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六指路(短篇小说)
作者: 石磊推荐语:赵利利(南京艺术学院)
这是一篇很独特的小说,作者将故事放置于一个卡夫卡式的空间内,主人公在此间寻找、并在寻找的过程中一点点变得坚定。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事,以主人公“我”正在写的小说开端,在此形成一种“戏中戏”式的结构,故事中“我”是以故事中的现实为基础进行的写作,故所写文本也完成了对故事整体世界观的架构。在写完小说开头后,主人公“我”不知道该如何进一步对情节进行推进,于是在变成甲虫之前的格里高尔·萨姆沙的指引下,开启了一场荒诞的寻找之旅。而《变形记》的故事也与“我”的故事同步发生,格里高尔·萨姆沙再次出现时,已经变成了一只背上嵌着苹果的甲壳虫。小说以此形成了一种“文本嵌套”结构,同时也对原作进行解构,在文本所指层面与原作形成互文,丰富了小说叙事空间和可解读性。
小说故事建立在一个完全荒诞的空间内,大量运用了象征和隐喻的手法,这些象征和隐喻无不在指涉现实。以一种荒诞戏谑的方式对消费主义及消费主义价值观念进行讽刺。
当然这篇小说在创作细节上还有一些可商榷之处,但作者对现实生活有着深刻的观察与思考,以“网生代”的视角,敏锐地捕捉到了大数据、消费主义对于人的异化,以及生活于此中的人的脆弱与疲惫,并用文字予以回馈,文笔流畅准确,富有时代感。
胡一一不是天生的六指,她的六指是后天长出来的,这世上天生六指后来做手术变成五指的人并不稀奇,但天生五指后天长出六指的,她可能是第一人。
她那根六指的生长过程和细节我不得而知,那时我们已经分手快一个月。她长出六指的消息我是从新闻上看到的,这条新闻在热搜上待了几天,等到看新闻的人里也有不少长出了六指,也就没人再关注胡一一了。后来,长出六指的人越来越多,网络上出现了大量关于六指生长的记录资料,这让我可以了解到六指生长的全过程,以便向诸位讲述。六指生长之初只是小指边的一个红疙瘩,由于这红疙瘩常常是在人们睡觉时出现,所以很少有人能注意到。它生长很快,往往在人们次日一早醒来时,便长成了同小拇指差不多长短的一根肉芽,不过此时它还不具备完整的骨骼,甚至连神经都尚未长全。此时人们只要愿意,尽可以将之切除(第一批长出六指的人有不少这样做了,切口很快痊愈,也没留下疤痕)。如果放任肉芽自行生长,则只需两三天,其骨骼与神经便会生长齐备,长成一根长度大概是小拇指的两倍(有些甚至能长到三倍)、有五到八根骨节的新手指。多生的骨节使得这根手指灵活度远胜于另外五根,如同民间传说中刚降生便可以下地行走健步如飞的神婴或魔童。它的另一特点也与神婴或魔童类似,即一旦生长完整,再想将之切除就十分困难,一是因为其中的神经系统过于复杂;二是相关领域的研究完全空白。不过幸运的是,当人们适应了其存在以后,也就不再想去切除它了。
之所以想写篇关于六指的文章,理由有很多。最直接的理由当然是因为胡一一,写文章这种事,归根究底,还是私人性的事情。人都是自私的,至少我个人,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承认了自己的自私。收集了不少资料之后,我决定直接以胡一一为主角去写,这是可以找到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的。同其他六指者相比,胡一一确实有不少特殊之处。她是第一个生出六指的人,且她所居住的那条街道的居民,无一例外都长出了六指。虽然世界各地都有人生出六指,但整条街道全部如此的却是独一份。
胡一一之所以和我分手,也是因为她想要搬去这条街道。出于诸位读者可轻松猜测到的原因,我不能直接写出这条街道本来的名字。我可以告知诸位的是,这是一条住满了来自各地年轻人(由于定居手续复杂,只有一小部分人能在此安度晚年)的街道。说它是街道其实也并不准确,从卫星地图上看,它围成四方,更像是一圈大肠,它的中间还有一团被它紧紧包裹着的“小肠”。“大肠”与“小肠”之间隔着一道城墙。那“小肠”是令无数人向往的地方,每年都会有无数为渲染其美丽而生产出的影像与文字,居住在那里的人的生活方式被拆解整理归纳,他们吃喝拉撒的每一个细节都有专门的学者进行细致研究。这些学者兢兢业业地发表一篇又一篇的论文,出版一部又一部的书,只为讲述他们进食的方式和如厕的方式。