峋的朵拉茹日睡得很熟,她能睡好几个小时。我照顾她。我把照看她作为我的工作。有时我趁她还躺在床上,或者当她在晨曦中坐在外面的时候给她东西吃。我把她从桌子那儿抱到床上,把她抱到屋外阳光中。我想保护她脆弱的骨骼和薄薄的皮肤。她看起来很脆弱。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成了她的监护人。尽管她看起来很脆弱,事实上朵拉茹日与重力搏斗过,并且赢了。它不再像控制我们一样控制她。这就是为什么她那么轻,为什么她听到了别人听不到的,看到了我们谁也看不见的。
有一天她问我:“为什么你几乎不睡觉?”
“我不知道。”我无法告诉她我害怕被夜掌控。
“把床底下的盒子递给我。”
我弯下腰,拉起床盖,看到了盒子。
“是这个。打开。”
“你失眠有多久了?”
“跟我的记忆一样久。”我耸了耸肩。我把盒子放在她旁边。她把手伸进去,拿出了三个袋子。“来,把这个给艾格尼丝,她会煮一下,这能让你睡着。”
那是根、树皮和花的混合物。我对植物很好奇。她们家里有护肤膏——药膏和香膏——但我想知道的是植物。
“当你还是个孩子的时候,”艾格尼丝告诉我,“你只想看植物。你看树在风中摆动。你听它们说话,它们就会俯身向你倾诉。”
我喜欢听这个。这是第一次有人告诉我关于我自己童年的事情。
一天,当艾格尼丝到湖边去了,朵拉茹日坐在外面阳光下时,我打开了朵拉茹日房间里的一个盒子,想看看里面装的是什么。这是一个桦树皮盒子,上面有一个祖先用牙齿咬出来的图案。
里面有些小袋子,几根干植物,还有一块琥珀放在一个鸟巢中。琥珀里有一只青蛙,形状完美,停在时间里,它的生命被一棵树的眼泪抓住了。我迅速把盒子放回原来的位置。我不会从这房子里偷偷溜走。当我因为偷东西被迫离开那个黄色房子时,他们就这么说。社工说:“这不是和逃跑一样吗?这不是又一次逃跑吗?”
不,我要尽力不从这所房子溜走,虽然它又暗又闷。
晚上睡觉时,我会闻到清新的空气,感觉到凉风吹抚我的皮肤,听着潜鸟和水的声音。这一切都使我感到安慰。喝了朵拉茹日的苦安眠汤,我睡着了。每天早晨,我醒着躺在床上,思考艾格尼丝和朵拉茹日这两位女人说过的话,琢磨着在一个如此不同于我所知道的生活中我到底在做什么。有时我感到旧日的恐惧又回来了,我又需要蜕去旧皮,抛下一切,逃离,不让这些女人进入我的人生。但她们已经是我的一部分了,所以我强迫自己留下来。我琢磨怎样才能挣些钱。我不想靠老年人生活。我去廷塞尔曼的店里找工作,他们说没有工作。我去汽车修理和修船处询问,他们也不需要人。我没有什么选择。
每天晚饭后,艾格尼丝都要步行到帕瑞迪逊河流入格兰德湖的地方。她一个人去那里,她说她去那里思考、沉默。她每次回来的时候,总是神清气爽,目光炯炯,仿佛那两个水域交汇的地方是一个转折点。在那里,疲劳被舒适所取代;在那里,一个女人更新了自己。
一天晚上,从门廊那儿,我看着她穿过第一抹夜色回来。她走过来时没有看见我。在第一抹黄昏的朦胧中,她与我们相距有半个地球之遥远。她穿着毛皮大衣,敞着怀,即使穿着沉重的黑皮鞋,走起路来也像跳舞一样,不时地左右摇晃。我仍然记得那天晚上她的大腿看上去多么粗壮,她的动作笨拙。她同时唱着歌。她仰起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半欣喜、半痛苦的神情。她在唱歌。我感觉到她的歌声,我想留在那里听,但我知道那是她的隐私行为。我不想侵犯艾格尼丝的内心世界,所以趁她还没看见我,我悄悄地溜进了屋里,把水倒进壶里,等着加热。但她的激情,她的摇摆动作,她弯曲的膝盖使我不停地微笑。
她进屋时还在唱歌。
“哦,你好,”我说。听起来很愚蠢和内疚。我面对着火炉,等着水烧热。
隔壁房间的朵拉茹日喊道:“嘿,你在哪儿听到的这首歌?”
