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如草木
作者: 秀健一
小村里每年都会有人死去,一个或若干个。小村太小,他们需要给新生命腾地方,就像辽阔大地上茂盛的草木,只有割掉老一茬,才会长出新一茬。一茬压着一茬,没有谁能在这世上赖着不死,这是自然规律。这个规律看起来貌似一条线段,一头是生,另一头是死。其实真正开悟的人却不这样认为,他们觉得这个规律就是个圆,生死相衔接,不断循环往复。
我的小村如此落寞,它被无边无际的尘土所包围,隐藏在葳蕤茂盛的草木中。它迈不开脚,更突破不了草木的重重包围。留在村里的老人们靠在墙根晒太阳,他们或手持旱烟袋,或两手空空,曾经的劳动工具躺在小院角落里任时光锈蚀。除了几粒尘土,他们已经握不住任何东西,唯一可做的就是认真地等待死亡。路已经走到了尽头,只能靠着太阳给予的温度苟活,等待一场风的来临将他们吹走,就像秋风扫落一片片树叶。
不能否认的是,那个被我写在纸上的叫故乡的小村,我已经很久没有回去过了。虽然我谋生的地方,距离小村不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但我如今回去的次数依然屈指可数。如果没有什么要紧事,平时我基本没有回过那个地方。每年的清明节、爹妈的忌日,大抵我是会回到那个熟悉的小村的。以前回去是看望爹妈,如今回家只有一件事,就是去上坟。
24年前,小村里有妈在盼儿归;17年前,老宅里有爹在守候。自从2007年老爹驾鹤西去,老宅也终究没能扛过岁月的侵蚀,在一个夏夜里默默地轰然倒塌,追随着它的男女主人而去。从此,故乡就成了我在文字中卖弄乡情的地方。唯一让我牵挂的就是散落在村东的那一座座坟茔。
人们常说“母子连心”,你在哪儿,妈妈的心就陪着你到哪儿。你微笑,她就跟着你笑;你痛苦,她会比你更痛苦,你的琐碎而不乏幸福的生活妈妈都能分享。我的妈妈已离开人世二十多年了,或许早就化为一股风了。风居无定所,四处飘摇,应该是没有故乡的。树在哪儿,枝叶在哪儿,风就在哪儿。对风来说,一草一木皆是它们的故乡。
虽然谁也没有明说,但我们兄弟姊妹六个心里都很清楚,事实也的确这样。无论是在谁家,只要爹妈还在,兄弟们或姊妹们就会相约,在逢年过节时一起去看望老人,趁机聚一聚,聊一聊,共同维系着血脉亲情。一旦爹妈离世,彼此间的情分无形间就生疏了。有些相隔很长时间,都不会主动联系,更不会碰头打个照面。每个人都有一堆不见面的理由,时间久了,已形同陌路,有点“树倒猢狲散”的味道。这或许就是当今中国普通家庭的现状。
其实,人与人之间,无论是亲人还是朋友,任何一种关系都不是牢不可破的。有共同的血脉在,亲情关系的维护还相对容易些。生活圈里的那些朋友、哥们儿也好,同事、闺蜜也罢,没有了利益捆绑,很少有相扶相携走到最后的。也许这样的说法,看起来有些悲观,但人生的真实面目即如此。
二
作为家里的老幺,爹妈都在世时我尚年轻,对故乡,对人生还没有进行深邃的思考。那时,我以为逝去的都是别人家的父母,自家的爹妈是长生不老的,至少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们会突然离我而去。20世纪末的冬天,平素身体健康的老妈被检查出罹患凶险的胰腺癌。2000年春节,别人家欢天喜地过新年,我却在承受着无法抑制的伤感,痛恨着自己的弱小和无力。只因老妈在经历着最深最痛的痛苦,可恶的癌魔在放肆地撕扯着老妈瘦弱不堪的身体,直到老妈的魂灵再也忍受不了肉体之痛,毅然决然地舍弃皮囊缥缈而去。在老妈被她生前经年耕种过的泥土一点点地掩埋时,在面对老妈的一件件遗物时,我知道,从此我的天空已悄然倒塌了一半,我一次次哭晕在老妈的坟前。从此,我天天在祈祷,让我的老爹健康长寿,他是我剩下的唯一依靠。他多活一天,对段田的思念就多一天,我的故乡就会多存在一天。但老爹不会长生不老,等他离开的那一天,我的故乡就只剩下一座座坟茔了吗?在城市讨生活的我已很少回故乡,到儿子这辈人,他们多久会回去看看呢?到儿子的儿子,他们还会记得那个叫段田的小村吗?
老妈与我告别后,老爹在那座老屋里苦苦守候了七年。他期盼的无非是,儿女们一年中难得的几次探望。因为回去的次数稀少,甚至探望已成了我们给老爹的“施舍”。如果把故乡比喻成村头的那棵高大的皂角树,老爹就是挂在树梢上的最后一片叶子,倔强地挂在树上。风雨袭来,他的摇晃让我时时放心不下,我害怕有一天这片叶子被雨打落了,被风刮走了。
没有叶子的树还能不能叫树呢?
