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朗拖在胡志明市(短篇小说)
作者: 王子健推荐语:沈念(湖南师范大学)
把姓拆成两半,像是拆散的恋人,又变成恋人的名字。或是因一个法语的音译和杜撰,风平浪静却暗流汹涌。王子健近段写了好几个小说,都是发生在不同的城市。这次他又写到了一个并未去过的地方,那里同样有故事在发生。
问他的创作缘起,是来自“约定”——朋友们都喜欢乌兰图雅,决意以她为原型,各写一篇有女歌手元素介入的故事。学外语的他所创造的主人公越南女歌手的名字——玉朗拖其实是以乌兰图雅四个字的中文发音为基础、以法语的拼写规则杜撰的名字Ulantoi经过音译得来的结果——当时刚好重读了杜拉斯的《情人》,他选择了用法语杜撰,那是一座曾被法国殖民过的城市。
我也要佩服了,一句戏谑,一个不经意的音译名,催生了这样一个故事,里面的“我”是流动的、多元的,甚至是五颜六色、无性别的。算不算一篇“古怪的东西”?
这种古怪来自他所写到的恋情和追逐着的恋人。恋人总是万千思绪,总是语丝杂乱,恋人总是意念纷飞又稍纵即逝。在恋情的河流,最易掀起语言的波澜。王子健让我再次感受到疼痛和心碎,是的,他通篇都试图收集一些“碎片”,无论是时佩璞,皮雅芙,还是杜拉斯,即使他们的生命、爱情都已然结束——但尘世里总有生命和爱情在继续。也许我们都需要一些“碎片”、“信物”(诸如杜拉斯的小说,皮雅芙的歌,林徽因设计的映秋苑),慰藉的信物,帮助我们捱过人生种种不快的际遇。我更看重的,其实,是拥有逐爱的勇气,比得到爱更刻骨铭心。
“我有时会觉得,他这个人太普通了,除了我还会有谁喜欢呢?有时又暗暗承认,他这个人真是不凡啊,我可要牢牢抓在手里,不然就便宜了别人。”玉朗拖说过的这段话,我后来每次在人生里遇到喜欢的人,都会想起来。我只见过玉朗拖两次,那是我大四上学期在五华区文化巷一家叫“萨尔瓦多”的西餐厅做兼职时的事,距今已有十几年了,当时,离耸人听闻的“马加爵事件”发生还有三年呢。
当时我们大学还没建新校区,外国语学院还设在老校区里。我学的是法语,同专业的朋友经常自嘲,在祖国西南边陲的高校学习法语,真是一件“精致又无用”的事。我们专业最出名的校友大概就是时佩璞了,如果你不知道他是谁,你至少听说过黄哲伦的《蝴蝶君》,时佩璞就是里面那个唱京剧的宋丽玲的原型。当然,这是上世纪的故事了。开始学习法语,有时背不下动词变位,我就会想象当年时佩璞一定也像我一样,痛苦地背过这些变来变去的动词。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故事特别打动我。也许是因为他最后不仅掌握了法语,还让一个法国男人爱上了他。现在想想,也许我当时那么努力学习法语,也是因为我总是喜欢这样的事吧:喜欢人们通过语言建立联结,产生爱。
当然,并不是说我爱上了玉朗拖:我说过,我就见过她两次,而且我和玉朗拖都是女人(虽然同性也可以相爱,就像时佩璞和那个法国男人。我只是在此表明我和玉朗拖都是直女),但我们确实是通过法语建立的联结。事实上,现在我这里还有一件当时她留给我的礼物:一本法语书。
我们也就是通过这本法语书认识的。
啊,十几年前的萨尔瓦多。我去年还问过一位在昆明的朋友,文化巷的萨尔瓦多还在吗,虽然我知道我可以在网上查到。她后来给我拍了照片。啊,我不敢说和我记忆里一模一样,毕竟自然和人工都在岁月里对它动过手脚,但我还是一眼就知道是它,就像她拍给我的、我们大学的校门一样。十几年前的那天我端过菜,回头就看见了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坐在我刚收拾好的、靠窗的小圆桌前,抽着烟。那就是我第一次见到玉朗拖。她金色的卷发像刚洗过,有一绺依然奓着,像只金丝雀一样站在打开着的、冒着烟的金色笼子上。我还看到了她蓝色的眼影,比她裙子的蓝色要淡些,淡得像窗外昆明五华区的天空。我上菜时还在看她,我看她从挎在左肩的那个难看的紫橙双色印花包里掏出了一本白底蓝字的书,放在了桌上。那蓝字看起来比她裙子的蓝色要深些,我好奇这个女人在读什么书。我上完菜,先我同事走到她桌前,给她点菜。除了香烟味,我还闻到了一股馥郁的橙花香味,好闻,但有点呛人,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呛。这时我看清了那本书上的字,L’AMANT。啊,是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