“我从这件大衣里听到的。”
“我以前听见过,”朵拉茹日说,“我记得这首歌,它能把失去的东西从躲藏的地方唤回来,但那是你出生以前的事。”
“是熊皮大衣,母亲。我已经告诉过你了。”艾格尼丝一边哼着歌,一边把一个茶包放进一个有裂缝的杯子里。
“一定是那首歌把安吉珥唤回到我们身边。”
我相信艾格尼丝说的关于熊皮大衣的事。我开始认为它是有生命的东西。当没有人注意的时候,我就摸它的皮毛,把耳朵贴在上面听。它很旧了,没有一丝光亮,静悄悄的,至少在我听的时候是这样。
有些早上,我和朵拉茹日一起坐在她的小房间里,房间里有鹿角、龟壳摇铃和我偷看的盒子。我们在一起呼吸,就像狼与它们的亲属和朋友那样,通过共同呼吸来培养关系。这呼吸是有生命的,它把我们连在一起,正像我们以许多其他方式相连接一样。一天早上,当我们这么做的时候,朵拉茹日直视着我的眼睛说:“你知道,艾格尼丝杀了那只熊。”她笑着靠在枕头上。她瘦弱的手放在胸口,摸索着她睡衣的纽扣。“她穿的是一只冰川熊。”
然后我在她说话的时候帮她梳头。梳头的刷子很旧,是用古老的龟壳和野猪毛做成的。我喜欢她的头发在我手中的感觉。
那只熊的皮毛是冰的颜色。它是同类中的最后一只。这让我很难过。它流浪到加利福尼亚。没人知道它为什么离家这么远。但它躲藏起来,活了下来。他们说它是母亲,有一对双胞胎幼崽。
那时候有熊的部落。它们在本地生存了数千年,可以追溯到依照自然法则生活的时候。熊只能在一年中的特定时间被杀死,那是为了猎食,为了得到药和毛皮。即使在那种情况下,印第安人杀死熊也很罕见,因为熊和人很相像。
有个法国人,博雷加德。他向西去寻找,诱捕剩下的最后几只海狸。那时海狸几乎全部消失了。他已经太晚了。即使在加利福尼亚,海狸也消失了。他看见那只熊后,用陷阱捕获了它,把它囚禁起来。起初他用它来斗狗。那些男人打赌谁会赢。他们赌一整年,不让熊冬眠。这是违背熊的本性的。可怜的熊头脑再也不正常了。而且它的饮食很糟糕,它变得虚弱,它的牙齿腐烂了,它的一些皮毛也脱落了。然后,他们为了赚钱,让人和这个可怜的动物搏斗。最后,他们向前来观看的人收费。这唯一剩下的,最后一只冰川熊。它种类的最后一只。那些人总是喜爱最后幸存的任何物种,甚至最后剩下的一个灭绝了的民族。我想,当这些都永远消失时,他们才觉得安全。
他们把那只灰蓝色的熊带到这里的时候,艾格尼丝才十二岁。她长得丰满而美丽,我的姑娘,她像树上的水果一样圆润。她第一眼看到那只熊时,就爱上了它。她和那只熊的关系很特别。她每天都去看它。只要交一个便士,他们就会让她看。一分钟,一便士,有些天她交三十个便士。
当博雷加德看到她与熊相处得很好,就雇她喂熊。他很害怕那只熊,其他人也一样,害怕那个可怜、落魄的动物。当他们进入小笼子时,用脚踢它,用步枪推它。但艾格尼丝并不害怕。她是一个温柔的女孩。熊喜欢她照顾。它在某种程度上了解她,我想是通过它的眼睛观察、判断的。她还给它偷了好吃的,它的皮毛开始恢复原状。
下午,小男孩们到处玩,他们用棍子戳进笼子,艾格尼丝会跟他们打架,哭着回家。
回想起来,那些男孩,我想,嫉妒熊的那种狂野和强壮。如果熊反抗,它就会被憎恨;如果它不反抗,他们就恨它软弱。这只熊的内心被毁了,即使艾格尼丝的爱也无法改变。它背对着男孩们坐着,让他们戳它、骂它。最后,他们带着装满球茎的枪来射那可怜的熊,想看看它那厚厚的皮毛里是否还留有迎战的痕迹。他们用这种方式挑衅,敌对它。艾格尼丝哭着踢他们,赶他们走。他们说她疯了。“我要开枪打你们,”她说,“我就是这么疯狂。”有一天她拿了把枪去赶他们走开。那把枪只是作秀,但我确实好好训斥了她不该拿枪。之后我把枪藏了起来。
在寒冷的一天,她独自一人去看熊。她撩起衬衫,让熊看她圆圆的、丰满的乳房。哦,它明白了。它知道她是个女人。它知道她有同情心。
那天她离开家之前,我看到她哭了。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我跟着她,看她进入了笼子里。她甚至不担心自己的性命。她没有拿枪。她只有一把刀,所以这个可怜的女孩只能切断熊的脖子,让它流血。她下手很快,我还没看到发生了什么,没来得及阻止她。