尽管我不愿意承认,我心底里却清楚,这世上没有一片叶子能够抵挡住风霜雪雨的不断侵袭,大地才是叶子最终的归宿。顽强坚韧的老爹和风雨抗争了七年,他代替我们做子女的为老妈做伴,像他爱生前的老妈一样爱护着老妈长眠的那个冷冷的土堆。每次我回家,老妈的遗像前,总有一炷香火在袅袅燃烧,老妈一如在世时微笑地看着我。无论我愿不愿意,老爹的衰老清晰可见,原先强健伟岸的身躯一点点在佝偻,看我的目光越来越复杂,越来越迷茫,如一片叶子慢慢在变黄,在枯萎。2007年的那个冬夜,老爹终于没能抗住寒冷的蹂躏,从故乡那棵大树上飘然落下。从此,故乡再也没有了父母的守候,故乡终于成了一个虚幻的名词,它的内涵渐渐明确地指向了那一座座坟茔。
爹妈无疑是我精神上的一棵大树,现在这棵大树的根被斩断了,那种无助和空虚引发的阵痛,没有经历过失亲的人,无论如何是不能理解的。
三
如今,人们见面寒暄问候,问得最多的也许就是“你家是哪儿的”,不必解释,人们大都明白,这个“家”所指的,不是你如今在哪里居住,而是指你的故乡在哪儿,也就是老家是哪儿的。《汉语成语大词典》解释,“家”是“家庭或住所”;“家庭”是指“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故乡是指“出生或者长期居住的地方”。
严格地说,这样的解释或许并不准确,最起码是有偏差的。“出生的地方”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就在“长期居住的地方”。如果按这样理解,我起码有四个故乡,几十年来我曾经在四个地方长期居住,段田,北京,方城,南阳。只是在我心底,段田才是我唯一的故乡,尽管在过往岁月里,它给予我更多的是贫穷和饥饿的记忆。即便如此,其他几个地方仍然还不够资格,即使我在南阳市早就有了自己的房子,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有妻子有儿女,但它的分量依然无法与故乡相提并论,充其量只能称作我的“家”。正如《百年孤独》里言:没有一个亲人埋在这里,就不能称之为故乡。
马尔克斯的解释很通俗易懂,意思也基本到位,但感觉仍然有欠缺。个人觉得:不仅要生在那个地方,还要葬在那里,方可称之为故乡。对于人,我们无法像春种秋收一样,只因我们没有太多的种子,唯有短暂的一次性消耗的生命。因此,一个生命诞生与灵魂安放的地方,称之为故乡方为妥帖。
四
我是爹妈的幺儿,爹妈含我在口里,捧我在手心里。从儿时的摇篮,到黄胶泥里那一行行歪歪扭扭的脚窝,都满含老妈的千叮咛、万嘱托。
年幼时多病,彼时的我宛如一棵行将枯萎的小树,黄蜡蜡、蔫巴巴的。在爹妈心里,不知不觉间对我就多了许多疼爱。年长我很多的哥姐也一样,总是尽自己所能来宠我爱我。兄弟姊妹里,唯我一直享受着“掌上明珠”般的待遇。
我瘦弱的身体真正是弱不禁风,大队卫生所是我去得最多的地方,动不动就吃药打针,一闻到那苦涩的药味儿就反胃,一看见卫生所的星哥就吓得往老爹身后躲。每次吃药,我都会紧闭嘴巴,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每次打针,我的嘴里就会吼出杀猪一般的惨叫声。老妈总是很耐心,提前煮好一个鸡蛋,或备好一颗糖果,然后哼着催眠曲,轻拍着我的后背,看着我皱着眉头咽下那一碗碗苦涩的药水,见证着我光滑粉嫩的小屁股是如何变成“马蜂窝”。
在爹妈眼里,我是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十六岁当兵之前,爹妈从没有指使我干过任何农活。村里那几个我的同龄玩伴,不是忙着给牛羊割草,就是帮助爹妈割麦收豆,整天忙得不亦乐乎。只有我像一个“城里人”,孤独而落寞地在小村里游荡,无所事事。为此没少被整天在农田里劳碌的哥姐们嘲笑,每当爹妈不在跟前,他们就会拿我寻茬儿出气。老妈一回来,我就会哭着向她告状,老妈揽我在怀里,抚摸着我的“茶壶盖”头说:“健儿不哭,看老娘儿我咋收拾他们。”
从部队复员参加工作后,第一次发工资,我去县城百货大楼给爹妈各买了一双鞋。此后,每月的工资,除了自己在县城生活开销,剩下的部分我全都交给了老妈。我愧疚的心总算找到了一点点安慰,能够雏鸡反哺,点点滴滴地回报爹妈那如海般的养育之恩了。
出乎意料的是,爹妈一如既往地简朴节约,说要一点点攒钱给我娶媳妇。操劳了一生的老妈真是命苦,在农田里劳作了一辈子,在农家小院里做了一生的家务,穷其一生也没有走出过小村。含辛茹苦把我们兄弟姊妹六个都拉扯大,直到一个个都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就连作为幺儿的我也有了儿子,老妈把为人母该尽的义务都尽了,该享享清福了吧,可她却突然无声无息地走了。