专家们从科学和历史两个方面进行论述,那些实用的、有益的行为被释以科学,那些华而不实,甚至无理可笑的则为之创作出考究的历史根据。例如他们如厕后不用卫生纸擦而用麻绳,便有专家就此编写了一部150万字的《麻绳史》,从历史传承和美学角度来论证这一行为的优雅与高贵。这本书出版后,又引来一群“小肠生活”的拥趸以各种极富创意的短视频进行通俗化阐释,使得人们纷纷弃卫生纸而慕麻绳。商家也趁机请那些居住于“小肠”边缘的人(核心区的人绝不抛头露面)拍摄手捧麻绳的广告,一时间全社会“洛阳绳贵”。这些专家学者和慕名而来的人,就住在“大肠”里,胡一一也是其中之一。现在,他们全都变成了六指。“大肠”也由此得名六指路。
想在六指路生活下去并不容易。胡一一提出要搬去六指路时,我立刻表示了反对,作为一个庸俗、无聊、胸无大志的人,我只想在工作之余有足够的时间休息,听自己喜欢的音乐,看自己爱看的电影,写点自己想写的文章,用没有高贵来历却柔软舒适的卫生纸如厕。如果搬去六指路,则意味着这一切都将成为奢望。若对某种生活方式的追求将使我们当下拥有的生活成为奢望,那这追求必定存在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如同我本能地厌恶胡一一买的那条包装精美、由原生态植物编制、大师手工打造的麻绳一样,我也本能地厌恶搬去六指路。我将选择权抛给了胡一一,我或者六指路,我以为她会选我,但她选择了六指路。
……
写到这里,我突然有些疲惫,大脑开始抗议,手指悬在键盘上不知所措。我不知道接下来该写什么,虽然我了解胡一一(至少是了解曾经的胡一一),也为六指现象做了大量调查,但当我写完上面那些之后,却再不知道接下来该让文章往何处推进。我从没见过生着六指的胡一一,也无法想象胡一一生出六指后的故事。我叹了口气,站起身,来到阳台上。秋日里的朝阳清爽自然,如同玻璃壶中新沏的花茶。我前额顶着窗户,脚后跟微微离地,整个身子前倾着,阳光照得我有些恍惚,我突然觉得只要身体倾斜角度足够大,时间便可倒流,回到我和胡一一曾在一起的日子。我们确实一起在阳台上沐浴春阳,我们曾在飘窗这张被阳光晒得暖融融的毛毯上喝茶、做爱、看电影、逗猫。“逗猫”?我们养了一只猫!我像突然被蜇了一下似的弹起来——我们养了一只猫,它在哪儿?被胡一一带走了吗?没,她没有。我仔细回想她离开时的场景:硕大的墨蓝色行李箱,把手上缠着之前我们去旅游时的航空托运单;黑色风衣,不对,那会儿是夏天,对了,那是一件印着黑猫图案的白色T恤,我也有一件。我跌跌撞撞地跑进卧室,打开衣橱,它在那,印着黑猫图案的白色T恤,如同一只半死不活的白猫……,我们曾养过一只猫……它在哪儿?
我躺倒在床上,盯着被惨白的秋阳照得泛蓝的天花板,一点点梳理有关胡一一和猫的记忆。我从未试图整理这些回忆,曾经是因为幸福到不必,后来是因为痛苦到不敢。它们早已在我脑袋里结成混乱的一团,犹如大师纯手工打造的麻绳般缠绕在一起,我几次想快刀斩乱麻,将之全部忘掉(在这个时代,忘却绝没有小说里那么难),终究还是忍住,咬牙在广阔而痛切的幸福中寻找头绪。直到天花板由冷冷的蓝变成暖暖的黄,我终于想起来,猫是在胡一一提出要搬去六指路的时候消失的。那之后我们吵了一个月。我们吵了五次,和解了五次,两次是我决定同她一起搬去六指路,三次是她说已经打消了去六指路的念头。我不知道她有没有一次是真的确定念头已经打消,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心下过决定。当我们第六次吵架时,她收拾好了行李,拎着硕大的墨蓝色行李箱,穿着白色T恤——那T恤我也有一件,现在挂在衣橱里,如同一只半死不活的猫……这一个月的记忆中没有猫的踪迹,猫已经消失了三个月,猫粮的购买日期和余量也证实了这一点。我何以现在才意识到?我和胡一一都不是会对猫不管不顾的人。无论如何都解释不通。不过,解释不通的事实也是事实,只能以此为垫脚,朝下一步迈进。
虽然在现实层面上找不到可以依凭的逻辑,但胡一一的离开同猫的消失想必有某种联系,我想。先把猫找回来吧。
我们的猫叫卡夫卡,是一只白色狮猫,长着一条黑色的尾巴。黑与白刚好在尾巴根处断开,仿佛这尾巴是从一只黑猫身上偷来的。它是否有一只通体乌黑独拖着一条白色尾巴的兄弟或姐妹呢?不知道。猫是胡一一妈妈从朋友家抱来给我们的。自我们初见它时它便是孑然一身,仿佛从不曾有过父母同胞。我找出猫的照片,写了份寻猫启事,请常去的宠物店在公众号上发了。做完这些,已经晚上九点,我从冰箱取出吐司烤了,草草煎了片火腿,配上不怎么新鲜的生菜叶,就果汁吞下。类似早餐的晚餐,用作晚餐的早餐。