我那时在和英语系的一位立早章谈恋爱,但我心里其实一直住着另一个中文系的弓长张。我和弓长张分分合合好几次了,当时舍友们都看不过去了,纷纷劝我,“他这个人太普通了,有什么好呢?与其一次次回头找他,不如换一个谈谈,也许就能忘了他了。”舍友劝我时,我正和弓长张置气,索性就又和他分了手。为了让他明白,这次我不会再当孬种,不会再回头找他了,我马上就找到了之前就对我表白过的立早章,和他在一起了。弓长张古代文学和现当代文学都学得很差,也许还没我知道得多,但他外国小说读得真不少,杜拉斯的《情人》也是他推荐我看的,“写得特别好!王道乾翻得也好”。我当时瞪了他一眼,“你又没学过法语,怎么知道他翻得好不好?”“王小波说好。”弓长张想亲我一口,被我避开了。“哎呀,管他翻得好不好,”弓长张又来亲我,“我读着美,我感觉意思到了就好。”我温柔地把他推开了。
啊,所以认出那是本法文版的《情人》时,我心里是五味杂陈的。我和弓长张分手后,也把《情人》推荐给了立早章,但立早章那时正为毕业论文焦头烂额(尽管《情人》比他要写的《押沙龙!押沙龙!》不知短多少)。有时,特别是在年轻的时候,人们总把自己的爱记挂在具体的物件上,比如一条亲手织就的围巾,一件精挑细选的生日或者圣诞礼物,或者一本和喜欢的人一起读过的书。即使我们和过去的人分开了,我们也依然会从这些物件中得到慰藉,因而把它们保留下来,有时甚至会把它们带到下一段关系里、带到未来的人身边去。也许是因为我们心里还对过去的人有着不能告诉别人的、暧昧的感情,也许是因为我们渴望这些物件可以让我们接下来的关系变得和过去一样令人难忘、令人回味,这样的物件就会打上只属于我们自己的、隐秘的烙印,变成信物。但不可否认的是,围巾这样亲手织就的东西还好,像精品店里售卖的礼物和市面上比较有名的书,无论我们当初多么精挑细选,在世上它们都是有成千上万件的。我们明知道这个事实,但看到和我们的信物一样的东西时,心弦还是会被撩拨到。我想这也是那天我看到玉朗拖桌上那本《情人》会如此感动的原因,而且它还是法文版的!那一刻它仿佛在对我说,“看啊,你还是爱他的,看啊,爱得那么纯粹,就像我一样,是‘原汁原味’的‘情人’。看啊,你还是没能忘掉他。”
我想我当时一定是站在那里看着那本书痴想了好久,直到我听到了:
“Tu connais ce livre?”(“你知道这本书?”)
“Oui, c’est mon livre préféré.”(“嗯,这是我最爱的书。”)
啊,别怪我为什么要在这里把我们当时说的法语记下来!我想这两句话也解释了为什么我和玉朗拖的关系接下来马上就变得那么好。她第一次见我,就用了熟人才喜欢用的tu!(你!)而不是陌生人第一次见面时最常用的vous!(您!)而且我当时脱口就告诉了她那是我最爱的书。尽管我那时最爱的书可能是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我们两句话就拉近了彼此的距离,这是我一直以来学习外语的心愿。当时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到了时佩璞,我和他都是中国人。但我又看着面前这个女人,尽管她一头金发,但她确确实实是东亚长相,或者说,是典型的东南亚长相,所以她为什么在说法语呢?我把中英双语的菜单递给她,我突然不确定她能不能看懂了,我试图用法语给她介绍菜单上的菜品,她这时好像也看出了我的困惑。
“啊,谢谢,”她眨着眼睛看着我,微笑道,“我会说中文,也看得懂。”啊,那一刻我一下知道了两件事:第一,这个女人似乎和我有一种天然的默契:她第一句法语拉近了我们的距离,第二句中文消除了我心里的疑虑。第二,她一定来自东南亚,她的中文听起来有些蹩脚。这时我又想起她刚刚说的法语,也有股东南亚风味,但要比她的中文听起来和谐些。我也微笑着,我又看了一眼她桌上的《情人》,看了一眼她刚刚挎在左肩、现在放在一边的紫橙双色印花包,我等她点餐,她指给我菜单上的三道菜品。
“你是昆明人吗?”烟在珐琅烟灰缸里掐灭了,她的蓝色眼影像一只光明女神蝶,这只光明女神蝶扑棱着翅膀,问我。
“嗯。”我接过单,一杯黑咖,一份奶油意面,一份朗姆酒冰淇淋。我拿到单,但我没急着走:她听见我是昆明的,似乎很开心。
她从裙子口袋里掏出一包宝蓝色纸烟,小心翼翼钳住一根,放在左手心里,递给我。我不抽烟(弓长张抽,所以我大概知道抽烟是怎么一回事),但我当时还是接过了。如果我当时没接,我在心里想,我以后是会后悔的。我接过烟,这时她感慨似的说了一句,“啊,我马上就要二十四岁了。现在我终于到了这里。”