记得那天傍晚,我从县城骑着自行车回到家里,老妈已经气若游丝,说不出话了。我跪在床前,紧握着老妈骨瘦如柴的手,想用自己的体温把她的双手暖热。老妈无力地看着我,两行清泪从眼角慢慢滑落。我后知后觉,老妈早有大病,平日里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却想方设法地瞒着她的孩子们,怕我们费心花钱。
老妈去世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沉浸在那种悲伤绝望的情绪中,始终走不出思念悔恨的海。每当我回去,总会呆坐在她的坟前,从日出到日落,只想多给她一些陪伴,以期减轻一点儿心底的亏欠。
除了想象,除了回忆,我什么也不能做。面前的时光,倏忽而过,不经意间他们竟已去了那个世界。生离死别,世间轮回,就此登场,谁也躲不掉。
我终将会慢慢适应没有你们的人世间。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但令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
时间留不住的人,爱和记忆可以。
五
我身体的骨骼和血肉都是爹妈给的,就连流动在身体里的血液也一样来自爹妈。如此看,爹妈与我是一体的,至少是驻留在我身边的。有爹妈在,夜不管多深多黑,我只管昂首阔步向前走。大姐说,之前是爹妈把我们带到这世上。如今,我们将带着爹妈继续在这尘世间努力地活着。活成爹妈喜欢的样子,活成爹妈希望的样子,是我们兄弟姊妹们此生要做的事。
一个人终其一生,都想搞明白的问题,不过是生与死。这是一个古老恒久的问题,也是一直困扰我们的存在。许多人活到很老很老的年龄,头发被雪花染白,皮肤被生活拉皱,牙齿让岁月偷走,只剩下皮肉苟延残喘,在世上勉强苦熬着时日,也依然不能明白生命如何珍贵,而疾病与衰老,又是怎样无声无息地将我们的皮囊从世间带走。当然,一起带走的,还有我们的灵魂。
每一个死去的人,也一定在人间活过。死因为生,变得严肃、郑重,让人敬重畏惧。生命会结束,但爱不会被磨灭,逝去的人永远住在心间。
贾平凹在母亲去世三年后,一提笔便是:“三年里,我一直有个奇怪的想法,就是觉得我妈没有死。”
母亲住过的房间,一切摆设还原模原样,一打喷嚏,他“便想到我妈了,认定是我妈还在牵挂我哩。”
不可否认的是,此时的我的确是有一点儿伤感,一种独属于秋天的悲伤。一切终会萧条,一切终会逝去,一切终归寂静。
自然如是,人生亦如是。
最近几年,我熟识的村中长辈,甚至是平辈中的长者,一个个先后悄然离去。每当我看见北岗上那摆放着崭新花圈的新坟,我的心中就会生起巨大的伤感。故乡对我来说越来越陌生,曾经熟悉的一切都烟消云散了。熟悉的瓦房、草房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千篇一律的楼房、平房;熟悉的人越来越少,陌生的年轻面孔越来越多,“笑问客从何处来”的场景一次次上演。
六
人们常说,人生禁不住“三晃”:一晃,大了;一晃,老了;一晃,没了。
我在晃。
我们在晃。
曾有一位爱美的女子说过这样一段话。揽镜自照,小心翼翼地问候一道初起的皱纹:“你是路过这里的吧?”皱纹不吭声,亦不离开。几天后,再讨好般地问一遍:”你是旅游的吗?”皱纹不吱声,亦不离开。照镜的人恼了,遂对着皱纹大叫:“你以为我有那么天真吗!我早知道你既不是路过,也不是旅游,你是来定居的呀!”
衰老,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人。
生命,正在不顾一切地老去。
现在,我不会再用刻薄的语言,去贬损那些装嫩卖萌的人。不经意间窥见厚厚脂粉下那纵横交错的纹路,会慈悲地用视线转移法来关照对方脆弱的虚荣心。
不饶人的岁月,在催人变老的同时,也慨然沉淀了太多的大爱与大智,让我学会思、学会悟、学会怜、学会舍。
史铁生说:“我相信,每一个活过的人,都能给后人的路上添一丝光亮。也许是一颗巨星,也许是一把火炬,也许是一支含泪的蜡烛......”
天上圆月如霜,人间思念绵长。一个记得,一个就永远活着。
唉,这条眼看要被“三晃”晃得灰飞烟灭的生命啊,可还记得母校操场上那个扔铅球的小小少年?如果那个小小少年从过往岁月里翩然走出,能够认出这须眉皆白的老者就是当年的自己吗?
从子宫到坟墓,生命不过是这中间的一小段路程而已。套用一句时尚的话:且行且珍惜吧!