入睡前,我收到了一条来自陌生号码的短信:
猫在六指路
无头无尾无标点的五个字,仿佛发信人刻意剥去其中具有个体性的成分,只留下事务性的信息。
“猫在六指路。”我在嘴里默念,“sixfingers.”这会是一份告密者来信吗?或者是绝望的潜艇兵瘫坐在冰冷的钢板边,挣扎着敲打出的求救信号,“三声短,三声长,再三声短……”。从现实一点的眼光看,这多半是好事者开的无聊玩笑。
“猫在六指路。”我又念了一遍,这次我念出了声。
“猫在六指路。”你重复我的话。你身着睡衣,坐在摊放着打开的衣料样品——你是个旅行推销员——的桌子旁,手托腮,看着桌子上面挂的画,这是你最近从一本画报上剪下来装在漂亮的金色镜框里的。
“我建议你去六指路看看,胡一一也在那里,也许她知道些什么。总比一个人在家胡思乱想有用。”你劝我。
我盯着你的双手,想到明天早上它们就会变成甲虫爪,不觉有些伤感。
你见我不说话,继续说道:“今晚早点睡,明天一大早去。我也要早睡。我明天也要赶五点钟的火车。当旅行推销员真累。真希望我能早点还清父母欠的债,可能还需要五六年吧,那时候我就时来运转了。晚安。”
说罢,你翻身上床。
“晚安。”我对你说。
“猫在六指路。”我第三次念这句话。我决定听从你的意见。不管怎样,猫在六指路。在得到更为准确的消息之前,这是我所拥有的唯一的线索,就算是茫茫海面上的一根浮草,我目前也只能牢牢抓住不放。
第二天早晨六点半,我从床上醒来。我吃了与昨晚相同的早饭,然后洗澡,剃须,从衣柜里找出适合深秋穿的风衣。我才注意到,窗外已经是秋天了,而我还穿着夏天的衣服。这是我两个月来第一次出门。
街道上的风景并没有多大变化,无非是同我多年来所经历过的秋天完全相同的秋色。虽说在我独居在家的这段时间里,世界的某处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并以六指这一形式显现出来,但秋天照样按自己的方式修剪世界,人们也照样按自己的方式度过秋天。
从我住的地方到六指路大概需要两个小时的车程,我是早上九点半出的门,差一刻十二点,我到了六指路。
在六指路还不被人叫作六指路时,我曾来过这里。我虽然不喜欢这里的氛围,但路口有一家蛋糕店的拿破仑蛋糕味道不凡,我和胡一一都很喜欢吃。
我走进六指路,虽然居民都已经变成了六指,但整体气氛并没有太大变化,只是较之曾经,空气似乎更加凝重了一些,这种凝重是量变而非质变。人们的生活也大体如前。我又在路口买了两块拿破仑蛋糕,味道似乎比之前更好了一点,这个好同样也是量变而非质变。结账时,我注意到店员已经开始用第六根手指敲击键盘,她左手拿着商品,右手拿着扫码枪,那根修长灵活的六指在键盘上准确地敲击代码,较之以往需要把扫码枪放下再去敲击键盘,效率诚然提高了不少。不知道后厨的师傅是否也学会了利用这根六指,想必如洪炉点雪。
从蛋糕店出来以后,我径直去了胡一一的住所。路上我几次犹豫地停下脚步,但最终还是决定去找她。我觉得应该去见一见胡一一长着六指的样子,以便我回去可以继续写那篇或许无聊的文章。反正除此之外我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毕竟找猫不是寻宝,拿着寻宝图,破解几个谜团,打败守护宝藏的恶龙,便能获得大团圆结局。尽管这世界已经魔幻得不成样子,但现实终究是现实。好莱坞大片式的浪漫糖霜只能撒在印第安纳·琼斯的世界。
胡一一自己在家,对于我的突然到访她没表现出惊讶。她穿着熟悉的睡衣,盘腿坐在床上,床边放着一张带滚轮的桌子。我们在一起住时也有一张这样的桌子,我俩常常在那张桌子上吃早饭。除此之外,屋里唯一的家具是一把椅子,上面堆满了衣服。椅子背上搭着那件印着黑猫图案的白色T恤。
我把拿破仑面包放在她的笔记本电脑旁。
“谢谢。”她对我说,“厨房柜子里有挂耳,你自己泡,茶叶也有。”
她正在写一份策划案,新生出的六指可以灵活敲击键盘最上方那一排数字键,打字的效率着实提高了不少。我没去泡咖啡,只是在她身后站着。我看着那一排排汉字在显示器上飞速推进,一点点填满剩余空间,心里不由得泛起一阵恐慌。莫说是打字,我这颗愚笨的脑袋怕是连思考都无法做到如此高效。这工作效率与我印象中的胡一一完全不同。但她还是胡一一,是量变而非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