“啊,你比我大两岁,姐姐。”我把烟放进嘴里,她听到我叫她“姐姐”,似乎很开心。她从印花包里掏出一只描着金色佩斯利花纹、通体宝蓝的漂亮打火机,站起身,打火机里也蹿出一簇佩斯利花纹一样的火焰,她把我嘴里的烟点着了。我叼着那支烟,拿着菜单朝身后挥了一下,示意她我要先把菜品报过去。她对我笑着点点头,那绺金丝雀一样的头发也微微颔首,“等你回来,陪我聊会天。”她也给自己点了一支烟。那就是我第一次见到玉朗拖。
啊,老板当时看见我从嘴里取下烟,把它夹在指间,把菜品报给后厨,是多么震惊啊!我当时也顾不上其他客人,转身径直走向她的小圆桌(当时我已经快下班了),在她对面坐下来。啊,那真是难忘的一天。那是我生平第一次抽烟,可我拿捏得很好,因为我已经无数次见过弓长张抽烟了。橙花香味和香烟的味道糅在一起,我舒了长长一口气,和玉朗拖隔着芬芳的烟雾对看。她像只顶着金丝雀的、淋了雨的狮子,看起来感伤又滑稽。不过,她看起来真的美极了,我想,被这样的女人喜欢上,会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我又深深吸了一口烟。抽完烟,她也舒了口气。过一会,菜也上来了,她对前来上菜的我的同事笑了一下,然后又看向我,和我聊了起来。
啊,她真是个美人,她一直在用左手摆弄自己金色的卷发(一直没抓到那只金丝雀),右手一开始指菜让我吃,后来抓住她后面的椅背,像要对窗外的人和面前的我展示她婀娜的体态。菜没动,朗姆酒冰淇淋化了,奶油意面坨了,黑咖晾温了。她一直和我聊啊,聊啊,我就那样伏在桌上听。她让我叫她玉朗拖,她说她是越南人,在西贡唱歌,玉朗拖是她的艺名,从她给自己取的法语艺名Ulantoi音译过来的。我问她Ulantoi是什么意思,她笑着告诉我,没什么意思,就是觉得好听,就像她的越南语艺名Nguy t Lang一样。我又问她为什么要取个法语艺名,她告诉我,因为她现在唱得最多的就是法语歌,艾迪丝·皮雅芙的歌她最拿手。而且,她笑着告诉我,脸上因为自豪和激动、也因为窗外的阳光,显得光彩照人:她刚刚从巴黎开了一场演唱会回来。是的,她被邀请去巴黎唱歌,然后赚了很多钱,她告诉我,她这才有钱来中国。“什么时候来西贡听我唱歌?”她问我,“啊,我是说,来胡志明市。”她努努嘴,示意我看桌上那本白底蓝字的《情人》,“我们还是习惯叫它‘西贡’,杜拉斯在的时候,它就叫那个名字。”
我好奇她为什么会说中文,为什么来昆明。
听见我问她,玉朗拖自豪的神色变得落寞了,她用那枚小巧的金色勺子搅了搅那杯温的黑咖,“爸爸是越南人,现在在河内。妈妈是这里人,我六岁时她走了。”我当时以为她是说她妈妈去世了。“我爸爸那时告诉我,她抛下我们,回到昆明了。我一直想找她,但我一直没钱来。”玉朗拖从印花包里掏出一面精致的紫色化妆镜,她照啊照,“啊,我一直赚不够钱,也一直存不住钱,这次不一样啦,我从巴黎赚了好多钱。”她好像又开心了一些,她看见我在看她的那面小化妆镜,“哈哈,这是我以前喜欢的人给我的,不过我们已经分手了,漂亮不?”她又对我挥了挥那面紫色的小镜子,我点点头。她问,“你呢,你有喜欢的人吗?”
我一直很想和别人聊聊我和弓长张的事,但我舍友已经被我烦得不想再听了,我也不能和我当时的男友立早章谈他。而玉朗拖是个多么富有魅力的陌生人啊!我当时好想告诉她,但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在萨尔瓦多里觉得不好意思起来,也许是因为它离我们学校太近了吧。“姐姐,你一会还有事吗?”我把声音压低了些。“没有,我后天就要回胡志明市了,这两天都没事,”她也把头凑近我,“我找了好多依稀记得的、以前妈妈提过的地方,都没什么,哎,”她叹了口气,但语调并不特别悲伤,“也许找不到了吧,不过没关系,也算完成了小时的一个心愿。就是想等有钱的时候能来这里找找她,找不找得到,好像也无所谓。”她舒了一口气,我说,“那,姐姐,我们一会要不要去翠湖公园走走?我可以和你聊聊我!明天我没课,我们可以一起在昆明逛逛,”我怕她没被我打动,所以我又加了一句,“而且我也可以陪你一起找妈妈。”“啊!”玉朗拖很开心听见我这样说,我猜她当时一个人身在异国,也是很寂寞的吧。“好啊,好啊。”她把黑咖喝了,我们走出萨尔瓦多,走向午后的翠湖公园。我在路上问她,“姐姐,你妈妈长什么样?”“哈,我记得她走前和我现在很像,长发,波浪,金色,当然,”她笑着看着我,“波浪是烫的,金色是染的。我爸爸一直说我长得很像我妈妈,但他说我没我妈妈那么好看,我的嘴唇太厚了!”说完她咯咯地笑了起来。她又取了一支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