热血流满地。那是一个寒冷的日子。你可以看到伤口上冒出的热气。它的眼里充满感激,我看到了。我亲眼看到她抚摸那个大动物。那只熊把一只爪子放在艾格尼丝身上,抚摩她。它感动了她。它安慰了她。我从未见过那样的事。我也哭了。
当全部生命都流淌出来时,艾格尼丝拿起刀,开始从皮下割。我来到她身边。“你在干什么?”我说,她没回答。她知道我一直都在那里,而且我在哭。剥熊皮和把熊切成四瓣是很辛苦的工作。她取出了熊的肝脏和心脏。她熟悉那只熊身体的每一个部分,知道每一块肌肉与骨头相连的地方。“别只站在那儿,”她对我说,“帮帮我。”她就是那样爱指挥人,即使在她伤心的时候。“去,把手推车推来,”她说,“快点。在他们回来之前。”她指的是那些男人。
我听从了她的指挥,冲回家去。当我离开的时候,我听到她在唱一首从我小时候起就没人唱过的熊的歌曲,一首很古老的歌曲。
我照她说的做了。回去推那颠簸的手推车时,又拿了一把刀。我帮着她把毛皮从肉上扯下来。我还记得熊脚的骨头泡在血泊里。
我们推了四趟,一路颠颠簸簸。
那天晚上,天黑后,那个法国人和他的朋友来敲我们的门。他们大声敲门。他们想要熊肉。那些人闯进我们的房子。“滚出去!”我朝他们大喊。但我害怕他们。
我往后倒靠着桌子。我们家里只有女人在,没有男人保护我们。他们也想要熊皮。这熊的皮毛颜色罕见,能讨个好价钱。艾格尼丝已经把它钉住了。“把那个给我,”博雷加德说。他夺走了熊皮。
艾格尼丝对抗他。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有时我觉得她很固执,但这次我为她感到骄傲。她对抗他。她说:“没关系。这毛皮是我的,你拿去吧。我要等你死。你撑不了多久,但我有的是时间。”
不到一年,博雷加德就去世了。当他的妻子沉浸在悲伤中时,艾格尼丝从窗户偷偷溜进了他家,把熊皮扔到雪地上让我捡起来。她把我骗去的。这是她的罪过。我在窗下等着,尽管我很担心我们被抓住后会发生什么。
艾格尼丝把那个噩梦穿在身上。我就是这么称呼那件熊皮大衣。每天早晨,艾格尼丝第一件事就是梳理毛皮,把它放在椅子里摇来摇去,她乌黑的头发披在丰满的肩膀上,好像那熊皮是婴儿。还会对它说话,唱歌——至今我都不知道她从哪儿学来的这些本领。
那时,这片土地已经被殖民者定居了。已没有熊来打扰定居的殖民者。但到了晚上,在树林里,他们听到树枝折断的声音。他们听到森林里有呼吸声。熊仍然住在那里,熊住在殖民者自己的皮肤和骨头里,他们害怕的一切在他们体内移动。
艾格尼丝一直纳闷,为什么有些人会做得出他们所做的事。她相信穿上那只熊的皮能使她看懂这些事情。
有时候,在黄昏时分,我看到那双眼睛和一只大爪子抚摸着艾格尼丝的后背,我听到她在唱歌,我有一种感觉,仅仅是一种感觉,艾格尼丝在成为某种东西,也许她在变为一只熊,也许她知道怎么返回到某些久远事物的途径。
我想,朵拉茹日是树根,我们就像一个树家族,白杨或桦树,在地下彼此相连,老树哺育幼树,让幼树发出嫩芽、成长。我看着,听着。我开始在一个古老的世界里绽放。她们的故事唤我回家,但这个家完全不是我所预料的。我不知道我预料中所进入的是什么样的世界,但我从没想到过会有一只像熊一样的女人,穿着厚厚的熊皮大衣,她房子外面的树干上有熊爪的痕迹,一个女人,当她以为没有人看时,弯曲着咯吱响的膝盖跳舞,而且她每个星期,除了周五,几乎每天晚上都煮一锅同样的炖肉。她周五做通心粉和奶酪,以防有个天主教徒来拜访。我做梦也没想到我的新生活中会有朵拉茹日这样的人,她与灵魂世界密切相连,她每晚祈祷说:“赐给我们每日的食粮。”我也想不到会有住在隔壁的混血克里人,弗兰琪,晚饭的时候,她走进我们的屋子,迈着忸怩作态的小碎步,不请自来,但总是受到欢迎,和我们一起坐下来吃饭。
每个星期四,镇上都会有几个人来打牌。在他们把我送到布氏和毛皮岛之前的那个星期四,他们来到艾格尼丝的家打牌。所有人都知道弗兰琪肯定会来。就像她自己说的,她对贾斯汀·勒布朗,一个老渔夫,也是一个纸牌常客,“有浪漫的迷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